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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821(京山轻机)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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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0821 京山轻机 更新日期:2025-11-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1-03 17:41 │京山轻机(00082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 ├─────────┼──────────────────────────────────────────────┤ │2025-11-03 17:13 │京山轻机(000821):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 ├─────────┼──────────────────────────────────────────────┤ │2025-10-30 18:16 │京山轻机(000821):回购报告书 │ ├─────────┼──────────────────────────────────────────────┤ │2025-10-30 18:16 │京山轻机(000821):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 ├─────────┼──────────────────────────────────────────────┤ │2025-10-24 19:25 │京山轻机(000821):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10-24 19:24 │京山轻机(000821):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 │2025-10-24 19:24 │京山轻机(000821):2025年三季度报告 │ ├─────────┼──────────────────────────────────────────────┤ │2025-10-24 19:24 │京山轻机(000821):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 ├─────────┼──────────────────────────────────────────────┤ │2025-10-24 19:24 │京山轻机(00082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 ├─────────┼──────────────────────────────────────────────┤ │2025-10-24 19:24 │京山轻机(000821):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 └─────────┴──────────────────────────────────────────────┘ ─────────┬──────────────────────────────────────────────── 2025-11-03 17:41│京山轻机(00082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3日召开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十一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暨取得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议案》,同意公司用不低于人民币6,850 万元(含), 且不超过人民币 13,700 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回购公司已发行的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的股份 将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9.00 元/股(含),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 10 月 25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 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暨取得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3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 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5 年 10 月 31 日,公司暂未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 A股股份。 二、其他说明 公司将根据后续市场情况和既定的股份回购方案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4/5284f55d-88af-4dc1-8fb3-bed9f9f72de0.PDF ─────────┬──────────────────────────────────────────────── 2025-11-03 17:13│京山轻机(000821):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京山京源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源科技 ”)的通知,其以公司部分股票为标的发行的 2023 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价格调 整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2023 年 10 月 24 日,京源科技完成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2.00 亿元,债券期限为 3年,初始换股 价格为 17.00 元/股,债券简称:“23 京源 EB”,债券代码:“11721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6日在《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 交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52)。 2024 年 6月 28日,因公司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87 元(含税),“23 京源 EB”换股价格由 17 元/股调整为 1 6.91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 6月 26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 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因公司实施权益分派后换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4-26)。 2025 年 7月 8日,因公司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70 元(含税),“23 京源 EB”换股价格由 16.91 元/股调整 为 16.84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月 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因公司实施权益分派后换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5-22)。 二、控股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本次调整换股价格情况 根据《京山京源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在本次可交换 公司债券换股期间,当京山轻机 A 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换股价格的 85%时,发行 人董事会(或其授权的机构/人士)有权决定换股价格是否实施向下修正。 若在前述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在换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换股价格和收盘 价计算,在换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换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自主向下修正后的换股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做出决定之日前一个交易日标的股票收盘价的 90%和前二十个交易日标的股票收盘价 均价的 90%,也不应低于每股股票面值。若在前述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 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近期“23 京源 EB”已触发换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为保障债券持有人权益,经发行人董事会决定,“23 京源 EB”的换股价格 于 2025 年 11 月 7日起由 16.84元/股向下修正为 14.50 元/股。 换股期内,债券持有人是否选择换股以及实际换股数量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京源科 技本期债券换股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4/ad0faf16-a9ad-420b-a801-13975e71f72d.PDF ─────────┬──────────────────────────────────────────────── 2025-10-30 18:16│京山轻机(000821):回购报告书 ─────────┴──────────────────────────────────────────────── 京山轻机(000821):回购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ff6f9d46-8507-4939-832c-478281b5f66a.PDF ─────────┬──────────────────────────────────────────────── 2025-10-30 18:16│京山轻机(000821):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 京山轻机(000821):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de66ea26-5e47-4429-a564-8093855928c1.PDF ─────────┬──────────────────────────────────────────────── 2025-10-24 19:25│京山轻机(000821):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0 月 14 日以电话、微信 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5年 10月23日 16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会议的监事为 5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 5人。 4.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浩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通过情况 1.以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5 年 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 2025 年 10 月 25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 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2.以 5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暨取得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以不低于人民币 6,85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3,700 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 专项贷款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是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且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经营情况、业务发展前景、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因此,监事会同意 以上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 2025 年 10 月 2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 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暨取得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5/6893e31c-f0bb-48f0-9078-41ee0d11bea4.PDF ─────────┬──────────────────────────────────────────────── 2025-10-24 19:24│京山轻机(000821):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1 月 11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1 月 11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11月 11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1 月 05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 11月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 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本次会议现场召开地点为湖北省武汉市江汉经济开发区武汉京山轻机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特别说明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6.00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修订<对外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0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9.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特别说明事项: 议案 1、议案 2和议案 3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 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另加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 托书原件。异地股东经公司证券投资部确认后,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于上述登记时间内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上请写明“股东大会” 字样)。 2.登记时间:2025 年 11 月 7日(8:30—11:30,14:00—17:00)。3.登记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江兴路 22 号京山轻机证 券投资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江兴路 22 号京山轻机工业园 邮编:430021 联系电话(传真):027-83320271 联系人:陈文雯、朱玥雯 5.其他事项 会期预计半天,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 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附件 2为股东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样式) 五、备查文件 公司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十月二十五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5/aea11ae9-53d7-4ec3-9f5a-fb6f16e13297.PDF ─────────┬──────────────────────────────────────────────── 2025-10-24 19:24│京山轻机(000821):2025年三季度报告 ─────────┴──────────────────────────────────────────────── 京山轻机(000821):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5/728e7fc1-4e04-41b4-8840-00e369d3bc72.PDF ─────────┬──────────────────────────────────────────────── 2025-10-24 19:24│京山轻机(000821):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 第一条 为充分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规范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互动易平台信息发 布和回复的管理,建立公司与投资者良好的沟通机制,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投资 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以及《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二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及回复投资者提问,应当注重诚信,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尊重并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主动 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三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应当谨慎、理性、客观,以事实为依据,保证发布的信息和回复的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信息披露以其通过符合条件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不得通过互动易平台披露未公开的重大信息。公司在 互动易平台发布或回复的信息不得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 第四条 公司不得使用虚假性、夸大性、宣传性、误导性语言,应当注重与投资者交流互动的效果,不得误导投资者。不具备明 确事实依据的,公司不得在互动易平台发布或者回复。 第三章 内容规范性要求 第五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及回复投资者提问,不得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投资者提问涉及已披露事项的,公司可以对 投资者的提问进行充分、详细地说明和答复;涉及或者可能涉及未披露事项的,公司应当告知投资者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公告。公司不 得以互动易平台发布或回复信息等形式代替信息披露或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第六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应当保证发布信息及回复投资者提问的公平性,对所有依法合规提 出的问题认真、及时予以回复,不得选择性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 第七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涉及不宜公开的信息,不得涉及违反公序良俗、损害社会公共 利益的信息,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不宜公开的信息。公司对供应商、客户等负有保密义务的,公司应当谨慎判断拟发布的 信息或者回复的内容是否违反保密义务。 第八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如涉及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应当充分提示相关事项可能存在的不确 定性和风险。 第九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利用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迎合市场热点或者与市场热 点不当关联。 第十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作出预测或者承诺,也不得利用 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从事市场操纵、内幕交易或者其他影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正常交易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一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的信息或者回复的内容受到市场广泛质疑,被公共传媒广泛报道且涉及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司应当关注并及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章 内部管理 第十二条 公司证券投资部为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或者回复的管理部门。证券投资部及时收集投资者提问的问题,拟定发布或者 回复内容,提交董事会秘书审核后发布或者回复。 第十三条 董事会秘书对在互动易平台发布或者回复涉及的信息进行审核。董事会秘书认为特别重要或者敏感的回复,可视情况 报董事长审批。未经审核,公司不得在互动易平台对外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 第十四条 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投资部完成问题回复。董事会秘书可根据情况,就 有关信息发布和问题回复,征求外部咨询机构意见。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执行。本制度如与日后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 行,并及时修订本制度。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5/100afd5a-8606-4ad8-a1ea-375289ec68d9.PDF ─────────┬──────────────────────────────────────────────── 2025-10-24 19:24│京山轻机(00082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规范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 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职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主动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 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或辞职,董事辞任、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报告中应说明辞任或辞职原因。 董事辞任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起辞任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自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起辞职生效,高级管理人 员与公司之间的劳动或劳务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条 如存在下列情形,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 行董事职务,但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三)独立董事辞任导致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或者独立 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第五条 公司应在收到辞职报告后 2个交易日内披露董事辞任的相关情况,并说明原因及影响。 第六条 董事提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 60 日内完成补选,确保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构成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第七条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 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情形的,公司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解除其职务。 第九条 股东会可以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解任董事的股东会召开前,公司应通知拟被解任的董事,并告知其有权 在会议上进行申辩。董事可以选择在股东会上进行口头抗辩,也可以提交书面陈述。股东会应当对董事的申辩理由进行审议,综合考 虑解职理由和董事的申辩后再进行表决。 第十条 高级管理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或因重大失职、渎职等行为损害公司利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可 解除其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其解任自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起生效。若无正当理由,在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前解任,对其造成损失的 ,依据其与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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