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1225 和泰机电 更新日期:2025-08-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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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8 16:28 │和泰机电(001225):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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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2 07:54 │和泰机电(001225):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
│ │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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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2 07:54 │和泰机电(001225):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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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2 07:54 │和泰机电(001225):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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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5 16:03 │和泰机电(001225):关于公司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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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17:23 │和泰机电(001225):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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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17:21 │和泰机电(001225):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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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3 09:32 │和泰机电(001225):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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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3 09:32 │和泰机电(001225):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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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2 19:52 │和泰机电(001225):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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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8 16:28│和泰机电(001225):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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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和泰机电,证券代码:001225)于 2025 年 7
月 24 日、2025 年 7 月 25 日和 2025 年 7月 28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或补充披露的事项;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经核查,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6、公司关注到近期市场对雅鲁藏布江下游水电工程(以下简称“雅下项目”)关注度较高。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参与雅
下项目建设。
雅下项目尚处于开工建设初期,该项目具有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技术要求高等特点,公司将密切关注项目进展。敬请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
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
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5年7月15日披露了《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5-02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
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上述业绩预告不存在应修正情况。
公司计划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披露《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具体经营情况及财务数据请关注公司定期报告。
3、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1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等相关议案,公司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该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核实函及回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8/996d5863-bb80-4ac4-923a-dba24eb5ab6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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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2 07:54│和泰机电(001225):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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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
nfo.com.cn)上的《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了查询业务申请,对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
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即 2025 年 1 月 2 日至 2025 年 7月 2 日,以
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一)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已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登记表》;
(三)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了《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核查对象在自查期
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一)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在自查期间,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行为。
(二)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在自查期间,有 2 名激励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其余激励对象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公司根据上述激励对象买
卖公司股票的记录,结合公司筹划并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进程,对上述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进行了核查,确认上述激励对象
在自查期间内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系其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无关。
其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亦未通过内幕信息知情人获知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本次激
励计划的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三、核查结论
公司在筹划本次激励计划的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
规定,限定了接触到内幕信息的人员范围,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
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
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一)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2/64cc773b-8c70-4333-b035-9d7a575e66f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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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2 07:54│和泰机电(001225):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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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全部提案均审议通过,无增加、变更提案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7月21日(星期一)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2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21日9:15至2025年7月2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钱塘区江东工业园区青六北路1590-55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童建恩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7 月 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5-027)。
7、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8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 48,658,5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75.2449%。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4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48,5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
4.9998%;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78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 158,5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5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78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 158,5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2451%。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
0%;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7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 158,5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51%。
(“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8、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现场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1、审议通过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48,621,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44%;反对2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0%;弃权1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21,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7825%;反对21,4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015%;弃权1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6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48,625,4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20%;反对1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3%;弃权1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25,4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1169%;反对17,2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517%;弃权1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31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8,588,1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53%;反对2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0%;弃权4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8,1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5839%;反对20,9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1860%;弃权4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230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注:本公告中若出现表决结果各分项数值之和不为100%,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指派方梦圆律师、郑佳展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认为:和
泰机电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2/da552196-89fc-4eef-a608-61cf8ce783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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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2 07:54│和泰机电(001225):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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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A 座 11 楼 310007
电话:0571 8790 1111 传真:0571 8790 1500http://www.tclawfirm.com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编号:TCYJS2025H1219 号
致: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浙江天
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泰机电”或“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参加和
泰机电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
有效性发表意见,不对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和泰机电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和泰机电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
一并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第六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和泰机电本次股东
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和相关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出席了和泰机电本次股东大会,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经本所律师查验,和泰机电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 2025 年 7 月 3 日在巨潮
资讯网上公告。
(二)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根据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 7 月 21 日(星期一)下午 15:00,召开地点为浙
江省杭州市钱塘区江东工业园区青六北路 1590-55 号公司三楼会议室。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
地点与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中所告知的时间、地点一致。
根据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5 年 7月 21 日(星期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7 月 21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7 月 21 日上午 9:15 至 2025 年7 月 21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根据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
1.《<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2.《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上述议案和相关事项已经在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中列明与披露。
综上,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按照公告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参加会议的方式及召开程序进行,符
合法律法规和《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为:
1.截至 2025 年 7 月 14 日(星期一)下午 15:00 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
全体股东及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经公司及本所律师查验出席凭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82 人,代表的股份数 48,658,501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的股份总数的 75.2449%,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4 名,代表的股份数为 48,5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9998%;
参加网络投票的社会公众股股东人数 78 名,代表的股份数为 158,5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51%。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权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审
议、表决。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程序,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就本次股东大
会审议的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并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监票,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要求并按照审慎性
原则,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如下:
1.《<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48,621,70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44%;反对 21,400 股;弃权 15,400 股。
2.《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48,625,40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20%;反对 17,200 股;弃权 15,900 股。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8,588,10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53%;反对 20,900 股;弃权 49,500 股。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对表决结果没有提出异议。根据表决结果,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已获股东大会同意通过。本次股东
大会没有对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和泰机电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三份,无副本。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2/3bef9417-6b84-4d8e-888b-c2fd9536138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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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5 16:03│和泰机电(001225):关于公司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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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泰机电(001225):关于公司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5/b4a15298-c8e9-45af-8817-388fd9a24ee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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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17:23│和泰机电(001225):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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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2025年6月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
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下列情形之一:□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盈利:1,600万元–2,000万元 盈利:2,957.71万元
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32.38%–45.9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盈利:1,153万元–1,553万元 盈利:2,876.49万元
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46.01%–59.92%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25元/股–0.31元/股 盈利:0.46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本报告期公司积极开拓市场,营业收入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但由于物料输送设备行业市场竞争加剧,导致公司毛利率下降
;同时,和泰链运智能化工厂投产后,设备折旧、能耗等成本、费用上升明显,以及现金管理收益同比下降等因素,对本报告期净利
润造成不利影响。
2、经初步测算,本报告期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为447万元,主要为本期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增加
,公允价值变动及理财产品收益对应增加。上年同期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为81万元,主要为理财产品收益。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实际数据以2025年半年度
报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4/4e05efdd-bb78-4907-95aa-e7366502ec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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