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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219(青岛食品)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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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1219 青岛食品 更新日期:2025-06-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6-20 00:00 │青岛食品(001219):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5-06-13 17:27 │青岛食品(001219):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 ├─────────┼──────────────────────────────────────────────┤ │2025-06-13 17:25 │青岛食品(001219):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 ├─────────┼──────────────────────────────────────────────┤ │2025-06-11 17:12 │青岛食品(001219):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2025-05-16 20:39 │青岛食品(001219):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5-05-16 20:39 │青岛食品(001219):青岛食品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05-16 20:37 │青岛食品(001219):第十一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 ├─────────┼──────────────────────────────────────────────┤ │2025-05-16 20:37 │青岛食品(001219):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 ├─────────┼──────────────────────────────────────────────┤ │2025-05-16 20:36 │青岛食品(001219):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5-08 18:47 │青岛食品(001219):关于参加2025年青岛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 ─────────┬──────────────────────────────────────────────── 2025-06-20 00:00│青岛食品(001219):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特别提示: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94,983,75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本次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本公告日, 公司未实施向不特定对象募集股份、回购股份等股本发生变更的情形,即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本基数为 194,983,750 股 ,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 =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每 10 股分红金额÷ 10 股=194,983,750×3.00÷10=58,495,125.00元(含税) 。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30元/股。 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情况 1、公司于 2025年 5月 16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方案为:公司拟 以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94,983,75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00 元(含税),合计派 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58,495,125.00 元(含税)。本次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 配。若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 化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年 4月 17日、2025年 5月 17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2024 年年度股东会决 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2、自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94,983,75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3.000000元人民币现 金(含税;扣税后,通过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2.7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 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 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0 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300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 6月 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 6月 27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5年 6月 2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6月 2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051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未确权股份托管专用证券账户 在利润分配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 6 月 18日至登记日:2025年 6月 26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 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方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青岛市李沧区四流中支路 2 号 咨询联系人:张松涛、李春宏 咨询电话:0532-84633589 咨询传真:0532-84669955 七、备查文件 1、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本次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9/13bab34d-23f8-4ae1-9f5d-40fa6ea040d8.PDF ─────────┬──────────────────────────────────────────────── 2025-06-13 17:27│青岛食品(001219):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 特别提示: 1、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53,212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0273%;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年 6月 18日(星期三)。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及上市后股本变动概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总股本为 66,550,000 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青岛食 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83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20万股;经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1]1021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人 民币普通股股票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88,750,000股。 (二)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2022年 4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2 年 5月 18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并于 2022 年 6 月 23日实施了 202 1 年度利润分配,以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88,750,00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3股,合计 转增 26,625,000 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115,375,000股。 2023年 4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3年 5月 23日,公司召开 2022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并于 2023年 6 月 16日实施了2022 年度利润 分配,以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15,375,00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3股,合计转增 34,61 2,500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149,987,500股。 2024 年 4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4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并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实施了 202 3年度利润分配,以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的总股本 149,987,50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3股,合计转增 44,996,250 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194,983,750股。 截至目前,公司股份总数为 194,983,750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89,909,086股,占总股本的 97.40%;有限售条件流通 股为 5,074,664股,占总股本的 2.60%,其中:首发前限售股为 5,012,879 股,占总股本的 2.57%,高管锁定股为 61,785股,占总 股本的 0.03%。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相关情况及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未办理股份确权登记,上市当日暂存于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未确权股份托 管专用证券账户(以下简称“未确权账户”)的部分股份由孙魏、刘玉文、崔乾敏、雒法新、胡米佳、徐爱云、李顺清、阎书芳、侯 力达、朱明瑾、白术玲共 11户股东持有,合计 53,212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上述股权已完成确权,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登记。本次解除限售后,未确权账户内余 4,959,667 股,待相关股东确权后上市流通。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做出的各项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应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的相关承诺事项 ,具体情况如下: 1、公开发行前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除已出具承诺函的股东需按照承诺情况履行股份锁定义务外,发行人其他股东需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 购该部分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2、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做出其他承诺、股东后续追加承诺、进行法定承诺的情形。 (二)履行承诺的进展情况 1、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年 6月 18日(星期三);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53,212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0273%;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 11人;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序 股东全称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占总股本(194,983,750 号 (股) (股) 股)比例 1 孙魏 4,834 4,834 0.0025% 2 刘玉文 8,788 8,788 0.0045% 3 崔乾敏 4,833 4,833 0.0025% 4 雒法新 4,394 4,394 0.0023% 5 胡米佳 4,394 4,394 0.0023% 6 徐爱云 4,834 4,834 0.0025% 7 李顺清 3,866 3,866 0.0020% 8 阎书芳 4,834 4,834 0.0025% 9 侯力达 1,450 1,450 0.0007% 10 朱明瑾 9,667 9,667 0.0050% 11 白术玲 1,318 1,318 0.0007% 合计 53,212 53,212 0.0273% 上述股东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后,公司将督促相关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应履行的相关承诺 ,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股份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 比例 增减(股)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股)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 5,074,664 2.60% -53,212 5,021,452 2.58% 流通股 其中:高管锁定股 61,785 0.03% - 61,785 0.03% 首发前限售股 5,012,879 2.57% -53,212 4,959,667 2.55%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89,909,086 97.40% 53,212 189,962,298 97.42% 三、总股本 194,983,750 100.00% - 194,983,750 100.00% 注 1:根据《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及本人承诺,高管锁定股为持有公司股份的董监高在其持有首 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后,在任职期间内及任职期间届满后 6 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 分之二十五;离职后一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注 2: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结果为准。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如下: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 东承诺;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应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人对青岛食品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4/11167dc3-e5f3-42ad-9621-f65bcee1ac89.PDF ─────────┬──────────────────────────────────────────────── 2025-06-13 17:25│青岛食品(001219):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食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 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青岛食品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及上市后股本变动概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总股本为 66,550,000 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青岛食 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83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20 万 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1〕1021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 88,750,000 股。 (二)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2022 年 4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2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 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并于 2022年 6 月 23 日实施了 2021 年度利润分配,以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88,750,00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 合计转增26,625,000 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115,375,000 股。 2023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3 年 5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并于 2023 年 6 月16日实施了 2022年 度利润分配,以截至 2022年 12月 31日的总股本 115,375,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合计转增 3 4,612,500 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149,987,500 股。 2024 年 4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4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并于 2024 年 6 月27日实施了 2023 年度利润分配,以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的总股本 149,987,5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合计转增 44,996,250 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194,983,750 股。 截至目前,公司股份总数为 194,983,750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89,909,086 股,占总股本的 97.40%;有限售条件流通 股为 5,074,664 股,占总股本的 2.60%,其中:首发前限售股为 5,012,879 股,占总股本的 2.57%,高管锁定股为 61,785 股,占 总股本的 0.03%。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相关情况及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未办理股份确权登记,上市当日暂存于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未确权股份托 管专用证券账户(以下简称“未确权账户”)的部分股份由孙魏、刘玉文、崔乾敏、雒法新、胡米佳、徐爱云、李顺清、阎书芳、侯 力达、朱明瑾、白术玲共 11 户股东持有,合计 53,212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上述股权已完成确权,并已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登记。本次解除限售后,未确权账户内余4,959,667 股,待相关股东确权后上市流通。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做出的各项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应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的相关承诺事项 ,具体情况如下: 1、公开发行前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除已出具承诺函的股东需按照承诺情况履行股份锁定义务外,发行人其他股东需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 购该部分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2、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做出其他承诺、股东后续追加承诺、进行法定承诺的情形。 (二)履行承诺的进展情况 1、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 年 6 月 18 日(星期三);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53,212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0273%;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 11 人;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全称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占总股本(194,983,750 (股) (股) 股)比例 1 孙魏 4,834 4,834 0.0025% 2 刘玉文 8,788 8,788 0.0045% 3 崔乾敏 4,833 4,833 0.0025% 4 雒法新 4,394 4,394 0.0023% 5 胡米佳 4,394 4,394 0.0023% 序号 股东全称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占总股本(194,983,750 (股) (股) 股)比例 6 徐爱云 4,834 4,834 0.0025% 7 李顺清 3,866 3,866 0.0020% 8 阎书芳 4,834 4,834 0.0025% 9 侯力达 1,450 1,450 0.0007% 10 朱明瑾 9,667 9,667 0.0050% 11 白术玲 1,318 1,318 0.0007% 合计 53,212 53,212 0.0273% 上述股东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后,公司将督促相关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应履行的相关承诺 ,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股份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 比例 增减(股)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股)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5,074,664 2.60% -53,212 5,021,452 2.58% 非流通股 其中:高管锁定股 61,785 0.03% - 61,785 0.03% 首发前限售股 5,012,879 2.57% -53,212 4,959,667 2.55%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89,909,086 97.40% 53,212 189,962,298 97.42% 三、总股本 194,983,750 100.00% - 194,983,750 100.00% 注 1:根据《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及本人承诺,高管锁定股为持有公司股份的董监高在其持有首 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后,在任职期间内及任职期间届满后 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 之二十五;离职后一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注 2: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结果为准。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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