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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825(太钢不锈)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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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0825 太钢不锈 更新日期:2025-06-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6-13 16:36 │太钢不锈(000825):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5-23 18:29 │太钢不锈(000825):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05-23 18:24 │太钢不锈(000825):太钢不锈2024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 │2025-05-20 00:00 │太钢不锈(000825):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 ├─────────┼──────────────────────────────────────────────┤ │2025-05-20 00:00 │太钢不锈(000825):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5-14 17:31 │太钢不锈(000825):关于举办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 │2025-05-14 17:31 │太钢不锈(000825):关于参加山西辖区上市公司2025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 │2025-04-28 00:34 │太钢不锈(000825):2024年可持续发展(ESG)报告 │ ├─────────┼──────────────────────────────────────────────┤ │2025-04-28 00:34 │太钢不锈(000825):2024年可持续发展(ESG)报告(英文版) │ ├─────────┼──────────────────────────────────────────────┤ │2025-04-27 16:02 │太钢不锈(000825):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2025-06-13 16:36│太钢不锈(000825):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公司九届三十一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 2025 年 6 月 6 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 。 2.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于 2025年 6月 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董事出席情况 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11人,实际表决的董事 11人。 4.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 2024 年工资总额清算结果及 2025年工资总额预算方案的议案》 经董事表决,11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部分子公司董事高管人选调整的议案》 经公司党委常委会讨论通过,公司对部分子公司董事人选作出如下调整: 提名武豪杰为山东太钢鑫海不锈钢有限公司董事,董毓生不再担任山东太钢鑫海不锈钢有限公司董事职务。 经董事表决,11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4/b097dc1e-1f0d-4479-bb9e-b071893d1b65.PDF ─────────┬──────────────────────────────────────────────── 2025-05-23 18:29│太钢不锈(000825):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23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5月 23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 午 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3 日上午 9:15,投票结束时间为 2025 年 5月 23日下午 3: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西省太原市花园国际大酒店会议中心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吴小弟 董事长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股东情况 总体出席情况 其中持有公司 5% 以下股份中小股东出席情 况 人数 代表股份数 占有表决权总数比 人数 代表股份数 占有表决权总数比 例 例 现场投票股东情 7 3,606,863,834 63.20% 3 171,500 0.01% 况 网络投票股东情 580 84,090,439 1.47% 580 84,090,439 1.47% 况 总体投票股东情 587 3,690,954,273 64.67% 583 84,261,939 1.48% 况 (三)董事李华先生、南海先生、张晓东先生、王清洁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他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 大会现场会议或以视频通讯方式出席;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2.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 议案名称 总体表决情况 其中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中小股东 表 案 表决情况 决 编 同意票 占 反对 占 弃权 占出 同意票 占出 反对 占出 弃权 占出 结 码 数 出 票数 出 票数 席 数 席会 票数 席会 票数 席会 果 席 席 会议 议中 议中 议中 会 会 有 小股 小股 小股 议 议 效 东有 东有 东有 有 有 表决 效表 效表 效表 效 效 股份 决权 决权 决权 表 表 总 股份 股份 股份 决 决 数的 总数 总数 总数 股 股 比 的比 的比 的比 份 份 例 例 例 例 总 总 数 数 的 的 比 比 例 例 1. 2024年度董 3,682,5 99. 7,769 0.2 622,7 0.02 75,869 90.04 7,769 9.22% 622,7 0.74% 通 00 事会工 61,567 77% ,948 1% 58 % ,233 % ,948 58 过 作报告 2. 2024年度监 3,686,8 99. 3,479 0.0 625,4 0.02 80,156 95.13 3,479 4.13% 625,4 0.74% 通 00 事会工 49,267 89% ,548 9% 58 % ,933 % ,548 58 过 作报告 3. 关于 2024 3,686,8 99. 3,473 0.0 636,8 0.02 80,152 95.12 3,473 4.12% 636,8 0.76% 通 00 年年度报 44,367 89% ,048 9% 58 % ,033 % ,048 58 过 告及其摘要 的议案 4. 关于 2024 3,686,8 99. 3,472 0.0 630,8 0.02 80,159 95.13 3,472 4.12% 630,8 0.75% 通 00 年度财务 51,367 89% ,048 9% 58 % ,033 % ,048 58 过 决算的议案 5. 关于 2024 3,686,7 99. 3,971 0.1 267,9 0.01 80,022 94.97 3,971 4.71% 267,9 0.32% 通 00 年度利润 15,248 89% ,048 1% 77 % ,914 % ,048 77 过 分配及资本 公积转 增股本的议 案 6. 关于 2025 3,687,1 99. 3,462 0.0 330,0 0.01 80,469 95.50 3,462 4.11% 330,0 0.39% 通 00 年全面预 61,648 90% ,548 9% 77 % ,314 % ,548 77 过 算的议案 7. 关于 2025 3,687,1 99. 3,486 0.0 332,5 0.01 80,443 95.47 3,486 4.14% 332,5 0.39% 通 00 年固定资 35,648 90% ,048 9% 77 % ,314 % ,048 77 过 产投资计划 的议案 上述表决结果中所有议案以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太原)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鑫磊 梁慧茹 3.结论性意见: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和会议 的表决程序等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太原)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3/90b30606-f840-4f68-a38f-024f690e2477.PDF ─────────┬──────────────────────────────────────────────── 2025-05-23 18:24│太钢不锈(000825):太钢不锈2024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致: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太原)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张鑫磊律 师、梁慧茹律师参加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而出具。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本所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即其已提供了本所律师 认为作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所必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口头证言均符合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有关 副本、复印件等材料与原始材料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 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议的议 案内容以及这些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仅供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 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 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 、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2025年 4月 28日,公司董事会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站等媒体上刊登了《山西太钢不 锈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列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召开 地点、召集人、召开方式、会议出席对象、会议审议事项、会议登记方法等内容。 2、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如期于 2025年 5 月 23日 14点 30分在山西省太原市花园国际大酒店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小弟主持 。 3、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开通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投票。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 2025年 5 月 23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 20 25年 5月 23日上午 9:15,投票结束时间为 2025年 5月 23日下午 3:00。 4、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属于股东大会审议范围,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及审议事项等内容与《通知》中所列事项一 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 1.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606,863,83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3.2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共计580人,代表股份 84,090,43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47%。参会股东均为 2025 年 5月 16日 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股东。出席会议股东的资格均经公司确认;股东代表 出席会议的,均持有股东的授权委托书。 2.公司的董事除李华、南海、张晓东、王清洁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外,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本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经验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对《通知》中所列的七项议案进行了表决。其中无涉及中小股东利益,无需对中小投资者 单独计票,无特别决议议案,无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无优先权股东参与表决议案。 2.现场投票全部结束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由监事以及本所律师进行监票、计票并统计了现场表决结 果。表决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并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 2.1《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3,682,561,56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反对 7,769,9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弃权 622,75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 2.2《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3,686,849,26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反对 3,479,5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弃权625,45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 2.3《关于 2024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686,844,36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反对 3,473,0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弃权636,85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 2.4《关于 2024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686,851,36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反对 3,472,0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弃权630,85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 2.5《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686,715,24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反对 3,971,0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弃权267,97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2.6《关于 2025年全面预算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687,161,64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反对 3,462,5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弃权330,07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2.7《关于 2025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687,135,64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反对 3,486,0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弃权332,57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3.经审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获得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和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和会议的表决程序等符合 《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4/d63db57f-3785-4704-aaf6-e780c8d7f5a0.PDF ─────────┬──────────────────────────────────────────────── 2025-05-20 00:00│太钢不锈(000825):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5月23日14:30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 。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星期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上午9:15,投票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下午3: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 5月 16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25年 5月 16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 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西省太原市花园国际大酒店。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关于 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4.00 《关于 2024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 5.00 《关于 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 √ 6.00 《关于 2025年全面预算的议案》 √ 7.00 《关于 2025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议案》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二)上述议案已经 2025年 4月 24日召开的公司九届二十九次董事会、九届十三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 年 4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 info.com.cn)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的公告》以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 4 年年度报告》及《关于 2024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 (三)上述议案均非关联交易议案,无需相关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四)上述议案均属于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 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 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登记时间结束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并与公司电话确认,传真方 式登记的股东应在会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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