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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983(山西焦煤)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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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0983 山西焦煤 更新日期:2025-06-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5-27 18:34 │山西焦煤(000983):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 │2025-05-27 18:34 │山西焦煤(000983):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05-16 18:01 │山西焦煤(000983):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5-16 17:57 │山西焦煤(000983):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 ├─────────┼──────────────────────────────────────────────┤ │2025-05-16 17:57 │山西焦煤(000983):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审查意见 │ ├─────────┼──────────────────────────────────────────────┤ │2025-05-15 17:27 │山西焦煤(000983):关于参加山西辖区上市公司2025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 │2025-04-28 22:52 │山西焦煤(000983):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2025-04-28 22:52 │山西焦煤(000983):山西焦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 │ ├─────────┼──────────────────────────────────────────────┤ │2025-04-28 22:52 │山西焦煤(000983):山西焦煤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 │2025-04-28 22:52 │山西焦煤(000983):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 ─────────┬──────────────────────────────────────────────── 2025-05-27 18:34│山西焦煤(000983):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 36号环球贸易中心 B座 11层 邮编(100013)Add: 11/F, Tower B, Global Trade Center, No.36 Nort h Third Ring Road East,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100013, PRC Tel: 010-52213236/7 www.junzhilawyer.com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致: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27日( 星期二)上午10:00在太原市万柏林区新晋祠路一段1号山西焦煤大厦三层百人会议室召开,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 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周娅辉律师、梁家辉律师出席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以及本所律师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为此公司承诺,其向本所提交的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文件材料或口头证言,是真实的、准确的、完整的。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山西焦煤能源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 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重要事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并 据此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是根据公司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而召集的。公司董事会已于2025年4月29日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指定媒体上披露了《关 法律意见书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以下称“公告”)。公告中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会议 审议事项、会议出席对象以及出席会议的登记办法等内容。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现场会议按照公告要求于2025年5月27日(星期二)上午10:00在太原市万 柏林区新晋祠路一段1号山西焦煤大厦三层百人会议室如期召开。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樊大宏先生主持。 除现场会议外,公司还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了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其中,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5 月 27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7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公司股份3,261,265,876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4460%,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均持有有效证明文件,均为截至2025年5月20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另外,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382 人, 代表公司股份 155,347,56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36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384 人,代表股份164,129,54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91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 法律意见书东 2 人,代表股份 8,781,97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4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382 人,代 表股份 155,347,56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364%。 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本所律师出席并见证本次股东大 会。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提出临时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临时提案的情况,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审议的议案均为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中所列议案。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通知的要求,根据公司指定的计票、监票代表对现场表决结果所做的清点,并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 投票的表决结果。 经表决,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之议案均获得通过。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 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和会议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必备文件之一,供公司本次股 法律意见书 东大会使用,未经本所同意不得用于其他目的或用途。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二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8/3e82118f-35e6-4973-9b90-0ecb66ece66a.PDF ─────────┬──────────────────────────────────────────────── 2025-05-27 18:34│山西焦煤(000983):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发布《关于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告 2025-023)。 2、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5 月 27 日(星期二)上午 10: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5月 27日 9:15至 9:25,9:30至 11:30,1 3:00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月 27日上午 9:15至 2025年 5月 27日下午 3:00期间的任 意时间。 3、现场召开地点:太原市万柏林区新晋祠路一段 1 号山西焦煤大厦三层百人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5、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6、主 持 人:董事樊大宏先生 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385人,代表股份 3,416,613,4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182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3,261,265,87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446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382人,代表股份 155,347,5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36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384 人,代表股份164,129,5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91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8,781,97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47%。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382 人,代表股份 155,347,56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364%。 3、公司董事、监事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提案 1.00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48,544,7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077%;反对 66,711,7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526%;弃权 1,357,02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3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6,060,8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5274%;反对 66,711,7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6458%;弃权 1,357,02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268%。 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 2.00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67,259,8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555%;反对 47,693,2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959%;弃权 1,660,35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3,4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4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4,775,9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9301%;反对 47,693,2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0583%;弃权 1,660,35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3,4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116%。 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 3.00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67,423,0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603%;反对 47,871,9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012%;弃权 1,318,45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7,4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3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4,939,1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0295%;反对 47,871,9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1672%;弃权 1,318,45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7,4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033%。 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 4.00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67,506,6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627%;反对 47,920,5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026%;弃权 1,186,25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1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3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5,022,7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0805%;反对 47,920,5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1968%;弃权 1,186,25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1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228%。 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 5.00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67,212,3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541%;反对 48,216,5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112%;弃权 1,184,57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6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3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4,728,4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9011%;反对 48,216,5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3771%;弃权 1,184,57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6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217%。 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 6.00 关于续聘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05,659,9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94%;反对 9,577,1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03%;弃权 1,376,35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3,3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4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3,176,0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3263%;反对 9,577,1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351%;弃权 1,376,35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3,3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386%。 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 7.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07,363,9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93%;反对 8,416,8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64%;弃权 832,57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3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2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4,880,0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3645%;反对 8,416,8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282%;弃权 832,57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3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073%。 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 8.00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山西西山华通水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03,734,5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31%;反对 11,683,8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20%;弃权 1,195,07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8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3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1,250,6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1532%;反对 11,683,8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187%;弃权 1,195,07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8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281%。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周娅辉、梁家辉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关于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7/27290cf9-4e93-4a4e-a515-f583d1beef6c.PDF ─────────┬──────────────────────────────────────────────── 2025-05-16 18:01│山西焦煤(000983):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通讯方式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公 司已于2025 年 5 月 6 日以传真、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10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10人。会 议由董事樊大宏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 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总经理提名,聘任于建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本议案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于建军先生简历附后。 2、会议以 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内部管理需要,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组织结构进行了调整,成立公司基建管理部,撤销物资采供部 。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内部管理机构调整后的具体实施及进一步优化等事宜。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6/1a61f30b-d5d3-4a46-a3b3-e0e071c73c93.PDF ─────────┬──────────────────────────────────────────────── 2025-05-16 17:57│山西焦煤(000983):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 近日,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李争春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李争春先生因工作变 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李争春先生辞去上述职务后,不在公司及公司的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李 争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李争春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李争春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李争春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李争春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 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6/ba7be792-21d5-4003-a7bf-5e2de12ad18c.PDF ─────────┬──────────────────────────────────────────────── 2025-05-16 17:57│山西焦煤(000983):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山西 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名委员会于 2025 年 5 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就审议事项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 公司已提供了于建军先生的个人履历,我们审阅前就有关问题向公司和董事会秘书进行了询问。经审阅其教育背景、工作履历等 相关资料,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的任何处罚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惩戒,也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高级管理人 员任职资格的规定,能够胜任所聘岗位且有利于公司的发展;董事会聘任该高级管理人员的审核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聘任于建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第九届经理层届满,同意将聘任于建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事宜提请 董事会审议。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6/236d82ad-5e1a-4974-b939-a1f68e698c81.PDF ─────────┬──────────────────────────────────────────────── 2025-05-15 17:27│山西焦煤(000983):关于参加山西辖区上市公司2025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 西监管局、山西省上市公司协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山西辖区上市公司 2025 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年报业 绩说明会”,现将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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