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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983(山西焦煤)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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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0983 山西焦煤 更新日期:2025-09-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9-17 18:54 │山西焦煤(000983):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09-17 18:54 │山西焦煤(000983):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 │2025-09-12 18:17 │山西焦煤(000983):山西焦煤关于所属水峪煤业复产的公告 │ ├─────────┼──────────────────────────────────────────────┤ │2025-09-04 16:00 │山西焦煤(000983):关于山西焦煤所属水峪煤业停产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 │2025-08-30 00:00 │山西焦煤(000983):山西焦煤关于所属水峪煤业停产的公告 │ ├─────────┼──────────────────────────────────────────────┤ │2025-08-27 21:30 │山西焦煤(000983):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山西西山华通水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发生变更的公告 │ ├─────────┼──────────────────────────────────────────────┤ │2025-08-27 21:30 │山西焦煤(000983):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关于对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 ├─────────┼──────────────────────────────────────────────┤ │2025-08-27 21:30 │山西焦煤(000983):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 ├─────────┼──────────────────────────────────────────────┤ │2025-08-27 21:29 │山西焦煤(000983):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 │2025-08-27 21:29 │山西焦煤(000983):山西焦煤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 ─────────┬──────────────────────────────────────────────── 2025-09-17 18:54│山西焦煤(000983):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具体如下: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山西西山华通水 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发生变更的议案》,对 2025 年 5 月 27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山西 西山华通水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进行了变更。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发布《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告 2025-037)。 2、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9 月 17 日(星期三)上午 10: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 月 17 日 9:15 至 9:25,9:30 至 1 1:30,13:00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月 17 日上午 9:15 至 2025 年 9 月 17 日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召开地点:太原市万柏林区新晋祠路一段 1 号山西焦煤大厦三层百人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樊大宏先生 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518 人,代表股份 3,363,300,5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243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3,281,081,92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795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515 人,代表股份 82,218,6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48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17人,代表股份110,962,4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54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8,743,85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06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515 人,代表股份 82,218,6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483%。 3、公司董事、监事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26,397,5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028%;反对 36,282,0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0788%;弃权 620,87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1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4,059,5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7429%;反对 36,282,0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6976%;弃权 620,87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595%。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提案 2.00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08,544,7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720%;反对 54,190,9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112%;弃权 564,77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206,7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6538%;反对 54,190,9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8372%;弃权 564,77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09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提案 3.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08,181,0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611%;反对 54,59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234%;弃权 521,17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5,842,9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3260%;反对 54,59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2043%;弃权 521,17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97%。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提案 4.00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山西西山华通水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发生变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57,030,4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36%;反对 5,141,9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29%;弃权 1,128,13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4,692,3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3494%;反对 5,141,9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340%;弃权 1,128,13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167%。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周娅辉、梁家辉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8/32950f40-b8e7-4f97-8773-e57fb7443e85.PDF ─────────┬──────────────────────────────────────────────── 2025-09-17 18:54│山西焦煤(000983):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 36号环球贸易中心 B座 11层 邮编(100013)Add: 11/F, Tower B, Global Trade Center, No.36 Nort h Third Ring Road East,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100013, PRC Tel: 010-52213236/7 www.junzhilawyer.com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致: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9月1 7日(星期三)上午10:00在太原市万柏林区新晋祠路一段1号山西焦煤大厦三层百人会议室召开,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 “本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周娅辉律师、梁家辉律师出席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及本所律师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和 资料。为此公司承诺,其向本所提交的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文件材料或口头证言,是真实的、准确的、完整的。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山西焦煤能源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重要事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 并据此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是根据公司2025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而召集的。公司董事会已于2025年8月28日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指定媒体上披露了《关于召 法律意见书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中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会议审议事项、会议出席对象以及出席会议的登记办法等内容。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现场会议按照公告要求于2025年9月17日(星期三)上午10:00在太原市万 柏林区新晋祠路一段1号山西焦煤大厦三层百人会议室如期召开,由公司董事樊大宏先生主持。 除现场会议外,公司还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了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其中,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7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7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518人,代表股份3,363,300,5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59.243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3名,代表股份数3,281,081,9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 795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15人,代表股份82,218,6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83%。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均持有有效证明文件,均为截至2025年9月11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 517人,代表股份110,962,4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54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2人,代表 股份28,743,858股,占公司有表 法律意见书决权股份总数的0.5063%。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15人,代表股份82,218,6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 .4483%。 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本所律师出席并见证 本次股东大会。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提出临时提案的情况 根据公司公告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0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00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山西西山华通水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发生变更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无临时提案的情况,在本次股东 大会上,审议的议案为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中所列议案。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通知的要求,根据公司指定的计票、监票代表对现场表决结果所做的清点,并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 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有效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26,397,5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028%;反对36,282,0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0788%;弃权620,87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5%。中 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法律意见书 同意74,059,5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7429%;反对36,282,0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6976%;弃权620,87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5595%。 本议案获得通过。 2.00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08,544,7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720%;反对54,190,9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6112%;弃权564,77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206,7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6538%;反对54,190,9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8372%;弃权564,77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5090%。 本议案获得通过。 3.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08,181,0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611%;反对54,59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6234%;弃权521,17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842,9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3260%;反对54,59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2043%;弃权521,17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法律意见书权股份总数的0.4697%。 本议案获得通过。 4.00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山西西山华通水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发生变更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3,357,030,4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36%;反对5,141,9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1529%;弃权1,128,13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5%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692,3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494%;反对5,141,9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340%;弃权1,128,13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0167%。 本议案获得通过。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 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和会议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必备文件之一,供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使用,未经本所同意不得用于其他目的或 用途。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二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8/49d4995d-3cec-4b61-8125-6831a3a8cec7.PDF ─────────┬──────────────────────────────────────────────── 2025-09-12 18:17│山西焦煤(000983):山西焦煤关于所属水峪煤业复产的公告 ─────────┴──────────────────────────────────────────────── 一、基本情况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水峪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水峪煤业”) 因安全事故停产(详见公司 2025-038 号公告)。停产期间,公司认真做好煤矿整顿工作,对所查问题和隐患进行了整改,吕梁市应 急管理局和吕梁市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组织对该矿进行了复产验收,现场验收合格。近日,公司收到吕梁市应急管理局、吕梁市 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水峪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恢复生产的通知》(吕应急发〔2025〕143 号),同意水峪 煤业恢复生产。水峪煤业按照要求从 9月 12 日起恢复生产。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水峪煤业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年核定产能 400 万吨,占公司核定总产能的 8.18%。经初步统计,水峪煤业本次因事故共停产 15 天,预计影响原煤产量约 18 万吨。此次事故对公司整体生产经营及经营业绩所产生的具体影响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 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后续相关工作安排 公司要求水峪煤业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完善机电设备检修管理制度,加强职工岗位技能培训,提高机电设备使用和管理水 平;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制度措施落实,严格矿领导带班和煤矿安全监察专员履职,及时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深 入开展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扎实开展反“三违”专项整治,确保安全;定期开展风险辨识评估,落实风险管控措施,深化重大灾 害治理,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常态化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规范员工作业行为,切实提升安全意识、安全素养以及自保互保能力, 坚决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3/27297b60-6aba-4896-8cc9-dbf2c4acabf5.PDF ─────────┬──────────────────────────────────────────────── 2025-09-04 16:00│山西焦煤(000983):关于山西焦煤所属水峪煤业停产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债券简称:22焦能 01 债券代码:149765.SZ 债券受托管理人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存续公 司债券与受托管理人签署的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中信建投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 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 以作为中信建投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信建投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受托管理人,根据《公 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则,与发行人《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所 属水峪煤业停产的公告》,现就公司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 重大事项 根据发行人2025年8月30日披露的《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所属水峪煤业停产的公告》,发行人发生的重大事项如 下: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水峪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水峪煤业”)于2025年8月28日发生 一起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一人遇难。目前水峪煤业已经停产,相关政府部门正在进行事故调查认定。 二、 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根据发行人2025年8月30日披露的《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所属水峪煤业停产的公告》,发行人关于上述重大事项 对其产生的影响说明如下: 水峪煤业是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年核定产能400万吨,占发行人核定总产能的8.18%。事故发生后,水峪煤业积极配合事故调查, 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从思想认识、责任落实、现场管理等方面查找自身不足,制定整改措施,开展 警示教育工作,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坚决守牢安全底线,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杜绝安全生产事故。本次停产对发行 人经营数据的具体影响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上述重大事项未对发行人的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预计对发行人上述存续债券还本付息不会构成重大 不利影响。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上述存续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 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关于上述存续债券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上述存续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http://disc.static.szs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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