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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222(源飞宠物)最新公司公告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查询(输入股票代码):

公司公告☆ ◇001222 源飞宠物 更新日期:2025-08-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7-21 18:09 │源飞宠物(001222):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5-07-21 18:07 │源飞宠物(001222):源飞宠物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 ├─────────┼──────────────────────────────────────────────┤ │2025-07-21 18:07 │源飞宠物(001222):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 ├─────────┼──────────────────────────────────────────────┤ │2025-07-21 18:07 │源飞宠物(001222):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 ├─────────┼──────────────────────────────────────────────┤ │2025-07-21 18:07 │源飞宠物(001222):源飞宠物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 │2025-07-21 18:07 │源飞宠物(001222):源飞宠物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 │2025-07-21 18:06 │源飞宠物(001222):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 ├─────────┼──────────────────────────────────────────────┤ │2025-07-21 18:06 │源飞宠物(001222):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7-21 18:05 │源飞宠物(001222):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06-26 15:42 │源飞宠物(001222):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 └─────────┴──────────────────────────────────────────────┘ ─────────┬──────────────────────────────────────────────── 2025-07-21 18:09│源飞宠物(001222):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董事会。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5 年 8 月 11 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8 月 11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 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 25 年 8 月 11 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5 年 8 月 11 日下午 3: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 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 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8 月 1 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 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水头镇标准园区宠乐路 1 号温州源飞宠物玩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 议案 2.00 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 议案 3.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提案均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 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 7 月 22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的相关公告。 三、 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 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 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 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 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5年8月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水头镇标准园区宠乐路1号二楼证券事务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璇、方静 联系电话:0577-63870169 传 真:0577-63878286 电子邮箱:zhangxuan@wzyuanfei.com 联系地址:证券事务部 5、其他事项:本次股东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四、 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 体操作流程请参阅本公告附件一。 五、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1/f9598481-1d06-4585-b7ba-24f6ae13ba2d.PDF ─────────┬──────────────────────────────────────────────── 2025-07-21 18:07│源飞宠物(001222):源飞宠物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 源飞宠物(001222):源飞宠物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2/638f6fc2-139f-4a0e-a4d0-3b0a77550629.PDF ─────────┬──────────────────────────────────────────────── 2025-07-21 18:07│源飞宠物(001222):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 一、激励对象名单及拟授出权益分配情况 温州源飞宠物玩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 益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国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目前股本总额 股票数量 票总数的比例 的比例 (万股) 刘清 中国 副总经理 8.0000 3.19% 0.04% 张璇 中国 董事会秘书 20.0000 7.97% 0.10%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172.9540 68.92% 0.91% (60人) 预留权益 50.0000 19.92% 0.26% 合计 250.9540 100.00% 1.31% 注:1、本激励计划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2、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公司全部有效 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0%。 3、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将激励对象放弃 的限制性股票份额直接调减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或调整至预留部分,但调整后预留权益比例不得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 权益数量的20.00%,调整后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 4、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 、子女。 5、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明确意见 、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温州源飞宠物玩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1/3f2d5b9c-ecc8-441c-a5ac-aa74235af053.PDF ─────────┬──────────────────────────────────────────────── 2025-07-21 18:07│源飞宠物(001222):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 源飞宠物(001222):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1/b2248a73-beee-4957-ac65-33dc2f2a11ac.PDF ─────────┬──────────────────────────────────────────────── 2025-07-21 18:07│源飞宠物(001222):源飞宠物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温州源飞宠物玩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 分调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下同)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 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 对等的原则,公司制定了《温州源飞宠物玩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或“《激励计划(草案)》”)。 为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温州源飞宠物玩具制品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制定本办法的目的是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加强本激励计划执行的计划性,量化本激励 计划设定的具体目标,促进激励对象考核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实现本激励计划的各项业绩指标;同时引导激励对象 提高工作绩效,提升工作能力,客观、公正评价员工的绩效和贡献,为本激励计划的执行提供客观、全面的评价依据,保证本激励计 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全面提升员工的整体素质,促进公司和员工共同成长,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 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创造价值、分配价值,效率(效益)优先,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 评价,以实现本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的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和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管理绩效,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不包括公司 独立董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激励对象中,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以及在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 、公司控股子公司或分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四、考核机构 (一)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等相关部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并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本办法的审批及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能否解除限售将根据公司和个人两个层面的考核结果共同确定。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对应的考核年度为 2025 年度、2026年度和 2027 年度三个会计年度,分年度进 行业绩考核。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 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要求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25年公司营业收入 17.72亿元 2025年公司营业收入 15.95亿元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26年公司营业收入 23.30亿元 2026年公司营业收入 20.97亿元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2027年公司营业收入 27.40亿元 2027年公司营业收入 24.66亿元 各年度对应考核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X) A≥Am 100% An≤A<Am 70% A<An 0%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结果取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下同。 若预留部分在 2025 年 9 月 30 日(含当日)前授予,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一致;若预留部分在 2025 年9月30日后授予,则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对应的考核年度为 2026年度和 2027 年度两 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 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要求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26年公司营业收入 23.30亿元 2026年公司营业收入 20.97亿元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27年公司营业收入 27.40亿元 2027年公司营业收入 24.66亿元 各年度对应考核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X) A≥Am 100% An≤A<Am 70% A<An 0%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结果取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下同。 (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组织实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结 果进行评分,并依据激励对象的考评结果确定其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A B C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100% 50% 0% (P) (三)考核结果的运用 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X)×个 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P)。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得解除限售或不能完全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之和,不得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 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一)考核期间 激励对象每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前一会计年度,即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2025年—2027年三个会计年度。 (二)考核次数 本激励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根据解除限售安排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七、解除限售 (一)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绩效考核报告,确定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及数量。 (二)绩效考核结果作为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依据。 八、考核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等相关部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公司每年年底由人力资源部门组织,公 司领导和相关部门参加,根据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工作质量以及工作贡献等因素进行考核,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 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九、考核结果管理 (一)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 被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员工直接主管或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应在考核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 核对象。 如果被考核对象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与人力资源部门等相关部门沟通解决。如无法沟通解决,被考核对象可向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申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需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或等级。 (二)考核结果归档 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保存所有考核记录档案,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保存期为5年,对于超过保存期限 的文件与记录,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有权统一销毁。为保证绩效记录的有效性,绩效记录上不允许涂改,若要重新修改或重新记 录,须由当事人签字。 十、附则 (一)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 (二)若本办法与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存在冲突的,则以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 为准。本办法中未明确规定的,则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执行。 (三)本办法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自本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2/334180ff-97ef-432e-b1f7-06eec1077e98.PDF ─────────┬──────────────────────────────────────────────── 2025-07-21 18:07│源飞宠物(001222):源飞宠物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源飞宠物(001222):源飞宠物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2/3a6d0bc4-bca3-40af-af33-64e88526efbb.PDF ─────────┬──────────────────────────────────────────────── 2025-07-21 18:06│源飞宠物(001222):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 温州源飞宠物玩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温州源飞宠物玩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及其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 意见如下: 一、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包括: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 格。 二、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实施本计划时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下同)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 技术(业务)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列入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 法》《自律监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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