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1318 阳光乳业 更新日期:2026-05-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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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 │阳光乳业(001318):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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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 │阳光乳业(001318):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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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6 │阳光乳业(001318):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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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6 │阳光乳业(00131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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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6 │阳光乳业(00131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马众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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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6 │阳光乳业(00131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顾兴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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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4 │阳光乳业(001318):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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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3 │阳光乳业(001318):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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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3 │阳光乳业(001318):关于参加江西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暨举办2025年度业绩│
│ │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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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3 │阳光乳业(001318):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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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阳光乳业(001318):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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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乳业(001318):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75981c1a-946f-4e16-bc48-cc300a3cdca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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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阳光乳业(001318):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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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通知情况
公 司 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 在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站(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
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现场会议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14:30开始召开;网络投票具体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上午9:15-9:25,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
为2026年5月19日9:15-15:0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岱山东路1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胡霄云。
6、本次股东会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1人,代表股份199,372,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534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97,140,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744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7人,代表股份2,232,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9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9人,代表股份2,252,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7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20,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7人,代表股份2,232,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99%。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上海中联(南昌)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依法召集,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
定。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199,12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68%;反对19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61%;弃权5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00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0931%;反对191,5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009%;弃权5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060%。
2、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199,13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90%;反对18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18%;弃权5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01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2928%;反对183,0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236%;弃权5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836%。
3、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99,15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13%;反对16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40%;弃权4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7%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03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3804%;反对167,5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355%;弃权4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840%。
4、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03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1807%;反对16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7.4355%;弃权5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838%。江西
阳光乳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南昌致合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因存在关联关系而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03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1807%;反对167,5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355%;弃权5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838%。
5、审议通过《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99,12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39%;反对19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76%;弃权5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00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8356%;反对194,5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341%;弃权5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303%。
6、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199,13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90%;反对18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0%;弃权5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01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2928%;反对187,5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233%;弃权5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838%。
7、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99,13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19%;反对18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0%;弃权4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01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5503%;反对187,5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233%;弃权4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263%。
8、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99,12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48%;反对19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61%;弃权5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00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9200%;反对191,5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009%;弃权5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791%。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
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上海中联(南昌)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20084720-5cbb-4538-8e0d-a608ed773b4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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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6│阳光乳业(001318):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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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
制,充分发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经营业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董
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同时兼顾市场薪酬水平;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薪酬发放与绩效考核、奖惩及激励机制挂钩。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负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制定及考核管理,负责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
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考核,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津贴)方案由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提出,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第六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审批程序与董事薪酬方案一致。第七条 公司相关职能部门配合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津贴)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标准
第八条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职责,结合公司现行的薪酬制度、实际经营业绩、个人绩效考核目标完成情况
领取薪酬。
第九条 公司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按年发放。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行使职权所需的其他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据实报销。
第十条 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及超额净利润绩效奖励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
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基本薪酬结合其教育背景、从业经验、工作年限、岗位责任、行业薪酬水平等确定,按月发
放;绩效薪酬应当以年度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年度结束后经绩效预评后发放部分,待年报披露及财务审计完成后经终评后全额发放
。
公司应当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开展。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第十一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根据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考核确定、履行相应会议决策程序后
领取薪酬。
第十二条 条件具备时,公司将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超额净利润绩效奖励,超额净利润绩效奖励总金额不超过超额净利润
(本年归母净利润超过上年归母净利润的部分)的百分之二十,以董事、高管在公司经营中的贡献分配,在年报披露后一次性发放。
具体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决定是否实施。第十三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公司经营情况不断变化而作
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发展需要。调整依据包括但不限于:
(一)内部因素:公司经营情况、组织架构及岗位职责的调整等;
(二)外部因素: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发生不可预测的重大变化、因不可抗力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等。
第四章 薪酬支付
第十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的发放按照公司薪酬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下列事项,剩
余部分发放给个人。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津贴)并予
以发放。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若出现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违反忠实勤勉义务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者因重
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不予发放绩效薪酬,若当年绩效薪酬已发放的,亦应予以追回。
公司因财务造假或重大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超额净利润绩效奖励予以重新考
核并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
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超额净利润绩效奖励,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超额净利润
绩效奖励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第十九条 本制度经股东
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订时亦同。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2f2b1d7e-efdd-43d9-8f80-72b8c62ced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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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6│阳光乳业(00131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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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陈荣,作为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在2025年度中,本人及时关注公司的经营及发展情况,积极出席公司2025年度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表达了独
立客观的意见,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3次,本人应参加董事会会议3次,全部亲自出席现场会议;公司共召开股东会2次,本人应参
加股东会2次,全部亲自出席现场会议。以上历次董事会及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按法律法规履行
了相关程序。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在各项会议前及时履行会议通知程序,并提供了会议相关的议案材料,本人认真审议了历次董
事会及股东会的各项议案,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也未发现有危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人未对审议议案提出
过异议。我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经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对我的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没有发生过妨碍独立董事做出独立判断的情况。
二、2025年履职情况
本人在任职后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
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1、出席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会,本人均列席参会。
本年应参加股东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
2 2 0 0
2、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3次董事会,本人均参会。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
3 3 0 0
本人均亲自出席并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投赞成票,2025年度内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且本人未
对公司事项提出异议。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本人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召集、出席和主
持审计委员会会议。报告期内,共召开4次会议,审议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及计划、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募集资金使用、定期
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同时与审计会计师现场沟通审计计划和重要审计事项等,对审计专项报告进行审查,审阅公司财务
报表,掌握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维护审计的独立性。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公司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按时参加,认真审议了《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5年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募集资金项目延期的议案》等3项议案,全部投了赞成票。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外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特
别是年报审计期间,通过各种方式与内部审计人员及会计师事务所对重点审计事项、审计要点等事项进行沟通,关注审计过程,督促
审计进度,了解公司是否配合或有妨碍外审机构年度正常工作的情况,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切实有效地履行了作为独立董事相应的职责。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必要时向
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此基础上运用专业知识,能够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
人高度关注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内部控制、资金管理、关联交易、资金占用、利润分配、对外担保、募投项目进展等重大经营
事项,认真听取公司相关人员汇报并进行实地考察,及时了解公司动态,亲自参加公司组织的2024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并回答投资者
关心的问题,切实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七、对公司进行现场调研考察等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15天,包括出席公司全年各项会议和对公司现场调研考察,以及公司组
织的全省部分地区市场和经销商的调研考察活动。公司的经营层也能够及时地向我们通报公司最新的经营情况,并邀请参加公司的重
要活动,进行实地考察,深入了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落实情况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除参加董事会、股东会会议外,本人
对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等进行了现场的调查和了解,对董事、
高管履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地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
利益。
八、其他事项
1、未提议召开董事会;
2、未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未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以上是本人在202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
配合和大力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85ee110b-3b96-4651-8bfb-68a2c9860bf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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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6│阳光乳业(00131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马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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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马众文,作为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2025年度中,本人及时关注公司的经营及发展情况,积极出席公司2025年度相关
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表达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出席重要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3次,本人应参加董事会会议3次,全部本人亲自参加现场会议;公司共召开股东会2次,本人
应参加股东会2次,全部本人亲自参加现场会议。以上历次董事会及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按法律
法规履行了相关程序。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在各项会议前及时履行会议通知程序,并提供了会议相关的议案材料,本人认真审议
了历次董事会及股东会的各项议案,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的现象,也未发现有危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未对审议
议案提出过异议。我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经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对我的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没有出现妨碍独立董事做出独立判断的情况。
二、2025年履职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
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
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1、出席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会,本人均列席参会。
本年应参加股东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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