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818 航锦科技 更新日期:2025-07-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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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1 16:43 │航锦科技(000818):二O二五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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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7 19:26 │航锦科技(000818):第九届董事会第19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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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7 19:24 │航锦科技(000818):市值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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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6 16:55 │航锦科技(000818):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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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 16:06 │航锦科技(000818):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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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7 16:52 │航锦科技(00081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补充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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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9:29 │航锦科技(000818):二O二四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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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9:29 │航锦科技(000818):航锦科技-2024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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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3 16:34 │航锦科技(000818):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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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19:05 │航锦科技(000818):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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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1 16:43│航锦科技(000818):二O二五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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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 1月 1日—2025年 6月 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下列情形之一: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1300万元–1800万元 盈利:3,298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45.42%-60.58%
扣除非经常性损 亏损:250万元–450万元 盈利:2,736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109.14%-116.45%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02元/股–0.03元/股 盈利:0.05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重大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期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业绩变动原因:报告期内化工板块仍延续周期下行态势,产品销售价格下降导致业绩亏损;智算算力板块受行业景气和前期
项目逐步交付影响,经营业绩较前期增长。
四、风险提示
上述业绩预告为本公司财务部门进行的初步核算,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具体财务数据将在2025年半年度
报告中详细披露。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2/f88679ba-c76b-453b-b000-ef73e71eb55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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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7 19:26│航锦科技(000818):第九届董事会第19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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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7 月 4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第九届董事会第 19次临时会议通知
,会议于 2025年 7 月 7日在武汉市中信泰富大厦 38 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现有董事 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
事 9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会董事对会
议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结果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蔡卫东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决议内容:为加强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回报,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
权益,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号——市值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公司《市值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 19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7/6e0259c5-07cb-4a8a-b3bf-6cc8932520f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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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7 19:24│航锦科技(000818):市值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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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 2025年 7月 7日第九届董事会第 19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市值管理行为,切实推动公司提升
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回报,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指公司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二章 市值管理的目的与基本原则
第三条 市值管理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完善公司治理、合规信息披露、改进经营管理、培育核心竞争力,可持续地创造公司价值,
以及通过资本运作、权益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手段提升公司市场形象与品牌价值,使公司价值得以充分实现,达到公司整体利益
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目标。
第四条 市值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依法依规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二)系统性原则。影响公司市值的因素有很多,市值管理必须按照系统思维、整体推进的原则,改善影响公司市值增长的各大
关键要素。
(三)科学性原则。公司的市值管理有其规律,必须依其规律科学而为,不能违背其内在逻辑恣意而为。公司必须制定科学的市
值管理制度,以确保市值管理的科学与高效。
(四)常态性原则。公司的市值成长是一个持续的和动态的过程,因此,公司的市值管理应是一个持续、常态化的管理行为。
(五)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市值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线、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三章 市值管理的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市值管理工作由董事会领导,经营管理层参与,董事会秘书是市值管理工作的具体负责人。证券部是市值管理工作的执
行机构,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各子(分)公司协同配合开展相关工作,共同参与公司市值管理体系建设和实施工作。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是市值管理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负责制定市值管理的总体战略,确保市值管理活动与公司的整体战略相一
致,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董事会应当重视公司质量的提升,根据当前业绩和未来战略规划就公司投资价值制定长期目标,在公司治理、日常经营、
并购重组及融资等重大事项决策中充分考虑投资者利益和回报,坚持稳健经营,避免盲目扩张,不断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二)董事会应当密切关注市场对公司价值的反映,在市场表现明显偏离公司价值时,审慎分析研判可能的原因,积极采取措施
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三)董事会应当根据市值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和效果适时调整市值管理计划和具体措施,监督相关部门和人员具体落实市值管
理的相关工作。
第七条 董事长应当积极督促执行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董事会决议,推动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相关内部制度不断完善,协调各方
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提升。
第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参与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各项工作,参加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沟通会等各类投资者关系活
动,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第九条 董事会秘书是市值管理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推动落实董事会市值管理相关决策部署,并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市值管理执行情况。
(二)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经营、相关重大事件等可能影响公司市值的情况及进展。
(三)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相关工作,与投资者建立畅通的沟通机制,积极收集、分析市场各方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判
断和对公司经营的预期,持续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和精准度。
(四)加强资本市场舆情监测分析,密切关注各类媒体报道和市场传闻。发现可能对投资者决策或者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
影响的情况,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第十条 证券部是市值管理工作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统筹、协调市值管理工作。
(二)对公司市值、市盈率、市净率等关键指标及所处行业平均水平进行监测,密切关注各类媒体报道和市场传闻。
(三)发现公司市值管理执行情况、市值等关键指标、舆情等出现异常时,及时分析原因并向董事会秘书报告。
(四)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相关工作。
第四章 市值管理的主要方式
第十一条 公司应当聚焦主业,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同时可以结合自身情况,综合运用下列方式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一)并购重组。密切关注行业周期变化,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公司实际需求,适时开展并购重组业务,增强核心竞争力,
发挥产业协同效应,从而提升公司质量和价值。
(二)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积极探索中长期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适时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强
化管理层、员工与公司长期利益的一致性,激发管理层、员工提升公司价值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现金分红。公司应根据自身发展阶段,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以及行业发展趋势,制定合理可持续的利润
分配政策,优化现金分红节奏,保持现金分红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四)投资者关系管理。公司应与投资者建立完善的沟通机制,通过举办业绩说明会、组织投资者沟通会、接受投资者调研等方
式,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向投资者阐明公司的发展战略及已披露的生产经营信息,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并争取投资者对公
司价值的认同。
(五)信息披露。公司应当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可能对公司市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除依法需要披露的
信息之外,公司可以自愿披露与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关的信息。公司应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
,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六)股份回购。公司应结合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及公司市值变化,适时开展股份回购,优化股权结构,维护市值稳定,增强投资
者信心。
(七)其他合法合规的方式。除以上方式外,公司还可以通过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允许其他方式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第五章 监测预警机制和应急措施
第十二条 公司应当对市值、市盈率、市净率等指标及公司所处行业平均水平进行监测,并设定合理的预警情形,一旦触发预警
,立即启动预警机制,分析研判原因,研究决定应当采取的必要措施,积极维护公司市场价值。
第十三条 当公司股价出现短期连续或者大幅下跌情形时,应及时采取以下措施:
(一)及时分析股价波动原因,摸排、核实涉及的相关事项,必要时发布公告进行澄清或说明;
(二)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及时通过投资者说明会、路演等方式说明公司经营状况、发展规划等情况,积极传递公司价值;
(三)综合运用市值管理方式,维护公司股价稳定;
(四)积极推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制定、披露并实施股份增持计划或自愿延长股
份锁定期、自愿终止减持计划以及承诺不减持股份等方式,提振市场信心;
(五)其他合法合规的应对措施。
第六章 市值管理禁止事项
第十四条 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应当切实增强合规意识,树立科学市值管理理念,强化合
规管理,完善内控体系,坚持规范运作,严格遵守国资监管、证券监管等各项有关政策规定,不得在市值管理中从事以下行为:
(一)操控公司信息披露,通过控制信息披露节奏、选择性披露信息、披露虚假信息等方式,误导或者欺骗投资者;
(二)通过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操纵股价或者配合其他主体实施操纵行为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资本市场秩序;
(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等作出预测或者承诺;
(四)未通过回购专用账户实施股份回购,未通过相应实名账户实施股份增持,股份增持、回购违反信息披露或股票交易等规则
;
(五)直接或间接披露涉密项目信息;
(六)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行为。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所称“公司股价短期连续或大幅下跌情形”是指:
(一)连续 20 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 20%;
(二)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格的 50%;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不一致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第十八条 本制度的制定、修改、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7/1fe4307b-2da3-4646-b656-51cbf7dd34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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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6 16:55│航锦科技(000818):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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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
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由公司为合并范围内的部分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87.65 亿元的连带保证责任担保,其中资产负债率
超过 70%的担保额度合计 58.25亿元,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担保额度合计 29.4 亿元。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担保额度可在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通过新设或收购等方式取得控制权的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
,对于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上述事项已经公司 2025年 5月 15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及《二○二四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二、担保进展情况
根据 2024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近日经公司总办会、党委会审议同意,在总担保额度不变情况下,公司将为子公司利航智能技术
(武汉)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中的 5,000万元调剂至武汉超擎数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擎数智”),调剂事项符合股东会
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调剂原则,调剂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被担保方 担保方 被担保方 已审批的 本次调 调剂后担 调剂后担保 截至目前已 是否
持股比 最近一期 担保额度 剂担保 保额度 额度占公司 使用担保额 关联
例 经审计资 额度 最近一期经 度 担保
产负债率 审计归母净
资产比例
航锦(武汉)人 100% 91.57% 480,000 0 480,000 209.20% 216,118.01 否
工智能科技
有限公司
航锦云(上海) 100% 93.36% 100,000 0 100,000 43.58% 37,475.63 否
技术服务有
限公司
利航智能技 85% — 20,000 -5,000 15,000 6.54% 0 否
术(武汉)有限
公司
航锦锦西氯 100% 56.15% 160,000 0 160,000 69.73% 125,109.11 否
碱化工有限
公司
长沙韶光半 100% 44.96% 100,000 0 100,000 43.58% 66,100.00 否
导体有限公
司
威科电子模 100% 48.13% 10,000 0 10,000 4.36% 0 否
块(深圳)有限
公司
武汉导航与 43.66% 16.75% 2,000 0 000 0.87% 0 否
位置服务工
业技术研究
院有限责任
公司
深圳市中电 51% 58.59% 2,000 0 2,000 0.87% 0 否
华星电子技
术有限公司
葫芦岛锦化 100% 91.10% 2,500 0 2,500 1.09% 0 否
进出口有限
公司
武汉超擎数 25% 42.62% 0 +5,000 5,000 2.18% 0 否
智科技有限
公司
合计 876,500 876,500 444,802.75
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获调剂的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武汉超擎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MA4KWQEM7R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金融港二路 9号联发科武汉研发中心 2楼
法定代表人:唐春峰
成立日期:2017 年 10月 13日
注册资本:6074.68 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
集成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互联网设备销售,互联网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销
售,网络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公司全资子公司航锦(武汉)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锦智能”)持有超擎数智 25%股权,并取得超擎数智 46.47
%表决权,超擎数智为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控股公司。
超擎数智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 3月 31日(未经审计) 2024年 12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计 70,739.85 60,658.01
负债总计 31,879.00 25,852.33
净资产 38,860.86 34,805.68
项目 2025 年 1-3月(未经审计) 2024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19,154.86 48,917.69
净利润 4,055.18 8,127.54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7,539.29 254.89
超擎数智信用等级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
超擎数智为公司控股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对其重大事项决策和日常经营具有控制权,能够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的监督与管理
,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因此超擎数智的其他少数股东未按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具有合理性。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为拟担保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本公司、超擎数智与相关主体共同协商确定,最终实
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及逾期担保情形
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 47.65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207.72%。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逾期担保、涉及诉讼
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
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的相关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6/bdf6f598-11a2-43bc-aecb-0ab7afd16cb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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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 16:06│航锦科技(000818):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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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公司本次注销的股份数量为 19,155,961 股,占本次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2.82%。
2、公司已于 2025 年 6月 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 7 次临时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23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0 万
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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