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1282 三联锻造 更新日期:2025-11-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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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9:56  │三联锻造(001282):关于终止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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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9:56  │三联锻造(001282):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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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9:55  │三联锻造(001282):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在建项目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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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9:54  │三联锻造(001282):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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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9:52  │三联锻造(001282):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现金分红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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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9:52  │三联锻造(001282):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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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9:52  │三联锻造(001282):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在建项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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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5:47  │三联锻造(001282):关于增设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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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0 16:23  │三联锻造(001282):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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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5 18:41  │三联锻造(001282):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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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28 19:56│三联锻造(001282):关于终止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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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 20
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 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现将有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2025年 4月 23日和 2025年 5月 1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和 2024年年度股东会
,均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年 4月 25日、
2025年 5月 17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 
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等相关公告。
    二、终止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原因及影响                                                  
    自公司公告 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与中介机构等一直在积极推进各项工作。 
综合考虑公司发展规划及正在推进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实际情况,并经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
分析,公司决定终止公司 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本次终止 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 
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终止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 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
议案》,决定终止 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根据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四、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a4d75107-530b-4b3b-8d09-c62df052473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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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28 19:56│三联锻造(001282):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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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10 月 23 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
董事,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国奉先生召集并主持,会 
议应出席董事 7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其中谭青女士、李明发先生、张金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
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编制期间,未有泄密及其他
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于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和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
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前三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经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
则而作出的,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5年 9月 30日的财务状况、
资产价值以及 2025年 1-9月的经营成果。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于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和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 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前三季度现金分红方案的议案》                                                      
    公司 2025年前三季度现金分红方案符合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 2024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及 20
25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 2025年前三季度的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同意以现有总股本 222,185,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70 元(含税),共计派发 15,552,992.0
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于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和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 2025年前三季度现金分红方案的公告》。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经综合考虑公司发展规划及正在推进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实际情况,并经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
及审慎分析,公司决定终止公司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本次终止 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于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和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终止 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在建项目的议案》                              
    为保证“汽车轻量化锻件生产(一期)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对公司全资子公司芜湖兆联汽车轻量
化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增资5,700.00万元,其中优先使用剩余未使用的超募资金 4,943.63万元及超募资金存储期间产生的利息、现金 
管理收益(最终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如不足 5,700.00万元则以自有资金补足,如超过 5,700.00万元则转为
芜湖兆联的资本公积。同时,董事会提请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后续增资及工商变更等具体事宜。本次增资完成后,全资子公司芜湖兆
联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0,000.00万元增至人民币 15,700.00万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于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和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在建项目的公告》、《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在建项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查意见;                                                          
    (四)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d3d357a8-e48d-4026-aba1-b49f847cab7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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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28 19:55│三联锻造(001282):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在建项目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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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联锻造”或“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对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在建项目的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发表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91 号)
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838万股,每股发行价 27.93 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9,265.34 万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12,053.53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7,211.8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
情况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23年 5月 17日出具容诚验字[2023]230Z0132号《验资报告》。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
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
集资金使用计划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项目实施                                      
                                                                      主体                                          
    1     精密锻造生产线技改及机加  23,111.87     23,111.87           三联锻造                                      
          工配套建设项目                                                                                            
    2     高性能锻件生产线(50MN)  6,091.95      6,091.95            芜湖万联                                      
          产能扩建项目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264.36      6,264.36            三联锻造                                      
    4     补充流动资金              8,000.00      8,000.00            三联锻造                                      
    合计                            43,468.18     43,468.18           -                                             
    注:上述项目实施主体中芜湖万联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芜湖万联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7,211.81万元,其中超募资金 23,743.63万元。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超募资金已使用 18,
8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剩余超募资金余额为 4,943.63万元(未含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                     
    二、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增资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8月 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在建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
用剩余未使用的超募资金2,743.63万元及 2025年 4月 23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 2025年 5月 16日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的《关于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中尚未使用的 2,200.00万元超募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及利息、现金管理收益一并全部用于在建项目“汽车轻量化锻件精密加工项目”。同时,根据公司计划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相关总体安排,公司将“汽车轻量化锻件精密加工项目”名称变更为“汽车轻量化锻件生产(一期)项目”,项目实施主体
为芜湖兆联。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8月 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在建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为保证“汽车轻量化锻件生产(一期)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对公司全资子公司芜湖兆联进行增资
 5,700.00万元,其中优先使用剩余未使用的超募资金 4,943.63万元及超募资金存储期间产生的利息、现金管理收益(最终金额以实
际结转时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如不足5,700.00万元则以自有资金补足,如超过 5,700.00万元则转为芜湖兆联的资本公积。同 
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后续增资及工商变更等具体事宜。本次增资完成后,全资子公司芜湖兆联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增至人民币 15,700.00万元。                                                                           
    三、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企业名称:芜湖兆联汽车轻量化技术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24年 2月 20日                                                                                 
    (三)法定代表人:孙国奉                                                                                        
    (四)注册地址: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繁昌经济开发区黄浦江路 15号                                                   
    (五)注册资本:10,000万元                                                                                      
    (六)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汽车电
附件销售;电机制造;机械设备研发;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常用有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锻
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
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七)股权关系:芜湖兆联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八)芜湖兆联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4年 12月 31 日  2025年 9月 30 日                                                                   
    资产总额  9,396.25           34,277.55                                                                          
    负债总额  4,459.70           29,828.91                                                                          
    净资产    4,936.55           4,448.64                                                                           
    项目      2024年度           2025年 1-9 月                                                                      
    营业收入  -                  3,880.16                                                                           
    净利润    -63.45             -1,487.91                                                                          
    注:2024年 12 月 31 日/2024年度数据为经审计数据,2025年 9月 30 日/2025年 1-9月数据为未经审计数据。              
    (九)经查询,芜湖兆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芜湖兆联进行增资,是基于在建项目“汽车轻量化锻件生产(一期)项目”建设需要
,有利于在建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加快在建项目的实施进度,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不存在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五、本次增资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增资的增资款将存放于全资子公司芜湖兆联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仅用于“汽车轻量化锻件生产(一期
)项目”的实施建设,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本次增资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芜湖兆联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实施监管,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董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在 
建项目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为了保障公司“汽车轻量化锻件生产(一期)项目”的顺利开展,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及自
有资金对公司全资子公司芜湖兆联进行增资,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情形,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在建项目事项已经上
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芜湖兆联进行增资,是基于在建项目“汽车轻量化锻件生产
(一期)项目”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公司在建项目的顺利开展,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形,且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
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在建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1a1e60e4-1e34-4f10-abbf-b08b5ac40f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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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28 19:54│三联锻造(001282):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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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联锻造(001282):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b1b9fc5b-fc10-4c45-8c09-055a4b77a2b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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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28 19:52│三联锻造(001282):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现金分红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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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月 2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5 年前三季度现金分红方案的议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5 年前三季度现金分红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财务部编制并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前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1,477,436.88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72,538,867.11元,母公司累计
未分配利润为354,346,544.33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本期期末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54,
346,544.33元。                                                                                                      
    综合考虑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总额以及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授权的分红上限要求,公司计划以现有总股本 222,185,6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70元(含税),共计派发 15,552,992.0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2025 年前三季度现金分红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现金分红方案是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水平、所处行业环境、企业发展规划以及投资者合理回报等因素,符
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以及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授 
权的相关要求,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2025 年前三季度现金分红的决策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查,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 2025年前三季度现金分红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水平、所处行业环境、企业发展规划 
以及投资者合理回报等因素,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授权 
的相关要求,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因此,我们一致同
意该议案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年前三季度现金分红方案符合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 2024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预案及 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 2025年前三季度的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以现有总股本 222,185,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70元(含税),共计派发 
15,552,992.0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四、其他说明                                                                                                    
    若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
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最终以实施 2025年前三季度现金分红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 
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已审议通过《关于 2024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及 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 
故本次分红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在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
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五、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4ae4d45b-e9b3-4f81-980a-0427e7afef5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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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28 19:52│三联锻造(001282):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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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联锻造(001282):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56b245c7-55cd-4d15-a7fa-2d18a880981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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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28 19:52│三联锻造(001282):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在建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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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联锻造”)于 2025年 10月 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在建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对公司全资子公
司芜湖兆联汽车轻量化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兆联”)进行增资 5,700.00 万元,其中优先使用剩余未使用的超募资金 4,9
43.63万元及超募资金存储期间产生的利息、现金管理收益(最终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如不足 5,700.00万元
则以自有资金补足,如超过 5,700.00万元则转为芜湖兆联的资本公积。同时,董事会提请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后续增资及工商变更 
等具体事宜。本次增资完成后,全资子公司芜湖兆联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10,000.00万元增至人民币 15,700.00万元。          
    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本次增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
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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