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1306 夏厦精密 更新日期:2025-06-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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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21:32 │夏厦精密(001306):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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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21:32 │夏厦精密(001306):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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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21:32 │夏厦精密(001306):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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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21:32 │夏厦精密(001306):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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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21:32 │夏厦精密(001306):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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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21:32 │夏厦精密(001306):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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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21:31 │夏厦精密(001306):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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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21:30 │夏厦精密(001306):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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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21:30 │夏厦精密(001306):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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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21:29 │夏厦精密(001306):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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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21:32│夏厦精密(001306):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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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及其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核查意见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下列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解除限售安排(包括授予数量、授予日期、授予价格、解除限售条件等事项)未违反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
施。
3、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4、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可以健全公司的激励机制,完善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分配机制,实现公司、股东与员工之间的利益共
享,提高管理效率与水平,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核查意见
1、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旨在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本激励计划规范运行,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考核指标科学、合理,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
可操作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达到本激励计划的考核目的,能够确保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形成良好的价值分配体系。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1、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含下属子公司,下同)正式在职员工,其中无独立董事
、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
为不适当人选;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具有《公司法》规
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
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对象
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内部公示系统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岗位,公示期不少于 10天。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的 5日前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施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2/2b259732-a3b7-472f-ac57-8fcecd8b834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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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21:32│夏厦精密(001306):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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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厦精密(001306):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2/35aa8092-f085-496a-9764-6d9062768f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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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21:32│夏厦精密(001306):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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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本激励计划授出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
票数量(万股) 权益数量的比例 日股本总额的比例
张波杰 董事会秘书 2.10 2.2523% 0.0339%
核心骨干人员(共 110人) 86.01 92.2458% 1.3873%
预留部分 5.13 5.5019% 0.0827%
合计 93.24 100.00% 1.5039%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0%。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核心骨干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职务
1 毕*旺 核心骨干人员
2 查*军 核心骨干人员
3 陈*涛 核心骨干人员
4 陈* 核心骨干人员
5 陈*超 核心骨干人员
6 陈* 核心骨干人员
7 陈*海 核心骨干人员
8 仇*生 核心骨干人员
9 崔*利 核心骨干人员
10 戴*芬 核心骨干人员
11 邓*军 核心骨干人员
12 邓*冲 核心骨干人员
13 丁*杰 核心骨干人员
14 董*军 核心骨干人员
15 段*北 核心骨干人员
16 段*辉 核心骨干人员
17 范* 核心骨干人员
18 范*军 核心骨干人员
19 方*晖 核心骨干人员
20 冯*璐 核心骨干人员
21 符* 核心骨干人员
22 傅* 核心骨干人员
23 顾*妮 核心骨干人员
24 顾*杰 核心骨干人员
25 韩*林 核心骨干人员
26 何*华 核心骨干人员
27 何*春 核心骨干人员
28 胡* 核心骨干人员
29 华*萍 核心骨干人员
30 华*舰 核心骨干人员
31 黄*明 核心骨干人员
32 吉*敏 核心骨干人员
33 金*宁 核心骨干人员
34 孔*饶 核心骨干人员
35 剌*国 核心骨干人员
36 李*水 核心骨干人员
37 李*树 核心骨干人员
38 李*龙 核心骨干人员
39 李*东 核心骨干人员
40 李* 核心骨干人员
41 李*会 核心骨干人员
42 李*毕 核心骨干人员
43 郦*早 核心骨干人员
44 林*宏 核心骨干人员
45 刘* 核心骨干人员
46 刘* 核心骨干人员
47 刘*烨 核心骨干人员
48 刘*元 核心骨干人员
49 芦* 核心骨干人员
50 鲁*波 核心骨干人员
51 陆*明 核心骨干人员
52 路*天 核心骨干人员
53 吕* 核心骨干人员
54 梅*艇 核心骨干人员
55 牟*洪 核心骨干人员
56 彭* 核心骨干人员
57 戚*铫 核心骨干人员
58 钱*霞 核心骨干人员
59 钱*财 核心骨干人员
60 任*超 核心骨干人员
61 阮*飞 核心骨干人员
62 邵*富 核心骨干人员
63 施*军 核心骨干人员
64 施* 核心骨干人员
65 宋* 核心骨干人员
66 孙*行 核心骨干人员
67 孙*荣 核心骨干人员
68 孙* 核心骨干人员
69 谭*琳 核心骨干人员
70 唐*明 核心骨干人员
71 唐*文 核心骨干人员
72 唐*卫 核心骨干人员
73 田*风 核心骨干人员
74 田* 核心骨干人员
75 田*举 核心骨干人员
76 王*涛 核心骨干人员
77 王*涛 核心骨干人员
78 王*芳 核心骨干人员
79 王*峰 核心骨干人员
80 王* 核心骨干人员
81 吴*燕 核心骨干人员
82 吴* 核心骨干人员
83 吴*荣 核心骨干人员
84 吴*庭 核心骨干人员
85 夏* 核心骨干人员
86 肖*哲 核心骨干人员
87 徐*杰 核心骨干人员
88 徐*明 核心骨干人员
89 徐*倩 核心骨干人员
90 徐*华 核心骨干人员
91 严* 核心骨干人员
92 严*红 核心骨干人员
93 杨*洪 核心骨干人员
94 杨*兵 核心骨干人员
95 杨* 核心骨干人员
96 俞*通 核心骨干人员
97 虞*健 核心骨干人员
98 袁先雄 核心骨干人员
99 张*明 核心骨干人员
100 张*宝 核心骨干人员
101 张*青 核心骨干人员
102 张*煌 核心骨干人员
103 赵*洪 核心骨干人员
104 赵*梅 核心骨干人员
105 郑*颖 核心骨干人员
106 郑*奎 核心骨干人员
107 郑*民 核心骨干人员
108 周*丽 核心骨干人员
109 周*珊 核心骨干人员
110 卓*飞 核心骨干人员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2/580a3e29-75f6-44e9-8cca-0cc2e52b31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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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21:32│夏厦精密(001306):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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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厦精密(001306):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2/d9483e10-237d-434a-beb8-24b781f914c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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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21:32│夏厦精密(001306):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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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厦精密(001306):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2/0d2b491d-fbbb-4549-904f-c8de4c145cb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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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21:32│夏厦精密(001306):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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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厦精密(001306):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2/1eab3873-a1b9-4c6c-82ba-81d1dcd4d65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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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21:31│夏厦精密(001306):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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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06 月 12 日(星期四)在公司会
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06 月 06 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
会议由董事长夏建敏先生召集并主持,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人才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
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法律意见书》。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为保证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2025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具体事宜,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
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激励计划规定的
方法对授予价格、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
签署《股权激励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
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
(9)授权董事会实施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继承事宜,终止公司激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对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对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
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
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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