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999 华润三九 更新日期:2026-05-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5-20 18:52 │华润三九(000999):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6-04-24 18:06 │华润三九(000999):董事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4-24 18:06 │华润三九(000999):2026年一季度报告 │
├─────────┼──────────────────────────────────────────────┤
│2026-04-24 18:02 │华润三九(000999):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
│2026-04-16 18:29 │华润三九(000999):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4-16 18:29 │华润三九(000999):华润三九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
│2026-04-01 20:25 │华润三九(000999):重大资产购买之2025年专项持续督导意见 │
├─────────┼──────────────────────────────────────────────┤
│2026-04-01 20:25 │华润三九(000999):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润三九2025年现场检查报告 │
├─────────┼──────────────────────────────────────────────┤
│2026-04-01 20:25 │华润三九(000999):重大资产购买之2025年度持续督导的核查意见 │
├─────────┼──────────────────────────────────────────────┤
│2026-04-01 20:22 │华润三九(000999):关于举行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
─────────┬────────────────────────────────────────────────
2026-05-20 18:52│华润三九(000999):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 4月16日召开的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分派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红利 5.90 元(含税),送红股 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
额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 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回购账户中持有的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截至本公告披露当日收市,公司股票回购
专用账户中剩余回购股份 0股。
4.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5. 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0股后的1,664,217,85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
.9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
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5.31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
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1800
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90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月 2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5月 2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5月 2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 5月 2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 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880 华润医药控股有限公司
2 08*****759 惠州市壬星工贸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月 11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5月 28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方法
1. 咨询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高新园区观清路 1号综合办公中心 1003室
2. 咨询联系人:邢健
3. 咨询电话:0755-66853868、0755-83360999-392210、392209
4. 传真电话:0755-83360999-396006
七、备查文件
1. 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d0561927-b5fa-431a-821e-f165b53acfcc.PDF
─────────┬────────────────────────────────────────────────
2026-04-24 18:06│华润三九(000999):董事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第五次会议于 2026 年 4月 24日下午在华润三九医药工业园综合办公中心 107 会议
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于 2026 年 4月 14 日发出。会议由董事长邱华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11 人
,实到董事 11 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 关于公司总裁 2025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审议通过。
二、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商业计划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投资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审议通过。
三、 关于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发表意见。详细内容请参见《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
一季度报告》(2026-018)。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审议通过。
四、 关于控股子公司内部借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审议通过。
五、 关于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意聘任张晓强先生担任公司审计部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审议通过。
六、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领军科技人才补助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审议通过。
七、 关于确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审议通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83086e1a-3879-4d1e-bdd7-80ec4913b78e.PDF
─────────┬────────────────────────────────────────────────
2026-04-24 18:06│华润三九(000999):2026年一季度报告
─────────┴────────────────────────────────────────────────
华润三九(000999):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e88a42a3-b25b-4308-8256-a58a7f5a5c71.PDF
─────────┬────────────────────────────────────────────────
2026-04-24 18:02│华润三九(000999):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
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 19 号”)的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5 年 12 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通知》(财会〔2025〕32 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
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
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对变更部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 19 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
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时间
公司自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 19 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
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
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21cd0fc2-60f6-4278-9afa-c8d1591f15c1.PDF
─────────┬────────────────────────────────────────────────
2026-04-16 18:29│华润三九(000999):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4月 16
日下午 14:30 在公司综合办公中心 107 会议室召开。同时,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4月 1
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4月 16 日 9
:15 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情况如下: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 1,001
代表股份数(股) 1,087,674,562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65.3565
其中
2.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 10
代表股份数(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1,057,508,32663.5439
2.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 991
代表股份数(股) 30,166,236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1.8126
2.3、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 1,000
代表股份数(股) 35,531,883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2.1350
3、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邱华伟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4、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表决方式:现场书面表决及网络投票
(二)表决结果
1、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1,087,032,1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09%;反对 587,554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0%;弃权 54,84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5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4,889,4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920%;反对 587,55
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536%;弃权 54,84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2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44%。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与广东华润银行开展业务合作的关联交易议案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华润医药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1,052,142,679 股股份,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34,662,0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519%;反对 755,1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253%;弃权 114,68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322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4,662,0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519%;反对 755,16
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253%;弃权 114,68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0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28%。
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公司董事会 2025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1,086,769,6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68%;反对 719,491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1%;弃权 185,4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17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4,626,9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532%;反对 719,49
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249%;弃权 185,4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8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19%。
表决结果:通过
4、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报酬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1,086,160,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08%;反对 1,091,656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04%;弃权 422,04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5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38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4,018,1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7399%;反对 1,091,
6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723%;弃权 422,04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52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78%。
表决结果:通过
5、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昆药集团 2026 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1,086,545,8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62%;反对 924,788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0%;弃权 203,91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18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4,403,1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234%;反对 924,78
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027%;弃权 203,91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0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39%。
表决结果:通过
6、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天士力 2026 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1,086,548,3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65%;反对 917,948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44%;弃权 208,25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19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4,405,6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304%;反对 917,94
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834%;弃权 208,25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4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61%。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胡江奇律师、唐瑾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
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b30ed436-681e-45a7-8972-f85a35f47030.PDF
─────────┬────────────────────────────────────────────────
2026-04-16 18:29│华润三九(000999):华润三九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三路卓越世纪中心 1 号楼 21、22、23 层
电话:0755-82816698 传真:0755-82816898
邮编:518000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
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
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审查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
书所需审查的相关文件、资料,并现场参加了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全过程。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
否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本次股东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
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本所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
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见证公司本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有鉴于此,本所律师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
,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程序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是由公司董事会 2026 年第四次会议召集召开的。公司已于 2026 年 3 月 24 日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了《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
股东会的通知的公告》,将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开的日期和时间、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出席对象、会议
地点等基本情况以及会议审议事项、提案编码、会议登记等事项、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等予以公告,公告刊登的日期距本次
股东会的召开日期已达 20 日,股权登记日与会议召开日期之间间隔不多于 7 个工作日。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下午 14:30 在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湖街道观澜高新园区观清路 1 号华润三九医药工
业园综合办公中心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16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1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16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1、根据公司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签名及授权委托书等材料,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为 10 名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057,508,32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3.5439%。
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均持有出席会议的合法证明,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991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30,166,236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8126%。
上述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表决的股东,其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予以认证,故本所律师认为,参与本次股东会网
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合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