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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988(华工科技)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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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0988 华工科技 更新日期:2025-08-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7-25 16:52 │华工科技(000988):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 │2025-07-25 16:51 │华工科技(000988):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7-25 16:50 │华工科技(000988):关于为部分全资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的公告 │ ├─────────┼──────────────────────────────────────────────┤ │2025-07-25 16:49 │华工科技(000988):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 │2025-07-23 16:27 │华工科技(000988):关于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的公告 │ ├─────────┼──────────────────────────────────────────────┤ │2025-07-16 18:39 │华工科技(000988):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07-16 18:39 │华工科技(000988):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07-08 19:28 │华工科技(000988):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 │2025-06-27 19:15 │华工科技(000988):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6-27 19:14 │华工科技(000988):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 ─────────┬──────────────────────────────────────────────── 2025-07-25 16:52│华工科技(000988):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或“大信”)。 2、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工科技”或“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 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 路 1 号 22 层 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 33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 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38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首批获得H 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 业人员总数 3957 人,其中合伙人 175 人,注册会计师 1031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业务收入 15.89 亿元,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 13.80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4.50 亿元。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204 家(含 H 股),平均资产额 146.53 亿元,收费总额 2.41 亿元。主要 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 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5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 定。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包括昌信农贷等三项审计业务,投资者诉讼金额共计 1,219 万元,均 已履行完毕,职业保险能够覆盖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行政监管措施 14 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11 次。4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2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30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2 1 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丁红远,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 年开 始在大信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 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度审计报告、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审计 报告、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征平,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2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 年开 始在大信执业,未在其他单位兼职。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湖北振华化学股 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 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仁勇,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4 年开始在大信事务所执业,200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华 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丁红远在 2025 年 3 月 6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丁红远给予 警告处分。除上述事项外,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 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 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人民币 120 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 30 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 150 万元( 含税),较上一期保持不变。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会计 师事务所具有相关审计业务资质和能力,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与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 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切实履行审计责任和义务,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审计工作,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 ,为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审计服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 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获得董事会全票通过。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5/ae42d52d-5db1-4d7d-bd65-a3fe5d06e629.PDF ─────────┬──────────────────────────────────────────────── 2025-07-25 16:51│华工科技(000988):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工科技”或“公司”)于 2025 年7 月 18 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 关于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2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收到 表决票 9 票。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马新强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审议并通讯表决,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董事会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 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人民币 120 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 30 万元 (含税),合计人民币 150 万元(含税),较上一期保持不变。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40)。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部分全资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经营目标、总体发展规划和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在现有担保额度基础上,为 4 家全资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 总额控制在 10 亿元以内,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的担保计划日止(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 6 个月内)。由于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该新增担保事项已经出席董 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为部分全资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41)。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42)。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5/bac9c647-d4f5-417f-b5fa-4d97c78489b6.PDF ─────────┬──────────────────────────────────────────────── 2025-07-25 16:50│华工科技(000988):关于为部分全资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的公告 ─────────┴──────────────────────────────────────────────── 华工科技(000988):关于为部分全资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5/7593c825-1509-492b-a10f-d4bc6bebb9d5.PDF ─────────┬──────────────────────────────────────────────── 2025-07-25 16:49│华工科技(000988):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工科技”或“公司”)于 2025年 7 月 25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就有关 2 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 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8月12日(星期二)下午14: 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8月12日上午9: 15-9: 25,9: 30-11: 30和下午13: 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8月12日9: 15-15: 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 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8月5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即于2025年8月5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 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六路 1号,华工科技本部大楼四楼多媒体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00 关于为部分全资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 √ 2、提案审议及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3、特别提示 第2项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全部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8月11日(上午9: 00-11: 30,下午14:00-17: 00) 2、登记地点: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六路1号,华工科技本部大楼二楼,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3);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署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参会股东登记表办理 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票账户卡、参会股东登 记表、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 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参会股东 登记表办理登记手续。 (3)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5年8月11 日17: 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和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陶雪芷 联系电话:027-87180126 传真:027-87180139 电子邮箱:0988@hgtech.com.cn 邮编:430223 5、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 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 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5/3b963e81-0236-4b4d-b910-2b10441052c5.PDF ─────────┬──────────────────────────────────────────────── 2025-07-23 16:27│华工科技(000988):关于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的公告 ─────────┴────────────────────────────────────────────────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工科技”或“公司”)于 2025 年5 月 16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 025 年 6 月 3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议案》,具体公告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7 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申请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26)。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下发的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 市协注【2025】CP79 号)及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5】MTN670 号),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本 次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注册。现就有关主要事项公告如下: 一、短期融资券 (一)公司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 20 亿元,注册额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落款之日(2025 年 7 月 21 日)起 2 年内有效 ,由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 (二)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科技创新债券,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二、中期票据 (一)公司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 20 亿元,注册额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落款之日(2025 年 7 月 21 日)起 2 年内有效, 由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 (二)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科技创新债券,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公司将根据《接受注册通知书》的要求,严格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工 作规程》《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有关规则指引规定,择机发行本次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4/c7e072f2-2d8a-4944-a579-977428270166.PDF ─────────┬──────────────────────────────────────────────── 2025-07-16 18:39│华工科技(000988):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7月16日(星期三)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7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7月1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六路1号,华工科技本部大楼四楼多媒体会议厅。 (3)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马新强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58人,代表股份168,319,5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04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49,386,5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6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57人,代表股份118,932,9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44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58人,代表股份168,319,5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04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49,386,5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6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57人,代表股份118,932,9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446%。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参加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此外,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认真审议,以记名方式进行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全体合伙人共同签署合伙协议补充协议(三)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7,983,8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06%;反对209,4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1244%;弃权126,2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7,983,8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06%;反对209,4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44%;弃权126,2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75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陈雪琴、徐诗安 3、结论性意见: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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