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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826(启迪环境)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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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0826 启迪环境 更新日期:2025-11-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0-30 20:55 │启迪环境(000826):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10-30 20:54 │启迪环境(000826):2025年三季度报告 │ ├─────────┼──────────────────────────────────────────────┤ │2025-10-30 20:52 │启迪环境(000826):关于将永续债从其他权益工具调整至金融负债事项的公告 │ ├─────────┼──────────────────────────────────────────────┤ │2025-10-30 20:51 │启迪环境(000826):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10-30 16:55 │启迪环境(000826):关于招募重整投资人事项暨公司预重整进展的公告 │ ├─────────┼──────────────────────────────────────────────┤ │2025-10-24 17:15 │启迪环境(000826):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 │ ├─────────┼──────────────────────────────────────────────┤ │2025-10-20 18:42 │启迪环境(000826):关于涉及诉讼(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 │ ├─────────┼──────────────────────────────────────────────┤ │2025-10-20 18:17 │启迪环境(000826):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 ├─────────┼──────────────────────────────────────────────┤ │2025-10-10 19:52 │启迪环境(000826):关于变更监事的公告 │ ├─────────┼──────────────────────────────────────────────┤ │2025-10-10 19:49 │启迪环境(000826):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 2025-10-30 20:55│启迪环境(000826):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2 日以电话及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 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本次监事会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并形成决议,本次会议应参加 表决监事 3 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等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 监事会主席左薇薇女士主持,经过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审核相关资料后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2 票,反对 0票,弃权 1 票。 监事杨庆投弃权票的说明:因关于永续债的处理缺乏公司主审会计师的专业意见,公司常法出具的法律意见认为调整时点选择不 合适。鉴于此,对议题投弃权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29532d7e-0158-43a1-8183-c0c2b0fbe5b6.PDF ─────────┬──────────────────────────────────────────────── 2025-10-30 20:54│启迪环境(000826):2025年三季度报告 ─────────┴──────────────────────────────────────────────── 启迪环境(000826):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80a4d5f8-a579-4cb1-92ad-c2761bb83636.PDF ─────────┬──────────────────────────────────────────────── 2025-10-30 20:52│启迪环境(000826):关于将永续债从其他权益工具调整至金融负债事项的公告 ─────────┴──────────────────────────────────────────────── 启迪环境(000826):关于将永续债从其他权益工具调整至金融负债事项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c87dce3c-02d4-454d-8bc7-7df94631cb5a.PDF ─────────┬──────────────────────────────────────────────── 2025-10-30 20:51│启迪环境(000826):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环境”或“公司”)于 2025 年 10月 22 日以电话及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 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并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监事会。本次董事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以通 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名。本次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翼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会议形成如下 决议: 一、审议通过《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内容。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 9 票。其中同意 7票;反对 0 票;弃权 2票。关于非独立董事郭萌投弃权票的说明:1、永 续债调整对三季报数据和报告合理性影响巨大;2、管理层对永续债和三季报存在分歧,且三季报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审计或发表意 见,现有材料无法判断合理性。 关于非独立董事代晓冀投弃权票的说明: 1、中伦律所及清算组律师意见不支持在三季度报告中将永续债从其他权益工具调整至 金融负债;2、未提供专业会计机构认为应在三季度报告中将永续债从其他权益工具调整至金融负债的专业意见;3、未见相关类似案例 作为决策参考依据。故投弃权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2c9e4aca-420a-485a-b6a9-25b82d2aba85.PDF ─────────┬──────────────────────────────────────────────── 2025-10-30 16:55│启迪环境(000826):关于招募重整投资人事项暨公司预重整进展的公告 ─────────┴────────────────────────────────────────────────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启迪环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预重整相关进展情况 公告如下: 一、预重整基本情况 1. 2025年 9月 23日,启迪环境收到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宜昌中院”或“法院”)出具的(2025)鄂 05破申 37号 《通知书》,债权人宁波照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照泰”或“申请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 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宜昌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同日,公司收到申请人向公司送达的《通知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9月 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2025-059)。 2. 2025年 9月 24日,宜昌中院依法作出(2025)鄂 05破申 37号《决定书》,决定对启迪环境启动预重整,并指定启迪环境清 算组担任启迪环境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临时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9月 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的《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临时管理人的公告》(2025-061)。 3. 为顺利推进公司预重整及后续重整工作,稳妥有序化解公司债务风险,恢复和提升公司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实现资源整合 、维护和保障债权人公平受偿权益,临时管理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预重整工作安排,公开招募公司的重整投资 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9月 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2025-062)。 4. 2025年 9月 26日,临时管理人就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事项发出债权申报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月 27 日在巨 潮资讯网披露《关于公司预重整期间债权申报的公告》(2025-063)。 5.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 》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是否涉及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强制退市行为的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全面自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9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专项自查报告》(2025-06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在积极配合临时管理人推进各项预重整工作,债权申报与审查、审计评估、重整投资人招募等各项工 作正在有序开展。 二、投资人招募进展情况 2025年 10 月 29日,公司接到临时管理人通知,截至报名期限届满,共有 35家意向投资人(以联合体形式报名算作 1家)向临 时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并足额缴纳报名保证金。目前,临时管理人与公司正在持续推进重整投资人招募工作及预重整程序其他工作。 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重整投资人招募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一)宜昌中院同意公司预重整,不代表法院正式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预重整程序是为了识别公司重整价值和重 整可能,提高后续重整工作推进效率。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的相关法律文书,即申请人的重整申 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均存在不确定性。 (二)意向投资人届时能否按期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存在不确定性,最终遴选结果以及公司能否与中选重整投资人签署正式的重整 投资协议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 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推动公司回归可 持续发展轨道;但是,即使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因重 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鉴于 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披露。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 以上述选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3ee6e19e-64c0-4528-be2b-0c27c80638b9.PDF ─────────┬──────────────────────────────────────────────── 2025-10-24 17:15│启迪环境(000826):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 ─────────┴────────────────────────────────────────────────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环境”或“公司”)与相关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部分解除,解除担保金 额为 8,809.70 万元,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对关联公司提供担保本次解除金额为 700 万元,具体如下: 担保方 担保对方 金融机构 本次解除担保 担保余额(万元) 金额(万元) (注) 启迪环境 成都爱瑞新宝环保科 民生银行成都分行 260.00 6,563.65 技有限公司 启迪环境 齐齐哈尔启环科技有 民生银行哈尔滨分行 350.00 2,300.00 限公司 启迪环境 张家口塞清环保有限 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90.00 889.49 公司 截至目前,启迪环境对关联法人浙江启迪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担保余额为 28,209.14 万元。公司将视进展 情况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内容。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本次解除金额为 8,109.70 万元,具体如下: 担保方 担保对方 金融机构 本次解除担保 担保余额(万 金额(万元) 元)(注) 启迪环境 崇阳天清水务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咸宁分行 100.00 500.00 启迪环境 淮安零碳能源环保科技有 中国工商银行涟水支 435.00 11,965.00 限公司 行 启迪环境 淮安零碳能源环保科技有 中国工商银行涟水支 780.00 660.00 限公司 行 启迪环境 咸宁浦华甘源水务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咸宁分行 200.00 2,400.00 启迪环境 宜昌浦华长江水务有限公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宜 500.00 19,455.00 司 昌市分行 启迪环境 山东启迪济能环保科技有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2,676.23 39,452.92 限公司 司济南分行 启迪环境 昆明滇清生物科技发展有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100.00 9,898.98 限公司 限公司昆明分行 启迪环境 鹤峰浦华水务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鹤 227.50 5,570.62 峰县支行 启迪环境 鄂州浦华鄂清水务有限公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312.50 2,562.50 司 司宜昌分行 启迪环境 怀仁智昂环保工程有限责 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500.00 3,727.00 任公司 司朔州分行 启迪环境 荆门浦华夏家湾水务有限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402.00 3,186.00 公司 司荆门分行 启迪环境 衡阳桑德凯天再生资源科 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 1,461.47 122.08 技有限公司 司 启迪环境、安新 启迪环卫科技(北京)集 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 10.00 13,140.00 安清 团有限公司 司宜昌分行 启迪环境、启迪 启迪环保科技(宜昌)有 湖北银行宜昌分行营 5.00 2,655.00 桑德融资租赁有 限公司 业部 限公司 启迪城市环境服 蚌埠致洁环境服务有限公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 100.00 829.00 务集团有限公司 司 份有限公司蚌埠市分 行 启迪数字环卫 合肥启数城市环境服务有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50.00 330.00 (合肥)集团有 限公司 司合肥安庆西路支行 限公司 启迪环卫科技 肇庆市启洁城市服务有限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50.00 400.00 (北京)集团有 公司 限公司肇庆鼎湖支行 限公司 启迪环境 淮安零碳能源环保科技有 江苏涟水农村商业银 200.00 1,225.00 限公司 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此担保余额指因融资担保事项,公司与相关债权人签署的担保合同金额(有部分业务的实际用款金额小于担保合同金额)扣 减合同期内债务人部分归还债务本金后的余额,可能出现大于存续的债务本金余额的情形。 二、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 599,581.0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4 9.66%。公司对其他关联方及外部提供担保余额为55,502.87 万元。 三、备查文件 1、本公告所述对外担保事项归还金融机构借款的还款单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5/477845eb-1ed0-43ec-ad84-c92551b87ca2.PDF ─────────┬──────────────────────────────────────────────── 2025-10-20 18:42│启迪环境(000826):关于涉及诉讼(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 ─────────┴──────────────────────────────────────────────── 启迪环境(000826):关于涉及诉讼(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1/d2972868-022e-4b0b-a01d-af3d4fd6c4bc.PDF ─────────┬──────────────────────────────────────────────── 2025-10-20 18:17│启迪环境(000826):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子公司昆明滇清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昆明滇清”)关于收到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昆生环罚〔2025〕7-12 号)的重大事项报告,现将相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主要内容 单位:昆明滇清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昆明滇清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水污染物案,经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调查,现已审查终结。 (一)违法事实和证据 2025 年 6 月 23 日,针对茨巷河(柴河)河道考核断面检测水质超标情况,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昆明市晋宁区生态环境 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开展河道巡查并对河道水质超标问题进行溯源排查,发现昆明滇清污水异常排放。 2025 年 6 月 23 日,经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昆明滇清进一步现场调查,发现昆明滇清晋宁区生物质综合处置项目预处 理工段,卸料口平台上堆场有大量废菜叶,废菜叶堆底部有废菜叶渗滤液外流至厂区路面,废菜叶渗滤液通过厂区道路顺自然坡度流 淌,经围挡从道路边两个收集口进入厂区内雨水收集管道,最终通过昆明滇清雨水排放口外排至园区雨水收集管网。昆明市生态环境 局执法人员委托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晋宁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对昆明滇清雨水排放口、雨水收集池水样进行取样监测。根据昆明市生态 环境局晋宁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出具的《监测报告》(晋环监字〔2025〕026 号),昆明滇清厂外雨水排口水样监测结果:PH 为 7.63 、磷酸盐浓度为 23.8mg/L、氨氮浓度为 274.9mg/L、化学需氧量浓度为1901mg/L;厂内雨水排口水样监测结果 PH 为 7.64、磷酸盐 浓度为 20.1mg/L、氨氮浓度为263.6mg/L、化学需氧量浓度为 1413mg/L。 2025 年 6 月 23 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向昆明滇清下达《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昆生环责改〔2025〕7 -25 号),责令昆明滇清:1.立即停止私设暗管或者采取其他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2.严格按照昆明滇清生物科技发 展有限公司晋宁区生物质资源化利用处理项目环评及批复要求,规范处置废菜叶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渗滤液,并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前将改正情况书面报至昆明市生态环境局。 2025 年 7 月 1 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昆明滇清上述行为改正情况进行复查,发现昆明滇清厂区雨水收集池内的废 菜叶渗滤液正在通过雨水排放口外排至上蒜基地雨水管网。针对昆明滇清通过雨水排放口排放废菜叶渗滤液的情况,昆明市生态环境 局于 2025年7月1日向昆明滇清下达《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昆生环责改〔2025〕7-26 号),责令昆明滇清: 立即停止私设暗管或者采取其他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严格按照昆明滇清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晋宁区生物质资源化 利用处理项目环评及批复要求,规范处置废菜叶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渗滤液,并于 2025 年 7 月 7 日前将改正情况书面报至昆明市生 态环境局。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于 2025 年 7 月 10 日对昆明滇清改正情况再次进行核实,检查时昆明滇清已对厂区内雨水总排口 采取封堵措施,通过雨水排放口排放废菜叶渗滤液的行为已停止。昆明滇清于 2025 年 8月 20 日向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提交了《整改 报告》。昆明滇清以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年修订)第四十二条第四款:“ 严禁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 年修正)第三十九条:“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 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之规定。 (二)行政处罚的依据、种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 年修正)第八十三条第三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 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 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三)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 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的规定。参照《云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则和基准规定(2023 年版)》中“一 、违法行为个性裁量基准:(四)逃避监管排放污染物的行为”之规定,自由裁量如下:个性裁量基准:1.排放去向或区域为二类功能 区(非工业区)/Ⅲ类水体(裁量等级 3);2.废水类别为一般工业废水、规模化以上养殖企业养殖废水(裁量等级 3);3.排污超标状况 为超标 200%以上(裁量等级 5);4.行为情形为正常生产时不通过污染防治设施、利用其他方式直接排放/篡改、伪造监测(裁量等级 5);5.项目环境管理情况为有环评、有验收(裁量等级 1);6.违法行为持续时间 5 天以上10 天以下(裁量等级 2)。共性裁量因素: 1.环境违法行为次数 2 次(裁量等级 2);2.区域影响为县级行政区域内(裁量等级 1);修正裁量因素:1.改正态度为拒不改正(裁量 等级 2);2.配合调查取证情况为积极配合调查(裁量等级-2);3.补救措施为未采取补救措施,环境影响持续扩大(裁量等级 2);4. 经济承受度为微型企业事业单位(裁量等级-2)。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裁量因素为重点管控单元(取 0.55)。经自由裁量计算,处罚金额 为人民币 267,000.00元。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及昆明滇清整改情况,经昆明市生态环境局集体研究,对昆明滇清作出如下决定:罚款人民币 267,000 元。 (三)责令改正和行政处罚决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1、关于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昆明滇清应按《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昆生环责改〔2025〕7-25号)、《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责令改正违法 行为决定书》(昆生环贵改〔2025〕7-26 号)的要求完成整改工作。 2、关于罚款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以上总计金额人民币 267,000.00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的规定, 昆明滇清应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 15 日内,持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云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电子)》将罚款缴至昆明 市国库。昆明滇清缴纳罚款后,应将缴款凭据复印件报送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备案。逾期不缴纳罚款,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将每日按罚款 数额的 3%加处罚款。 3、履行情况的报告和执行后检查 昆明滇清应于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15 日内将履行处罚决定的情况书面报告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晋宁分局和昆明市晋宁区生态环境 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委托昆明市晋宁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昆明滇清履行处罚决定及限期整改的 情况实施环境行政执法后监督检查。 (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昆明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昆明铁路运输法院 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目前,已全额缴纳上述罚款。上述行政处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未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环保意识,持续提高 内部管理和控制水平、完善内部控制及环境管理制度,严格遵守执行法律法规,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并根据后续情况及时履 行披露义务。 经公司核查,上述处罚决定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第五节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 以上述选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1/684e0558-8c61-4592-b55c-9291705a9809.PDF ─────────┬──────────────────────────────────────────────── 2025-10-10 19:52│启迪环境(000826):关于变更监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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