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908 ST景峰 更新日期:2025-09-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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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 19:22 │ST景峰(000908):关于大连德泽药业有限公司被申请强制清算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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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4 18:18 │ST景峰(000908):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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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7:16 │ST景峰(000908)::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关于景峰医药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 │司债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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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4 15:38 │ST景峰(000908):2025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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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4 15:37 │ST景峰(000908):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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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4 15:37 │ST景峰(000908):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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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4 15:33 │ST景峰(000908):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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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 00:00 │ST景峰(000908):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完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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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7 18:21 │ST景峰(000908)::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关于景峰医药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 │司债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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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 00:00 │ST景峰(000908):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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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 19:22│ST景峰(000908):关于大连德泽药业有限公司被申请强制清算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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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件基本情况概述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控股子公司大连德泽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德泽”)于 2022 年 7
月 16 日经营期限届满。经营期限届满后,大连德泽全体股东未就延长经营期限达成一致。2023 年 11 月 30日,公司收到大连市金
州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金州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3)辽 0213 清申 3号],金州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武义慧君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武义慧君”)对被申请人大连德泽的强制清算申请。2023 年 12 月 7日,公司收到金州法院
出具的《决定书》[(2023)辽0213 强清 2 号],金州法院指定辽宁德中律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辽宁分所
联合体作为大连德泽清算组。大连德泽因经营期限届满被法院裁定进入清算程序,自 2023 年 12 月起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成为公司参股公司。
相关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11 月 25 日、2023 年 12 月 2 日及 2023年12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
司被申请清算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关于控股子公司被申请强制清算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20
23-047)。
二、相关进展情况
(一)申请人撤回对大连德泽的强制清算申请
2025 年 9 月 15 日,公司收到金州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3)辽0213 强清 2号之一],主要内容如下:
申请人武义慧君以被申请人大连德泽营业期限届满,达到解散条件,股东未达成申请续期的股东会决议,被申请人大连德泽无法
修改公司章程存续,且出现解散事由后无法自行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为由,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强制清算。金州法院于 202
3 年 11 月 24 日裁定受理该强制清算申请,于 2023 年12 月 6 日指定辽宁德中律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辽宁分所联合体作为大连德泽清算组。清算期间,清算组已完成大连德泽部分财产的变价工作。
申请人武义慧君以 2025 年 9月 5日经全体股东决议大连德泽经营期限变更为无固定期限、公司继续存续经营为由,申请撤回对
被申请人大连德泽的强制清算申请。
金州法院认为,人民法院受理强制清算申请后,清算组对股东进行剩余财产分配前,申请人武义慧君以被申请人大连德泽股东会
决议公司继续存续为由,请求撤回强制清算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工作座
谈会纪要》第 18 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予申请人武义慧君撤回对被申请人大连德泽的强制清算申请。
(二)常德景泽受让武义慧君持有的大连德泽股权
经大连德泽全体股东决议通过,大连德泽按股权比例向全体股东进行利润分配,同时对大连德泽进行减资。前述事项完成后,大
连德泽总资产为 2,069.85万元,净资产为 867.83 万元。在前述基础上,武义慧君与常德景泽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德
景泽”)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大连德泽32.7984%的股权(对应 79.516 万元注册资本出资额),以对价 300 万元转
让给常德景泽。
经内部决策,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景峰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景峰”)决定放弃优先购买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
自《民事裁定书》[(2023)辽 0213 强清 2号之一]作出之日,大连德泽继续存续经营并重新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根据大连
德泽全体股东决议,上海景峰取得的分红款为 14,226.03 万元,鉴于大连德泽为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根据《企业会
计准则》相关规定,上述分红款项对公司本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净利润以及本年度整体经营业绩不产生影响。因减资事项,上海景峰拟
收回投资款 5,291.44 万元,上海景峰现持有的大连德泽股权账面价值与按其持股比例享有的大连德泽最新净资产份额存在差额,前
述实际分配款项与上述差额之间的差额预计计入“投资收益”科目,最终影响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不存在损
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7/d0e4cac2-ff1d-4330-9668-919d255537f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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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4 18:18│ST景峰(000908):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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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
1、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进入预重整程序,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鉴于上市公
司重整申请审查流程较为复杂,本次重整申请能否被受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石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药集团”)虽已中选为预重整投资人且与公司及临时管理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
但重整事项仍面临多重不确定性,包括但不限于重整方案的最终确定、权益调整安排、重整投资款项支付、股价及重整投资成本、重
整投资人内部审议程序、司法审查程序、债权人会议审议结果及股东大会审议结果等。因此,石药集团最终能否参与重整并执行完毕
重整计划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3、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同时,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
24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相关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2024 年年度审计报告》
涉及“持续经营能力重大不确定性”事项的影响暂未消除。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 景峰,证券代码:000908)于 2025 年 9月 3日、4 日连续 2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 1
3.7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向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在关注、核实过程中未发现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6、公司不存在导致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未披露事项。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
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审慎决策、理性投资,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近期,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发生较大波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风险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同时,大信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
相关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2024 年年度审计报告》涉及“持续经营能力重大不确定性
”事项的影响暂未消除。2025 年 1-6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8,338.79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9.4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3,256.74 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 1.47%,相关经营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 年 8 月 25 日在选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67)。
4、破产重整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风险
(1)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已进入预重整程序,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鉴于上市公司重整申请审查流程较为复杂,本次重整申请是否
被受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破产重整事项能否顺利实施完毕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如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后,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叠加实
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回归可持续发展轨道。
如果本次破产重整事项未被法院受理并且债务问题未能形成妥善的解决方案,公司的基本面将可能存在进一步下滑的风险。若重
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
险。
石药集团虽已中选为预重整投资人且与公司及临时管理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但重整事项仍面临多重不确定性,包括但不限
于重整方案的最终确定、权益调整安排、重整投资款项支付、股价及重整投资成本、重整投资人内部审议程序、司法审查程序、债权
人会议审议结果及股东大会审议结果等。因此,石药集团最终能否参与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5、公司股票存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6、债券到期未清偿
根据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与“16 景峰 01”债券持有人达成的展期方案,公司应于 2024 年 7月 1 日支付“16 景峰 01
”的本息,本金为 2.95 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能清偿“16 景峰 01”的到期本息。公司已与“16 景峰 01”持有人中
的 5 家基金管理人代表签署了《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债务豁免协议》。5 家基金管理人代表了 9 只证券投资基金,累计豁免
其所持有的公司“16 景峰 01”债券本金共计 1.1 亿元,以及其所持“16 景峰 01”债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除本金外应
收未收的全部费用。本次豁免后,公司尚未清偿“16 景峰 01”的剩余本金为 1.85 亿元。
鉴于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及可能存在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
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是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
息均以在上述选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5/171d1dc9-8003-4eb2-8d58-20be500e65a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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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7:16│ST景峰(000908)::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关于景峰医药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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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根士丹利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景峰医药”、“公司”、“发行人”)对外披露的公告及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
以作为摩根士丹利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摩根士丹利证券书面许可,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用途,投资者依据本报
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摩根士丹利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摩根士丹利证券作为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16景峰01”或
“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该等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
摩根士丹利证券特此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根据景峰医药于2025年8月20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司法
强制执行完毕的公告》,现就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特别提示:
1、景峰医药于2025年7月17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将被司法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
),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将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处置公司控股股东叶湘武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强制
执行期间为2025年7月22日至2025年10月21日。
2、叶湘武先生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股份变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经营情况产生影
响。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叶湘武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被强制执行完毕的告知函》,叶湘武先生于2025年8月18日接到贵州省贵
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通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司法强制执行所涉及的共计865万股公司股份已被处置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 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处置的情况
1、叶湘武先生被司法处置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处置方式 处置期间 处置均价 处置股数 处置股份占公司总
(元/股) (万股) 股本比例
叶湘武 集中竞价交易 2025/7/30/- 6.02 865 0.98%
2025/8/12
2、叶湘武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司法处置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司法处置前持有股份 本次司法处置后持有股份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叶湘武 无限售条件 120,902,286 13.74% 112,252,286 12.76%
叶湘伦 股份 2,127,724 0.24% 2,127,724 0.24%
毕元 304,300 0.03% 304,300 0.03%
合计 123,334,310 14.02% 114,684,310 13.04%
二、 其他相关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叶湘武先生本次因司法强制执行而处置的股份已执行完毕,本次叶湘武先生被司法处置的公司股份未超
过2025年7月17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将被司法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的处置数量。
2、叶湘武先生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司法强制执行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
也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
司在上述选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摩根士丹利证券就上述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摩根士丹利证券将继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
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
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6/b10b6870-ec12-455d-877f-7f78b91b8b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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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4 15:38│ST景峰(000908):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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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景峰(000908):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5/2b991926-d545-4f8f-8497-659f7e39ea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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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4 15:37│ST景峰(000908):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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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景峰(000908):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5/daa5d13e-357d-4859-9014-86f8d702e9d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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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4 15:37│ST景峰(000908):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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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景峰(000908):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5/2fa10734-a6dd-4171-b4d4-dc9ce912f2f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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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4 15:33│ST景峰(000908):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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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景峰(000908):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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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 00:00│ST景峰(000908):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完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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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月 17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将被司法
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将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处置公
司控股股东叶湘武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强制执行期间为 2025 年 7月 22 日至 2025 年 10 月 21 日。
2、叶湘武先生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股份变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经营情况产生影
响。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叶湘武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被强制执行完毕的告知函》,叶湘武先生于 2025 年 8月 18 日接到贵州
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通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司法强制执行所涉及的共计 865 万股公司股份已被处置完毕,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处置的情况
1、叶湘武先生被司法处置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处置方式 处置期间 处置均价 处置股数 处置股份占
(元/股) (万股) 公司总股本
比例
叶湘武 集中竞价交易 2025/7/30/-2025 6.02 865 0.98%
/8/12
2、叶湘武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司法处置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司法处置前持有股份 本次司法处置后持有股份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叶湘武 无限售条件 120,902,286 13.74% 112,252,286 12.76%
叶湘伦 股份 2,127,724 0.24% 2,127,724 0.24%
毕元 304,300 0.03% 304,300 0.03%
合计 123,334,310 14.02% 114,684,310 13.04%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叶湘武先生本次因司法强制执行而处置的股份已执行完毕,本次叶湘武先生被司法处置的公司股份未超
过 2025 年 7月 17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将被司法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的处置数
量。
2、本次司法处置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披露,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叶湘武先生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司法强制执行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
也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
司在上述选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关于股份被强制执行完毕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0/385fc375-2eba-4cc9-b9e2-311b82f5955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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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7 18:21│ST景峰(000908)::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关于景峰医药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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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景峰(000908)::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关于景峰医药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公告详情
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7/c3d55835-c660-42bb-a987-40a0f60dbbc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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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 00:00│ST景峰(000908):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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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景峰(000908):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31/eb1af922-06e4-4774-831d-d9757200f3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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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1 18:22│ST景峰(000908)::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关于景峰医药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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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根士丹利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景峰医药”、“公司”、“发行人”)对外披露的公告及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
以作为摩根士丹利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摩根士丹利证券书面许可,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用途,投资者依据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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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根士丹利证券作为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16景峰01”或
“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该等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根据《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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