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927 中国铁物 更新日期:2026-05-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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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8:39 │中国铁物(000927):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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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8:39 │中国铁物(000927):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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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8:37 │中国铁物(000927):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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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6:52 │中国铁物(000927):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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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6:51 │中国铁物(000927):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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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6:51 │中国铁物(000927):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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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6:49 │中国铁物(000927):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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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6:49 │中国铁物(000927):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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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20:06 │中国铁物(000927):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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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 00:34 │中国铁物(000927):2025年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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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8:39│中国铁物(000927):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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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 2026年 5月 18日 14:30在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 5号院 2号楼鼎兴大厦 A座 0530会议室召开。北京市天元
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所律师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以及《中国铁路物资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
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
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召
开股东会通知》”)以及本所律师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和资料,同时审查了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身份和资格、见证了本次股东会的召
开,并参与了本次股东会议案表决票的现场监票计票工作。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
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北京·上海·深圳·成都·杭州·西安·海口·苏州·广州·合肥·昆明·南京·武汉·郑州·香港前已
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
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及经办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作为本次股东会公告的法定文件,随同其他公告文件一并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交所”)予以审核公告,并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
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于 2026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十三次会议作出决议召集本次股东会,并及时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出了《
召开股东会通知》。该《召开股东会通知》中载明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投票方式和出席会议对象等内容。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5月 18日 14:30在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
街 5号院 2号楼鼎兴大厦 A座 0530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赵晓宏先生主持,完成了全部会议议程。
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8日 9:15-9:25,
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8日 9:15-15:00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网络投票方式)共 386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4,262,051,086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 70.4430%,其中:
1、根据出席公司现场会议股东提供的股东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出
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股东代理人)共计 2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2,287,525,715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 37.8081%。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384 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974,525,37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2.6349%。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外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简
称“中小投资者”)38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132,543,34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1907%。
除上述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外,公司董事、公司董事会秘书及本所律师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网络投票股东资格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代表资格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前提下,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所表决的事项已在《召开股东会通知》中列明。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入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未以任何理由搁置或者不予表决。
本次股东会所审议事项的现场表决投票,由股东代表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计票、监票。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情况,以深圳证券
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投票统计结果为准。
经合并网络投票及现场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253,171,95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17%;反对 8,468,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87%;弃权 410,43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6%。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253,191,55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21%;反对 8,449,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82%;弃权 410,43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6%。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253,150,15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12%;反对 8,512,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97%;弃权 388,83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1%。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254,263,28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73%;反对 7,542,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70%;弃权 245,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8%。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124,755,5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4.1243%;反对 7,54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5.6905%;弃权 24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1851%。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6年度预算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253,287,55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44%;反对 8,506,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96%;弃权 256,63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0%。
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252,881,05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48%;反对 9,070,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28%;弃权 99,13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3%。
表决结果: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252,820,15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34%;反对 8,983,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08%;弃权 247,63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8%。
表决结果: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
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81a1efaf-6a3a-486c-a2a1-6dd5fb6b08e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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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8:39│中国铁物(000927):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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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月 18 日 14:30 时。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18 日上午 9:15-9:25,9:30-1
1:30 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月 18 日 9:15 至 15:
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 5号院 2 号楼鼎兴大厦 A座 0530 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赵晓宏董事长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86 人,代表股份 4,262,051,08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443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人,代表股份 2,287,525,71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808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84
人,代表股份1,974,525,3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634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81 人,代表股份 132,543,34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90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81 人
,代表股份 132,543,34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907%。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形成了如下决议:
1.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253,171,9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17%;反对 8,468,7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87%;弃权 410,4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8,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9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23,664,2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3010%;反对 8,46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894%;弃权 410,4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8,5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97%。
该议案获得股东会表决通过。
2.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253,191,5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21%;反对 8,449,1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82%;弃权 410,4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8,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9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23,683,8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3157%;反对 8,449,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746%;弃权 410,4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8,5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97%。
该议案获得股东会表决通过。
3.关于 2025 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253,150,1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12%;反对 8,512,1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97%;弃权 388,8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8,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23,642,4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2845%;反对 8,51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221%;弃权 388,8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8,5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34%。
该议案获得股东会表决通过。
4.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254,263,2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73%;反对 7,542,4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70%;弃权 24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8,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24,755,5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1243%;反对 7,54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905%;弃权 24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8,5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51%。
该议案获得股东会表决通过。
5.关于 2026 年度预算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253,287,5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44%;反对 8,506,9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96%;弃权 256,6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23,779,8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3882%;反对 8,50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182%;弃权 256,6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1,5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36%。
该议案获得股东会表决通过。
6.关于制定《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252,881,0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48%;反对 9,070,9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28%;弃权 99,1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23,373,3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0815%;反对 9,07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437%;弃权 99,1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48%。
该议案获得股东会表决通过。
7.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252,820,1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34%;反对 8,983,3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08%;弃权 247,6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23,312,4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0355%;反对 8,98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776%;弃权 247,6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1,5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68%。
该议案获得股东会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惠燕、蓬金贵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96536028-8802-473c-8a6a-621b4766d9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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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8:37│中国铁物(000927):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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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1.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朱旭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变动原因,朱旭先生
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其原定任期为 2024 年 9月 5日至 2027 年 9月 4日。朱旭先生辞职后,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党委副
书记职务。
2.离任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朱旭先生的辞职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朱旭先生已按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做好工
作交接,其辞职不会对公司经营工作和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朱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股份锁定承诺情况。
朱旭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经营发展、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方面做出了卓越贡献,公司
董事会和全体员工对朱旭先生表示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
二、备查文件
1.辞职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56a56de1-f2ea-4cf2-8e51-4f96574da4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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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6:52│中国铁物(000927):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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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物(000927):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42fd161-da67-4eb6-a0b2-775d69d964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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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6:51│中国铁物(000927):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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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物(000927):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ec9e18c-0d0b-4543-bb6d-3bffd4a25c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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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6:51│中国铁物(000927):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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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4月 16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6年 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 10 人,实际出席董事 10 人。
4.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晓宏先生主持,公司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本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及财务信息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请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 关于制定《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本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事先获得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进行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请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
法》。
(三) 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本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事先获得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进行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请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2026-临 013)。
(四) 关于《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十五五”发展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本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事先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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