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952 广济药业 更新日期:2025-06-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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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7:24 │广济药业(000952):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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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7:24 │广济药业(000952):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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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4 16:37 │广济药业(000952):关于参加湖北辖区上市公司2025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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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3 19:32 │广济药业(000952):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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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3 19:31 │广济药业(000952):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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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3 19:31 │广济药业(000952):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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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3 19:30 │广济药业(00095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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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3 19:30 │广济药业(000952):关于拟为控股子公司广济药业(孟州)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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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3 19:28 │广济药业(000952):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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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3 19:28 │广济药业(000952):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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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7:24│广济药业(000952):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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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提案的事项。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6月 13日(星期五)下午 15:30
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6 月13日上午 9:15-9:25,9:30-11:30和下午 13:00-15:
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6 月 13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武穴市大金镇梅武路 100 号大金产业园行政楼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胡立刚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85 人,代表股份103,103,71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9.470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人,代表股份 87,592,06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5.036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
4 人,代表股份 15,511,65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433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84人,代表股份 15,511,65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
4337%。
3、公司在任董事 9 人,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9 人;公司在任监事 3人,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3人;公司全体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湖北众勤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经与会股东及授权代表审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1、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2,789,4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52%;反对 153,5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490%;弃权160,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197,3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738%;反对 153,5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902%;弃权 160,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360%。
表决结果: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以普通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众勤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喻佳莹、温倩
3、结论性意见: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湖北众勤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湖北众勤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3/3d015de6-3724-40bb-83f9-1de1a1bded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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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7:24│广济药业(000952):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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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受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湖北众勤律师事务所指派本所律师出席了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
的人员资格、召集人员的资格是否合法有效,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审查,并核查了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的有关文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
查和验证。本所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
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3.公司承诺其向本所律师提供的文件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完整,已向本所律师披露了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
实和文件,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4.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相应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5.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与本次会议决议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所发表的意见承担法律责任。本《法律意见书》仅供
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或者本所律师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不得用作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依据对有关事实的了解和理解,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已于 2025 年 5 月 23 日召开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并于2025 年 5 月 2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
nfo.com.cn)等媒体刊载了《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已于 2025 年 5 月 2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
n)等媒体上刊载了《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将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会议召集人、会议审议事项和会议登记方式等内容予以公告,其中,股权登记日与会议
日期之间间隔不超过 7 个工作日。本次股东会召开通知的首次公告刊登日期距本次股东会召开日期已达 15 日。本次股东会会议通
知发出之后,董事会未对通知中列明的提案进行修改。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 15:30 在湖北省武穴市大
金镇梅武路 100 号大金产业园行政楼二楼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胡立刚主持;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的网络投票,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6月 1
3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的网络投票,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13 日 9:15-15:00。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召开方式符合会议的通知内容。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会议人员
根据《会议通知》,有权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为于股权登记日(2025 年 6月 9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5 人,所持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03,103,71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4704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 名,所持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87,592,06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03
67%;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本次股东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
股东共计 84 名,该等股东所持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5,511,65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337%。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合计 84 人,所持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5,511,65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337%。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均持有出席会议的合法、有效的证明,其资格真实、合法、有效。
出席及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除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之外,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经办律师。
(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
本次股东会由第十一届董事会召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系经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公司董事具有担任董事的合法资格;公司董
事会不存在不能履行职权的情形。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和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表决。经核查,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为会议通知中所列明的全部议案,
本次股东会没有新的议案提出。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计票、监票。
本次股东会现场投票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公布了现场表决结果,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未对现场投票的表决结果提出异
议。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表决统计数据。
经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果,本次股东会全部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102,789,4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52%;反对153,5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90%;弃权16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5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5,197,3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738%;反对153,5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02%;弃权16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60%。
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以普通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
式叁份,经本所负责人及经办律师签字并加盖本所公章后生效,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4/82f5f4c2-3e9e-44d7-9da7-b2352f8548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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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4 16:37│广济药业(000952):关于参加湖北辖区上市公司2025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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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湖北证监局、湖北省上市公司协
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湖北辖区上市公司 2025 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
,或下载全景路演 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12 日(星期四)14:00-16:40。届时公司高管将在线就公司
2024 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4/6eedf8a4-7095-43c1-ab7d-a8ff798e7b9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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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3 19:32│广济药业(000952):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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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
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2、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为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意见类型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3、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异议。
4、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3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第十一届
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 10月 2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北里 210号楼 1101室
首席合伙人:黄锦辉
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73
2024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452
2024年度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52
2024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52,779.03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45,020.2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5,892.14万元。
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4 家,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前五大主要行业):制造业(19 家)、采矿业(2 家)、批发
和零售业(2 家)、住宿和餐饮业(1)家。
2024年度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收费总额 2,584.32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利安达事务所截至 2024 年末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3,677.32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8,00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
计提、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利安达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 6次、自律监管措施 0次和纪律处分 0次。
1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利安达事务所承做本公司 2025 年度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签字项目合伙人:江正元,2017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 10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3 年 9 月开
始在本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5家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签字注册会计师:周志军,201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开始在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负责并签署过光迅科技(002281)审计报告、广济药业(000952)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陈文涛,2010 年 11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 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 9 月开始在利安
达事务所执业,2021 年12 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3家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
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利安达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审计费用系根据招投标结果及 2025 年度实际业务情况确定。2025 年度审计及审阅费用与上年度保持一致
。2025 年度审计及审阅费用 93.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 63.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18万元,一季度、半年报、三季度审阅费用 1
2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5 年 5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
会认为:经核查,我们一致认为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拥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
作的经验和职业素养,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利安达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 年 5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
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上述议案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3、生效日期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该议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审计委员会;
2、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3、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5、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
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3/cbe6bc80-9d7d-42c3-88a3-c5697596099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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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3 19:31│广济药业(000952):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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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 月 2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23日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根据《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8名激励对象已离职/退休,不再
具备激励资格;同时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对前述共
14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310.5万股予以回购注销。
因本次回购注销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 310.5 万元,公司总股本将由349,855,339股减少至 346,750,339股,公司的注册资本
将由 349,855,339 元减少至 346,750,339 元。最终的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数据为准。
具体内容及《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内容。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 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日内,可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
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自本公告之日起 45日内(工作日 8:30-12:00、14:00-17:00)。
2、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爱珍
联系电话:17371575571
电子邮箱:gjyystock@163.com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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