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819 岳阳兴长 更新日期:2025-12-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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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0 00:00 │岳阳兴长(000819):关于控股子公司惠州立拓10万吨/年原料预处理单元试生产成功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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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20:04 │岳阳兴长(000819):岳阳兴长关于召开第七十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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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20:04 │岳阳兴长(000819):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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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20:04 │岳阳兴长(000819):《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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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20:04 │岳阳兴长(000819):《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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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20:04 │岳阳兴长(000819):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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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20:04 │岳阳兴长(000819):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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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20:04 │岳阳兴长(000819):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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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20:02 │岳阳兴长(000819):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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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20:02 │岳阳兴长(000819):独立董事工作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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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0 00:00│岳阳兴长(000819):关于控股子公司惠州立拓10万吨/年原料预处理单元试生产成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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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述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惠州立拓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惠州立拓”)为了优化
30 万吨/年聚烯烃新材料装置的原料供应及产品类型,投资建设了装置原料及产品优化改造项目:10 万吨/年原料预处理单元。
二、项目进展情况
近日,惠州立拓 10 万吨/年原料预处理单元试生产成功,生产出聚合级丙烯产品,并通过聚烯烃新材料装置生产出化学回收法
系列牌号的绿色聚丙烯(rPP)产品。
三、对公司的影响
1、惠州立拓 10 万吨/年原料预处理单元试生产成功,为 30 万吨/年聚烯烃新材料装置原料稳定供应,提供了有效保障。
2、惠州立拓 10 万吨/年原料预处理单元原料来源于参股公司广东东粤化学科技有限公司的 20 万吨/年混合废塑料资源化综合
利用示范项目所产塑料裂解气(LPCG),所产丙烯用于补充原料供应,生产绿色聚丙烯产品,从而打通“绿色裂解气-绿色丙烯-绿色
聚合物”的绿色循环产业链,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风险提示
项目从试生产到全面达产并产生经济效益尚需一定时间,同时可能面临塑料裂解气供应、市场需求环境变化、产品销售价格及原
材料价格波动、竞争加剧等不利因素的影响,导致项目前期效益不及预期。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0/1f16aaf1-0108-4b98-8e9b-1d4fe1ef877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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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20:04│岳阳兴长(000819):岳阳兴长关于召开第七十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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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股东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不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第七十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29 日 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月 29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9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2 月 24 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12 月 24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
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依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湖南省岳阳市岳阳大道岳阳兴长大厦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 √
提案
1.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 √
提案
2.00 《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 作为投票对象的
提案 子议案数(2)
2.01 同意与第一大股东关联方 2026 年度日常关联 非累积投票 √
交易预计总额 495,052 万元 提案
2.02 同意与东粤化学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非累积投票 √
总额 50,443 万元 提案
3.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 √
提案
4.00 《关于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 作为投票对象的
提案 子议案数(2)
4.01 股东会议事规则 非累积投票 √
提案
4.02 董事会议事规则 非累积投票 √
提案
说明:
(1)提案 1.00 至 4.00 已经公司第十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十五次会议以及第十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10 月 29 日、12 月 1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
告。(2)提案 2.00 属关联交易事项,股东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提案 2.01,上述股东不接受其他股东委
托进行投票。
(3)提案 3.00 和提案 4.00 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中小投资者对各提案的表决,公司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 12月 25日 9:00—12:00、14:00--17:00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岳阳兴长企业运营部(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岳阳大道岳阳兴长大厦九楼);
联系电话:0730-8829751,传真:0730-8829752;邮箱:zqb@yyxc0819.com联系人:彭文峰
3、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
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
办理登记;(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
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现场登记、信函方式登记(需于等于截止时间前送达)
,不接受电话登记。
4、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5、其他事项: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十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第十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3/7f30c273-cea2-4de6-a77d-683b82606bd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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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20:04│岳阳兴长(000819):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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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名称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制度编号 YYXC/QG-5.3-07-3-2025-QY
制度文号 岳阳兴长企字〔2025〕16 号
制度版本 3 主办部门 企业运营部
管理/业务类别 公司治理/工作细则 会签部门 投资发展部
新材料研究院
下位制度制定者 / 审核部门 企业运营部
监督检查者 企业运营部 签发日期 2025 年 12 月 12 日
解释权归属 董事会 生效日期 2025 年 12 月 12 日
制定目的 规范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构成、职责、议事规则,
充分发挥其在发展规划、研发、投资等领域的研究、审
核、建议功能,完善公司治理,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制定依据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
约束对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的人员组成、任期、职责权限
议事规则
适用范围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的相关制度 /
废止说明 原《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
细则》(YYXC/QG-5.3-07-2-2023-QY)同时废止
1 基本要求
1.1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就职责范围内事项进行研究、审核、提出建议,对董事会负责。
2 职责
2.1 企业运营部
2.1.1 证券团队负责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档案管理等,协同公司相关部门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
会工作提供便利、支持。
2.1.2 运营团队负责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的体系建立,识别和评估可持续发展风险,推动、指导公司可持续发展工作实践并
提出相应建议;监督和评价工作落实和完善。
2.2 投资发展部
2.2.1 投资发展部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职责范围内各项工作的协调、筹备
,报告、方案、议案的拟定,决议的落实。
2.3 新材料研究院
2.3.1 新材料研究院负责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研发领域各项工作的筹备,报告、方案、议案的拟定,决议的落实。3 管理内
容与要求
3.1 人员组成与任期
3.1.1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由 3 名以上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 1 名独立董事。
3.1.2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 1/2 以上独立董事、全体董事的 1/3 以上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3.1.3 战
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董事长或半数以上委员推举,经董事会批准产生,负责召集、主持委员会工作
。
3.1.4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自动失去委员资格,董事会根据上述 3.1.1 至 3.1.3 条规定补选委员。
3.2 职责权限
3.2.1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就下列事项开展研究、审核,提出建议:
(一)长期发展规划;
(二)研发方向、重大研发项目;
(三)重大投融资项目;
(四)对公司可持续发展(包括环境、社会及治理等)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五)对可持续发展管理目标、重要性议题等进行研究,参与可持续发展高度重要性议题影响、风险与机遇的评估、筛选与管理
,监督可持续风险和机遇的目标设定;
(六)对公司年度可持续发展/ESG 报告及其他可持续发展相关信息披露进行审阅,确保相关披露的完整性、准确性;
(七)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3.2.2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对 3.2.1 条各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3.3 会议召集
3.3.1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为不定期会议,根据公司实际工作需要,由主任委员召集。2 名以上委员联名,可要求召开
提名委员会会议。
3.3.2 会议通知及资料应在会议召开前 3 日送达全体委员,经全体委员会前、会中共同同意,可少于 3 日送达或不经送达召开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
3.3.3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通知应至少包括:会议召开时间、地点;会议议题;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会议通知的日
期。
3.4 会议召开
3.4.1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的,由其指定 1 名委员代行其职责。3.4.2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应由 2/3 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委员应当亲自出席,不能出席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委员代为
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3.4.3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在保证全体委员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采用视频、电话或其他方式召开。3.4.4
会议必要时,可邀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与会议议题相关的人员列席会议,就会议讨论事项进行解释或说明。
3.4.5 如有必要,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3.4.6 出席会议的人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3.5 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3.5.1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如反对或弃权,应当说明
理由。
3.5.2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与所议事项有利害关系时,应回避表决。
3.5.3 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并以书面形式报董事会。因回避导致无法过半数时,该议题提交董事会审议。3.5.4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现场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载明会议召开日期地点、召集人、出席委员、会议议程、委员对各议题的意见
、各议题表决结果等,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对会议记录签字确认。
3.5.5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资料、会议记录等档案,至少保存 10 年。
3.6 附则
3.6.1 本细则中,“以上”含本数,“过”“少于”不含本数。
3.6.2 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3.6.3 本细则未尽事宜、与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
则和《公司章程》抵触之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3.6.4 本细则解释权归
属公司董事会。
4 检查与考核
4.1 企业运营部证券团队检查本细则的设计、执行情况,如因细则存在设计缺陷导致违规,由董事会秘书决定对证券团队进行考
核兑现。各部门、团队如未执行本细则,由董事会秘书根据影响,决定对责任人进行考核兑现。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3/6a1de71c-868d-4c61-90d0-3671a29c6fa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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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20:04│岳阳兴长(000819):《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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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兴长(000819):《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3/96e3be38-d484-46b8-9f00-2512bf81dc1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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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20:04│岳阳兴长(000819):《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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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兴长(000819):《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3/290fbaf8-a0b7-43d7-99bb-4c188deec3a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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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20:04│岳阳兴长(000819):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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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名称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制度编号 YYXC/QG-5.3-06-3-2025-QY
制度文号 岳阳兴长企字〔2025〕14 号
制度版本 3 主办部门 企业运营部
管理/业务类别 公司治理/工作细则 会签部门 /
下位制度制定者 / 审核部门 企业运营部
监督检查者 企业运营部 签发日期 2025 年 12 月 12 日
解释权归属 董事会 生效日期 2025 年 12 月 12 日
制定目的 规范提名委员会构成、职责、议事规则,充分发挥其在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任过程中的选择标准拟定、人员
遴选、资格审核等功能,完善公司治理
制定依据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
约束对象 提名委员会的人员组成、任期、职责权限、议事规则
适用范围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的相关制度 /
废止说明 原《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
细则》(YYXC/QG-5.3-06-2-2023-QY)同时废止
1 基本要求
1.1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就职责范围内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对董事会负责。
2 职责
2.1 企业运营部证券团队
2.1.1 负责提名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档案管理等,协同公司相关部门为提名委员会工作提供便利、支持。
2.2 企业运营部人力资源团队
2.2.1 人力资源团队为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团队,负责筹备、落实提名委员会安排的各项工作。
3 管理内容与要求
3.1 人员组成与任期
3.1.1 提名委员会由3名以上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3.1.2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 1/2 以上独立董事、全体董
事的 1/3 以上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3.1.3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经董事长推举、董事会批准产生,负责召集、主持委员会
工作。
3.1.4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
资格,董事会根据上述 3.1.1 至 3.1.3 条规定补选委员。3.2 职责权限
3.2.1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3.2.2 提名委员会对 3.2.1 条规定的事项进行审议形成建议后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
事会决议中记载提名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3.3 会议召集
3.3.1 提名委员会会议为不定期会议,根据公司实际工作需要,由主任委员召集。2 名以上委员联名,可要求召开提名委员会会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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