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951 中国重汽 更新日期:2025-06-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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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8 18:52 │中国重汽(000951):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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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18:02 │中国重汽(000951):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变更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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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18:01 │中国重汽(000951):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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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9:19 │中国重汽(000951):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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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9:19 │中国重汽(000951):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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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3 18:22 │中国重汽(000951):关于参加2025年山东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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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00:00 │中国重汽(000951):2025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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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7 16:12 │中国重汽(000951):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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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18:02 │中国重汽(000951):公司2024年ESG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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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 23:21 │中国重汽(000951):2024年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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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8 18:52│中国重汽(000951):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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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中的 A 股股份不参与 2024 年度分红派息。公司以 2024 年末总股本 1,174,869,360股扣除已回购股份 5,874,409 股后的 1,168
,994,951 股为基数,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4 . 0 5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为473,442,955.16 元。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如下:
按公司 2024 年末总股本 1,174,869,360 股扣除已回购股份5,874,409 股后的 1,168,994,951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
利 4.0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为 473,442,955.16 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是以固定总额方式分配,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74,869,360 股扣除已回购股份 5,874,409 股后的 1,168,994,95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4.05 元人民币(以下简称“元”)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3.645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
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8
1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5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权益分派日期
本次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27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6月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6月2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105 中国重汽(香港)有限公司
2 08*****686 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 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6月17日至登记日:2025年6月26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
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与方式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及除权除息参考价如下:
按公司除权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计算的每10股派息(含税)=本次现金分红的总金额/除权前总股本*10=473,442,955.16元
/1,174,869,360股*10=4.029749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每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473,442,955.16元/1,174,869,360股=0.4029749元/股。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
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26日)收盘价-0.4029749元/股。
七、相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华奥路777号
咨询联系人:张欣、胡啸
咨询电话:(0531)58067586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3、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9/45f92021-c954-4160-b47f-f61991d451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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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18:02│中国重汽(000951):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变更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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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赵尔相先生、毕研勋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
变动,赵尔相先生申请辞去公司首席执行官(CEO、总经理),毕研勋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上述人员均未持有公司股
份,其本人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赵尔相先生辞去上述职务后,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毕研勋先生辞去该职务后,将
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公司董事会对赵尔相先生、毕研勋先生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以及为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健康发展等方面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
的感谢!
公司于 2025年 6月 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同意聘任赵海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张欣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
书。上述人员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张欣女士熟悉董事会秘书履职相关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其本人
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其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531-58067586
传真号码:0531-58067003
电子邮箱:zhangxinkc@sinotruk.com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华奥路 777 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6/a119cf65-cdd9-44ff-ad93-9d5900e242b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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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18:01│中国重汽(000951):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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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
知于 2025年 5 月 29 日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2025 年 6 月 6 日以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洪勇先生主持,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
议。会议的召开及出席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后,逐项审议并表决以下议案:
1、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聘任赵海先生
担任公司总经理。赵海先生(个人简历附后)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聘任张欣女士
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张欣女士(个人简历附后)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亦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议案均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二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6/bc62e881-cf48-4c43-b1af-ae5c132a11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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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9:19│中国重汽(000951):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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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情况: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下午 2:50 在公司未来科技大厦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5 日下午 2:50,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5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1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5日上午 9:15 至当日下午 3:00。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洪勇先生主持;大会的召集、召开的方式和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出席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股东情况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 年 5 月 8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时,公司股份总数为 1,174,869,360 股,其中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1,168,994,951 股。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计404 人,代表公司股份 630,907,37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53.9701%。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7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606,767,97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 51.9051%。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统计并经公司确认,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网络系统进行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397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4,139,3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650%;
(3)出席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与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40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4,506,997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964%。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1)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 会议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下列事项:
1、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总表决情况:同意629,835,149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99.8301%;反对925,380股
,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1467%;弃权146,84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
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0233%。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434,773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95.6248%;反对925
,38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3.7760%;弃权146,84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股),占出席会议(
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5992%。
(3)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总表决情况:同意629,804,049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99.8251%;反对944,080股
,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1496%;弃权159,24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
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0252%。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403,673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95.4979%;反对944
,08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3.8523%;弃权159,24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股),占出席会议(
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6498%。
(3)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3、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1)总表决情况:同意629,838,149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99.8305%;反对921,500股
,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1461%;弃权147,7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60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
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0234%。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437,773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95.6371%;反对921
,50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3.7602%;弃权147,7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600股),占出席会议(
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6028%。
(3)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4、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629,858,109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99.8337%;反对947,684股
,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1502%;弃权101,5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
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0161%。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457,733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95.7185%;反对947
,684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3.8670%;弃权101,5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会议(
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4145%。
(3)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5、公司 2025 年度融资授信计划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629,639,169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99.7990%;反对1,161,624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1841%;弃权106,5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0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
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0169%。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238,793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94.8251%;反对1,1
61,624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4.7400%;弃权106,5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00股),占出席会议
(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4349%。
(3)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6、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629,182,769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99.7266%;反对1,566,88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2484%;弃权157,7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0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
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025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2,782,393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92.9628%;反对1,5
66,88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6.3936%;弃权157,7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00股),占出席会议
(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6436%。
(3)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逐一做出《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
1、见证本次会议的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潘兴高、逯国亮
3、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上述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监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6/a903f638-8b0a-4fc8-9650-d0dd582b049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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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9:19│中国重汽(000951):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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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网
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
律师出席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
出具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相关的文件和资料,同时听取了公司人员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
说明。本所已得到公司的如下保证,保证其所提供的文件和资料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并无隐瞒、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文件上所
有签名和所记载的内容都是真实有效的;文件的复印件都与其原件一致。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必备的法定文件,随其他文件一并公告,非经本所书面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不得
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或用途。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大会依法进行了见证,并对有关文件和事实进行
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根据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6 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董事会在《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表决形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025 年 5 月 15 日(星期四)下午 14:50 开始,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在公司未来科技大厦会议室如期召开。会议由董事
长刘洪勇先生主持。
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5 日交易日上午 9:15~9:
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5 月15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作为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二、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根据本次股东大会通知,截至 2025 年 5 月 8 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截至该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为1,174,869,360 股,其中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 1,168,994,951 股。
经本所律师合理验证,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名,所代表股份为 606,767,976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51.9051%。本所认为,上述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投票表决权的资格合法、有效。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共 397 名,所代表股份为 24,139,39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650%。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还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所认为,该等人员均有资格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了下列议案:
1.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结果:同意 629,835,149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01%;反对 925,380 股,占出席会
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67%;弃权 146,84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0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
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3,434,77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6248%;反对 925,38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760%;弃权 146,84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992%。
2.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结果:同意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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