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1283 豪鹏科技 更新日期:2026-05-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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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 │豪鹏科技(001283):关于变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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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7:02 │豪鹏科技(001283):关于2025年度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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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21 │豪鹏科技(001283):关于参与竞拍购买资产暨投资建设总部及研发基地项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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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02 │豪鹏科技(001283):关于拟注销二级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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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01 │豪鹏科技(001283):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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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01 │豪鹏科技(001283):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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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00 │豪鹏科技(001283):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由其向越南下属子公司投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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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34 │豪鹏科技(001283):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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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30 │豪鹏科技(001283):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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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8:09 │豪鹏科技(001283):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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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豪鹏科技(001283):关于变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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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世纪证券”)发来的《世纪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变更签字人员的专项说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代表人之一赵宇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代表人。为保证相关工作的有序开展,世纪证券现委派保荐代表人吴坤芳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接替赵宇先生继续担任保荐代表人。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代表人为夏曾萌先生和吴坤芳先生。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1d095440-fef4-4f27-8ead-b0b9affb7da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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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7:02│豪鹏科技(001283):关于2025年度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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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以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
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 3.80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 3股。截至本公
告日,公司总股本为 99,943,067 股,以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下简称:回购专户)中股份 819,556股后的股本数量 99,123,51
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 3.80元(含税),共计派发人民币37,666,934.18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
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3股,共计转增 29,737,053股。
因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利,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
以 0.3768839元计算,每股转增股份数应以 0.2975399股计算,即每 10股现金分红 3.768839元,每 10股转增股份 2.975399股。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3768839)/(1+0.2975399)。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 2026年 4月 24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
info.com.cn)的《豪鹏科技: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现将利润分配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情况
1、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预案的议案》之日(2026年 4月 1日)的总股本 99,943,067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不参与利润分配的 819,556 股后的
股本数量 99,123,51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80元(含税),共计派发 37,666,934.18元(含税)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3 股,合计转增29,737,053股,转增金额未超过 2025年末
母公司“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 129,680,120股(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
终登记结果为准)。在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或参与分配的股数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
分配金额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及转增总额。
2、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之日至本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期间,公司
股本总额及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
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据此,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819,556股依法不参
与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9,943,067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819,556股后的 99,
123,51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3.8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
证券投资基金扣税后,每 10股派现金 3.42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
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
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
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3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76元
;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38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99,943,067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 129,680,120股。
三、分红派息日期
1、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5月 25日。
2、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5月 26日。
3、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红利发放日)为:2026年 5月 26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5月 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
五、分配、转增股本方法
1、本次所转增股份于 2026 年 5月 26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
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5月2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
划入其资金账户。
3、本次所转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6年 5月 26日。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转增股份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0,216,325 20.23% 6,064,897 26,281,222 20.27%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79,726,742 79.77% 23,672,155 103,398,897 79.73%
三、总股本 99,943,067 100.00% 29,737,053 129,680,120 100.00%
注:因分派实施中存在进、舍位,故上表中变动后股份数量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最终数据为准。
七、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转增股本方案后,按新股本 129,680,120 股摊薄计算,2025 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 1.5660元。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 99,943,067 股,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为 819,556 股,因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
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利,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 , 每 股 现 金 红 利 应 以 0.3768839 元
计 算 , 每 股 转 增 股 份 数 应 以0.2975399 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 /总股本,即 0.3768839元=37,666,934.18
元 /99,943,067 股;每股转增股份数=转增的总股份数 /总股本,即 0.2975399 股=29,737,053 股 /99,943,067 股),即每 10
股现金分红 3.768839 元,每 10 股转增股份 2.975399 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每股现金
红利) /(1+每股转增股份数)=(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0.3768839) /(1+0.2975399)。(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比例时保留
小数点后七位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3、公司部分股东在《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所持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二十四个月
内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价格
相应调整。根据上述承诺,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将对上述最低减持价格作相应调整。
八、咨询方法
咨询机构: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新厦大道 68号第一栋
咨询联系人:陈萍
咨询电话:0755-89686543
传真电话:0755-89686236
九、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86f887dd-4d18-4861-a458-64f6bc654b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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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21│豪鹏科技(001283):关于参与竞拍购买资产暨投资建设总部及研发基地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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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项目建设风险:本次投资建设总部及研发基地项目总投资额较大,建设周期较长。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产业
政策、建筑材料及人工成本波动、工程管理、项目审批等因素带来的风险,存在项目投资超支、工期延误或无法按期完成竣工验收的
可能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资金安排风险:公司计划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投入总部及研发基地项目建设,投资总额较大。若公司经营状况或融资环境发
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导致项目建设资金紧张,影响项目进度,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交易情况概述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8 日参与了京东资产交易平台的公开竞拍,拍卖标的为广
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宗地号 G04201-0041)的土地使用权 50%份额以及地上在建工程的 50%份额(以下简称“拍卖标的”)
,起拍价为人民币 56,931,941.00 元,公司最终以人民币56,931,941.00 元的成交总价成功竞得相关资产(具体拍卖公告信息详见
:https://paimai.jd.com/310469022)。
本次竞拍前,公司已拥有拍卖标的 50%的份额。本次竞拍成功后,公司拥有拍卖标的 100%的份额,成为拍卖标的的唯一权利主
体。后续,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在该拍卖标的相关地块上独立完成总部及研发基地项目的投资建设,进一步落实公司“AI
端侧电池+固态”的战略。
公司已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总部及研发基地项目并购买土地使用权及
地上在建工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及其授权办理人员负责办理本次参与竞拍购买资产暨投资建设总部及研发基地项目(
以下简称“本次购买资产及对外投资”)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其转授权人签署相关法律合同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购买资产及对外投资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购买资产及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鉴于本次通过参与竞拍购买资产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属于商业秘密,及时披露可能会引起不当竞争、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亦可能因结果的不确定性误导投资者的判断,为最大程度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对本次投资履行董事会审议程
序后,进行了暂缓披露并采取了保密措施防止暂缓披露的信息泄露。目前暂缓披露原因已经消除,现就有关情况进行公告。
二、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参与竞拍的拍卖标的为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宗地号G04201-0041)的土地使用权 50%份额及其地上在建工程的 50
%份额,因原权利人深圳中绿环境集团有限公司被抵押权人申请司法强制执行而致其在京东资产交易平台进行公开竞拍。
(一)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1、拍卖标的: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宗地号 G04201-0041)的土地使用权 50%份额以及地上在建工程的 50%份额
2、证载宗地面积:8,975.64 平方米(宗地面积以主管登记部门核准为准)
3、土地权属证号:粤(2021)深圳市不动产权第 0062212 号
4、土地用途:新型产业用地
5、土地使用年限:30 年,从 2020 年 12 月 11 日至 2050 年 12 月 10 日
6、抵押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
7、优先购买权人: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次拍卖情况及交易后续安排
1、该拍卖标的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 10 时正式开拍,持续 24 小时整,起拍价 56,931,941.00 元,保证金 5,693,194.00
元,加价幅度 284,659.00 元。公司最终以 56,931,941.00 元成功竞得该资产。
2、根据本次拍卖公告对于价款支付的要求,公司将在拍卖成交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将拍卖成交尾款(拍卖成交价扣除保证金后
的余款)一次性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并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3、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4、其他说明:本次拍卖标的的瑕疵、产权过户等相关内容具体详见拍卖公告(https://paimai.jd.com/310469022);本次拍卖
交易不涉及拍卖标的原持有人的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
三、投资建设总部及研发基地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总部及研发基地项目(暂定名,具体以项目备案名称为准)
2、项目实施主体: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项目建设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平湖金融与现代服务业基地 01-08 地块(宗地号 G04201-0041)
4、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技术研发中心、实验室、新型科研机构、检测认证中心、AI 端侧产品及新技术展示中心、员工培训中心
、销售运营中心等(具体以最终核准的规划方案为准)
5、项目投资总额:预计约为人民币 52,000.00 万元
6、项目总用地面积:8,975.64 平方米
7、项目总建筑面积:41,280.00 平方米(最终以规划验收面积为准)
8、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四、本次购买资产及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购买资产及对外投资旨在建设自主可控的总部及研发基地、强化技术创新与运营实力以及吸引更多优秀的研发和运营人才加
入公司,此举将进一步落实公司“AI 端侧电池+固态”的战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本次购买资产及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公司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等具体情况妥善安排资金使用,预
计短期内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购买资产及对外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1、项目建设风险:本次投资建设总部及研发基地项目总投资额较大,建设周期较长。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产业
政策、建筑材料及人工成本波动、工程管理、项目审批等因素带来的风险,存在项目投资超支、工期延误或无法按期完成竣工验收的
可能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资金安排风险:公司计划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投入总部及研发基地项目建设,投资总额较大。若公司经营状况或融资环境发
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导致项目建设资金紧张,影响项目进度,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次投资建设总部及研发基地项目的实施周期较长,预计短期内对公司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
及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竞拍成功凭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e9f6ec2-d018-4f68-9777-98881fdee7f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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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02│豪鹏科技(001283):关于拟注销二级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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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拟注销二级全资子公司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注销事项概述
深圳市安鹏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鹏新能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曙鹏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曙鹏科
技”)的全资子公司。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战略规划,为统筹和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以及提高运营管理效率,经公
司审慎研究,决定注销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安鹏新能源。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及其授权办理人员负责办理安鹏新能源相关清算和注
销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注销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注销事项不涉及关联交
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注销二级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市安鹏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资本:3,000 万元
3、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观清路 4号金美威第二工业园 A栋 401、501
4、法定代表人:潘党育
5、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
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储能技术服务;模具制造;模具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
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家用电器销售;国内贸易代理;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
销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零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动自行车销售;汽车零
配件批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
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股权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曙鹏科技持有安鹏新能源 100%股权
7、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6 年 3月 31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297.69 297.66
负债总额 475.20 476.04
净资产 -177.51 -178.39
项目 2026 年 1-3 月 2025 年度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0.88 -328.12
三、本次注销二级全资子公司的原因及影响
2025 年,公司基本完成将深圳地区产能整合至潼湖工业园的工作,基于对储能市场未来发展的整体战略规划,为统筹优化资源
配置、降低管理成本以及提高运营管理效率,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注销安鹏新能源,并将其储能业务整合至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省
豪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统一运营。
本次注销完成后,安鹏新能源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合并报表财务数据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亦不会对
公司整体业务发展、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水平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8f24625-2c0c-4ea9-8746-f220a9407e5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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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01│豪鹏科技(001283):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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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鹏科技(001283):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7ff8707-cae5-4522-ae43-577f96a829d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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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01│豪鹏科技(001283):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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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4月 21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
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6 年 4月 24 日(星期五)在公司潼湖工业园 1号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
议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出席董事 9名(其中,廖兴群先生、马燕君女士、杨立忠先生、华金秋先生、黄启忠先生和王文若女士以通
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潘党育先生主持,公司财务总监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通过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豪鹏科技:2026 年一季
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由其向越南下属子公司投资的议案》
根据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求,为进一步拓宽国际市场,优化公司在全球的产能布局,服务全球客户,提升企业核心竞
争能力,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香港豪鹏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豪鹏国际”)增资不超过 7.60 亿元人
民币,再通过香港豪鹏国际向其全资孙公司越南精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南精创”)以借款或增资方式投资不超过 7.60 亿
元人民币。前述资金将依据项目实施进度和实际需求,在批准额度内分期投入,规划于未来 5年内完成。
香港豪鹏国际系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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