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1213 中铁特货 更新日期:2025-09-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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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8 17:39 │中铁特货(001213):中铁特货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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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8 17:39 │中铁特货(001213):中铁特货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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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8 17:37 │中铁特货(001213):中铁特货关于更换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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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16:42 │中铁特货(001213):中铁特货关于职工代表董事、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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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1 00:00 │中铁特货(001213):中铁特货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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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2:58 │中铁特货(001213):2025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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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7:09 │中铁特货(001213):中铁特货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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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7:09 │中铁特货(001213):中铁特货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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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7:08 │中铁特货(001213):2025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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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7:07 │中铁特货(001213):中铁特货关于募集资金2025年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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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8 17:39│中铁特货(001213):中铁特货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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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特货(001213):中铁特货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9/f0dba52c-661e-4aa7-937a-801a600ada8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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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8 17:39│中铁特货(001213):中铁特货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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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
“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
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铁特货物流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
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
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相应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
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
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
议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
事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会议由贵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贵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8月27日在相关指定媒体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om.cn)公开发布了《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
知》,该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网络投票的时间及具体操作流程,股东有权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
并行使表决权,有权出席本次会议股东的股权登记日及登记办法、联系地址、联系人等事项,同时列明了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并对有
关议案的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贵公司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2025年9月18日14:30在北京市西城区鸭子桥路24号中铁商务大厦中铁特货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
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经查验,贵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内容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贵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人的资格。
根据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股东的签名、授权委托书、相关股东身份证明文件、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反馈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
、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并经贵公司及本所律师查验确认,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合计39
3人,代表股份3,736,747,593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84.0768%。除贵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外,出席和列席本次会议
现场会议的人员还有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经办律师。
经查验,上述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上述参加网
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会议审议及表决的事项为贵公司已公告的会议通知中所列明的全部议案。本次会议经逐项审议,依照《公司章程》
所规定的表决程序,表决了以下议案:
1.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23,90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63%;反对12,445,3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31%;弃权39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6%。
2.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23,91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66%;反对12,435,9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28%;弃权39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6%。
3.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表决结果:同意3,723,91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65%;反对12,435,9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28%;弃权40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7%。
4.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23,91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65%;反对12,437,0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28%;弃权39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6%。
5.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表决结果:同意3,723,90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64%;反对12,436,1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28%;弃权40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8%。
6.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表决结果:同意3,723,9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64%;反对12,434,5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28%;弃权40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8%。
7.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表决结果:同意3,723,90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64%;反对12,436,1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28%;弃权40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8%。
8.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表决结果:同意3,723,90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62%;反对12,444,0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30%;弃权40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8%。
9.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24,10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17%;反对12,239,1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75%;弃权40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8%。
10.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在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资金风险防范制度的议案》 ;
表决结果:同意3,724,07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09%;反对12,275,2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85%;弃权39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6%。
11.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表决结果:同意3,723,90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62%;反对12,447,2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31%;弃权39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7%。
12.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33,74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96%;反对2,742,9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4%;弃权26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
本所律师与现场推举的股东代表、职工董事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会议表决票当场清点,经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确
定最终表决结果后予以公布。其中,贵公司对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的相关议案,已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
单独披露表决结果。
经查验,上述议案涉及特别决议的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均经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综上所述,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贰份。
http://disc.st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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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8 17:37│中铁特货(001213):中铁特货关于更换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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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波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辞去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工代表董事职务。
经公司第二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选举易强先生为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易强先生
简历见附件),与其他非职工代表董事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一致。
在此,公司董事会谨对金波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积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9/5fb5403e-d6da-41af-9322-517f948868d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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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16:42│中铁特货(001213):中铁特货关于职工代表董事、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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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金波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金波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辞去公司职
工代表董事、副总经理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金波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波先生未持有
公司股份。金波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在此,公司董事会谨对金波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积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2/a75e2c4e-fd49-4e23-9e8e-adffa5b51f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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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1 00:00│中铁特货(001213):中铁特货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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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保荐机构及持续督导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金公司”)《关于变更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说明》。中金公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原指定王珏先生、米凯先生为前述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持续督导期至 2024年 12月 3
1 日止。截至目前,持续督导期已满,因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中金公司将对该事项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现王珏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中金公司为不影响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决定委派邢茜女士接替王珏先生继续担任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本次变更不影响中金公司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本次变更后,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邢茜女士和米凯先生。
公司董事会对王珏先生在担任公司保荐代表人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1/603162e2-4143-469f-aad6-d84dd0c3c4f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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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2:58│中铁特货(001213):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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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特货(001213):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7/1d2681a1-1d9d-4c35-9f48-59f2b38912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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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7:09│中铁特货(001213):中铁特货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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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
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5年 9月 18日 14:30召开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开本次会议的议案已于 2025年 8月 25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会议
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9月 18日(星期四)14:30(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 9月 18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9月 18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9月 18日 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
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 9月 10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5年 9月 10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
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三),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存在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需回避表决、承诺放弃表决权或者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东,需在本次股东会上回避表决、放弃表决或者不行使表
决权,任何需回避表决、承诺放弃表决权或者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东对相关议案的表决均视为对该相关议案的无效表决,不计入统计
结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鸭子桥路 24 号中铁商务大厦中铁特货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4.00 《关于修订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
5.00 《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6.00 《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7.00 《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8.00 《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9.00 《关于修订公司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议 √
案》
10.00 《关于修订公司在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资金风险防范制 √
度的议案》
11.00 《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12.00 《关于公司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上述议案已经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第三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中,议案 1、议案 2、议案 3、议案 4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均属于普通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会决议的参与度,公司将对中小股东的投票表决情况单独统计,并将根据计
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
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5 日(星期一)的 9:00-12:00 和14:00-17:0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
025 年 9 月 15 日(星期一)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 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鸭子桥路 24 号中铁商务大厦一楼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登记处,邮编:100055。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
信封上请注明“中铁特货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4.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账户卡
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
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
托书(详见附件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提供的书面材料除以上内容外还需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详见附件二)
,以便登记确认。
5.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
.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英伟 曹宁宁
联系电话:010-51879802
传真:010-51876750
邮箱:caoningning@crscl.com.cn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鸭子桥路 24号中铁商务大厦一楼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登记处
邮编:100055
2.会议费用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3.临时提案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7/ba0f8b6d-45d7-44aa-a277-c293f920baa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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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7:09│中铁特货(001213):中铁特货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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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特货(001213):中铁特货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7/a2f5055b-82ed-4f2d-987f-3657708a19f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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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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