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919 金陵药业 更新日期:2026-04-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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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22 │金陵药业(000919):2025年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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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22 │金陵药业(000919):金陵药业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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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22 │金陵药业(000919):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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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22 │金陵药业(000919):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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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22 │金陵药业(000919):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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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22 │金陵药业(000919):金陵药业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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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22 │金陵药业(000919):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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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22 │金陵药业(000919):金陵药业关于解散清算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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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22 │金陵药业(000919):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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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21 │金陵药业(000919):金陵药业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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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22│金陵药业(000919):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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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药业(000919):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eaee4f1b-a7fe-43da-834e-2b3ba7a842d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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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22│金陵药业(000919):金陵药业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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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月 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4,237,893.61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0,423,789
.36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889,118,106.16 元,减去支付 2024 年度股利62,370,862.80 元,加上向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
象和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收回的已派发的现金红利178,410.00 元,截至2025年 12月 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20,739
,757.61 元。
结合公司的盈利状况、未来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21,924,52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
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62,192,452.80 元。本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
年度分配。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调整原则
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
调整分配比例。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公司最近三年分红情况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62,192,452.80 62,370,862.80 62,906,052.8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53,914,615.13 40,409,795.74 106,193,864.3
利润(元) 4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 1,639,419,549.77
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920,739,757.61
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 是
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 187,469,368.40
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 0
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 66,839,425.07
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 187,469,368.40
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
(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 否
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
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情形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红金额不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现金分红的
相关规定,具备合法、合理性,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经营发展的成果。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6c0dd2b4-95fe-4113-800e-e3cee4c75cc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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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22│金陵药业(000919):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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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药业(000919):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4ea39a24-a71d-43d4-9c05-37aa51777ed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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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22│金陵药业(000919):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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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金陵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2.成立时间:2011年 1月 24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号四楼
5.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
,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信息系统领域内的技术服务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7.人员信息:截至 2025年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 300名、注册会计师 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 9933名,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02名。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 6月 27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86万元。
三、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审计业务约定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其他执业规范,以及公司 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对公
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等
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专项报告。
2025年度报告审计期间,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人员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本年度审计重点
等事项与公司进行了事前、事中、事后沟通。
经审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1.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2.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
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
在执行审计及其他鉴证工作的过程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与本公司治理层和管理层进行了必要的沟通。
经评估,本公司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本公司 2025 年度的审计机构,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评
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2025 年 3月 25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
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
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6 年 1月 30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6 年度第一次会议,就2025年度审计报告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第一次沟通。沟通
范围包括 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项目成员与审计时间安排、审计范围、重点审计领域等,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
议。
2026 年 3月 17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6 年度第四次会议,就2025年度审计报告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第二次沟通。沟通范
围包括 2025年度审计工作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初审意见等,并对审计工作发表意见。
2026 年 3月 25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6 年度第五次会议,就2025年度审计报告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第三次沟通。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的作用,按照相关规定,全体委员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
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 2025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
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恪尽职守,遵守了
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
,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2026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恪尽职守,密切关注内部审计工作,加强对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核查,确保董事会对经理
层的有效监督,保证董事会客观、公正及独立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fc5d8cf1-b922-4183-9431-e45b2748acc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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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22│金陵药业(000919):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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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以及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
合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股份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与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的基础上
,我们对公司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
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1.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金陵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母公司及子公司,其中分、子公司包括:
(1)分公司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金陵制药厂、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梅峰制药厂、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天峰制药厂、金陵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2)子公司
云南金陵植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金陵怀药药业有限公司、河南金陵金银花药业有限公司、浙江金陵浙磐药材开发有限公司
、南京鼓楼医院集团宿迁医院有限公司、南京鼓楼医院集团仪征医院有限公司(含所属企业)、南京鼓楼医院集团安庆市石化医院有
限公司、湖州市社会福利中心发展有限公司(含所属企业)、湖州邦健天峰药业有限公司、合肥金陵天颐智慧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南
京金鼓医院管理有限公司、池州东升药业有限公司、南京梅山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99.68%,营业收入合计占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2.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社会责任、人力资源、企业文化、风险评估、资金活动、采购管
理、资产管理、销售业务、对外担保、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关联交易、信息与沟通、信息系统、信息披露、内部监督等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政策环境风险、销售风险、质量管理风险、采购风险、资产管理风险、盈利能力风险、证券投资
风险、重大投资及信息披露等事项。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内部控制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
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首先,确定潜在错报金额。公司根据抽取的样本计算样本错报率并根据总体的金额规模推及潜在的错报金额。
其次,计算错报指标。分别按照被检查单位和股份公司计算错报指标。被检查单位的错报指标为潜在错报金额除以该单位当期营
业收入和期末总资产两者的孰高者的比值。股份公司计算错报指标为潜在错报金额与股份公司上一年度营业收入的比率。
(1)重大缺陷。股份公司错报指标达到 1%以上。
(2)重要缺陷。股份公司错报指标低于 1%但达到 0.1%以上且被检查单位错报指标达到 5%以上。
(3)一般缺陷。被检查单位错报指标达到 0.5%以上。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包括但不限于董事和高层管
理人员滥用职权,发生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舞弊行为;公司因发现以前年度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已上报或披露的财务报告;
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审机构对内部控制监督无效;外部审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且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
错报等。
(2)重要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然未达到和超过重要性水平,仍引起管理层
重视的错报。包括但不限于未经授权进行担保、投资有价证券、金融衍生品交易和处置产权/股权造成经济损失;违规泄露财务报告
、并购、投资等重大信息,导致公司股价严重波动或公司形象出现严重负面影响;公司财务人员或相关业务人员权责不清,岗位混乱
,涉嫌经济、职务犯罪,被纪检监察部门留置,或移交司法机关;因执行政策偏差、核算错误等,受到处罚或公司形象出现严重负面
影响;销毁、藏匿、随意更改发票/支票等重要原始凭证,造成经济损失;现金收入不入账、公款私存或违反规定设立“小金库”等
。
(3)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1)重大缺陷。直接财产损失金额:一类企业达到 5000万元(含)
以上;二类企业:1000万元(含)以上;三类企业:500万元(含)以上。
(2)重要缺陷。直接财产损失金额:一类企业在 1000万元(含)至 5000万元;二类企业在 500万元(含)至 1000万元;三类
企业:100万元(含)至 500万元。
(3)一般缺陷。直接财产损失金额:一类企业在 1000万元以下;二类企业在 500万元以下;三类企业在 100万元以下。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包括但不限于董事会及其专业委员会、经理层职责权限、任职资格和议事规则缺乏明确规定,或未按照权限和
职责履行;因决策程序不科学或失误,导致重大并购失败,或者新并购的单位不能持续经营;公司投资、采购、销售、财务等重要业
务缺乏控制或内部控制系统整体失效;高级管理人员或关键岗位人员流失 50%以上;违反国家法律或内部规定程序,出现重大环境污
染或质量等问题,引起政府或监管机构调查或引发诉讼,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公司声誉严重受损;内部控制重大和重要缺陷未得到整
改等。
(2)重要缺陷。包括但不限于未落实“三重一大”政策要求,缺乏民主决策程序;未开展风险评估,内部控制设计未覆盖重要
业务和关键风险领域,不能实现控制目标;未建立信息搜集机制和信息管理制度,内部信息沟通存在严重障碍;对外信息披露未经授
权;信息内容不真实,遭受外部监管机构处罚;未建立举报投诉和举报人保护制度,或举报信息渠道无效;公司、控股子公司未按照
法律法规建立恰当的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决策层、管理层职责不清,未建立内控制度,管理散乱;委派子公司或所属企业的代表未
按规定履行职责,造成公司利益受损;违反国家法律或内部规定程序,出现环境污染或质量等问题,在国家级新闻媒体频繁报道,造
成经济损失或公司声誉受损;违规或违章操作造成重大或较大安全事故,或迟报、谎报、瞒报事故等。
(3)一般缺陷。包括但不限于领导班子成员在经营管理中职责权限不清、交叉任职或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中分工不当;企业负
责人未履行内部控制职责,长期(一年)未听取内部控制工作汇报;投资项目无计划或超计划,或未按规定招投标,或先施工后补签
合同;大型工程项目开工、工程变更、项目撤销未事先获得批准;工程建设违规或监造不力,造成质量不合格或经济损失;已竣工并
投入使用的项目未按规定办理竣工验收手续,或未按规定暂估转资并计提折旧;采购业务的计划、采购、验收、财务、合同管理等岗
位职责不清,缺乏相互监督制衡,管理混乱;销售业务的信用政策未经信用领导小组审批,销售价格政策未经价格领导小组审批;未
按规定审批或未经授权签署合同;未按规定开立或使用银行账户等。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1e18b9f7-eef7-4590-81da-82321519bee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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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22│金陵药业(000919):金陵药业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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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月 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
,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5年度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及商誉
等资产进行了全面的盘点、清查,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本着谨慎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
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对相关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账面余额 本期计提或转回 本期转销 年末账面余额
或核销
一、坏账准备 48,495,852.54 -10,316,551.98 38,179,300.56
其中:应收账款 30,724,628.19 5,552.12 30,730,180.31
其他应收款 17,771,224.35 -10,322,104.10 7,449,120.25
二、存货跌价准备 1,995,721.93 1,019,187.36 416,769.35 2,598,139.94
三、投资性房地产减值 50,000.00 50,000.00
准备 7,748,611.55 2,042.34 7,746,569.21
四、固定资产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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