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815 美利云 更新日期:2026-05-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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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20:34 │美利云(000815):美利云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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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20:34 │美利云(000815):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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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8:32 │美利云(000815):美利云关于参加宁夏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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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4 │美利云(000815):美利云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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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1 │美利云(000815):美利云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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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1 │美利云(000815):美利云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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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1 │美利云(000815):美利云2025年度在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贷款审核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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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1 │美利云(000815):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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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1 │美利云(000815):美利云2025年度募集资金鉴证报告-中审亚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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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0 │美利云(000815):美利云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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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20:34│美利云(000815):美利云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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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 月 15 日(星期五)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5 月 15 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5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5 月 15 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夏誉成云创数据投资有限公司 1 号会议室
5.主持人:田生文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11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28,535,27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8
7%。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股东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3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224,131,24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2.24%。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计 808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4,404,028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0.63%。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228,341,576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144,3
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49,4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4,210,528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4,404,228 股的95.60%
;144,3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28%;49,4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
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12%。
2.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228,339,576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144,3
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51,4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4,208,528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4,404,228 股的95.56%
;144,3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27%;51,4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
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17%。
3.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228,338,076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147,5
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49,7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4,207,028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4,404,228 股的95.52%
;147,5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35%;49,7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
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13%。
4.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表决结果:228,242,376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238,0
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54,9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4,111,328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4,404,228 股的93.35%
;238,0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5.40%;54,9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
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25%。
5.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调整及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4,111,328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35%;241,8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9%;51,1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4,111,328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4,404,228 股的93.35%
;241,8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5.49%;51,1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
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16%。
关联股东北京兴诚旺实业有限公司、中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6.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融资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228,285,576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198,4
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51,3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4,154,528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4,404,228 股的94.33%
;198,4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4.51%;51,3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
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16%。
7.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228,070,676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403,3
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61,3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3,939,628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4,404,228 股的89.45%
;403,3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16%;61,3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
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39%。
8.关于制定《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228,191,876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275,0
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68,4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4,060,828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4,404,228 股的92.20%
;275,0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6.25%;68,4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
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55%。
三、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飞 辛婕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c3ad14f1-b6b8-4e28-9dff-634025e49e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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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20:34│美利云(000815):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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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委托,就贵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中国(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香
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及中国台湾省)法律、法规、规章及贵公司现行有
效的《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本所委派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列席了贵公司本次会议,并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章的
有关规定及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与本次会议召开有关的文件和事实进行
了核查和验证,在此基础上,本所律师对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及以前所发生的相关事实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 关于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根据贵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2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下简称“巨潮资讯网
”)刊载的《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本次会议由贵公司董事会召集,贵公司董
事会已就此做出决议,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电话: (86-10) 8519-1300 电话: (86-21) 5298-5488 电话: (86-20) 2805-9088 电话: (86-755) 2939-5288北京总部 上海分
所 广州分所 深圳分所
传真: (86-10) 8519-1350 传真: (86-21) 5298-5492 传真: (86-20) 2805-9099 传真: (86-755) 2939-5289
电话: (86-571) 2689-8188 电话: (86-28) 6739-8000 电话: (86-532) 6869-5000
杭州分所 成都分所 西安分所 电话: (86-29) 8550-9666 青岛分所
传真: (86-571) 2689-8199 传真: (86-28) 6739 8001 传真: (86-532) 6869-5010
电话: (86-411) 8250-7578 电话: (86-898)3633-3401 电话: (852) 2167-0000 电话: (1-737) 215-8491大连分所 海口分
所 香港分所 纽约分所
传真: (86-411) 8250-7579 传真: (86-898)3633-3402 传真: (852) 2167-0050 传真: (1-737) 215-8491
电话: (1-888) 886-8168 电话: (1-425) 448-5090 电话: (86-23) 8860-1188
硅谷分所 西雅图分所 重庆分所
传真: (1-888) 808-2168 传真: (1-888) 808-2168 传真: (86-23) 8860-1199 www.junhe.com
(二)本次会议的通知
根据贵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2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巨潮资讯网刊载的《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
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上述公告载明了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会议召开方式、会议出席对象、会
议审议事项、会议登记方法等。
综上所述,贵公司董事会已于本次会议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通知,本次会议的通知符合《公司法》《股东
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会议的召开
根据本所律师的见证,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现场会议于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14:
30在宁夏誉成云创数据投资有限公司1号会议室举行,现场会议由董事长田生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
5-
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至15:00期间
的任意时间。本次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以及方式与通知中所告知的时间、地点以及方式一致。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关于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
根据贵公司出席现场会议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登记资料、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统计结果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共811名(包括现场出席和网络投票),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28,535,276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87%。
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均持有相关身份证明,其中委托代理人持有书面授权委托书。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表决
的股东,其身份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进行认证。
根据本所律师的见证,除贵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外,出席及列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还有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贵公司董
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士。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关于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1、根据本所律师的见证,本次会议实际审议的事项与贵公司董事会所公告的议案一致,并未出现会议审议过程中对议案进行修
改的情形,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根据本所律师的见证,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表决,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就列入本次会议议事日程的议案进行了逐一表决。该表决方式符合《股东会规则》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3、经本所律师见证,贵公司按照《公司章程》的表决票清点程序对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表决票进行清点和统计。网络投票结束
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贵公司提供了本次网络投票的投票总数和统计数。贵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4、根据本所律师的见证,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5)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调整及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6)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融资综合授信的议案
(7)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8)关于制定《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综上所述,本次会议审议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三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25171198-5f7d-4d05-af8f-a44f6a17d8a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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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8:32│美利云(000815):美利云关于参加宁夏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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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宁夏证监局主办,宁夏上
市公司协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协办举办的“宁夏辖区上市公司 2025 年年报业绩说明会暨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
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
,或下载全景路演 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8 日(星期一)14:00-17:00。届时公司高管将在线就公司
2025 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
跃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d9d30c65-8d58-4402-8804-36cdc5559c6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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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4│美利云(000815):美利云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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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15 日 14:3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
26 年 05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05 月
15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08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
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宁夏誉成云创数据投资有限公司 1 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
勾的栏
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2.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3.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金转增股本方案
5.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额调整及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
6.00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融资综合授信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0 关于制定《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
法》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刊登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及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亲自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且加盖单位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股权证明办理
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6 年 5 月 14 日 16:30 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或传真
登记发送后请电话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6 年 5 月 14 日 8:30—16:30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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