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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323(慕思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查询(输入股票代码):

公司公告☆ ◇001323 慕思股份 更新日期:2025-06-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6-20 00:00 │慕思股份(001323):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 ├─────────┼──────────────────────────────────────────────┤ │2025-06-10 00:00 │慕思股份(001323):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数量的公告 │ ├─────────┼──────────────────────────────────────────────┤ │2025-06-03 20:11 │慕思股份(001323):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 │2025-06-02 15:37 │慕思股份(001323):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5-05-30 00:00 │慕思股份(001323):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 ├─────────┼──────────────────────────────────────────────┤ │2025-05-16 20:09 │慕思股份(001323):2024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 ├─────────┼──────────────────────────────────────────────┤ │2025-05-16 20:09 │慕思股份(001323):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05-15 19:35 │慕思股份(001323):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的进展公告 │ ├─────────┼──────────────────────────────────────────────┤ │2025-05-07 18:20 │慕思股份(001323):招商证券关于慕思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 ├─────────┼──────────────────────────────────────────────┤ │2025-05-07 18:20 │慕思股份(001323):招商证券关于慕思股份2024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 └─────────┴──────────────────────────────────────────────┘ ─────────┬──────────────────────────────────────────────── 2025-06-20 00:00│慕思股份(001323):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 特别提示 1、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次解除限售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的数量为 8,087,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2%;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 年 6 月 23 日(星期一)。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 监许可〔2022〕831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1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8.93 元。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关于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2〕597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 已于2022 年 6 月 2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360,00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400,010,000 股,其中:限售流通 股 36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0.00%,无限售流通股 40,0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0%。 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的数量共计 8,087,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2%,尚未解除的有限售条件股 份的数量为 313,987,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8.49%。 (二)公司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自上市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股份增发、回购注销及派发股票股利或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份变动的情 形。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作出的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 3 名,分别为:东莞慕泰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慕泰投资”)、林健永 、王醒波。 1、慕泰投资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1)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承诺 ①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慕泰投资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慕泰投资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②慕泰投资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慕泰投资将承担公司、公司其 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股票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③本承诺出具后,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其他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 时,慕泰投资承诺届时上述承诺将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④上述承诺内容系慕泰投资真实的意思表示,慕泰投资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慕泰 投资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①本公司/本人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内,将不会出售本次发行上市前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②本公司/本人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 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且不违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 公开承诺。 ③本公司/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 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④如本公司/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 者道歉;如果本公司/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 2、林健永、王醒波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 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人将承担公司、公司其他股 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股票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3)本承诺出具后,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其他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 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上述承诺将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4)上述承诺内容系本人真实的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 法承担相应责任。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承诺与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中作出的承诺一致。 4、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后续追加的承诺、法定承诺和其他承诺。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不存在为其提供任何违规 担保的情形。 (四)在前述承诺的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应当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 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及要求执行。若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对减持事宜有新规定的,应当遵守相关规定执行。公司董事会将严格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遵守承诺。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 年 6 月 23 日(星期一)。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8,087,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2%。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 3 名。 (四)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全称 所持限售 本次解除限 备注 股份总数 售数量 (股) (股) 1 东莞慕泰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000,000 6,087,900 注 1 2 王醒波 1,000,000 1,000,000 3 林健永 1,000,000 1,000,000 合计 22,000,000 8,087,900 注 1: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6 月 23 日上市,自 2022 年 9 月 28 日至 2022 年 11 月 1 日,公司股价连续20 个交易日收盘 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触发股份锁定期延长承诺的履行条件,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王炳坤,实际控制人、 董事林集永,及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姚吉庆通过慕泰投资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原锁定期基础上延长 6 个月至 2025 年 12 月 22 日。其中王炳坤通过慕泰投资间接持有4,906,050 股,林集永通过慕泰投资间接持有 4,906,050 股,姚吉庆通过慕泰投资间接持有 4,100,000 股。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相关利益不会流向仍处于锁定期的前述相关人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11 月3 日刊 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 于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五)公司董事会将严格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遵守承诺,其减持行为应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前后股本结构变动表 股份类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股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322,075,000 80.52 -8,087,900 313,987,100 78.49 份 75,000 0.02 0 75,000 0.02 其中:高管锁定股 首发前限售股 322,000,000 80.50 -8,087,900 313,912,100 78.48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77,935,000 19.48 +8,087,900 86,022,900 21.51 份 400,010,000 100.00 0 400,010,000 100.00 三、总股本 注: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数据为准。 五、备查文件 (一)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三)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四)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9/0c6259ea-823d-4b46-8eb8-422c1967c85c.PDF ─────────┬──────────────────────────────────────────────── 2025-06-10 00:00│慕思股份(001323):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数量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 38.26 元/股(含) 2、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 37.28 元/股(含) 3、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2025 年 6 月 9 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并于 2024 年 7 月 19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以减 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 A 股社会公众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2,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 币 24,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9 元/股(含);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24,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39 元/股测 算,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6,153,846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54%;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12,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39 元/股 测算,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3,076,923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77%。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 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7 月 3 日和 7 月20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 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54)。 2024 年 9 月 27 日,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 币 39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38.26 元/股(含),自 2024 年 9 月 27 日起调整生效。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24,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38.26 元/股测算,回购股份数量为 627.29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57%;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12, 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38.26 元/股测算,回购股份数量为 313.64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78%。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 价格上限和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 二、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2025 年 5 月 16 日,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4 年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6,642,589 股后的 393,367,41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10 元人民 币现金(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93,367,411.00 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6 月 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6 月 9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6 月 3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的《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数量的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如 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的,自公司股票价格 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鉴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对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调整,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38.26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37.28 元/股(含),具体计算过程如下: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 价格上限-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38.26 元/股-0.9833939 元/股≈37.28 元/股(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上述调整后,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24,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37.28 元/股测算,回购股份数量为 643.78 万股,约占公司 目前总股本的 1.61%;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12,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37.28 元/股测算,回购股份数量为321.89 万股,约占 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8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有关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0/0b302f97-caed-4a69-98c4-a23f77e73479.PDF ─────────┬──────────────────────────────────────────────── 2025-06-03 20:11│慕思股份(001323):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并于 2024 年 7 月 19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以减 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 A 股社会公众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2,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 币 24,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9 元/股(含);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24,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39 元/股测 算,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6,153,846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54%;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12,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39 元/股 测算,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3,076,923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77%。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 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7 月 3 日和 7 月20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 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54)。 2024 年 9 月 27 日,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 币 39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38.26 元/股(含),自 2024 年 9 月 27 日起调整生效。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24,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38.26 元/股测算,回购股份数量为 627.29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57%;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12, 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38.26 元/股测算,回购股份数量为 313.64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78%。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 价格上限和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 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进展情 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4,265,977 股,占公 司目前总股本的 1.07%,最高成交价为 30.07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7.72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21,890,087.10 元(不含交易费 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回购指引》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 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3/dbbebff7-73be-43db-9dd8-7c3eb2067ba9.PDF ─────────┬──────────────────────────────────────────────── 2025-06-02 15:37│慕思股份(001323):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6, 642,589 股。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票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 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6,642,589 股后的 393,367,41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 1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93,367,411.00 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 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 *10 股=393,367,411.00 元/400,010,000 股*10 股=9.833939 元(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 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983393 9 元/股。 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事宜 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2025 年 5 月 16 日,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司 2024 年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的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0 元( 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公司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权益分派实施期间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 份回购、新增股份上市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为基数,按照分配 比例不变的原则(即维持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 元的分红比例),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6,642,589股。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规定, 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票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 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 股=393,367,411.00元/400,010,000股*10股=9.833939元(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 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9833939 元/股 。 4、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5、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距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6,642,589 股后的 393,367,41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 1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 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9.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 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 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2.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1.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6 月 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6月 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6 月 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6 月 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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