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877 天山股份 更新日期:2025-09-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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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8 16:36 │天山股份(000877)::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 │(品种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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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9:39 │天山股份(000877):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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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9:39 │天山股份(000877):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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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9:38 │天山股份(000877):关于超短期融资券获准注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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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18:26 │天山股份(000877):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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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18:24 │天山股份(000877):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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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18:22 │天山股份(000877):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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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8 18:38 │天山股份(000877):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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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8 18:38 │天山股份(000877):2025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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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8 18:38 │天山股份(000877):2025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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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8 16:36│天山股份(000877)::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
│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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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债券简称:22天山 01
债券代码:148071
债权登记日:2025年 9月 19日
最后交易日:2025年 9月 19日
债券兑付兑息日:2025年 9月 22日
债券摘牌日:2025年 9月 22日
计息期间:2024年 9月 22日至 2025年 9月 21日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简称“本期债券”)本次兑付兑
息的债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9 月 19 日,凡在 2025 年 9 月 19 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及本
期债券本金,2025年 9月 19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及本期债券本金。
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将于 2025年 9月 22日开始支付本期债券自 2024 年 9 月 22 日至 2025 年 9 月 2
1 日期间的利息及本期债券的本金。为保证本次兑付兑息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
2、债券简称及代码:债券简称为“22 天山 01”,债券代码为“148071”。
3、发行人: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4、发行规模:人民币 20亿元。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 3年期。
6、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
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7、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2.68%。
8、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
9、起息日:2022年 9月 22日。
10、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存续期内每年的 9 月 22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
款项不另计息)。
11、兑付日:2025年 9月 22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息)。
12、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13、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联合资信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
AA。联合资信将在本期债券有效存续期间对发行人进行定期跟踪评级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
14、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15、上市时间及地点:本期债券于 2022 年 9 月 2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16、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17、登记、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兑付兑息方案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2.68%。每手“22 天山 01”面值 1,000 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26.80元(含税),兑付本金为人民币 1,00
0元,合计兑付兑息金额为人民币 1,026.8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投资者实际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
息为人民币 21.44 元,兑付本金为人民币 1,000 元,合计兑付兑息金额为人民币 1,021.44 元;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
取得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26.80 元,兑付本金为人民币 1,000 元,合计兑付兑息金额为人民币 1,026.80元。
三、本期债券最后交易日、债权登记日、本息兑付日及债券摘牌日
1、最后交易日:2025年 9月 19日
2、债权登记日:2025年 9月 19日
3、本息兑付日:2025年 9月 22日
4、债券摘牌日:2025年 9月 22日
四、本期债券兑付兑息对象
本期兑付兑息对象为截至 2025 年 9 月 19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部本期债券持有人
。
五、本期债券兑付兑息办法
本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兑付兑息。
在本期兑付兑息日 2 个交易日前,本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及本金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及本金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
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本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
户,则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摘牌安排
本期债券将于 2025年 9月 22日摘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债券兑付摘牌业务相关工作的通知》(深证上〔2019〕63
号),本期债券最后交易日为到期日前一交易日,本期债券将于2025年 9月 19日收盘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终止交易。
七、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投资者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
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
》(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号)、《
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1年 34号)等规定,自 2021年 11
月 7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
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八、本期兑付兑息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馆路 70号中国建材大厦 8楼
联系人:余杨
联系电话:021-68989191
邮政编码:200126
2、受托管理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层
联系人:王树、陈雅楠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邮政编码:100004
3、登记结算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8楼
联系电话:0755-21899321
邮政编码:518038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8/9a93eb1d-859e-4f92-bfbd-939711bc1d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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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9:39│天山股份(000877):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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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日期
1.1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9 月 15 日 14:30
1.2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 年 9 月 15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月 15 日上午9
: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 月 15 日 9:15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1.3 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1.4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赵新军
1.5 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馆路 70 号中国建材大厦会议室。
1.6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58 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5,820,845,98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862
8%。其中:
1、现场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 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5,769,353,05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1
386%。
2、网络投票情况
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655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51,492,931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242%。
3、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
他股东)的情况。
本次股东会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代理人共 657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51,493,1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
242%。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王名扬律师和王聪晖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819,364,0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45%;反对 997,867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1%;弃权 484,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8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0,011,1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220%;反对 997,867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379%;弃权 484,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401%。
审议结果:该议案获本次股东会通过,刘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王名扬律师和王聪晖律师出席本次会议,该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
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6/e8086837-4cf8-47af-b38f-cbc7d691ec5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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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9:39│天山股份(000877):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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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股份(000877):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6/538eb9f5-1764-4898-a68f-c1a43f25f5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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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9:38│天山股份(000877):关于超短期融资券获准注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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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注册及发
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50 亿元
(含)的超短期融资券,并经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3 月 27 日 及 2025 年 4 月 19 日 披 露
在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5〕SCP264 号),同意接受公司超短期融资券
注册。《接受注册通知书》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 150 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 2 年内有效,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
二、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应按照有权机构决议及相关管理要求,进行发行管理。发行完成后,应通过
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公司将根据资金需求、市场情况,在注册额度及有效期内择机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并根据实际进展情况,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
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工作规程》《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相关规则、规程、
指引和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6/7d52e829-dd14-4783-8c5f-ea381e1f4e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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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18:26│天山股份(000877):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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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以书面、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
。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董事赵新军、满高鹏、薄克刚、范丽婷、张继武、沈军、陆正飞、孔伟平、
李琛亲自出席了会议。
4、会议主持人为董事长赵新军,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意聘任张卫伟先生、汪东顺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聘任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意提名刘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如刘标先生被公司股东会选举为非独立董事,董事会同意由其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定于2025年 9月15日 14: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8)。
三、备查文件
1、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00b515ea-71a1-4edd-921e-f414db74a2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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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18:24│天山股份(000877):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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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9 月 15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 年 9 月 15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 月 15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 月 15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投票规则: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具体规则为: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9月 8 日
(七)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
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馆路 70 号中国建材大厦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及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二)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相关内容具体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8 月 29 日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
(三)特别说明
公司将就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
的其他股东)表决票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股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的书
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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