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825 太钢不锈 更新日期:2025-11-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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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8:04 │太钢不锈(000825):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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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7 17:07 │太钢不锈(000825):关于董事会延期换届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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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7 17:07 │太钢不锈(000825):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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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7 17:06 │太钢不锈(000825):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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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0 00:00 │太钢不锈(000825):关于受托管理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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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0 00:00 │太钢不锈(000825):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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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0 00:00 │太钢不锈(000825):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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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8 17:42 │太钢不锈(000825):关于举办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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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 00:00 │太钢不锈(000825):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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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 00:00 │太钢不锈(000825):关于部分销售子公司吸收合并及注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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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8:04│太钢不锈(000825):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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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钢不锈(000825):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8a43a638-93c7-4d9f-938b-1e29acdb5df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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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7 17:07│太钢不锈(000825):关于董事会延期换届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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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将于 2025 年 10 月 18 日届满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以及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不再设立监事会和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鉴于公司换届选举、配套管理制度修订以及监事会改革等相关工作正在筹备中,为确保相关工作的准确性、连续性和稳定性,公
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将适当延期,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也将相应顺延,监事会任期亦相应顺延。公
司将加快推进董事会换届、监事会改革等工作,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在董事会换届选举及监事会改革完成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全体董事、监事会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本次延期换届事宜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8/563d64cd-8149-4845-bcfb-99e337159a3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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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7 17:07│太钢不锈(000825):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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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几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以及对审计服务实际需求,通过招标程序并根据评标结果,公司拟聘
用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4.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异议。
5.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用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及《关于聘用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用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
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德勤华永”)的前身是 1993年 2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于 2002 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2 年 9 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德勤华永注
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222 号 30 楼。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 H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已根
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德勤华永
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唐恋炯先生,2024 年末合伙人人数为 204 人,从业人员共 5616 人,注册会计师共 1169 人,其中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270 人。
德勤华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 38.93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33.52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
民币 6.60 亿元。德勤华永为61 家上市公司提供 2024 年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 1.97 亿元。德勤华永所提供服务
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德勤华永提供
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制造业客户共 24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华永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 2亿元,符合相关规定。德勤华永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
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德勤华永及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德勤华永曾受
到行政处罚一次,受到证券监管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两次,受到自律监管措施一次;十七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一次,四名从业
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一次,五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一次;一名 2021 年已离职的前员工,因个人行为于 2022 年受到
行政处罚,其个人行为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并不影响德勤华永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
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蒋健先生,自 2004 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4 年
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蒋健先生于 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多家上市公
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胡媛媛女士,自 1997 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0 年注册为注册
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胡媛媛女士于 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
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洋先生,自 2004 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6 年注册为注册会
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刘洋先生于 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以上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
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德勤华永及以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拟定为人民币 199.5 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人民币166.25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 33.25 万元
。本期审计费用是以德勤华永合伙人及其他各级别员工在本次审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成本为基础并考虑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风
险等因素而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 3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上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
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鉴于前
任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几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以及对审计服务实际需求,通过招标程序并根据评标结果,公司拟聘用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不存在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的情况
。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事前沟通。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公司同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安永华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充分沟通,双方已积极做好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的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对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均未提出异议。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在查阅了该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
记录后,审计委员会认可其执业过程中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用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7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会议以 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
用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以 11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
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8/5e89f00c-af8d-4fd5-8e3b-8d3c5bf24e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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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7 17:06│太钢不锈(000825):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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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公司九届三十六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 2025 年 10 月 11 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管人
员。
2.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17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董事出席情况
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11人,实际表决的董事 11 人。
4.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聘用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聘用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审计费用 166.25 万元。该议案已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经董事表决,11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有关股东大会召开事宜,公司
将另行审议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10 月 18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
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关于聘用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聘用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 33.25 万元。该议案已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经董事表决,11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有关股东大会召开事宜,公司
将另行审议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10 月 18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
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3.《关于经理层人员 2024 年度绩效评价结果及薪酬结算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尚佳君、南海回避表决。
经非关联董事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8/ad41cef8-12a0-46f8-b217-be10054eedb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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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0 00:00│太钢不锈(000825):关于受托管理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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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太钢不锈”)与公司控股股东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太钢集团”)签署《委托管理协议》,由太钢不锈受托管理太钢集团持有的宁波宝新不锈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宝
新”)73.97%股权,行使与托管股权相关的经营管理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受托管理太钢集团所持有的宁波宝新控股股权,不
发生任何资产权属的转移,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受托管理及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与太钢集团签署《委托管理协议》,由太钢不锈受托管理太钢集团持有的宁波宝新 73.97%股权。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9 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托管理太钢集团持有的宁波宝新股权的议案》,由太钢不锈受托
管理太钢集团持有的宁波宝新 73.97%股权,行使与托管股权相关的经营管理权。
2、截至目前,太钢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 63.19%的股权,对本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与太钢集团的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时,吴小弟先生、李华先生、尚佳君先生、张晓东先生、南海先生、王清洁先生等 6位关联董事回
避表决,其他 5位非关联董事以 5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本公司独立董事针对上述关联交易
事项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预计托管费用每年不超 1000 万元,未超过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区尖草坪 2号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吴小弟
注册资本:667468.00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140000110114391W
经营范围:冶炼、加工、制造、销售钢材、钢坯、钢锭、生铁、轧辊、铁合金、焦化产品、耐火材料、矿产品、金属制品、钢铁
生产所需原材料、建筑材料、电子产品、冶金机电设备、备品备件;技术服务;道路货物运输;建筑工程、建设工程,工程设计、施工
;食品经营、住宿服务,餐饮宾馆等服务业;承包本行业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及所需的设备、材料和零配件的进出口;对外
派遣本行业工程生产及服务的劳务人员;(国家实行专项审批的项目除外)对采矿业、制造业、建筑业、房地产、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
业、交通运输仓储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信息传输计算机软件的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
2024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人民币):资产总额:14,878,427.85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6,004,749.64 万元
;营业收入:11,442,704.68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56,099.62 万元。
2025 年 6月末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人民币):资产总额:14,414,790.8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6,087,354.02
万元;2025 年 1-6 月营业收入:5,360,325.35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55,991.61 万元。
2.构成关联关系的说明
截至目前,太钢集团持有公司 63.19%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
上述关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规定的关于关联法人的界定。
3. 是否为失信责任主体
否。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宁波宝新不锈钢有限公司
住所、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点: 宁波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仑霞浦)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法定代表人:徐书峰
注册资本: 232,750.36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3302006102743327
经营范围:不锈钢卷板管制造、加工及相关技术指导、咨询;钢铁材料加工;自有房屋、机械设备出租;蒸汽供应。
股权结构: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73.97%;浙甬钢铁投资(宁波)有限公司持有 16.44%;日本阪和兴业株式会社持有
9.59%。
主要财务数据:
2024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人民币):资产总额:354,981.72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323,821.01 万元;营
业收入:868,360.96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3,173.95 万元。
2025 年 6月末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人民币):资产总额:315,334.88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264,973.79 万元
;2025 年 1-6 月营业收入:422,982.33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7,635.07 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托管费用由交易各方根据标的资产实际情况,并参考其他上市公司托管费用的收取标
准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委托方):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受托方):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被托管企业):宁波宝新不锈钢有限公司
(一)托管标的
甲方委托乙方管理之股权为甲方持有的丙方 73.97%股权(以下简称“托管股权”)。
(二)托管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根据协议约定受托管理托管股权,行使与托管股权相关的经营管理权,即行使与托管股权相关的除所有权、
处置权和收益权之外的其他股东权利(以下简称“托管权利”);
在托管期限内,甲方继续承担或享有托管股权相对应的风险和损益;
在托管期限内,被托管企业增资、减资、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甲方持有被托管企业的股权发生变化,甲方继续根据
新的股权比例将所对应的股权以及相应的权利交给乙方来托管。托管的具体事宜和本协议约定的托管股权的各项托管安排一致;
乙方行使托管股权的股东权利需要甲方出具授权委托书的,甲方应当在乙方通知的时间内出具符合要求的授权委托书;
甲方确认,在丙方与乙方的同业竞争情形消灭之前,明确不可撤销的放弃单方解除本协议的权利,不以任何形式干涉、阻挠或影
响乙方行使托管股权的股东权利。
(三)托管期限
托管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3 年;
托管期间,若托管标的已全部转让予乙方或其下属控股企业,则就该托管标的的托管自前述股权转让完成日起终止。
(四)托管费用
托管费用包括固定费用和浮动费用。
固定费用 100 万元/年(含 6%增值税,以下涉及金额税率相同)。
浮动费用按照丙方经审计后的报表利润超出商业计划书目标利润部分的10%收取。如当年利润未完成商业计划书目标,仅支付固
定费用,不支付浮动费用。
固定费用于每年 12 月底前结算支付,浮动费用于次年 3月底前完成结算支付。
托管费用计费期间不足一年的,当年的托管费用按下列公式计算:托管费用年费×(当年托管计费期间天数/当年度总天数)。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有助于解决宁波宝新与公司间的同业竞争问题,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
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5 年年初至披露日,本公司与太钢集团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23.26 亿元。
2025 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同一最终控制人中国宝武及其附属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 152.42 亿元。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5 年 9 月 19 日,公司召开了 2025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托管理太钢集团持有的宁波宝新股权
的议案》,经审议,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受托管理太钢集团持有的宁波宝新股权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该关联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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