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1203 大中矿业 更新日期:2025-12-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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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 00:00 │大中矿业(001203):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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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 17:29 │大中矿业(001203):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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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3 18:27 │大中矿业(001203):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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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1 19:25 │大中矿业(001203):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中矿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第三次临时受托管理│
│ │事务报告(2025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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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 18:06 │大中矿业(001203):关于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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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7 18:28 │大中矿业(001203):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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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6 15:33 │大中矿业(001203):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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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3 18:17 │大中矿业(001203):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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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3 18:16 │大中矿业(001203):关于不提前赎回“大中转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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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3 18:16 │大中矿业(001203):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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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 00:00│大中矿业(001203):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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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199 号文核准,公司向
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1,894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8.98 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66,081,20
0.00 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 125,042,764.37元(其中不含税金额为 117,964,872.00 元,增值税进项税额为 7,077,892.3
7元)后的余额为 1,848,116,328.00 元,已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汇入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另扣减招股说明书印刷费、
审计费、律师费、评估费和网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32,868,462.25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为 1,815,247,865.75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 2021 年 4月 26 日出具
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1]3381 号)。
二、募集资金专户开设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及子公司安徽金日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日晟矿业”)、湖南大中赫锂矿有限责任公司在商业银
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临时补流专户,分别用于项目实施时的募集资金存放、IPO 临时补流募集资金的存储及管理。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公司及上述子公司已与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临时补流专户的各商业银行、国都证券共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8 日、2024 年 7月11 日、2025 年 8月 5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账户状态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76761537569 募集资金专户 正常使用
霍邱双湖路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5442101040021042 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注销
乌拉特前旗支行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610000010120100270418 募集资金专户 正常使用
合肥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68400100100074245 募集资金专户 正常使用
郴州分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49010078801000002686 募集资金临时 正常使用
有限公司包头分行 补流专户
三、本次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
募集资金专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拉特前旗支行营业部(银行账号05442101040021042)为公司原募投项目重新集铁矿
185 万吨/年干抛废石加工技改项目的专项存储账户。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
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4 年 1月 5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并投入建设新项
目的议案》,该账户募集资金用途相应发生变更。目前,该专户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为便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管理,公司于 202
5 年 12 月 8日注销了该募集资金专户并将该事项通知保荐机构国都证券和保荐代表人。前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公司、金日
晟矿业、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拉特前旗支行与国都证券共同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销户凭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0/34a81564-cafb-4332-bc63-f6d8f84e864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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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 17:29│大中矿业(001203):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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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矿业(001203):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6/c0c3cf18-7a1e-4dfb-b74f-e2da6d9acbc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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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3 18:27│大中矿业(001203):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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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矿业(001203):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4/86a99fdd-3629-47b1-9385-581b24c6f9d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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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1 19:25│大中矿业(001203):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中矿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第三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
│报告(2025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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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矿业(001203):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中矿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第三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
。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2/5b411458-bcb9-4f5a-b5e6-1c582cdc31f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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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 18:06│大中矿业(001203):关于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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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长期价值的合理判断,同时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
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发展前景等因素,于 2025 年 4月 2
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
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或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
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72 元/股(含);
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9 日、2025 年 5月
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51)。
2025 年 5月 9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 2024 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6月 2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6月 26 日。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若公司在股份
回购期间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自股票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及数量,拟回购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相应变化。所以公司对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
进行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 12.72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 12.52 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
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月 20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
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4)。
截至 2025 年 11 月 18 日,鉴于公司实际回购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目前公司股票价格已远超回购价
格上限,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授权,管理层决定终止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5月 23 日首次实施股份回购,于 2025 年 7月 11 日回购股份比例达到 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4 日、2025 年 7月 15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1%的进展公
告》(公告编号:2025-093)。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
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6 日、7月 2日、8月 6日、9月
4 日、10 月 11 日、11 月 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截至 2025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已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
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0,324,4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35%,最高成交价为12.2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8.50 元/股,成交
金额 202,070,223.05 元(不含交易费用)。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回购股份的实际执行情况与前期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已
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实际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回购股
份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上限;实际回购股份的期间为 2025 年 5月 23 日至 2025 年 9月 4日,未超过回购方案规定的期限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至此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已按既定方案实施完毕。
三、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公司
股权结构不会出现重大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核查,自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披露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公司董事王喜明先生于 2025 年 10 月 15 日通过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40,000 股,王喜明先生未在公司实际回购股份期间(2025 年 5 月 23 日至 2025年 9月 4日)增持。
除上述人员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存在与股份回购方
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不一致的情形。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
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回购股份的用途及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20,324,4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35%。公司回购的股份拟用于
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或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如公司在回购股份后按既定用途成功实施,公司总股本不会发生变
化;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 36 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或所回购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
司总股本则会相应减少。
七、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及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
相关权利。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或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若公司在股份回购完成后 36 个
月内未能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依法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注销。若公司发生注销所回购股份的情形,届时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履行决策程序。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发展和市场变化适时作出安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八、备查文件
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的持股数量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9/f3600023-ba70-4059-a153-44ba75cdc1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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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7 18:28│大中矿业(001203):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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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1、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498 号”文核准,公司于2022 年 8月 17 日公开发行 1,520 万张可转换公司
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期限 6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2,000 万元,初始转股价格为 11.36 元/股
。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公司 152,000 万元可转债于 2022 年 10 月 11 日起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债
券简称“大中转债”,债券代码“127070”。
2、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根据《募集说明书》及相关规定,“大中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
,即 2023 年 2 月 23 日至2028 年 8月 16 日。
3、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及调整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5月 9日披露了《2022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的
规定,需要调整转股价格。“大中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1.36 元/股调整为 11.06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 年 5 月 16 日
起 生 效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于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大中转债”转股
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披露了《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111),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说
明书》的规定,需要调整转股价格。“大中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1.06 元/股调整为 10.96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1
0 月 29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大中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112)。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0 日披露了《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72),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说明书》
的规定,需要调整转股价格。“大中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0.96 元/股调整为 10.76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 年 6 月 26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大中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5-073)。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公司可转债交易价格于 2025 年 11 月 13 日、2025 年 11 月 14 日、2025 年11 月 17 日连续 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
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属于可转债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三、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可转债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管理层书面或通讯问询,
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近期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可转债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经自查和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
项。
5、“大中转债”2025 年 11 月 17 日收盘价格为 302.000 元/张,相对于票面价格溢价 202.000%,转股价值为 287.082 元,
转股溢价率为 5.197%。
6、经问询,在公司本次可转债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买卖公司可转债的情况。
7、公司在关注、核实过程中未发现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四、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
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可
转债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五、风险提示
1、“大中转债”近期价格波动较大,2025 年 11 月 13 日、11 月 14 日、11月 17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
累计达到 40.43%。
2、截至 2025 年 11 月 17 日,“大中转债”的收盘价格为 302.000 元/张,相对于票面价格溢价 202.000%。“大中转债”按
照当前转股价格转换后的价值为 287.082 元(转股价值),可转债价格相对于转股价值溢价 5.197%;敬请投资者关注当前“大中转
债”的估值风险。
3、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4、公司股票收盘价自 2025 年 10 月 24 日至 2025 年 11 月 13 日已有 15 个交易日不低于“大中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
10.76 元/股)的 130%(即 13.99 元/股),已触发《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有条件
赎回条款。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不提前赎回“大中转债”的议案》
,基于当前市场情况及公司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行使“大中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同时决
定在未来三个月内(2025 年 11 月 14 日至 2026 年 2月 13 日),在“大中转债”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
回权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11 月 14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不提前赎回“大中转债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25)。
5、《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六、备查文件
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问询函及回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8/d126e773-540e-47a0-8c89-6693032a0b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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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6 15:33│大中矿业(001203):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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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介绍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大中矿业,证券代码:001203)于 2025 年 11 月 13 日、2025
年 11 月 14 日连续 2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属
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管理层书面或通讯问询,现
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近期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经自查和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
项。
5、经问询,在公司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6、公司在关注、核实过程中未发现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
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问询函及回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7/7e2a1d17-ca67-4209-9865-d7e84f7e936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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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3 18:17│大中矿业(001203):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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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矿业(001203):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4/a9361ae1-68f8-4457-8a0a-a03d6dd97b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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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3 18:16│大中矿业(001203):关于不提前赎回“大中转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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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收盘价自 2025 年 10 月24 日至 2025 年 11 月 13 日已有 15 个交易日不
低于“大中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 10.76 元/股)的 130%(即 13.99 元/股),已触发《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暂不行使“大中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同时决定在未来三个月内(2025年 11 月 14日至 2026 年 2月 13 日
)“大中转债”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以 2026 年 2月 13 日后的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大中转
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将再召开董事会决定是否行使“大中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1、可转债发行及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498 号”文核准,公司于2022 年 8月 17 日公开发行 1,520 万张可转债,每
张面值 100 元,期限 6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2,000 万元,初始转股价格为 11.36 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公司 152,000 万元可转债于 2022 年 10 月 11 日起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债
券简称“大中转债”,债券代码“127070”。
2、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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