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926 福星股份 更新日期:2026-05-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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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20:28 │福星股份(000926):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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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20:27 │福星股份(000926):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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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20:27 │福星股份(000926):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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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20:27 │福星股份(000926):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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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20:25 │福星股份(000926):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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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20:25 │福星股份(000926):福星股份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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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9:05 │福星股份(000926):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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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9:05 │福星股份(000926):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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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9:05 │福星股份(000926):中国银河关于福星股份2025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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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9:05 │福星股份(000926):中国银河关于福星股份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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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20:28│福星股份(000926):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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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星股份(000926):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aae9f33e-dc3d-400f-95d1-5e181ea795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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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20:27│福星股份(000926):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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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月 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为保持董事会工作连续性,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度股东会结束后,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
议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出席董事 9名。
经与会董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谭少群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谭少群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第十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其主任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
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如下: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主任委员 委 员
战略委员会 谭少群 冯东兴、田志龙、冯德雄、吴德军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田志龙 冯德雄、吴德军、许天鹏、冯俊秀
审计委员会 吴德军 田志龙、冯德雄、李俐
提名委员会 冯德雄 田志龙、吴德军、谭少群、肖永超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冯东兴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冯俊秀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会计机构负责人)。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许天鹏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肖永超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秘书。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上述聘任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聘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事项已经公司第
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
期届满之日止。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常勇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授权管理层及具体人员办理本次会议相关工商备案手续的议案》
同意授权管理层及具体经办人办理本次会议相关工商备案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管理层办理募集资金专户的变更、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订等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216173c1-ddd0-47b0-a8d8-94f32328b24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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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20:27│福星股份(000926):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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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22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
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募集资金专户的变更、募
集资金监管协议签订等相关事项。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
1348号),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 223,491,752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64元,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81,351.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790.7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0,560.24万元。中
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众环验字(2023)0100073号验资报告,证明公司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已于 2023年 12月 25日收到扣除相关承销及保荐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为 80,901.00万元。
二、本次变更前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
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23年 12月,公司及子公司湖北福星惠誉三眼桥置业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保荐人”)签署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保荐人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川市支行签订《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在上述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和使用。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
在重大差异。
本次变更前,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设立情况如下: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湖北福星惠誉三眼桥置业有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127909662910001
限公司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川 17531501040006491
市支行
三、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及授权签订专户监管协议的情况
为便捷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的日常操作,提高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效率,更好地保障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拟在浙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武汉江汉支行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原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银行账号:127909
662910001)的募集资金余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余额为准)转存至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同时将相应注销上述原募集资金
专户,原募集资金专户对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同时失效。公司将与浙商银行及保荐人重新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本次变更情况具体如下:
户名 变更前开户银行 变更前银行账号 变更后开户银行
湖北福星惠誉三眼桥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127909662910001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置业有限公司 司武汉分行 司武汉江汉支行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或募集资金用途等情况,不会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计划的实施。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募集资金专户的变更、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订等相关事项。公司在
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后,将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5月 22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
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募集资金专户的变更、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订等相关事项。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2026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
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案文件
(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
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82f5e696-c406-4240-ad0d-b0b62be37b5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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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20:27│福星股份(000926):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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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月 22 日召开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十二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
同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长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了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已顺利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非独立董事:谭少群先生(董事长)、冯东兴先生、冯俊秀先生、李俐女士、许天鹏先生、肖永超先生
独立董事:田志龙先生、冯德雄先生、吴德军先生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由上述 9 名董事组成,任期自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田志龙先生、冯德雄先生、吴德军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吴德军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成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自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其
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主
任委员(召集人)吴德军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具体如下: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主任委员 委 员
战略委员会 谭少群 冯东兴、田志龙、冯德雄、吴德军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田志龙 冯德雄、吴德军、许天鹏、冯俊秀
审计委员会 吴德军 田志龙、冯德雄、李俐
提名委员会 冯德雄 田志龙、吴德军、谭少群、肖永超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同意聘任以下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总经理:冯东兴先生
副总经理:冯俊秀先生
财务总监:许天鹏先生
董事会秘书:肖永超先生
证券事务代表:常勇先生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审议通过。
上述人员均具备与其履行职责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证券事
务代表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董事会秘书肖永超先生、证券事务代表常勇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公司董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
四、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电 话:027-85578818
传 真:027-85578818
电子邮箱:fxkj0926@chinafxkj.com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 186 号 27 楼证券部
五、董事届满离任情况
本次董事会换届完成后,非独立董事柯久明先生、独立董事赵曼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相关
职务,亦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公司对柯久明先生、赵曼女士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以及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8a806297-485b-4f3a-b345-1de37d5149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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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20:25│福星股份(000926):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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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或者“保荐人”)作为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星股份”
或者“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
1348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 223,491,752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64元,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81,351.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790.7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0,560.24万元。中审
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众环验字(2023)0100073 号验资报告,证明公司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已于 2023年 12月 25日收到扣除相关承销及保荐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为 80,901.00万元。
二、本次变更前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
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23年 12月,公司及子公司湖北福星惠誉三眼桥置业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保荐人”)签署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保荐人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川市支行签订《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在上述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和使用。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
在重大差异。
本次变更前,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设立情况如下: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湖北福星惠誉三眼桥置业有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 127909662910001
限公司 分行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7531501040006491
汉川市支行
三、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及授权签订专户监管协议的情况为便捷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的日常操作,提高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
理效率,更好地保障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拟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汉支行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原存放于募集资金
专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银行账号:127909662910001)的募集资金余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余额为准)转存
至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同时将相应注销上述原募集资金专户,原募集资金专户对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同时失效。公司将与商业
银行及保荐人重新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本次变更情况具体如下:
户名 变更前开户银行 变更前银行账号 变更后开户银行
湖北福星惠誉三眼桥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127909662910001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置业有限公司 司武汉分行 司武汉江汉支行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或募集资金用途等情况,不会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计划的实施。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募集资金专户的变更、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订等相关事项。公司在
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后,将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 2026年 5月 22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
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募集资金专户的变更、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订等相关事项。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
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12b7f6f8-cdf0-4c5f-bd5e-7b16e319900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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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20:25│福星股份(000926):福星股份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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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星股份(000926):福星股份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215dbe4c-dc0f-4056-bf7d-84864d0007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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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9:05│福星股份(000926):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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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或者“保荐机构”)作为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星股份
”、“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2025 年修订)》以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关规定
,对《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下简称“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
况如下:
一、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覆盖了公司总部、房地产板块
、金属制品板块等,纳入评价范围单位占公司合并资产总额的 99.41%,营业收入合计占合并营业收入总额的 99.98%。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1)内部控制环境,包括公司治理结构、组织架构、制度建设、发展战略、内部审计、
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2)风险评估;(3)控制活动,包括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授权审批控制、资产管理、财务管理
、投资管理、资金活动管理、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对外担保管理、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合同管理、招标采
购业务管理、销售管理、工程项目、信息收集与沟通、信息系统管理。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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