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938 紫光股份 更新日期:2026-05-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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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14 │紫光股份(000938):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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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13 │紫光股份(000938):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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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13 │紫光股份(000938):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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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10 │紫光股份(000938):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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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16 │紫光股份(000938):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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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15 │紫光股份(000938):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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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15 │紫光股份(000938):苏州紫光数码互联网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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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14 │紫光股份(000938):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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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7:40 │紫光股份(000938):关于紫光国际与投资者受让新华三少数股东所持股权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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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9:11 │紫光股份(000938):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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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14│紫光股份(000938):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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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 2026 年 5 月 20 日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
为规范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
(一)公司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
第三条 薪酬及绩效考核原则:
(一)绩效与履职评价标准和程序公正透明原则;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三)绩效优先原则,体现公司收益分享、风
险共担的价值理念;
(四)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的原则;
(五)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业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
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负责对本制度项下需止付追索的事项启动薪酬止付及追索程序。
第五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每年度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明确薪酬确定依据
和具体构成。
第六条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
董事应当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披露。
第三章 薪酬的构成及标准
第七条 董事薪酬构成如下:
(一)非独立董事:
1、仅在公司担任董事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原则上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但经股东会另行批准的除外。
2、非独立董事同时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执行;同时兼任非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按其所在的岗
位及所担任的具体职务薪酬标准执行,均不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
(二)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以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决定,按月度发放。
第八条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等组成。
(一)基本薪酬由公司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
(二)绩效薪酬依据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及个人履职情况评定。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
五十;
(三)中长期激励(如有)收入为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效益情况实施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增值权等激励
方式,具体方案由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制定。
第九条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案并经董事会审批,可以临时性的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作为对在公司任职的非
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补充。第十条 公司可根据经营效益情况、市场薪酬水平变动情况以及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等,不定
期地调整薪酬标准。
公司应当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水平,推动薪酬分配向关键
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第四章 绩效考核
第十一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
公司独立董事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履行其职责。独立董事履职
评价采用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的方式进行,可结合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说明。
第十二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绩效管理制度或董事会确定的其他考核原则执行。
第十三条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会报告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及其薪酬情况。
第五章 薪酬的发放与止付追索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绩效薪酬在年度绩效考核结束后,根据初步考核结果核定发放部分绩效薪酬,待年度审计完成后,依据经审计后的经营数据及绩
效考核结果进行调整,并发放剩余部分。
公司可结合行业特征、业务模式等因素建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递延支付机制,明确实施递延支付适用的具体情形、相
关人员、递延比例以及实施安排。第十五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管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度发放,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
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扣除下列事项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六条 独立董事津贴在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按月度发放。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
职等原因离任或离职的,按其实际任职期间计算薪酬或津贴并予以发放。
第十八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
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根据
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
额或部分追回。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者与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或《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ddc1adb6-80cb-4009-a83f-1a3f680ce7f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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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13│紫光股份(000938):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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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股份(000938):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ceb6cfd7-6cfb-4d84-885b-8094d8feea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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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13│紫光股份(000938):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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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股份(000938):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b9acb587-db5a-4cee-8a39-fd1f35a856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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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10│紫光股份(000938):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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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 4月 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 2025 年 5月 20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紫光数码”)为紫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电子商务”)等六家子公司自公司 2024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申请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6 亿元的担保(以下简称“本次额度”)。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4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等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关
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及于 2025 年 5月 21 日披露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
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苏州紫光数码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徽商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苏州紫光数码为
紫光电子商务向徽商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为人民币 4,000万元,所保证的债务发生期为
2026年 5月 13日至 2027年 4月 20日。
本次担保前,苏州紫光数码在本次额度内对紫光电子商务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6 亿元;本次担保后,苏州紫光数码在本次额度
内对紫光电子商务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4亿元,本次额度内担保额度尚余人民币 3.9 亿元。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对紫光电子商
务的担保余额(含上述担保)为人民币 14亿元。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紫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债权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担保最高主债权额:人民币 4,000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的债权本金以及利息(含罚息、复利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迟延履行期间
加倍债务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
保证期间:按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对上述担保的意见
紫光电子商务是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紫光数码持股 100%的公司,公司董事会认为该公司内控体系健全,市场环境稳定,具有持
续经营和偿还债务的能力,加之其系公司的子公司,公司可有效控制风险。苏州紫光数码为其担保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其业务的正常开展。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 1,686,714万元 273,700万美元(含上述担保),占公司 2025年末审计后
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 241.33%。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418,314万元及 250,700万美元(含上述
担保),占公司 2025年末审计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 212.46%。其中,对子公司的银行授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196,314
万元,占公司 2025年末审计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 81.12%;对子公司的厂商授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22,000万元及 248,00
0 万美元,占公司 2025年末审计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 130.08%;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2,700万美元,占
公司 2025年末审计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 1.25%。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
承担的损失。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2906970b-9bef-490e-b4cb-19e24b3a769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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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16│紫光股份(000938):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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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 2026年 5月 12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 2026年
5月 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于英涛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9名实到 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审议、逐项表决,会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进一步聚焦主业发展,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向西藏紫光长青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紫光长青”)转让其持有的苏州紫光数码互联网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科贷”)65%的股权,并与紫
光长青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将不再持有紫光科贷的股权。根据北京卓信大
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苏州紫光数码互联网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
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紫光科贷在评估基准日2025年 12月 31日的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为 52,507.47万元,评估价值为 52,540.
00万元。本次股权转让以上述评估估值扣除紫光科贷 2025 年度分红 100,516,963.33元后的金额作为定价依据,确定紫光科贷 65%
股权的转让价格为 27,617.40万元。
鉴于紫光长青是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新紫光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股 100%的公司,因此紫光长青为公司关联方,上述交易构成关联
交易。于英涛先生、王竑弢先生、李涛先生、邵建军先生和马宁辉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本议案已经公司 2026年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
前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 4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需经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通过关于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召开时间和会议议题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8a377dc2-4338-43f3-a443-1244d70a54c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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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15│紫光股份(000938):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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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股份(000938):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5877d67f-c7ec-4327-a6bb-25f0059f93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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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15│紫光股份(000938):苏州紫光数码互联网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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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股份(000938):苏州紫光数码互联网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61d99a5f-8684-49bd-a476-66249c72cac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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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14│紫光股份(000938):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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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6月 1日(星期一)14:3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6年 6月 1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1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
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
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25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6年 5月 2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
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参加现场会议,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或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
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本次股东会审议提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且关联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对该项提案进行投票,具体内容
请详见公司于 2026年 5月 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52)和《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3)。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紫光大楼一层 118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上述提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上述提案内容请详见公司2026年 5月 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52)和《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
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3)。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单独计票结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其公司公章的营
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进行登记;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
进行登记。外地股东可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26日、27日上午 9:00至 12:00、下午 13:00至 18:00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紫光大楼
4层东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紫光大楼 4层东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4
联系人:张蔚、刁月霞
电话:010-62770008 传真:010-62770880
电子邮箱:zw@thunis.com、diaoyx@thunis.com
5、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者交通费、食宿及其他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 5月 16日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
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具体操作流程
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38
2、投票简称:紫光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 年 6 月 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6月 1日(股东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 2026年 6月 1日(股东会召开当
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
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投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138a80be-5aee-4cbe-a862-29dc7b34dac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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