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1205 盛航股份 更新日期:2026-05-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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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7:01 │盛航股份(001205):盛航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6年│
│ │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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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 │盛航股份(001205):关于盛航转债恢复转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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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9:42 │盛航股份(001205):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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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9:41 │盛航股份(001205):关于调整盛航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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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12 │盛航股份(001205):关于完成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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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09 │盛航股份(001205):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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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09 │盛航股份(001205):盛航股份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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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20:16 │盛航股份(001205):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盛航转债暂停转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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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8:14 │盛航股份(001205):盛航股份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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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8:09 │盛航股份(001205):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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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7:01│盛航股份(001205):盛航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6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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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航股份(001205):盛航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6年度)。公告详情请查看
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58e1149d-4adf-4334-a481-c949d93e96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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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盛航股份(001205):关于盛航转债恢复转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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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7099 债券简称:盛航转债
2、转股起止日期:2024 年 6 月 12 日至 2029 年 12 月 5 日
3、暂停转股期间:2026 年 5 月 14 日至 2026 年 5 月 25 日
4、恢复转股日期:2026 年 5 月 26 日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实施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第 1 号——业务办理(2026年修订)》以及《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盛航转债;债券代码:127099)自 2026年 5月 14 日起至 2025 年
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25日)止暂停转股,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恢复转股。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 2026年 5月 13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盛航转债”暂停转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30)。
根据相关规定,“盛航转债”将于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 2026年 5月 26日)起恢复转股
。敬请“盛航转债”债券持有人留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f1c4f307-cf66-453a-bb14-0f9a03c1aeb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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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9:42│盛航股份(001205):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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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
(2025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 2,561,960股不
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2、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88,003,534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2,561,960 股后的 185,441,574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 27,816,236.10元。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
股本。
3、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 10股现金分红金额计算如下:
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股现金分红=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股=27,816,236.10元/188,003,534
股*10股= 1.479559元(含税,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因此,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
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479559元/股。
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5月 8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于 2026年 5月 8日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88,003,534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2,561,960股后的 185,441,57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27,816,236.10元。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再融资新
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及回购专户股份发生变动,将按照现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为
准。
2、自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自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期间,公司回购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
4、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一致。
5、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时间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88,003,534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2,561,960 股后的 185,441,574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1.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
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1.3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本公司【注】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
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00
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5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和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5月 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5月 2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5月 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2025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中的 2,561,960 股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5月 2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2,561,960股回购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
金分红比例计算如下:
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剔除回购股份后每 10股分红金额/10股=185,441,574股×1.5元/10股=27,816
,236.10元。
按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的金额=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27,816,236.10元/188,003,534股×10=1.47955
9元。
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
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479559元/股。
2、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桃元承诺:“在承诺的持股锁定期满后两年内
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A股并上市时股票的发行价格(若股份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在承诺的持股锁定期满后两年后减持的,减持价格在满足本人已作出的各项
承诺的前提下根据减持当时的市场价格而定。”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最低减持价限制亦作相应调整。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说
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公司可转债“盛航转债”转股价格将由15.48元/股调整为 15.
3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为 2026年 5月 26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盛航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兴隆路 12号 7幢
咨询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咨询电话:025-85668787
传真电话:025-85668989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bc1d931f-f816-4437-82df-0a5bded0368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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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9:41│盛航股份(001205):关于调整盛航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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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7099 债券简称:盛航转债
2、本次调整前转股价格:15.48元/股
3、本次调整后转股价格:15.33元/股
4、本次调整转股价格生效日期:2026年 5月 26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一、关于“盛航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344号)同意注册,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12月 6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7,4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期限为 6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4,000.00
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公司 74,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3年 12月 28日起在深交所挂牌
交易,债券简称“盛航转债”,债券代码“127099”,初始转股价格为 19.15元/股。
根据《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
说明书》”)中“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条款的规定:
在本次可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
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公司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
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
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予以制定。
二、关于“盛航转债”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一)2024 年 6 月转股价格调整
因公司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盛航转债”转股价格由初始 19.15元/股调整为 19.0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
024年 6月 4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年 5月 28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盛航转债”转
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0)。
(二)2024 年 7 月转股价格调整
因公司完成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盛航转债”转股价格由 19.03元/股调整为 19.11元/股,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年 7月25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7 月 25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盛航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20)。
(三)2024 年 9 月转股价格向下修正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盛航转债”转
股价格的议案》,“盛航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9.11元/股向下修正为 15.60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年9 月 10 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9 月 10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下修正“盛航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142)。
(四)2025 年 6 月转股价格调整
因公司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盛航转债”转股价格由 15.60 元/股调整为 15.4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
年 6月 6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年 5月 29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盛航转债”转股
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三、本次关于“盛航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8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88,003,534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2,561,960股后的 185,441,57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27,816,236.10元。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以及《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盛航转债”转股价格由 15.48元/股调整为 15.33
元/股。计算过程如下: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其中:P0=15.48元/股(调整前转股价格);
D=0.1479559元(D为 0.1479559元(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四舍五入),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 1
0股现金分红金额=现金分红总金额÷总股本×10 股=27,816,236.10 元÷188,003,534 股×10 股=1.479559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
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P1=P0-D=15.48-0.1479559=15.33元/股(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6年 5月 26日(权益
分派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6c3a5f01-0593-4cd7-a085-2f715f1e3a3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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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12│盛航股份(001205):关于完成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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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确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4月 30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
o.com.cn)的《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公司于 2026年 5月 15 日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确定独立董事
津贴的议案》。钱小祥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担任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钱小祥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
公司本次补选独立董事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
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且不存在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87f5e6ad-cc74-42be-8f44-ba23961af0f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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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09│盛航股份(001205):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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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关于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致: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受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委托,就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会(下称“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有效表决等事项所涉及的法律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下称“本法律意见书”)。
第一节 引言
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
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本次股东会相关的文件、资料,并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出席会议人员
资格和有效表决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所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有效表决等事项发表法律意见,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
议案的内容以及在议案中所涉及的事实和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等问题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事先书面同意,公司及其他任何法人、非法人组织或个人不得为任何
其他目的而依赖、使用或引用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公告材料,随其他资料一起向社会公众披露,并
依法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本所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
决程序和有效表决等事项提供如下意见:
第二节 正文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
2026 年 4 月 30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下称“深交所”)网站上刊登《南
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下称“会议通知”),对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
集人、召开的日期和时间、召开方式、会议地点、审议事项、会议登记等事项予以通知、公告。
经验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
1、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5月 15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在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兴隆路 12 号 7
幢公司会议室召开,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与公司本次股东会会议通知的内容一致。
3、本次股东会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5月 15日上午 9:15至 9:25,9:30至 11:30,下午 13:00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5月 15日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与公司
本次股东会会议通知的内容一致。
经验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人员资格
1、根据公司本次股东会通知公告,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2、根据公司本次股东会通知公告,截至 2026 年 5 月 8日(星期五)下午15: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表决。
3、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50,208,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27.0753%(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188,003,534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数量为2,561,960 股,该等回购的
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85,441,574股,下同)。根据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统计,
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网络系统进行表决的股东共 68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5,051,8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8.116
8%。
4、除独立董事乔久华未出席外,公司其他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
会。
经验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1、根据公司本次股东会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采取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2、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以记名投票方式对本次股东会的议案进行表决,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监票和计票。网络投
票依据深交所向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表决权总数和表决结果。投票结束后,由公司合并统计了议案的现场投票和网络投
票的表决结果。
3、本次股东会对如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确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同意 64,921,49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4801%;反对 335,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5138%;弃权 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61%。
4、根据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获得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经验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
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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