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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301(尚太科技)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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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1301 尚太科技 更新日期:2026-05-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5-18 20:11 │尚太科技(001301):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 │2026-05-18 20:09 │尚太科技(00130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18 20:09 │尚太科技(001301):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5-17 15:32 │尚太科技(00130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 │2026-05-07 16:32 │尚太科技(001301):关于举办2025年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 │2026-04-27 18:21 │尚太科技(001301):2026年一季度报告 │ ├─────────┼──────────────────────────────────────────────┤ │2026-04-27 18:21 │尚太科技(00130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4-27 18:20 │尚太科技(001301):关于增加2026年度公司、子公司及孙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 │ │告 │ ├─────────┼──────────────────────────────────────────────┤ │2026-04-27 18:19 │尚太科技(001301):关于增加2025年年度股东会临时提案的补充通知 │ ├─────────┼──────────────────────────────────────────────┤ │2026-04-22 00:32 │尚太科技(001301):2025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 └─────────┴──────────────────────────────────────────────┘ ─────────┬──────────────────────────────────────────────── 2026-05-18 20:11│尚太科技(001301):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18日召开了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 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6名激励对象离职,1 名激励对象退休,根据《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激励对象辞职、因个人原因被解除劳动关系或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或主动辞职的,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已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将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因退休而离职的,董事会可以决 定对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据此, 公司将回购注销部分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46,200 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260,802,350股的 0.0177%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将由 260,802,350 股减至 260,756,15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 260,802,350元变更为 260,756,150元。本次回购注销事宜需由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申请办理后最终完成,最终股本结构 变动以实际情况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 3 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 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 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进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 45日内,即 2026 年 5月 19 日至 2026年 7月 3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3:30-17:00(双休 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 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 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无极县北苏镇无极经济开发区尚太科技证券部 联系人:李龙侠、GUO XIAOYU 联系电话:0311-86509019 邮政编码:052461 联系邮箱:shangtaitech@shangtaitech.com 4、其他 以邮寄方式申报债权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 在申报文件上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58bbe427-685a-4a23-9fe4-3cf6db66c3aa.PDF ─────────┬──────────────────────────────────────────────── 2026-05-18 20:09│尚太科技(00130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以及2026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刊登的《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 通知》和《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5年年度股东会临时提案的补充通知》; 2、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方式: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三)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14:45。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现场会议地点:石家庄市无极县北苏镇无极经济开发区尚太科技办公楼会议室 (五)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84人,代表股份133,429,0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161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97,119,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238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81人,代表股份36,309,5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22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81人,代表股份23,772,6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15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1,792,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7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79人,代表股份21,980,1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279%。 公司董事长欧阳永跃先生主持会议,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以通讯或现场方式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经过认真审议,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3,383,8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1%;反对3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4%;弃权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3,727,4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99%;反对37,9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94%;弃权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7%。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与会股东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3,383,1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6%;反对3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9%;弃权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3,726,7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69%;反对38,6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24%;弃权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7%。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与会股东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3,384,7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8%;反对3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9%;弃权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3,728,3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37%;反对37,2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65%;弃权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9%。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与会股东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3,386,8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4%;反对3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2%;弃权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3,730,4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25%;反对37,6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82%;弃权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3%。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本 议案经与会股东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7,981,5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52%;反对4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225%;弃权1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3,709,9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63%;反对46,6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60%;弃权1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7%。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本议案经与会股东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同时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3,384,0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3%;反对3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3%;弃权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3,727,6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07%;反对37,7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86%;弃权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7%。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本议案经与会股东审议通 过。 7、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1,857,3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221%;反对1,563,4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18%;弃权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2,201,0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3888%;反对1,563,4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768%;弃权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5%。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与会股东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增加 2026 年度公司、子公司及孙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3,367,0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5%;反对4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0%;弃权1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3,710,6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92%;反对46,7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64%;弃权1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4%。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与会股东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宋沁忆律师、郜梦晗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 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 规则》的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3abd1ecb-7748-497a-a4e3-8421851f8af6.PDF ─────────┬──────────────────────────────────────────────── 2026-05-18 20:09│尚太科技(001301):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尚太科技(001301):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4ecf7f34-9b8c-4a9a-bf75-1c5c2933017f.PDF ─────────┬──────────────────────────────────────────────── 2026-05-17 15:32│尚太科技(00130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持股 5%以上股东长江晨道(湖北)新能源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长江晨道(湖北)新能源产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江晨道”),持有公司股份 14,271,6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5.4722%,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3个月内(即 2026 年 6月 9日至 2026年 9月 8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 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5,193,92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 账户股份数量不超过 2.0000%)。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区间和股份 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长江晨道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且截至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其投资公司期限已满 60 个月,根据《上市公司 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其通过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总数不受比例限制。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 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长江晨道出具的《关于减持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长江晨道 2、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重 长江晨道 14,271,600 5.4722% 二、本次减持计划 (一)减持计划基本信息 1、减持原因:自身经营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次拟减持数量及比例:拟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5,193,92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不超过 2. 0000%(公司现总股本为260,802,350 股,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区间和股 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相关股东拟减持数量及比例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拟减持股份数量(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重(剔除 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 长江晨道 5,193,925 2.0000% 4、减持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长江晨道系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的创 业投资基金,且截至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其投资公司期限已满 60个月,根据《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其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总 数不受比例限制。 5、减持期间:本减持计划相应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进行(即 2026年 6月 9日至 2026年 9月 8日,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 6、减持价格:按照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和交易方式确定。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长江晨道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作出如下承诺: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①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所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 该部分股份; ②本企业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企业将承担公司、公司其他股 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股票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2)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①本企业将在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根据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确定 是否减持公司股份; ②如本企业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 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③如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的,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减持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准确地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关于未履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做承诺的约束措施 若本企业未能完全有效地履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本企业承诺事项(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无 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则本企业将采取以下措施: (1)本企业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 歉; (2)本企业将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权益,并经公司董事会将上 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如果因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公司,如果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向 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如果本企业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则本企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在本企业履行完毕前述赔偿 责任之前不得转让,同时公司有权扣减本企业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 2、长江晨道出具的其他承诺如下: 特定期间不减持的承诺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支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增强广大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投资 者权益和资本市场的稳定,自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限售股上市流通之日起6个月内(即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6月27日)不通 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企业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上述承诺期间内,因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 红利、配股等原因导致本人/本企业增加的公司股份,本企业增加的公司股份亦遵守上述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长江晨道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长江晨道此前已披露的承诺 、意向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拟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 数量和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 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3、本次拟减持股东承诺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后续出台 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其他规定,也将严格遵照规定执行。 4、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 发生变更。 5、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出具的《关于减持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dcbcf7e9-19e4-45b0-8447-244322cf91d6.PDF ─────────┬──────────────────────────────────────────────── 2026-05-07 16:32│尚太科技(001301):关于举办2025年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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