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1301 尚太科技 更新日期:2025-06-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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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00:00 │尚太科技(001301):国信证券关于尚太科技主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保荐书(修订│
│ │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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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00:00 │尚太科技(001301):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
│ │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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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00:00 │尚太科技(001301):关于尚太科技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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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00:00 │尚太科技(001301):尚太科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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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00:00 │尚太科技(001301):关于尚太科技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审核问询函有关财务问题回复│
│ │的专项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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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00:00 │尚太科技(001301):国信证券关于尚太科技主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上市保荐书(修订│
│ │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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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00:00 │尚太科技(00130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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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19:16 │尚太科技(001301):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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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2 15:36 │尚太科技(00130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的整数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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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2 15:32 │尚太科技(001301):关于完成工商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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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00:00│尚太科技(001301):国信证券关于尚太科技主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保荐书(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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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太科技(001301):国信证券关于尚太科技主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保荐书(修订稿)。公告详情请查看
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0/7e8bf4b5-a4c5-4008-8dbc-e8c2bfac35d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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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00:00│尚太科技(001301):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
│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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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
于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5〕120020号,以下简称“审核
问询函”)。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审核问询问题。
公司按照审核问询函的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针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回复,并对募集说明书等相关申请文
件内容进行了更新。现根据相关要求对上述文件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问询函的回复报告和更新后的申请文件披露后,通过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系统报送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
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9/c8464bea-5c56-4928-992d-8cb3f13485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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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00:00│尚太科技(001301):关于尚太科技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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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太科技(001301):关于尚太科技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0/28bf322d-6a44-42bc-b68e-14a6ac27b6e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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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00:00│尚太科技(001301):尚太科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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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太科技(001301):尚太科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修订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0/d5c29b1a-e2c3-496f-b292-ff2f6361cc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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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00:00│尚太科技(001301):关于尚太科技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审核问询函有关财务问题回复的专
│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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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太科技(001301):关于尚太科技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审核问询函有关财务问题回复的专项说明。公告详情
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0/5257ec99-8b9e-4299-a31a-3276e7ef455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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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00:00│尚太科技(001301):国信证券关于尚太科技主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上市保荐书(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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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太科技(001301):国信证券关于尚太科技主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上市保荐书(修订稿)。公告详情请查看
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0/6bf61dfa-4df7-4d40-b223-3e07ca71821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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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00:00│尚太科技(00130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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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太科技(00130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0/484dceb2-9a5a-4777-90b7-ebc2aa74d8a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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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19:16│尚太科技(001301):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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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 公司”)于2024年10月1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2024年10月
30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
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 A股)股票,并在未来合适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
计划及/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5.83元
/股 含),拟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5,000万元 ( 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 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
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15日及2024年10月3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 www.cninfo.com.cn)等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的 (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78) 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4-
089)。
公司已收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 以下简称 ( 中国银行石家庄分行”)出具的 (实质性贷款承诺函》,中国
银行石家庄分行承诺为公司提供6,000万元的贷款资金专项用于股票回购。
根据 (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
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5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1,106,10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
例0.4241%,最高成交价为65.5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1.83元/股,成交总金额 69,367,633.00 元 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事项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的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3/412e4034-1ba4-4662-a275-104a1df1883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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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2 15:36│尚太科技(00130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的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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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太科技(00130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的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30/814c5159-40a4-4e53-9ffd-affc26dc27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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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2 15:32│尚太科技(001301):关于完成工商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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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3 月 15 日和 2025 年 4 月 7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和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同时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有关内容详见
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同时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近日,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改《公司章程》备案程序,取得了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新换发的《营业执照》,现将相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营业执照》的基本信息
名称: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30679932938G
注册资本:贰亿陆仟零捌拾叁万柒仟叁佰伍拾元整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08年09月27日
法定代表人:欧阳永跃
住所:无极县里城道乡南沙公路西侧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的技术开发、生产、销售;碳素制品的制造与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登记机关: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
二、备查文件
1、新换发的公司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30/1368beaa-9821-4295-a9fd-a4e87e417ac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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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 19:37│尚太科技(001301):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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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太科技(001301):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
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3/cb549fe8-c374-48a3-b70e-17bc6b879c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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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3 18:52│尚太科技(001301):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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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 260,837,350 股,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数量为 1,106,100 股,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该部分已回购股份不享有利润分派的权利。因此,公司实施
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本基数为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后的 259,731,250 股,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8.00 元(含
税),合计派发红利 207,785,000 元,本年度不转增不送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时,按照公司现有总股本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含税)=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
司现有总股本=207,785,000 元/260,837,350 股*10 股=7.966075 元,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权益分派
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即0.7966075 元/股)。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4 月 7 日召开的 20
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总股本260,887,35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的1,056,100股后的259,831,2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
利8.00元(含税),共计派发207,865,000.00元。本年度不转增不送股。
若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
2、因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发生了变化,由2
60,887,350股减至260,837,350股;因公司回购股份导致公司参与权益分派股本发生变化,以总股本260,837,35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
上已回购的1,106,100股后的259,731,250股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
现金红利8.00元(含税),合计派发红利207,785,000元。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距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59,731,25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8.000000 元人民币
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
资基金每 10 股派 7.2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
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6
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8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1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5月2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5月1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5月2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1 01*****373 欧阳永跃
2 02*****427 尧桂明
3 01*****536 齐仲辉
4 03*****986 左宝增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5月12日至登记日:2025年5月1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关于除权除息价格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数量为 1,106,100 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法律
、行政法规的规定,该部分已回购股份不享有利润分派的权利。因此,公司实施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本基数为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
购股份后的 259,731,250 股,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8.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红利 207,785,000 元。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
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0.7966075 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现金分红
的总金额 /总股本,即 207,785,000 元 /260,837,350 股=0.7966075 元)。综上,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
价=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即 0.7966075 元/股)。
七、调整事项
1、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未解除
限售部分股票回购注销价格将进行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实施调整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欧阳永跃、当时持股5%以上股东长江晨道(湖北)新能源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
市招银朗曜成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及招银成长叁号投资(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当时持有公司股份的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承诺:“本人/本企业如本企业
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
须按照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33.88元/股,根据上述承诺,上述人员/企业将对上述最低减
持价格限制作相应调整。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石家庄无极县北苏镇开发区尚太科技北苏总部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李龙侠、GUOXIAOYU
咨询电话:0311-86509019
传真电话:0311-86509019
九、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4/46868c5a-8017-4c3b-a64b-95d344420f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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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7 18:17│尚太科技(001301):2025-063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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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太科技(001301):2025-063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08/40f1c19d-2ab3-4ac4-b1f8-dd39e157a9f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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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7 18:16│尚太科技(001301):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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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 公司”)于2024年10月1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2024年10月
30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
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 A股)股票,并在未来合适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
计划及/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5.83元
/股 含),拟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5,000万元 ( 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 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
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15日及2024年10月3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 www.cninfo.com.cn)等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的 (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78) 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4-
089)。
公司已收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 以下简称 ( 中国银行石家庄分行”)出具的 (实质性贷款承诺函》,中国
银行石家庄分行承诺为公司提供6,000万元的贷款资金专项用于股票回购。
根据 (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
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4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1,106,10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
例0.4241%,最高成交价为65.5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1.83元/股,成交总金额 69,367,633.00 元 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事项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的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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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08:20│尚太科技(001301):国信证券关于尚太科技主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保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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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太科技(001301):国信证券关于尚太科技主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保荐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8/b5ac8689-b43a-44ca-877f-8898ac748f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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