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902 新洋丰 更新日期:2026-05-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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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8:47 │新洋丰(000902):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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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8:46 │新洋丰(000902):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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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 │新洋丰(000902):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融资暨担保事项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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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 │新洋丰(000902):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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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 │新洋丰(000902):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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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 │新洋丰(000902):新洋丰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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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 │新洋丰(000902):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洋丰转债暂停转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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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7:12 │新洋丰(000902):关于召开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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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36 │新洋丰(000902):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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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20 │新洋丰(000902):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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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8:47│新洋丰(000902):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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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 年 5月 19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
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以实施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所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
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2元人民币(含税),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
(二)截至本次公告披露前一交易日,公司总股本为 1,254,734,026 股。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洋丰转债;债券
代码:127031)正处于转股期,在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如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
每股分配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三)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四)本次实施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后的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254,734,02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0 元人民币现
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
基金每 10 股派 1.8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
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 月 2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5 月 28日。
四、权益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6 年 5月 2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一)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5月 2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
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二)以下 A股股份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后限售股。
(三)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948 洋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01*****648 杨才学
3 01*****062 杨才斌
4 01*****774 杨华锋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 月 20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5 月 2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
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洋丰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前洋丰转债转股价格为 17.09 元/股,调整后洋丰转债转股
价格为 16.89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6 年 5月 28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刊登的《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七、有关咨询办法
关于本次权益分派事项如有疑问,请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咨询机构: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地址:湖北省荆门市月亮湖北路附 7号
咨询联系人:魏万炜 郑丽
咨询电话:0724-8706677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bf48c03f-3a83-41bf-be3a-7512d5e76f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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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8:46│新洋丰(000902):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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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7031 债券简称:洋丰转债
2.调整前转股价格:人民币 17.09 元/股
3.调整后转股价格:人民币 16.89 元/股
4.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6 年 5月 28 日
一、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0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1 年 3月25 日公开发行了 10,000,000 张可转换公司
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10.00 亿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1]414 号”文同意,公司公开发行的 10.00 亿元
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 4月 23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洋丰转债”,债券代码“127031”。根据《新洋丰农
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
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下述公式进行
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 /(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 为调整后转股价,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为
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二、转股价格的调整情况
公司将实施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除权除息日为 2026 年 5 月 28 日),根据上述转股价格调整依据,“洋丰转债”的转
股价格由原来的 17.09 元/股调整为 16.89 元/股。计算过程如下:
P1=P0-D=17.09-0.20=16.89 元/股
调整后的“洋丰转债”转股价格为 16.89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6 年 5月28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7f33e59e-e967-403f-9dc8-7ad4d2e499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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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新洋丰(000902):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融资暨担保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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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洋丰(000902):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融资暨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c693dde5-0334-482c-a900-11536fdf6c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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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新洋丰(000902):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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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5月 15 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
式发出,会议于 2026 年 5月 19 日在湖北省荆门市月亮湖北路附七号洋丰培训中心七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电子通讯方式召开。应出
席本次会议的董事 9名,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 9名,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杨才学先生主持。会
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融资暨担保事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5月 20 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融资暨担保事项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b83c3808-a8aa-4795-a847-53cdbd2fbae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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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新洋丰(000902):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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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洋丰(000902):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4aa23c01-0d86-4f57-92e3-14c442e75d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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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新洋丰(000902):新洋丰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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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洋丰(000902):新洋丰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bd0f947e-f7ab-4b10-86af-40714e8e9ab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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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新洋丰(000902):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洋丰转债暂停转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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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债券代码:127031,债券简称:洋丰转债
2. 转股起止日期:2021 年 10 月 8日至 2027 年 3月 24 日
3. 暂停转股日期:2026 年 5月 20 日至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登记日4. 恢复转股时间: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
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一、债券的基本情况及暂停转股的原因
(一)债券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0 号”文核准,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公开发行了 10,000,0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10.00 亿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后的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91,216,981.13 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1]414 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 10.00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1 年 4月 23 日起
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洋丰转债”,债券代码“127031”。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
(2021 年 3 月 31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1 年 10 月 8 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7 年 3月 24 日)止(如该
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二)债券暂停转股的原因
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9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将实施 2025 年年
度权益分派。根据相关规定,自 2026 年 5月 20日至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止,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27031;债券
简称:洋丰转债)将暂停转股,自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恢复转股。
二、其他说明
在上述暂停转股期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正常交易,敬请“洋丰转债”债券持有人留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909be8df-90e3-4bcb-b8a0-193ebeb9e3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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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7:12│新洋丰(000902):关于召开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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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 年 4月 28 日披露了《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为便
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计划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星期五)召开 2025 年度业
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一、业绩说明会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月 15 日(星期五)15:30—16:30
(二)会议召开方式:远程网络互动交流
(三)参会方式:投资者可以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二、会议出席人员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副董事长、总裁杨华锋先生,董事、财务总监杨小红女士,独立董事齐文浩先生,董事会秘
书魏万炜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问题征集方式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
者可于 2026 年 5月 14 日(星期四)16:30 前访问全景网(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
面。公司将在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与支持,欢迎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0f17e2ef-f1c9-4363-a7a8-aa75fc3b394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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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36│新洋丰(000902):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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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洋丰(000902):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c42f1fc-ee28-4187-9382-bf7a0c29d1c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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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20│新洋丰(000902):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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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洋丰(000902):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322b64d-fb72-4545-9dd1-b4412ba9b5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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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17│新洋丰(000902):关于公司拟对外投资暨与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政府签署新洋丰磷系新能源新材料项目合同书
│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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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投资项目的实施尚需政府部门立项核准及报备、环评审批和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手续,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
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2.本次投资存在市场环境、运营管理等风险,由于项目的建设实施需要一定的周期,不会对本年度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
大影响;
3.项目建成并完全投产后,实际达成情况及达成时间受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宏观环境、市场开发、经营管理、产能及利用
等方面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本项目披露的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周期等数值均为计划数或预估数,存在不确定性,不代表公司对
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股东的业绩承诺,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理性投资,敬请注意投资风险;
4.本次拟签署的《新洋丰磷系新能源新材料项目合同书》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根据后续项目合作进展情况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5.公司最近三年已披露的框架协议或意向性协议情况详见本公告“七、其他相关说明”。
一、对外投资及协议签署概况
根据公司整体战略布局,为满足公司的长远规划及发展战略,优化公司产业结构,公司拟对外投资建设新洋丰磷系新能源新材料
项目,并与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政府签署《新洋丰磷系新能源新材料项目合同书》,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对外投资暨与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政府签署新洋丰磷系新能源新材料项目合同书的议案》,并提请股
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办理与本次对外投资有关的一切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签署与该项目相关的协议、办理成立项目公司的相
关事项、申报相关审批手续、组织实施等。
本次拟签署的《新洋丰磷系新能源新材料项目合同书》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经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会审
议。
二、合作方介绍
本次项目的合作方为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政府,为政府机关单位,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政府
乙方: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协议主要内容
1.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计划总投资约 30 亿元,建设内容为 30 万吨磷酸铁锂生产线及配套 20 万吨/年磷酸铁等上游装置,项目分期建设。其
中,一期投资 8亿元,建设 10 万吨/年磷酸铁锂项目,自获得开工许可后 18 个月内投产,投产后年产值及税收等达到省级工业园
相关要求;二期项目根据一期项目运行情况及市场等因素适时推进(实际以最终经政府主管部门核准或备案的项目为准)。
2.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按国家规定采取公开出让的方式规划预留约 700 亩工业用地(含代征地),乙方按照招拍挂程序竞拍土地使用权。
(2)在乙方与甲方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全额缴纳土地出让总价款及相关税费
后 2个月内,甲方协助乙方将该宗地的不动产权证办到乙方名下。
(3)甲方负责项目用地地面附着物的拆迁工作,负责协调将施工生产给排水、路、气、网、热力、电或总装机容量 8000KVA 以
下生产用电通达至项目用地红线外 50 米范围内(总装机容量 8000KVA 以上专线按照供电部门规定由乙方负责)。
3、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承诺按本合同约定的项目建设内容及进度要求推进项目建设。
(2)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按照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的规划进行建设,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若需改变土地用
途,须经甲方同意并依法报批后,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交相应的土地出让金,并重新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3)乙方在建设和生产经营期间内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证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在生产经营期间内,需依法缴纳政
府规定的各项税费及依法向甲方相关部门提供统计资料。
(4)若根据需要乙方设立项目公司的,乙方的相关权利义务转移至项目公司。4、违约责任
(1)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双方均不承担责任,但在条件允许下,应采取有效措施以减少损失
。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2)项目土地登记至乙方名下后,因乙方原因未按照约定开工建设,造成土地闲置的,甲
方不得受理乙方新的用地申请,乙方不得办理土地转让、出租、抵押和变更登记。获得施工许可证后未动工开发满 12 个月的,甲方
按照土地出让价款的百分之二十征缴乙方土地闲置费;未动工开发满两年的,甲方有权无偿收回乙方土地使用权。(3)因甲方原因
造成乙方未能按约定时间开工建设,由此造成乙方的损失由甲方赔偿;若因乙方责任未按约定时间内开工建设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
本合同,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赔偿,乙方损失由自己承担,甲方将土地原价收回。
(4)因乙方原因未在约定时间内达到合同约定的项目投资规模,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的整改时间,整改时间不少于 6个月但不
超过 12 个月。
(5)乙方确保该项目符合国家、省、市相关环保、安全、能耗等标准要求,乙方在甲方区域内的一切活动不得损害或破坏周边
环境及公共设施,不得恶意超标排放或违规偷排污染物,如造成国家或他人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6)一方违约除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经另一方书面提出不能限期改正的,另一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不承担违约
方的任何损失。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拟投资建设的项目是深化“磷复肥+新能源新材料”双主业战略、向新能源产业链下游高附加值环节延伸的重大举措
。该项目的实施,将实现公司从上游磷矿资源、磷酸铁前驱体到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的产业链垂直一体化整合,充分发挥公司在磷化工
领域的资源、技术与成本优势,显著提升产品附加值与综合竞争力。同时一期 10万吨/年磷酸铁锂产能的率先建设将为公司快速切入
并抢占磷酸铁锂市场先机,直接受益于新能源汽车及储能市场的爆发式增长,培育强劲的第二增长曲线。整体而言,该项目将进一步
完善公司新能源产业布局,增强盈利能力的持续性与成长性,巩固行业龙头地位,为股东创造长期、稳定的价值回报。
(二)本次投资存在市场环境、运营管理等风险,由于项目建设实施需要一定的周期,不会对本年度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
重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
(一)本次投资项目的实施尚需政府部门立项核准及报备、环评审批和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手续,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
、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二)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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