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1300 三柏硕 更新日期:2025-08-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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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00:00 │三柏硕(001300):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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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00:00 │三柏硕(001300):关于调整向控股孙公司增加投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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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15:47 │三柏硕(001300):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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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3 15:48 │三柏硕(001300):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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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7 15:45 │三柏硕(001300):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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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8 17:12 │三柏硕(001300):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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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 18:51 │三柏硕(001300):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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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 18:50 │三柏硕(001300):关于通过全资子公司向控股孙公司增加投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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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8:34 │三柏硕(001300):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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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8:34 │三柏硕(001300):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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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00:00│三柏硕(001300):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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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29 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
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7 月 25日以通讯方式送达。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限。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
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公司董事长朱希龙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青岛
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慎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向控股孙公司增加投资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
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向控股孙公司增加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备查文件
1、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9/388e68da-12c8-43eb-b5d6-80f26e9707e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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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00:00│三柏硕(001300):关于调整向控股孙公司增加投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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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向控股孙公司增加投资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调整情况
SPORTSOUL HEALTH TECHNOLOGY CO.,LTD(以下简称“越南三柏硕”)系公司控股孙公司,由公司全资子公司OCEANMASTER INVES
TMENTS,INC(以下简称“海硕投资”)与CYVERCE LLC(中文译名:塞沃斯公司,以下简称“塞沃斯”)于2025年2月在越南共同出资
设立,注册资本108万美元,其中海硕投资持股60%、塞沃斯持股40%。基于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越南工厂建设营运资金需要,公司与
塞沃斯原计划以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按照各自持股比例合计向越南三柏硕增加
投资2,472万美元,其中公司通过海硕投资增加投资1,483.20万美元,塞沃斯(或塞沃斯指定第三方)增加投资988.8万美元。公
司于2025年6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通过全资子公司向控股孙公司增加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通过海硕投资向越南三柏硕增加投资事宜。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8日披露的《关于通过全资子公
司向控股孙公司增加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基于中国境内及越南当地相关政策和市场风险变化,根据项目实施需要,拟将投资方案由“海硕投资与塞沃斯以自有资金和自筹
资金按照各自持股比例合计向越南三柏硕增加投资2,472万美元”调整为“公司以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直接向越南三柏硕增加投资2,0
52万美元(具体投资和注册资本变更进程,根据越南三柏硕实际生产经营需要进行变更)”。投资完成后公司直接持有越南三柏硕注
册资本2,052.00万美元,持股比例95%;海硕投资直接持有越南三柏硕注册资本64.80万美元,持股比例3%;塞沃斯直接持有越南
三柏硕43.20万美元,持股比例2%。投资完成后,越南三柏硕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调整前投资情况:
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增加投资 1,483.2 万美元,持股比例 100%
OCEAN MASTER INVESTMENTS,INC CYVERCE LLC
增加投资 1,483 .2 万美元,持股比例 60% 增加投资 988.8 万美元,持股比例 40%
SPORTSOUL HEALTH TECHNOLOGY CO.,LTD调整后投资情况:
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 100%
增 加投资 2,052万美元
OCEAN MASTER
持股比例 95%CYVERCE LLCINVESTMENTS,INC
元
持股比例 3%持股比例 2%
SPORTSOUL HEALTH TECHNOLOGY CO.,LTD
二、《投资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目标公司):SPORTSOUL HEALTH TECHNOLOGY CO.,LTD
乙方(投资方):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一(现有股东):OCEAN MASTER INVESTMENTS, INC
丙方二(现有股东):CYVERCE LLC
(一)投资方案
1.投资方式:乙方同意以货币出资方式向甲方增资。
2.投资金额:乙方本次认购新增注册资本的投资总金额为2,052万美元(大写:贰仟零伍拾贰万美元)。
3.投资后股权结构:本次投资完成后,甲方的注册资本将增加至2,160万美元(大写:贰仟壹佰陆拾万美元)。具体投资和注册
资本变更进程,由根据甲方实际生产经营需要进行变更。
(二)出资安排
1.出资时间:乙方应在本协议生效且乙方完成 ODI审批后,根据甲方工厂项目进展,将投资款陆续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具体根据越南法律要求办理。
(三)违约责任
1.乙方违约:若乙方未按本协议第二条约定按时、足额履行出资义务,则构成根本违约。甲方有权:(a) 书面催告乙方在合理期
限内履行;(b) 逾期仍未履
行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2.甲方/丙方违约:若甲方或丙方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或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工商变更登记(非因
乙方原因造成),则构成违约。乙方有权:(a) 书面催告违约方在合理期限内纠正;(b) 逾期仍未纠正的,
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为本次投资支付的合理费用及
利息损失)。如因甲方或丙方原因导致工商变更登记无法完成,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返还其已支付的投资款及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
率计算)。
3. 其他违约: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其他条款,应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实际损失。
4. 协议生效、变更与终止
5. 生效条件:本协议自各方签字或加盖公章(法人或其他组织)之日起成立并乙方内部投资决策通过、特定政府审批通过后生
效。
6. 变更与补充: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须由各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控股孙公司增加投资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投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投资
的相关事宜。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四、本次调整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调整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投资事项基于中国境内及越南当地相关政策和市场风险变化,且符合公司的项目实施需要,有利于拓展经营规模,增强
运营能力,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本次调整后,不影响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
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本次调整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1.本次调整投资事项尚未获得中国境内及越南当地相关部门的正式批准,审批结果可能因法律法规、政策变化等存在顺延、变
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积极和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尽快落实并完成审批相关事宜。本次增加投资后
,越南三柏硕注册资本、股权结构等具体信息,最终以相关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2. 越南三柏硕在运营过程中,亦存在政策变化、市场需求等不确定因素,公司将实时关注政策及行业变化,进一步加强对境外
子公司的风险管控,积极防范和应对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
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投资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
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30/a5d5124d-03ac-4261-a0d6-de49df4062c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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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15:47│三柏硕(001300):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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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 1月 1日-2025年 6月 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盈利:700万元–1,000万元 盈利:1,848.87万元
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62.14%-45.9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盈利:300万元–600万元 盈利:1,230.07万元
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75.61%-51.22%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0288元/股–0.0412元/股 盈利:0.0758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本次业绩预告未
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受国际贸易政策不确定性及关税调整等不利因素影响,部分客户采购需求收缩,公司产品海
外订单量减少。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数据仅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预计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 2025年半年度报告内容为准。敬请投资者谨
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4/6b895db7-fad7-44fd-abfb-c7c6fc96fe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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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3 15:48│三柏硕(001300):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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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柏硕(001300):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3/393be939-36b7-4c8e-8918-12a53e3426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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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7 15:45│三柏硕(001300):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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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授信额度及担保情况概述
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
案》,同意2025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综合授信。在上述授信总额额度内,公司
将根据实际需要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以其拥有的资产为其自身融资提供抵押、质押担保;由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或全资子公司之间
以信用或资产抵押、质押方式相互提供担保和反担保,包括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全资子公司进行担保;接受由公司控股股东青岛
海硕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希龙先生以信用或资产抵押、质押方式提供担保(公司不提供反担保且免于支付担保费用
)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提供担保。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
股东大会召开之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23)。
二、授信额度及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瑜阳体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瑜阳体育”)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以下简称“交
通银行青岛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瑜阳体育向交通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与
交通银行青岛分行签署《保证合同》,为瑜阳体育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相关事项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上述授信及担保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已履行内部
审批程序,本次授信额度、接受担保的金额在已审议的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如下:
(一)青岛瑜阳体育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青岛瑜阳体育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孙丽娜
成立日期 2018 年 01 月 10 日
注册资本 1300 万人民币
实收资本 1300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荣海二路 3 号
主营业务 休闲运动和健身器材系列产品的生产、销售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转让、技术推广;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
发;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户外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
器材制造;体育消费用智能设备制造;体育用品设备出租;体
育赛事策划;体育竞赛组织。(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 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3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1,101.85 1,304.94
负债总额 997.09 1,227.88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 0
流动负债总额 997.09 1,227.88
净资产 104.76 77.06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 - -
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项目 2025年1-3月 2024年度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231.78 4,864.89
利润总额 28.76 278.95
净利润 27.30 264.90
注:2024年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保证合同》
1、保证人: 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3、债务人: 青岛瑜阳体育科技有限公司
4、担保额度:1,100万元
5、保证方式: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 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
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7、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
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
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瑜阳体育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申请综合授信相关事项提供担保,是业务经营发展所需,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
略。被担保人瑜阳体育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债务偿还能力,公司能有效地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本次担保事项的风险处于公司
可控制范围之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1,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8.54%。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对
外担保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担保,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的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等情况,不
存在因担保而产生的相关诉讼及被判败诉的相关损失等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7/e7e9d63f-f1af-40cd-86b3-afd751c294f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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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8 17:12│三柏硕(001300):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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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295,000股,上述股份不享有参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的权利。本次权益分派以公
司现有总股本243,775,914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1,295,000股后的总股本242,480,914股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
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2,424,809.14元,不送红股,不以公
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每10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股,即每10
股0.099468元=2,424,809.14元÷243,775,914股*10股,即每股0.0099468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
盘价-0.0099468元/股。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43,775,914股扣除公司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1,295,000股后的总股本242,480,91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0元(含税),共计分
配现金红利2,424,809.14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因新增股份上市、股份回购等事
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拟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的调整。
2、自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43,775,914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1,295,000股后的
总股本242,480,91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1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
、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09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
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
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
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20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1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2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6月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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