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1267 汇绿生态 更新日期:2025-09-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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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 17:57 │汇绿生态(001267):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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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6:46 │汇绿生态(001267):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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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4 18:17 │汇绿生态(001267):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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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4 18:17 │汇绿生态(001267):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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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4 18:17 │汇绿生态(001267):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预留授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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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4 18:17 │汇绿生态(001267):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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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4 18:16 │汇绿生态(001267):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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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4 18:16 │汇绿生态(001267):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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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4 18:15 │汇绿生态(001267):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预留授予价格及预留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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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 00:00 │汇绿生态(001267):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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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 17:57│汇绿生态(001267):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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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晓明先生的通知,获
悉其办理了股票质押业务,李晓明先生于2025年9月16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具体
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数 占其 占公 是否为限售 是否 质押起 质押到 质权人 质押
东 股股东或 量 所持 司总 股(如是, 为补 始日 期日 用途
名 第一大股 股份 股本 注明限售类 充质
称 东及其一 比例 比例 型) 押
致行动人
李 是 15,000,000 6.56% 1.91% 否 否 2025年 2030年 上海浦东发 自身
晓 股 9月08 9月08 展银行股份 资金
明 日 日 有限公司宁 需求
波分行
(二)其他说明
上述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形。
二、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 占其 占公 已质押 未质押股份情况
(股) 比 前 后 所 司总 股
例 质押股份 质押股份 持股 股本 份情况
数 数 份 比例 已质 占 未质押股 占未质
量 量 比例 押股 已 份 押股份
(股) (股) 份限 质 限售和冻 比例
售和 押 结
冻结 股 数量
、 份 (股)
标记 比
数量 例
(股
)
李晓明 228,815,1 29.18 0 15,000,00 6.56% 1.91 0 0 171,611,3 80.26%
20 % 0 % 40
宁波汇宁投资有限 145,354,9 18.65 20,000,00 20,000,00 13.76 2.55 0 0 0 0
公司 43 % 0 0 % %
合计 374,170,0 47.72 20,000,00 35,000,00 9.35% 4.46 0 0 171,611,3 80.26%
63 % 0 0 % 40
注: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为李晓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的限售股数量。
三、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情况、财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其质押的股份
不存在平仓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本次股份质押行为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
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质押的后续进展情况,未来变动如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李晓明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质押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7/3e01d9ff-22b0-483d-a108-b68d8458b6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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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6:46│汇绿生态(001267):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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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9月 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十一届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5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9月 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
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
查,相关公示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9月 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向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
制性股票的公告》和《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等相关公告,并于 2025年 9月 5日至 20
25年 9月 14日在公司网站及钉钉平台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限内,可通过电话、邮件
及当面反馈等方式向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反馈意见。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公司于 2025年 9月 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本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与任职公司(含
控股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材料。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
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和职务的公示情况及核查结果,公司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本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任职的核心骨干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5、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
、子女。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的人员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
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6/43a9b6d2-80fd-476c-8830-5e8527ed9a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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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4 18:17│汇绿生态(001267):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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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目前公司
股票数量 票总数的比例 总股本
(万股) 的比例
核心骨干(8 人) 100 100% 0.1275%
合计 100 100% 0.1275%
注:
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
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二、公司及分子公司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职务
1 刘鹏 核心骨干
2 张兆斌 核心骨干
3 刘聪 核心骨干
4 戴先斌 核心骨干
5 曲凤霞 核心骨干
6 ROSLAN BIN AFFANDI 核心骨干
7 侯佳 核心骨干
8 乔真 核心骨干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5/28debd2e-3634-413f-ba52-26607d61c6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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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4 18:17│汇绿生态(001267):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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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9月 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十一届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部分的授予价格由 4.60 元/股
调整为 4.55 元/股。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年 3月 11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湖北创智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查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议案》。
2、2025年 3月 11日至 2025年 3月 21日期间,公司通过公司网站及钉钉平台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在公示的时限
内,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5 年 3月 22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5-017)。
3、2025年 3月 27日,公司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
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同时披露了《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19)。
4、经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2025 年 4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
于向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以 2025 年 4 月 23日为首次授予日,向
符合条件的 45 名激励对象授予 464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4.60 元/股。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
见,湖北创智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于 2025 年 5月 21 日登记完成。
5、2025 年 9月 4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调整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同意将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由 4.60元/股调整为 4.55元/股,并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确定本激励
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授予日为 2025年 9月 4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8名激励对象授予合计 1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4.55元
/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湖北创智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情况
根据公司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确保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合理性、公平性,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
与首次授予价格一致,即 4.60 元/股。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实施了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以股权登记日2025
年 5月 29 日登记的总股本 784,164,67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 元(含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本次激励计划有关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
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派息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法为:P=P0-V,其中:P0 为调整前
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需大于 1。
经调整,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P=4.6 元/股-0.05 元/股=4.55 元/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根据公
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调整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激
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的调整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激励计划》的规定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日的确定、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
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湖北创智律师事务所关于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调整及预留授予事项之法
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5/d02f9a18-9196-49d0-9175-11d47e231d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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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4 18:17│汇绿生态(001267):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预留授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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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预留授予日)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
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进行了核查,并发
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
、父母、子女。
4、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和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情形。
5、公司不存在向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6、本次拟获授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
之处。
综上所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
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因
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以 2025年 9月 4日作为预留授予日,并同意向符合条件的 8名激励对象授予合计 100万股限制性
股票,授予价格为 4.55元/股(调整后)。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5/d6850a71-1196-42a9-9e64-a68904ed4ec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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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4 18:17│汇绿生态(001267):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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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绿生态(001267):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5/21ad045f-9ba7-4322-ad6f-6c3f028beef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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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4 18:16│汇绿生态(001267):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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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绿生态”)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5年 9月 1日以书面
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于 2025年 9月 4日在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青年路 556号房开大厦写字楼 37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
开。会议由董事长李晓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出席董事 9名。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董事李晓明先生、
石磊先生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会。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确保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合理性、
公平性,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与首次授予价格一致,即 4.60元/股。
公司于 2025年 5月 30 日实施了 2024年度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以股权登记日 2025年 5月 29日登记的总股本 784,164,67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5元(含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本次激励计划有关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
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派息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法为:P=P0-V,其中:P0 为调整前
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需大于 1。
经调整,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P=4.6 元/股-0.05元/股=4.55元/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根据公
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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