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801 四川九洲 更新日期:2026-05-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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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9:14 │四川九洲(000801):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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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9:14 │四川九洲(000801):四川九洲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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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9:12 │四川九洲(000801):四川九洲关于开展套期保值类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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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9:12 │四川九洲(000801):四川九洲关于开展套期保值类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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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9:11 │四川九洲(000801):四川九洲第十三届董事会2026年度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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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7:45 │四川九洲(000801):四川九洲电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射频业务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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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7:45 │四川九洲(000801):四川九洲关于收购射频业务资产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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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26 │四川九洲(000801):四川九洲第十三届董事会2026年度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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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24 │四川九洲(000801):2025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20260427定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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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24 │四川九洲(000801):四川九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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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9:14│四川九洲(000801):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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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省)境内(以
下简称中国境内,仅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涉及法律法规适用之目的,中国境内特指中国内地)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
范性文件和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6 年 5月 21日召开的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
次股东会),并就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 经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2. 公司 2026年 4月 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 2026年度第
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3. 公司 2026年 4月 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会的通知》
(以下简称《股东会通知》);
4. 公司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即 2026年 5月 14日)的股东名册;
5.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的到会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
6.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情况的统计结果;
7. 公司本次股东会议案及涉及相关议案内容的公告等文件;
8. 其他会议文件。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公司已向本所披露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出具的事实并提供了本所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要求公司提供
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承诺函或证明,并无隐瞒记载、虚假陈述和重大遗漏之处;公司提供给本所的文件和材料是
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其与原件一致和相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仅对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
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本所仅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国境内法律法规发表意见,并不根据任何中国境外法律发表意
见。
本所依据上述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
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
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对本次股东会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的公告材料,随同其他会议文件一并报送有关机构并公告。除此以外,未经本所同意,
本法律意见书不得为任何其他人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对本次股
东会召集和召开的有关事实以及公司提供的文件进行了核查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2026年 4月 27日,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 2026年度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6年 5月 21日召开本次股东会。
2026年 4月 28 日,公司以公告形式在巨潮资讯网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了《股东会通知》。
(二)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1.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5月 21日(星期四)14:50在四川省绵阳市九洲大道 259号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召开。本次现场会议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的董事张邯先生主持。
3.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 5月 21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 5月 21日 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方式、会议审议的议案与《股东会通知》中公告的时间、地点、方式、提
交会议审议的事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履行了法定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 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资格与召集人资格
(一)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法人股东的持股证明和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以及出席
本次股东会的自然人股东的持股证明文件和个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进行了核查,确认现场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共 6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86,933,3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9112%。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果,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568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1,
707,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19%。
其中,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共 573名,代
表有表决权股份 11,733,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45%。
综上,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人数共计 574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98,640,4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0631%。
除上述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以外,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本所律师现场出席
了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
前述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本所律师无法对该等股东的资格进行核查,在该等
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
股东会的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一)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1.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与《股东会通知》相符,没有出现修改原议案或增加新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了会议
通知中列明的议案。现场会议的表决由股东代表和本所律师共同进行了计票、监票。
3.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在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行使了表决权,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的统计数据文件。
4. 会议主持人结合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的统计结果,宣布了议案的表决情况,并根据表决结果宣布了议案的通过情况。
(二)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 496,415,08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37%;反对 2,120,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52%;弃权 105,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1%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9,50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03
33%;反对 2,12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701%;弃权 105,20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966%。
2.《关于公司董事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 496,371,08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49%;反对 2,139,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90%;弃权 13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1%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9,46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65
83%;反对 2,139,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2337%;弃权 130,00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80%。
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等于 100%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票数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四、 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1422d8e2-9aaa-4c53-a232-9c181fc3ffb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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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9:14│四川九洲(000801):四川九洲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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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 月 21 日 14:5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9:15至2026年5月2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四川省绵阳市九洲大道 259 号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谷雨先生因公出差,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由董事张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6.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共574人,代表股份498,640,4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063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
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6名,代表股份486,933,3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911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68人,代表股份11,
707,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19%。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以现场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刘子菡律师、
杨雨佳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96,415,0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37%;反对 2,12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52%;弃权 10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21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9,507,800 股,占出席本次— 2 —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0333%;反对2,12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701
%;弃权 10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966%。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96,371,0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5449%;反对 2,139,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90%;弃权 130,00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9,46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6583%;反对 2,139,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2337%;弃权 13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8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子菡、杨雨佳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法
律意见书》。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f30db544-f6ce-42c7-9731-7a0f064e708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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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9:12│四川九洲(000801):四川九洲关于开展套期保值类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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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九洲(000801):四川九洲关于开展套期保值类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dce9bd74-95cf-4e9b-bcf5-deb002977e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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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9:12│四川九洲(000801):四川九洲关于开展套期保值类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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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九洲(000801):四川九洲关于开展套期保值类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64138111-ccd8-40d0-b18d-4f26819cda2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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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9:11│四川九洲(000801):四川九洲第十三届董事会2026年度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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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 2026 年度第五次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21 日 15:30 在公司会议
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5 月 18 日以专人、邮件方式送达。董事长谷雨先生因公出差,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
,由董事张邯先生主持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人(委托出
席董事 2 名,董事长谷雨先生和董事程旗女士因公出差,书面授权委托董事张邯先生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召集、召
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开展套期保值类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公告》。
二、备查文件
第十三届董事会 2026 年度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d0a6c549-f4a5-405c-b8b8-51b911aa0db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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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7:45│四川九洲(000801):四川九洲电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射频业务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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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九洲(000801):四川九洲电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射频业务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96ec49e1-f7bf-4cf8-b024-e0306c7d15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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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7:45│四川九洲(000801):四川九洲关于收购射频业务资产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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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四川九洲芯辰微波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洲芯
辰”)以现金方式购买四川九洲电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九洲电器”或“交易对方”)旗下的射频业务相关的资产、负债
、业务以及人员等(以下简称“标的资产”或“射频业务资产组”),本次交易以 2025 年 9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评估价值为
定价依据,射频业务资产组的评估值为 75,710.00 万元。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0 日披露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收购射频业务资产组暨关联交易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069)。本次交易已履行完毕全部必要的决策及审批程序,已获得国防科工局审批通过,并经公司股东会审
议通过。
公司在履行完上述决策和审批程序后,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实施工作。截至本公告日,标的资产交割和标的资产过渡期间的
损益情况专项审计工作已完成,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标的资产的交割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九洲电器旗下的射频业务资产组。截至本公告日,除部分专利等知识产权正在履行国家知识产权局转移审
批程序,标的资产的其他交割手续已办理完毕,并签署《交割确认书》等文件。
二、过渡期损益安排
根据公司与九洲电器签订的《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四川九洲电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资产业务购买协议》,本次交易的
过渡期损益安排如下:
自2025年10月1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为本次交易的过渡期。公司与交易对方同意于交割日起90日内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
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过渡期损益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过渡期专项审计报告。过渡期内,标的资产如实现盈利或因其他原因而增加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标的资产对应的增加部分归公司所有,如标的资产在过渡期发生亏损或其他原因而导致净资产减少的,标的
资产对应的减少部分,在出具过渡期专项审计报告后的30日内,由交易对方以现金方式向公司补足。若本协议约定的期间损益安排与
国资、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不相符,双方同意根据相关国资、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三、标的资产过渡期审计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标的资产的过渡期损益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四川九洲电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射频
业务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审计报告》(中汇会审[2026]9591号)。
根据上述专项审计报告和《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四川九洲电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资产业务购买协议》,本次交易过渡
期间,标的资产实现净利润4,772.52万元,由公司享有。
四、备查文件
1.交割确认书;
2.四川九洲电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射频业务 2025 年 10 月 1日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审计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1d021973-d8d7-4013-94e6-fc2441aafac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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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26│四川九洲(000801):四川九洲第十三届董事会2026年度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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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 2026 年度第四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 15:30 在公司会议
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以专人、邮件方式送达。董事长谷雨先生主持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
议。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人。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预审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5 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预审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四、审议《关于公司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因议案内容涉及全体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故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预审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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