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1298 好上好 更新日期:2025-09-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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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8:04 │好上好(001298):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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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8:04 │好上好(001298):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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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8:02 │好上好(001298):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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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 17:50 │好上好(001298):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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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6:39 │好上好(001298):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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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6:38 │好上好(001298):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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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6:38 │好上好(001298):2025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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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6:37 │好上好(001298):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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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6:37 │好上好(001298):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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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6:37 │好上好(001298):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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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8:04│好上好(001298):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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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9月 12日(星期五)下午 15:00
网络投票的时间:2025年 9月 12日(星期五)。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9月 12日上午 9:15—9:25,9:30—11:30和下午 13:00
—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 月 12 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一道 002号飞亚达科技大厦 1501A)
3、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玉成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545人,代表股份 185,512,437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的 62.4966%。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人,代表股份 184,566,38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1779%。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38人,代表股份 946,0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87%。
2、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542人,代表股份 45,532,415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15.339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4人,代表股份 44,586,3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0205%。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
股东 538人,代表股份 946,0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87%。
3、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中闻(深圳)律师事务
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 185,363,3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96%;反对 131,6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710%;弃权 1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4%。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 45,383,3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26%;反对 131,6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92%;弃权 1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382%。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 185,402,7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09%;反对 93,8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506%;弃权 1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5%。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 45,422,7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91%;反对 93,8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62%;弃权 1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347%。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 185,358,6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71%;反对 135,0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728%;弃权 18,7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1%。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 45,378,6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23%;反对 135,0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66%;弃权 18,7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411%。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审议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中闻(深圳)律师事务所王志伟律师、闫洪师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
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
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好上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中闻(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好上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3/d2725813-56fb-4f04-9362-17d253bc4b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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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8:04│好上好(001298):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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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深圳市好上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闻(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市好上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好上好
”)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或“会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好上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
和表决结果等有关事宜,出具《北京市中闻(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好上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委派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现场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查验了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有
关的文件、材料,确认该等文件、材料的副本或复印件均与正本或原件相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是否符合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
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公告材料,随其他需公告的文件一同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律师在其中发表的
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相关法律事项出具。除此以外,未经本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不得为任何其他人用
于任何其他目的。
依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律师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本次股东大会系由2025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作出决议召集。
为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8月 27 日在指定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了《
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8),公告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日期、时间、召开方式、出
席对象、股权登记办法、股权登记日以及会议审议事项、会议登记事项、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备查文件,同时公告了会议
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等事项。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
1.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星期五)15:00 在公司会议室(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
一道 002 号飞亚达科技大厦1501A)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玉成先生主持。
2.除现场会议外,公司还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了网络投票平台。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月 12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
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 月 12 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召集人资格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545 人,代表股份 185,512,437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
份的 62.4966%,其中包括: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的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或授权
委托证明书、身份证明文件进行了核查,确认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共 7人,代表股份 184,566
,381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62.1779%。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参加网络投票的人员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会议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计 538 人,代表股份 946,056 股,
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87%。本所律师无法对参加网络投票股东资格进行核查,该等股东的资格由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3.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542 人,代表股份 45,532,415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15.3392%。其中:通过现
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4 人,代表股份 44,586,359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15.0205%;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538
人,代表股份 946,056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3187%。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列席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
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并且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中所
列明的审议事项一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未发生对通知的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
四、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表决由股东代表、监
事代表及本所律师进行了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网络投票的统计结果,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对会议通知所载明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表决,该等议案及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5,363,3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96%;反对 131,6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10%;弃权 1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94%。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45,383,3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26%;反对 131,669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92%;弃权 1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2%。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5,402,7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09%;反对 93,8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06%;弃权 1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085%。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45,422,7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91%;反对 93,869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62%;弃权 1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7%。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5,358,6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71%;反对 135,0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28%;弃权 18,71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101%。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45,378,6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623%;反对 135,048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66%;弃权 18,71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1%。
根据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表决结果以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情况的统计结果,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获得有效
通过。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三份,经本所律师签字并加盖本所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3/207299a9-95af-4be1-a168-9389c48263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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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8:02│好上好(001298):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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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好上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36号
)核准,深圳市好上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4,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
为 35.3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84,768.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10,077.21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74,690.79万元。天职国际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己于 2022年 10月 24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2]
4333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保荐机构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存续情况如下: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账户状态
北高智科技(深圳)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79210078801000002370 扩充分销产品线项目 存续
有限公司 公司深圳分行科技园支行
深圳市好上好信息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1000500040097379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本次注销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分行
深圳市好上好信息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755924722510218 总部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已注销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分行科技园支行
深圳市大豆电子有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622644730050 物联网无线模组与智能家 存续
限公司 深圳分行 居产品设计及制造项目
三、本次注销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8月 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
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将开立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41000500040097379)予以注销。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募集资金专户节余的募集资金共计 3,846,419.98元已全部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
于近日已办理完成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前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专户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专户销户证明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3/dc8d95ce-024d-4704-a0ba-1485e7d03d9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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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 17:50│好上好(001298):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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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好上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月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2025 年 5月 16日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同意 2025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588,600万元或等值外币(含已审批未
到期额度)。其中公司对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 365,000万元,对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 7
2,000 万元,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为 151,600万元,上述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的展期或者续保。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5年 4月 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20)。截止目前,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未超过已批准的额度。
二、担保进展情况
鉴于全资孙公司香港北高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北高智”)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
”)申请的综合授信业务已到期,近日,香港北高智已向交通银行重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与交通银行重新签署了《保证合
同》(以下简称“担保协议”),为香港北高智在交通银行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本次被担保公司担保额度使用情况如下:
担保方 被担保方 公司对 被担保方最 本次担保前对 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额度 是否
被担保 近一期资产 被担保方的担 额度(万 占上市公司最 关联
方持股 负债率 保余额(万元 元或等值 近一期经审计 担保
比例 或等值外币) 外币) 净资产比例
公司 香港北高智 100% 80.49% 68,858.46 11,000.00 6.98% 否
注:上述担保余额涉及外币的按照 2025年 8月 29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 1:7.1030计算。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香港北高智科技有限公司(HONGKONG HONESTAR TECHNOLOGYCO., LIMITED)
商业登记证号码:67927310
注册地:香港新界葵涌工业街 24-28号威信物流中心 14楼 A室
董事:朱植满
已缴纳出资额:12,020,000美元
成立日期:2017年 7月 5日
经营范围:电子贸易及技术外包
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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