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1306 夏厦精密 更新日期:2026-05-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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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6:07 │夏厦精密(001306):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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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6:45 │夏厦精密(001306):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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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8:34 │夏厦精密(001306):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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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8:29 │夏厦精密(001306):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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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6:52 │夏厦精密(001306):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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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6:51 │夏厦精密(001306):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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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6:51 │夏厦精密(001306):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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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 │夏厦精密(001306):2025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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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 │夏厦精密(001306):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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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 │夏厦精密(001306):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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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6:07│夏厦精密(001306):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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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4月8 日、5 月 1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 4月 10 日、5
月 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等
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完成了相关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的注册地址变更已经核准,同时《公司章程》已经备案,并取得了宁波市
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新《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11713347477D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夏建敏
注册资本:陆仟贰佰捌拾伍万零陆佰元
成立日期:1999 年 03 月 15 日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荣吉路 758 号
经营范围:齿轮、普通机械配件,汽车、摩托车关键零部件制造、加工;自有厂房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
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9b17ab80-138e-447f-9056-65bebe5869b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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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6:45│夏厦精密(001306):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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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 2026年 5月 12 日
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整体融资安排,同意公司为全
资子公司宁波夏拓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夏拓智能”)和 XIASHAVIETNAM COMPANY LIMITED申请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合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3,500 万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
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 月 10日、2026年 5月 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海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夏拓智能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海分
行开展的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债权本金数额为人民币 1,000.00万元。
以上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宁波夏拓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11062922369D
成立日期:2013 年 3月 12 日
法定代表人:夏挺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九龙湖镇龙庄路 877 号(一照多址)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控制系统集成;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控机床制造;金属切削机
床制造;金属加工机械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金属工具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宁波市镇海区九龙湖镇长石东街 1-6 幢)
2、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夏拓智能 100%股权,夏拓智能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3、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6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 274,055,780.70 261,221,466.71
净资产 82,379,364.53 83,804,218.21
负债 191,676,416.17 177,417,248.50
项目 2025 年度(经审计) 2026 年 1-3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22,438,380.19 19,058,553.59
利润总额 11,777,493.48 842,382.87
净利润 10,103,639.79 577,508.67
夏拓智能不存在对外担保、抵押事项。
4、其他说明
经公司查询,夏拓智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务人:宁波夏拓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海分行
3、保证人: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范围:
(1)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大写) 壹仟万元整;
(2)在本合同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
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
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6、保证期间:
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在该保证期间,债权人
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7、担保金额: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大写) 壹仟万元整。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6年度为全资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3,500万元的担保额度。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
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其经营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且公司对其拥有绝对控制权,公司可以及时掌控其经营情况、资信情
况及履约能力,风险均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其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13,500 万元,占公司 2025 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
的比例为 10.37%;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1,790.81 万元,占公司 2025 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
例为 1.38%。
2、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况。
3、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七、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09a1db6b-20f6-448b-a58b-276ac2e40f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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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8:34│夏厦精密(001306):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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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厦精密(001306):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98922816-9337-4e54-b683-f4c301b105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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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8:29│夏厦精密(001306):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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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
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会议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审查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所需审查的相关文件、资料,并参加了公司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全过程。
鉴此,本所律师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
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程序
经核查,公司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将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审议事项、出席会议人员、登记办法等予以公告,
公告刊登的日期距本次会议的召开日期已达 20日。
本次会议现场会议于 2026年 5月 12日下午 14:30在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骆驼工业区荣吉路 389号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
司二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本次会议召
开当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 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本次会议召开当日的 9:15-15:00
。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
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核查,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6,556,100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 74.0742%。
经核查,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均持有出席会议的合法证明,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其身份。
2、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经核查,出席本次会议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均属于公司股东会的职权范围,并且与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中所列明的审议事项相一致;本次
会议未发生对通知的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
四、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按照本次会议的议程及审议事项,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审议事项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的表决
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6,683,500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03%;反对 5,900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6%
;弃权 3,300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1%。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83,500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2257%;反对 5,900
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618%;弃权 3,300 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
7125%。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6,683,800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09%;反对 5,600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0%
;弃权 3,300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1%。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83,800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3814%;反对 5,600
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061%;弃权 3,300 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
7125%。
3、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6,683,700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07%;反对 5,600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0%
;弃权 3,400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3%。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83,700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3295%;反对 5,600
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061%;弃权 3,400 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
7644%。
4、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6,683,800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09%;反对 5,600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0%
;弃权 3,300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1%。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83,800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3814%;反对 5,600
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061%;弃权 3,300 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
7125%。
5、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6,683,700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07%;反对 5,600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0%
;弃权 3,400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3%。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83,700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3295%;反对 5,600
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061%;弃权 3,400 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
7644%。
6、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6,677,900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83%;反对 6,400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7%
;弃权 8,400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77,900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3197%;反对 6,400
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212%;弃权 8,400 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
3591%。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6,678,700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00%;反对 6,400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7%
;弃权 7,600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3%。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78,700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7348%;反对 6,400
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212%;弃权 7,600 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
9440%。
8、审议通过《关于 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6,679,500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17%;反对 5,600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0%
;弃权 7,600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3%。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79,500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1500%;反对 5,600
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061%;弃权 7,600 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
9440%。
9、审议通过《关于 2026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6,679,000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07%;反对 6,300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5%
;弃权 7,400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8%。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79,000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8905%;反对 6,300
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693%;弃权 7,400 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
8402%。
10、审议通过《关于 2026年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6,678,200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89%;反对 6,100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1%
;弃权 8,400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78,200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4754%;反对 6,100
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655%;弃权 8,400 股,占与会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
3591%。
经核查,本次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上述决议均为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
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
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e0b667c0-6ba9-47a0-8086-98a93653d5e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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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6:52│夏厦精密(001306):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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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6 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公司对 2026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为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资产价值,本着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
则的要求,公司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对公司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合并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
备。根据测试结果,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合计人民币 1.62 万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合计人民币 663.54 万元,
具体明细如下表:
资产名称 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万元)
信用减值 1.62
应收账款 -71.43
应收票据 -38.62
其他应收款 20.42
应收款项融资 91.25
资产减值 663.54
存货 663.54
合计 665.16
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3月 31日,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未经会计
师事务所审计。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1、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会计准则规定,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
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2026 年第一季度计提
各项信用减值损失 1.62 万元。
2、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会计准则规定,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
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
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
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根据上述标准,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计
提存货跌价损失 663.54 万元。
2026 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 665.16 万元。
3、计入的报告期
本次针对各项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 2026 年 1 月 1 日至2026 年 3月 31 日。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665.16 万元,对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金额665.16 万元,相应减少公司 2026 年 3月 31 日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665.16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
——业务办理》和公司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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