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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876(新 希 望)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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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0876 新 希 望 更新日期:2025-12-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2-16 17:00 │新 希 望(000876):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2023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完成办理解除部分持有│ │ │股份担保及信托登记的公告 │ ├─────────┼──────────────────────────────────────────────┤ │2025-12-10 18:46 │新 希 望(000876):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12-10 18:44 │新 希 望(000876):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5-12-10 18:44 │新 希 望(000876):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2月) │ ├─────────┼──────────────────────────────────────────────┤ │2025-12-10 18:44 │新 希 望(000876):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 ├─────────┼──────────────────────────────────────────────┤ │2025-12-10 18:44 │新 希 望(000876):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 ├─────────┼──────────────────────────────────────────────┤ │2025-12-10 18:44 │新 希 望(000876):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 ├─────────┼──────────────────────────────────────────────┤ │2025-12-10 18:44 │新 希 望(000876):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 ├─────────┼──────────────────────────────────────────────┤ │2025-12-10 18:44 │新 希 望(000876):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5年12月) │ ├─────────┼──────────────────────────────────────────────┤ │2025-12-10 18:44 │新 希 望(000876):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5年12月) │ └─────────┴──────────────────────────────────────────────┘ ─────────┬──────────────────────────────────────────────── 2025-12-16 17:00│新 希 望(000876):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2023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完成办理解除部分持有股份 │担保及信托登记的公告 ─────────┴──────────────────────────────────────────────── 新 希 望(000876):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2023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完成办理解除部分持有股份担保及信托登记的 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7/e809252e-0c39-4325-a5ab-7f32c392cb54.PDF ─────────┬──────────────────────────────────────────────── 2025-12-10 18:46│新 希 望(000876):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全 体董事。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实际表决董事 9 人,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以传真方式会签,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充分保障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及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公 司章程》修订对照表详见附件)。 本次修订主要涉及删除监事和监事会相关内容;增强审计委员会功能,使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增设职工代表 董事;扩展可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人员范围;调整董事长可审慎决定的交易的类型;优化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职责的表述;更新公 司注册资本和已发行股份数等。《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根据《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同步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 2025年 12月 11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了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对外担保 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本次修订主要涉及将“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根据审计委员会行使原监事会职权的规定,将“监事会”替换成“审计委 员会”;制度审议程序等。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详见 2025 年 12 月 11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内部治理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修订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具体修订的制度清单如下 表: 序号 制度名称 1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2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3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4 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制度 5 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6 信息披露制度 7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登记备案管理制度 8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9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10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11 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序号 制度名称 12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本次修订主要涉及将“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删除监事和监事会相关内容;根据审计委员会行使原监事会职权的规定, 将“监事会”替换成“审计委员会”;优化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职责的表述等。 以上修订的公司内部治理制度详见 2025年 12月 1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规范公司经营行为,完善内部控制自我约束机制,增强风险防范能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廉洁长效机制,保障公 司健康发展,确保经营目标实现,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章程》《内部控制制度》等公司内部规章 制度,制定《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详见 2025 年 12 月 11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提议在 2025 年 12月 26日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以下事项 : 1、审议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议案” 2、审议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召开的具体时间、地点为: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2 月 26 日(星期五)14: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锦江区新希望中鼎国际 1号楼 A座 2楼会议室。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2月 1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 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1/eca5b53e-9bf5-4d44-8405-225a46b7defd.PDF ─────────┬──────────────────────────────────────────────── 2025-12-10 18:44│新 希 望(000876):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新 希 望(000876):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1/bc87e13c-d0bb-42ea-a837-710633adaa4b.PDF ─────────┬──────────────────────────────────────────────── 2025-12-10 18:44│新 希 望(000876):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2月) ─────────┴──────────────────────────────────────────────── 新 希 望(000876):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2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1/e2e46a5d-7a9e-4629-8dea-f23982736f12.PDF ─────────┬──────────────────────────────────────────────── 2025-12-10 18:44│新 希 望(000876):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 新 希 望(000876):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2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1/5c19bd64-914c-4c0d-8bfd-c452a25f5769.PDF ─────────┬──────────────────────────────────────────────── 2025-12-10 18:44│新 希 望(000876):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 新 希 望(000876):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1/b814c3a2-eaf0-40aa-93cc-ec6ba83c599b.PDF ─────────┬──────────────────────────────────────────────── 2025-12-10 18:44│新 希 望(000876):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 新 希 望(000876):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1/89cf949e-e799-4bdd-bc0d-6ee9e02f6fc6.PDF ─────────┬──────────────────────────────────────────────── 2025-12-10 18:44│新 希 望(000876):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 第一条 为了规范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投资者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及《新希望六 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任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 类似的法律文件。第四条 公司控股或实际控制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其对外担保应执行本制度。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 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的,应在其董事会或股东会做出决议后及时通知公司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担保对象为 非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的,视同公司对外担保,公司应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保风险。 第六条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采取反担保等必要的措施防范风险,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具备实际承担能力。 第七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在年度报告中,对公司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和当期发生的对外担保情况、执行情况进行专项说明对公 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做出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 第八条 公司对外担保可实行有偿担保制度,提供担保的公司可向被提供担保的公司收取合理的担保费。 第二章 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 第九条 公司对外担保的最高决策机构为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会对外担保审批权限的规定,行使对外 担保的决策权。超过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的审批权限的,董事会应当提出预案,并报股东会批准。董事会组织管理和实施经股东会 通过的对外担保事项。 第十条 公司提供担保,除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作出 决议,并及时对外披露。 公司提供担保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被担保对象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显示资产负债率超过70%;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五)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七)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情形。 股东会审议前款第(五)项担保事项时,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股东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 项表决由出席股东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第三章 公司对外担保决策的程序 第十一条 董事会应当在审议对外担保议案前充分调查被担保人的经营和资信情况,认真审议分析被担保人的财务状况、营运状 况、行业前景和信用情况,依法审慎作出决定。公司可以在必要时聘请外部专业机构对担保风险进行评估,以作为董事会或股东会进 行决策的依据。 第十二条 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对担保事项做出决议时,与该担保事项有利害关系的股东或者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第十三条 详细记录有关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讨论和表决情况。 第四章 公司对外担保合同管理 第十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订立书面合同。担保合同应当按照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妥善保管,并及时通报审计委员会、董事会 秘书和财务部门。第十五条 公司应当妥善管理担保合同及相关原始资料,及时进行清理检查,并定期与银行等相关机构进行核对, 保证存档资料的完整、准确、有效,关注担保的时效、期限。公司在合同管理过程中发现未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的异常担保合 同的,应当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并公告。 第五章 对外担保的持续关注 第十六条 公司应当指派专人持续关注被担保人的情况,收集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资料和审计报告,定期分析其财务状况及 偿债能力,关注其生产经营、资产负债、对外担保以及分立合并、法定代表人变化等情况,建立相关财务档案,定期向董事会报告。 如发现被担保人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或发生公司解散、分立等重大事项的,有关责任人应当及时报告董事会。董事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 ,将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第十七条 对外担保的债务到期后,上市公司应当督促被担保人在限定时间内履行偿债义务。若被担保人未能按时履行义务,公 司应当及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第十八条 上市公司担保的债务到期后需展期并需继续由其提供担保的,应当作为新的对外担保,重新履行担保审批程序和信息 披露义务。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所称“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第二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通过生效,修改亦同。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1/d2b1cb21-b4ed-48ca-a379-77404698a5b8.PDF ─────────┬──────────────────────────────────────────────── 2025-12-10 18:44│新 希 望(000876):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5年12月) ─────────┴──────────────────────────────────────────────── 新 希 望(000876):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5年12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1/dc801963-6960-433a-bb98-dd98fe81b205.PDF ─────────┬──────────────────────────────────────────────── 2025-12-10 18:44│新 希 望(000876):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5年12月) ─────────┴──────────────────────────────────────────────── 新 希 望(000876):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5年12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1/5ea0d523-8daf-46da-ae6e-bd86710b630c.PDF ─────────┬──────────────────────────────────────────────── 2025-12-10 18:44│新 希 望(000876):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2月) ─────────┴────────────────────────────────────────────────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 及时性,加强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以下简称《信息 披露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或外部中介机构,未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以及其他原因,造成公司 年报披露出现重大差错,而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职能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与年报信息披 露工作有关的责任人员。第四条 本制度遵循的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第二章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 第五条 本制度所指的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范围包括以下情形: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国家 法律、法规的规定,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2、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年报信息披露指引、 准则、通知等,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3、违反《公司章程》、《信息披露制度》以及公司其他内部控制制度,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 失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4、未按照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规程办事且造成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5、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不及时沟通、汇报造成重大失误、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6、其他个人原因造成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理。 1、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影响较大且事故原因确系个人主观因素所致的; 2、打击、报复、陷害调查人或干扰、阻挠责任追究调查的; 3、明知错误,仍不纠正处理致使危害结果扩大的; 4、多次发生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 5、不执行董事会依法作出的处理决定的; 6、董事会认为其它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理的情形的。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 1、有效阻止不良后果发生的; 2、主动纠正和挽回全部或者大部分损失的; 3、确因意外和不可抗力等非主观因素造成的; 4、董事会认为其他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理的情形的。第三章 问责程序和措施 第八条 公司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四川证监局等监管部门下发的监管函文件为依据,在三个工作日内启动问责程序 。 第九条 信息披露责任追究工作小组由公司审计委员会组成,审计委员会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证据资料的收集汇总和分析,形成 书面调查报告,及时通报责任人调查结果。 第十条 责任人接到调查结果后应于三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的申诉材料,信息披露责任追究小组收到责任人提交的申诉材料后, 及时将调查结果和申诉材料上报公司审计委员会审批。 第十一条 公司审计委员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制度有关规定,对信息披露责任追究工作小组提交的调查报告和责任人申诉 材料予以审批,审批完成后督促经营管理层等予以实施,同时报监管机构备案。 第十二条 责任人违反本制度的,公司审计委员会可以根据责任认定情况分别采用以下问责措施: 1、责令责任人改正; 2、出具警示函; 3、通报批评; 4、调离岗位、降职、停职、撤职; 5、责令责任人赔偿损失; 6、解除劳动合同; 7、董事会确定的其他形式。 上述各项措施可单独适用,也可并用。 第十三条 公司在进行上述处罚时认定的经济损失和处罚金额,由审计委员会视事件情节进行具体确定。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者与有关法律、法规相悖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处理。 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六条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之日起施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1/6e5520eb-18e9-481d-bc53-6ec48e2db42e.PDF ─────────┬──────────────────────────────────────────────── 2025-12-10 18:44│新 希 望(000876):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2日) ─────────┴──────────────────────────────────────────────── 第一条 为规范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 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等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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