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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848(承德露露)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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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0848 承德露露 更新日期:2025-09-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9-11 18:41 │承德露露(000848):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 ├─────────┼──────────────────────────────────────────────┤ │2025-09-11 18:39 │承德露露(000848):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5-09-11 18:39 │承德露露(000848):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09-11 18:39 │承德露露(000848):公司章程 │ ├─────────┼──────────────────────────────────────────────┤ │2025-09-10 16:32 │承德露露(000848):关于参加2025年河北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2025年半年报集体业绩│ │ │说明会的公告 │ ├─────────┼──────────────────────────────────────────────┤ │2025-09-01 20:16 │承德露露(000848):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 ├─────────┼──────────────────────────────────────────────┤ │2025-08-26 19:06 │承德露露(000848):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 ├─────────┼──────────────────────────────────────────────┤ │2025-08-26 19:06 │承德露露(000848):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 ├─────────┼──────────────────────────────────────────────┤ │2025-08-26 19:05 │承德露露(000848):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 │2025-08-26 19:04 │承德露露(000848):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 2025-09-11 18:41│承德露露(000848):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 承德露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月 11 日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 销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1,144,000 股 ,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9月 12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1,052,554,074.00 股变更为 1,051,410,07 4.00 股,注册资本将由 1,052,554,074.00 元减少至 1,051,410,074.00 元。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均有权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 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 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邮件、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申报,具体如下: 1、申报时间:2025 年 9 月 12 日至 2025 年 10 月 26 日,每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3:00-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河北省承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上板城园区(东区 9 号)承德露露股份公司综合管理部( 证券) 联系人:修志新 邮政编码:067000 联系电话:0314-2128181 传真号码:0314-2059100 电子邮箱:lolozq@lolo.com.cn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 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 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日/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2/e7b624a7-5cf6-410e-8de4-bbadfc4b984b.PDF ─────────┬──────────────────────────────────────────────── 2025-09-11 18:39│承德露露(000848):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9 月 11 日 15:00;(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9月 1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及下午 13:00-15:00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9 月 11 日上午 09:15 至当日下午 15:0 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承德露露股份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沈志军先生 6、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476 人,代表股份513,662,17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9410%。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8人,代表股份 450,214,32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895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68 人,代表股份 63,447,8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45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71人,代表股份63,730,3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721%。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282,4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9%;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68 人,代表股份 63,447,8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452%。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项审议并表决了以下事项: 提案 1.00 关于回购注销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808,3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843%;反对 1,583,3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4844%;弃权 338,6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808,3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843%;反对 1,583,3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844%;弃权 338,6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13%。 表决结果: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其关联股东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本提案以特别决议通过,同意股 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提案 2.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 511,422,8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40%;反对 1,815,5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3534%;弃权 423,8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25%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490,9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862%;反对 1,815,5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487%;弃权 423,8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50%。 表决结果:本提案以特别决议通过,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赵力峰、项颂雨 3、结论性意见: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赵力峰律师、项颂雨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 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 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2/581b96d5-6309-453b-9a29-3b3cf88c184e.PDF ─────────┬──────────────────────────────────────────────── 2025-09-11 18:39│承德露露(000848):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承德露露股份公司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承德露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承德露露”或“公司”)的聘请,指派本所 律师出席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对会议的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以及《承德露露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重要事项进行核验,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声明: 1. 本所律师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 意见,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 本所律师已经按照《股东会规则》的要求,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 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公告材料,随其他需公告的文件一同披露。 4.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召开,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媒体上公告了 《承德露露股份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4)(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会议通 知》已列明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方式、召开时间、地点、网络投票事宜、会议审议事项、出席对象、会议登记方法等相关事项。 (一)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对议案行使表决权。 (二)现场会议召开时间、地点 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2025年9月11日下午3:00在河北省承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上板城园区(东区9号)承德露露股份公司 会议室召开。 (三)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1日9:15-15:00。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 根据《会议通知》,有权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为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其中, 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476人,代表股份数为513,662,1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9410%。其中,现场出 席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8人,代表股份数为450,214,3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8958%;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表决的 股东共计468人,代表股份数为63,447,8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452%。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及授权代表共计471人,代表股份数为63,730,3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721%。其中,现 场出席的中小股东及授权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数为282,4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9%;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表 决的中小股东共计468人,代表股份数为63,447,8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452%。 经审查,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具有相应资格,股东持有相关持股证明,授权代表持有授权委托书。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 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其身份。本次股东会没有发生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重复投票的情况。除股东及股东授 权代表外,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本次股东会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本所律师认为,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提案 根据《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为: 议案 1.00:关于回购注销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议案 2.00: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均系特别决议议案。股东会就议案 1.00进行表决时,相关激励对象及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均为对中小投 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经审查,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与《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相符,没有股东提出超出上述事项以外的新提案,未出现对议案内 容进行变更的情形。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按照《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以记名投票方式对本次股东会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进行了监票、验票和计票。 2.网络投票表决结束后,根据网络投票系统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公司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结果进行了合并统计,本次股东 会的最终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 1.00:关于回购注销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 61,808,37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6.9843%;反对 1,583,315 股,弃权 338,620 股。其中,中 小股东同意 61,808,37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6.9843%;反对 1,583,315 股,弃权338,620股。 审议上述议案时,相关激励对象及其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议案 2.00: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511,422,84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5640%;反对 1,815,515 股,弃权 423,820 股。其中,中 小股东同意 61,490,97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6.4862%;反对 1,815,515 股,弃权423,820股。 经审查,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全部议案。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两份,经本所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2/b99f92fe-c673-44e0-9824-73e175c6c98b.PDF ─────────┬──────────────────────────────────────────────── 2025-09-11 18:39│承德露露(000848):公司章程 ─────────┴──────────────────────────────────────────────── 承德露露(000848):公司章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2/63eeee69-e47c-46dd-95e5-a71557570e05.PDF ─────────┬──────────────────────────────────────────────── 2025-09-10 16:32│承德露露(000848):关于参加2025年河北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2025年半年报集体业绩说明 │会的公告 ─────────┴────────────────────────────────────────────────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承德露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河北省上市公司协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 公司联合举办的“2025 年河北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 2025 年半年报集体业绩说明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或 下载全景路演 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5 日(周一)15:00-17:00。 届时公司高管将在线就公司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 ,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1/e4883ff9-1d1e-4cfe-975c-2adbb71fb99b.PDF ─────────┬──────────────────────────────────────────────── 2025-09-01 20:16│承德露露(000848):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 承德露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0 月 24日、2024 年 11 月 11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24 年第四次 临时会议及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 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超过人民币 11.75 元/股(含)的价格回购本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份,回购的数量不低于 3000 万股(含)且不高于6000 万股(含),回购的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0,500 万元(含),具体回购数量及回购金额以回购期 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数据为准。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 日起 12 个月内。 上述内容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0 月 25日、2024 年 11 月15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 因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11.75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1.45 元/股( 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 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 2025 年 8 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3,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为0.29%,最高成交价为 8.9596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8.23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25,828,944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人民币 11.45 元/股( 含)。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的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2/b728cc7c-b16a-4589-8119-f277a476bb77.PDF ─────────┬──────────────────────────────────────────────── 2025-08-26 19:06│承德露露(000848):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 承德露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25 年 6 月 4 日实施完毕,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对 回购方案中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自除权除息之日起(2025 年 6 月 4 日),回购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 11.75 元/股( 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1.45元/股(含)。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基本情况 2024年11月11日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或自 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 A股社会公众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注销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的数 量不低于 3000万股(含)且不高于 6000 万股(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1.75元/股(含),回购的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 0,500 万元(含),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 二、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2025年5月22日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052,554 ,074股扣除回购专户3,000,000股后剩余股份数1,049,554,074股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以现金方式进行利润 分配,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314,866,222.20元,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 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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