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973 佛塑科技 更新日期:2026-04-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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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 00:32 │佛塑科技(000973):佛塑科技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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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20:10 │佛塑科技(000973):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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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20:10 │佛塑科技(000973):购买理财产品、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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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20:10 │佛塑科技(000973):佛塑科技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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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20:10 │佛塑科技(000973):佛塑科技关于2026年预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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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20:10 │佛塑科技(000973):佛塑科技关于2026年预计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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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20:09 │佛塑科技(000973):佛塑科技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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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20:09 │佛塑科技(000973):佛塑科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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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20:09 │佛塑科技(000973):佛塑科技独立董事肖继辉2025年度述职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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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20:09 │佛塑科技(000973):佛塑科技独立董事周荣2025年度述职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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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 00:32│佛塑科技(000973):佛塑科技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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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塑科技(000973):佛塑科技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02ad18b1-207c-464f-9084-a2a66cdff13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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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20:10│佛塑科技(000973):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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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塑科技(000973):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4dea0b90-e45d-4086-8f4a-9af0f18702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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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20:10│佛塑科技(000973):购买理财产品、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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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塑科技(000973):购买理财产品、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79be652f-fdbe-4d6d-8a21-24f51d35e7b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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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20:10│佛塑科技(000973):佛塑科技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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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佛塑科技”)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
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佛塑科技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佛塑科技于2025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郭小军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樊朝娴
中国福州市 2026年03月26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d0bda8fb-b2a5-44f0-bec6-074770301df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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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20:10│佛塑科技(000973):佛塑科技关于2026年预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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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为了满足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防范和控制汇率波动带来的经营
风险,公司及部分控股子公司 2026 年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在规定期限内任一时点交易余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100,000 万
元(含本数),暂不涉及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情况。
2.2026 年 3月 26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预计
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事项不涉及关联投资。
3.风险提示:
(1)市场风险:在汇率或利率行情走势与公司预期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或利率成本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
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或供应商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或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后延,均会影
响公司现金流量情况,从而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
(4)收、付款预测风险:公司营销部门通常根据采购订单、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付款、回款预测,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
供应商或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收、付款预测不准,导致已操作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延期交割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方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为了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防范和控制汇率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公司及部分控股子公司 2026 年拟开展外
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资金使用安排合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二)交易金额
结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出口业务情况、资金周转期限等方面谨慎分析,在股东会批准的期限内,预计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
过等值人民币 100,000 万元(含本数,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该额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内可以循环使用。
(三)交易方式
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出口业务情况,在金融机构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的外汇交易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
掉期交易、外汇期权交易、利率掉期交易,具体内容如下:
1.远期结售汇: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协议,约定未来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期限与汇率,到期时按照该协议订明的币
种、金额、汇率办理的结售汇业务。
2.外汇掉期交易:与金融机构约定以一种货币交换一定数量的另一种货币,并以约定价格在未来的约定日期进行反向的同等数量
的货币买卖。
3.外汇期权交易:向金融机构支付一定期权费后,获得在未来约定日期,按照约定价格买卖一定数量外汇的选择权的外汇交易。
4.利率掉期交易:与金融机构约定在未来一定期限内,根据约定的本金(名义本金)和利率计算利息并进行利息交换的金融合约
。该产品通常表现为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之间的交换。
(四)交易期限
本次授权的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自有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六)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办理外汇衍生品交易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相关合同或
协议等,由公司财务资金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在核定的额度范围内,财务资金中心可结合实际情况内部调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外
汇衍生品的交易额度。授权有效期为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一)2026 年 3月 26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预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
议案》。
(二)2026 年 3 月 26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预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的议案》。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在汇率或利率行情走势与公司预期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或利率成本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
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或供应商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或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后延,均会影响公
司现金流量情况,从而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
4.收、付款预测风险:公司营销部门通常根据采购订单、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付款、回款预测,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供应
商或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收、付款预测不准,导致已操作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延期交割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方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外汇衍生品业务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规定公司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
业务均以公司的进出口业务或外币负债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就公司业务操作原则、
审批权限、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有
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风险控制措施切实有效。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的 2026 年外汇衍生品交易金额与近年经营活动的收付汇金额相匹配。公司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应
收账款的风险管控,严控逾期应收账款和坏账。
3.严格控制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规模,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金额与期限必须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出口业务情况或外币负
债情况相匹配。严格按照公司《外汇衍生品业务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中规定权限下达操作指令,根据规定进行审批后,方可进行操作
。
4.公司与具有合法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密切跟踪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
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等相关规定执行。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关于公司 2026 年预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三)《公司外汇衍生品业务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四)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0c2073c9-5ac8-4fb7-b769-72afe30f71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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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20:10│佛塑科技(000973):佛塑科技关于2026年预计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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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塑科技(000973):佛塑科技关于2026年预计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650af225-fe4a-4f47-8d60-197c72a0dea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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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20:09│佛塑科技(000973):佛塑科技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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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3月 26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有关事宜》。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年度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4月 17 日(星期五)下午 2:00 时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4 月 1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
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4月 17 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
26 年 4月 17 日下午 3:00。
(五)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
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4月 10 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 4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
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轻工三路 7 号自编 2 号楼一楼 A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1.00 《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2.00 《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报告》 √
3.00 《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公司 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5.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
6.00 关于公司 2026 年预计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
7.00 关于公司 2026 年预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
8.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9.00 关于制定《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 √
议案
10.00 关于制定《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 √
议案
注:提案 8.00《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作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
告。
以上审议事项内容详见2026年3月2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
议公告》《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本人出席股东会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的,应持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股东授
权委托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日截止前用邮件、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3.以邮件、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必须在股东会召开当日会议召开前出示上述有效证件给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二)登记时间和地点:
2026 年 4月 13 日上午 8:30 时—12:00 时,下午 13:30 时—17:30 时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轻工三路 7号自编 2号楼公司董事
会办公室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健文、黄家泳
电话:0757-83988189 传真:0757-83988186
电子邮箱:dmb@fspg.com.cn
(四)会议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本公司将于 2026 年 4月 14 日就本次股东会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
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0a9c27a8-2565-44fe-8935-9e921e64f1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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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20:09│佛塑科技(000973):佛塑科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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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2026年3月26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及股
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未连任、任期届满前主动辞职、被解
除职务等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及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除非经股东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或董事会聘任连任,其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自任期届满之日起自然终止。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改聘,在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任前,原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前辞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应当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中应说明
辞职原因。董事辞任,自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职,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之日生效。
公司董事长同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日内确定新的
法定代表人。
第五条 公司应当及时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公告,公告中应说明离任时间及原定的任职期间、离任生效时间、离任的具
体原因、离任的职务、离任后是否继续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如继续任职,说明继续任职的情况)、是否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
开承诺(如存在,说明相关保障措施)、离任事项对公司的影响等情况。
第六条 董事提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提出辞任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确保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第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根据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或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立即停止履职并由公司按相应规定解除其职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尚未届满
或出现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公司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解除其职务,但深圳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
除外。
相关董事应当停止履职但未停止履职或者应被解除职务但仍未解除,参加董事会会议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
投票的,其投票无效且不计入出席人数。
第八条 除本制度第七条规定情形外,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
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
(三)独立董事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独立
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第九条 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独立性情形的,应当及时通知公司,提出解决措施,必要时应当提出辞任。
独立董事在任期届满前提出辞任的,除按照本制度第五条、第七条的有关规定执行外,还应当在辞职报告中对任何与其辞任有关
或者其认为有必要引起公司股东和债权人注意的情况进行说明。公司应当对独立董事辞任的原因及关注事项予以披露。
第十条 股东会可以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无正当理由,在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的,董事可以要求公司予以赔
偿。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离任后两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董事会秘书或董事会办公室)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报
其个人及其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担任职务、身份证件号码、证券账户、离任职时
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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