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909 ST数源 更新日期:2025-11-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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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ST数源(000909):关于全资子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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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8:29 │ST数源(000909):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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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8:26 │ST数源(000909):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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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8:25 │ST数源(000909):《资产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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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8:25 │ST数源(000909):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出租部分房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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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1 19:29 │ST数源(000909):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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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1 19:29 │ST数源(000909):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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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19:01 │ST数源(000909):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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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19:00 │ST数源(000909):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 │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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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18:59 │ST数源(000909):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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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ST数源(000909):关于全资子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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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尚未开庭审理;
2、公司全资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涉案的金额:13,447.09万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案尚未开庭审理,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中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房产”)近期就与上海
嘉莳实业有限公司的合同纠纷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提起诉讼。近日,中兴房产收到法院出具的《案件受理通
知书》【(2025)浙 01民初 3142号】。
二、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1、诉讼当事人
原告:杭州中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上海嘉莳实业有限公司
2、案由:合同纠纷
3、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股权回购款人民币9,987.50万元及投资收益3,430.59万元金额(被告实际应付的投资收益款项请求计
至实际支付之日止);
(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保全保险费人民币 4万元;
(3)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律师费人民币 25万元;
(4)本案的诉讼费(案件受理费、保全申请费)由被告承担。
三、其他的诉讼仲裁事项
除本公告披露的诉讼事项外,公司尚存在小额诉讼,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其他非重大诉讼、仲裁
事项已汇总披露于公司定期报告。
四、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诉讼涉及金额为13,447.09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2.52%。目前上述诉讼尚未开庭审理,后续审判结果、
判决执行情况均存在不确定性,上述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
2、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该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案件受理通知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8ce18bfe-b813-4465-a22a-763edf8438d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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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8:29│ST数源(000909):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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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数源(000909):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5/002ea504-d8c8-4318-9cdf-88b4f7f9dea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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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8:26│ST数源(000909):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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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 10月 23日,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有关会议召开的通知,公司于 10月 17日由专人或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董事。
本公司现任董事 5名,实际出席本次会议董事 5名。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书面表决后,会议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2025年三季度报告》。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本 日 披 露 于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
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以 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二) 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出租部分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诚园置业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诚园置业”)采取非公开租赁方式,将位于杭州市上城区钱江路 659号的数源科技大厦部分房产出租给公司控股股东西湖电
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杭州西湖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用于其日常经营及办公。本次租赁期
限拟定为 5年,首年租赁价格以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杭州诚园置业有限公司拟
出租房地产涉及的位于杭州市上城区望江街道钱江路 659 号数源科技大厦部分办公房地产年租金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鹏信资
估报字[2025]第 ZHZ511号)为依据,每年递增 1%。本次交易尚需经上级单位及相关部门批准后实施。
诚园置业将其持有的数源科技大厦部分办公楼进行出租系根据自身业务发展需要发生的,有利于提高资产利用效率,盘活资产,
使公司获取长期、稳定的租金收入,预计将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本次交易基于评估价格并参照市场价格,
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及交易对方经营成果、财务状况构成重大影响。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本 日 披 露 于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
股子公司向关联方出租部分房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关联董事丁毅先生、左鹏飞先生回避表决,以 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对外出租部分房产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景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景河房产”)采取非公开租赁方式将其持有的位于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的景溪南苑 105 套经济适用房(6,379.15平方米)和景溪
北苑 48套经济适用房(2,926.34平方米)出租给杭州市安居宁巢投资有限公司。本次出租以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深圳市国策房地产
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杭州景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出租房地产所涉及的杭州景溪南苑和景溪北苑住宅及商铺年租金市场
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国策评报字[2025]HZ第 00870号)为依据,首年租金为 1,836,000元/年(含税),租赁期限 9年 11个月(含
装修免租期 6个月),租金每年递增 1.5%。
景河房产将闲置房产出租,有利于提高资产利用效率,盘活资产,使公司获取长期、稳定的租金收入,预计将对公司未来财务状
况及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出租事项尚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但根据《杭州市国
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房产出租管理办法》(杭州资本行〔2025〕22号)第十六条和《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房产管理办法》(西
电集企〔2025〕39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国有及国有控股、国有实际控制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之间,以及因权证不齐等原因不具备
公开招租条件的房产租赁,确需采取非公开租赁方式的,由企业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逐级报杭州资本董事会审议决策”以及《关于开
展市属国有企业闲置房产盘活集中攻坚行动的通知》(杭国资产〔2025〕7号)中“副局级市属国有企业及其子企业的房产出租事项
,年租金 100万元以上的出租行为、非公开协议出租行为等原需要正局级市属国有企业决策的事项,可以由副局级市属国有企业进行
最终决策”,本次出租事宜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需经上级单位批准后实施。
本议案以 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5/55163778-4a38-421f-b55e-31cb75370d8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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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8:25│ST数源(000909):《资产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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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数源(000909):《资产评估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5/b796e07b-2b7f-4028-b632-ed736bca1c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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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8:25│ST数源(000909):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出租部分房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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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数源(000909):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出租部分房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5/789eec53-f165-4b83-b5ca-0dd56b358e3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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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1 19:29│ST数源(000909):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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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出现未通过议案的情况,未通过议案为《关于公司拟以股权质押向控股股东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进行反担保的议
案》。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9月 1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9 月 1 日(星期一)9:15-9:25,9:30—11:
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 9月 1日(星期一
)9:15-15:00。
2、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钱江路 659号数源科技大厦四楼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丁毅先生。
6、本次股东会会议股权登记日:2025年 8月 22日。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268人,代表股份 257,743,18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58.8839%。其中:通过现场
参会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181,933,27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41.5644%。因本次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现场参与投票的股
东 2人,代表股份 565,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9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63人,代表股份 75,809,917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3195%。
公司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未通过《关于公司拟以股权质押向控股股东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进行反担保的议案》,该议案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
会表决。
关联股东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杭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数源园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持的 181,368,271股股份,已按规
定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637,7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9709%;反对 39,645,6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51.9093%;弃权9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637,7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9709%;反对 39,645,6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9093%;弃权 9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98%。
表决结果:未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邀请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为本次会议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承办律师为于野、卢文婷律师。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认为,公
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2/f18d53ac-d616-41a4-be43-ad2ad45f27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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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1 19:29│ST数源(000909):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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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源科技”或“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
律师参加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
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
效性发表意见,不对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数源科技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
露资料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在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数源科技本次股东会所涉
及的有关事项和相关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同时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已于 2025年 8月 16日在指定媒体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
(二)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根据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为 2025年 9月1日下午 14点 30分;召开地点为浙江省杭州市上城
区钱江路 659号数源科技大厦四楼会议室。经本所律师的审查,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与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
中所告知的时间、地点一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 2025年 9月 1日 9:15-15:00。
(三)根据本次股东会的议程,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为:
1、《关于公司拟以股权质押向控股股东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进行反担保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的上述议题与相关事项与本次股东会的通知中列明及披露的一致。
(四)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长主持。
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按照公告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参加会议的方式及召开程序进行,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及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为:
1、股权登记日(2025年 8月 22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并可以以
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本所见证律师;
3、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会。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证明及股东登记的相关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现
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5人,持股数共计 181,933,271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41.5644%。
结合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在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本次
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63名,代表股份共计 75,809,917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17.3195%。通过网络投票参加表决的股东的资格
,其身份已由信息公司验证。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人员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该等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人员具备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资格。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程序,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就本次股东会
审议的议题进行了投票表决,并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监票,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对表
决结果没有提出异议。
(二)表决结果
根据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的表决以及本次股东会对表决结果的统计,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公司拟以股权质押向控股股东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进行反担保的议案》
同意36,637,766股,反对39,645,651股,弃权91,5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9709%,表决结果
为未通过。
关联股东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杭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及杭州数源园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合计回避表决
权股份数181,368,271股。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本次股东会没有对本次股东会的
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2/ad20edca-d62b-4128-a679-34383addc6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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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19:01│ST数源(000909):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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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 8月 21日,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视频的方式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有关会议召开
的通知,公司于 8月 11日由专人或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董事。
本公司现任董事 5名,实际出席本次会议董事 5名,其中独立董事倪勇以视频方式参加会议。全体高管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的
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丁毅先生主持,经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书面表决后,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摘要。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本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2025年半
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本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以 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二) 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本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
本议案以 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三)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本 日 披 露 于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议案以 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四)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董事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同意选举董事长丁毅先生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届
满之日止。
本议案以 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五) 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和召集人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仍由倪勇先生、王直民先生、左鹏飞先生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
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并由会计专业人士倪勇先生担任召集人。
本议案以 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六)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六项制度的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最新规定,公司梳理相关治理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对《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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