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889 中嘉博创 更新日期:2025-11-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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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8:19  │中嘉博创(000889):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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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8:19  │中嘉博创(000889):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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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8:19  │中嘉博创(000889):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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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8:19  │中嘉博创(000889):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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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8:19  │中嘉博创(000889):舆情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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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8:19  │中嘉博创(000889):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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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8:19  │中嘉博创(000889):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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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8:19  │中嘉博创(000889):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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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8:19  │中嘉博创(000889):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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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8:17  │中嘉博创(000889):公司第九届监事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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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30 18:19│中嘉博创(000889):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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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嘉博创(000889):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d729b08d-0bb0-4a2f-925d-c74d290d7b0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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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30 18:19│中嘉博创(000889):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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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嘉博创(000889):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948ed6d0-7f49-4e30-bb31-ef6fa5c6422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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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30 18:19│中嘉博创(000889):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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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则---------------------------------------------- 1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1第三章 股份---------------------------------------------- 2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26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27第
十章 修改章程------------------------------------------28第十一章 附则--------------------------------------------28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cf855dfb-a3f6-43ae-b057-fbb046f2fae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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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30 18:19│中嘉博创(000889):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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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嘉博创(000889):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1a4cf24e-db49-4d78-ad49-b8e7a796516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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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30 18:19│中嘉博创(000889):舆情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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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 为提高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 
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或不实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
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子公司。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工作职责                                                                             
    第四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第五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
简称“舆情工作组”),由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人员担任组长,公司董事会秘书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
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部署,根据 
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评估各类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波及范围,拟定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方案;                            
    (三)协调和组织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四)负责做好向证券监管机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信息上报及沟通工作;                                              
    (五)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舆情工作组的舆情信息归口管理部门为公司证券事务部,负责对媒体信息的管理,及时收集、分析、核实对公司有重大 
影响的舆情,跟踪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情况,研判和评估风险,并将各类舆情的信息和处理情况及时上报舆情工作组组
长及董事会秘书。                                                                                                    
    第八条 公司及子公司其他各职能部门等作为舆情信息采集配合部门,主要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配合开展舆情信息采集相关工作;                                                                            
    (二)及时向公司证券事务部通报日常经营、合规审查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舆情情况;                                    
    (三)其他舆情及管理方面的响应、配合、执行等职责。                                                              
    公司及子公司各职能部门有关人员报告舆情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第三章 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及措施                                                                                 
    第九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变动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十条 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                                                                                     
    (一)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公司应保持对舆情信息的敏感度,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快速制定相应的媒体危机应对方案;    
    (二)协调宣传、真诚沟通。公司在处理舆情的过程中,应协调和组织好对外宣传工作,严格保证一致性,同时要自始至终保持
与媒体的真诚沟通。在不违反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下,真实真诚解答媒体的疑问、消除疑虑,以避免在信息不透明的情况下引发不必
要的猜测和谣传;                                                                                                    
    (三)勇敢面对、主动承担。公司在处理舆情信息的过程中,应表现出勇敢面对、主动承担的态度,及时核查相关信息,低调处
理、避免冲突,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处理工作;                                                                            
    (四)系统运作、化险为夷。公司在舆情应对的过程中,应有系统运作的意识,减少不良影响,塑造良好社会形象。          
    第十一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报告流程:                                                                               
    (一)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并做出快速反应,公司证券事务部工作人员、公司及子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在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后
应立即报告董事会秘书。                                                                                              
    (二)公司董事会秘书在知悉上述舆情后,应在第一时间了解舆情的有关情况,判断事件事态的严重性,分析舆情信息对外部波
及范围。如为一般舆情,应向舆情工作组组长报告;如为重大舆情,除向舆情工作组组长报告外,还应当向舆情工作组报告,必要时
向监管部门报告。                                                                                                    
    第十二条 各类舆情信息处理措施:                                                                                 
    (一)一般舆情的处置:由舆情工作组组长和董事会秘书根据舆情的具体情况灵活处置。                                  
    (二)重大舆情的处置:发生重大舆情,舆情工作组组长应当亲自或授权相关人员及时召集舆情工作组会议,就应对重大舆情作
出决策和部署。证券事务部和相关部门同步开展实时监控,密切关注舆情变化,舆情工作组根据情况采取多种措施控制传播范围。具
体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迅速调查、了解事件真实情况;                                                                                  
    2.及时与刊发媒体沟通情况,防止媒体跟进导致事态进一步发酵;                                                      
    3.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做好投资者的咨询、来访及调查工作。充分发挥投资者热线和互动易平台的作用,保证各类沟通渠道的畅
通,及时发声,向投资者传达“公司对事件高度重视、事件正在调查中、调查结果将及时公布”的信息。做好疏导化解工作,使市场
充分了解情况,减少误读误判,防止舆情影响扩大;                                                                      
    4.根据需要通过官网等渠道进行澄清。各类舆情信息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造成较大影响时,公司应当及
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发布澄清公告;                                                                          
    5.对编造、传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的媒体,必要时可采取发送律师函、诉讼等措施制止相关媒体的侵权行为,维护公司
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6.加强危机恢复管理,对危机处理结果进行全面评估,并制定恢复管理计划,总结经验,不断提升在危机中的应对能力。      
    第十三条 公司内部有关部门及相关知情人员对公司未公开的重大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在该类信息依法披露之前,不得私自对外 
公开或者泄露,不得利用该类信息进行内幕交易。如有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
内部通报批评、处罚、撤职、开除等处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 公司关联人、内幕信息知情人或聘请的顾问、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保密义务,如擅自披露公司信息,致使 
公司遭受媒体质疑,损害公司商业信誉,并导致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价格变动,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形保留追究其
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十五条 相关媒体编造、传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对公司公众形象造成恶劣影响或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公司将根据具 
体情形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新颁布的法 
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订后《公司章程》相抵触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施行,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3580bdc6-ea3f-4681-95df-01f90606aaf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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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30 18:19│中嘉博创(000889):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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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嘉博创(000889):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66a7a4d4-11e2-41f9-a5df-3deede6b7b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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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30 18:19│中嘉博创(000889):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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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嘉博创(000889):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10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fae7a702-da47-43ce-a53f-9dc48f76f6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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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30 18:19│中嘉博创(000889):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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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嘉博创(000889):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9ca5dae5-d74e-4cf7-ba98-caeae0c726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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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30 18:19│中嘉博创(000889):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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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嘉博创(000889):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d064b693-b55d-469a-ab74-5e7594c178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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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30 18:17│中嘉博创(000889):公司第九届监事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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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2025 年第五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5 年 10  
月 23 日以本人签收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9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少平主持, 
会议应到监事 5 人,实到监事 5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以 5人同意、无反对和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
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32030520-5276-4b77-bd2e-8855e511bf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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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30 18:17│中嘉博创(00088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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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嘉博创(00088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568ddccc-ad7c-41d3-886d-a54460c92a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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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30 18:16│中嘉博创(000889):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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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嘉博创(000889):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22a35323-5906-42dc-ba32-6ae59cd210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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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9-25 18:16│中嘉博创(000889):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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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本次会议书面通知,于 2025年 9月 23 日以本人签收或邮件方式发出 
,本次会议为紧急会议。2025 年 9月 25 日,公司董事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临时会议,举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六次会议。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鹰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7人,实到董事 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发表意见,以 7人同意、无反对和弃权的表决结果形成下列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吴鹰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总裁人选的任职
资格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贾中伟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财务负
责人人选的任职资格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查通过。                                                        
    上述事项详见于本公告同日刊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 
司总裁兼财务负责人辞职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61)。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6/7cecc534-45d7-4515-a176-cef9434995b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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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9-25 18:12│中嘉博创(000889):关于公司总裁兼财务负责人辞职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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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情况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总裁兼财务负责人李鹏宇先生的书面
辞职报告。李鹏宇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裁及财务负责人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李鹏宇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
后李鹏宇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鹏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
项。                                                                                                                
    公司董事会对李鹏宇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表示感谢。                                                            
    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于2025年 9月25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财务
负责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吴鹰先生为公司总裁(简历附后);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与审
计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贾中伟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之日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6/ed1358ee-07e8-4460-b00e-c350a3f3ffc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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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9-17 17:29│中嘉博创(000889):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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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9月 17 日(星期三)下午 14:30;(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2025 年 9 月 17  
日上午 9:15 至当日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的时间:2025 年 9月 17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 至 15:0
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 39 号华业国际中心 A座 8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陈国平董事(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                                                                   
    6、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由公司董事会提请召开。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8月 26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发出本次股
东大会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9月 12 日在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后再次发出提示性公告。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361 人,代表股份 245,530,69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6.2238%。其中,出席 
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3 人,代表股份226,092,11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4.147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为 35
8 人,代表股份 19,438,57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076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人数为360 人,代表股份 33,809,61
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6110%。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中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视频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3、公司聘请的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的提案。提案的表决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的结果:(单位:股)                                                                      
    提案名称                          表决情况                                                        表决          
                                                                                                      结果          
    关于为全资                        同意股份     占比 1    反对股份   占比 1    弃权股份   占比 1   通过          
    子公司提供                        238,217,672  97.0215%  5,955,623  2.4256%   1,357,400  0.5528%                
    担保及反担                        其中中小     占比 2    其中中小   占比 2    其中中小   占比 2                 
    保的议案                          股东股份               股东股份             股东股份                          
                                      26,496,587   78.3700%  5,955,623  17.6152%  1,357,400  4.0148%                
    注释:“占比 1”是指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占比 2”是指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孙平、唐燕宁。                                                                                     
    3、法律意见结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和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 
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
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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