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795 英洛华 更新日期:2025-12-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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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 17:55 │英洛华(000795):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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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15:50 │英洛华(000795):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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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8 16:27 │英洛华(000795):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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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1 18:21 │英洛华(000795):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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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1 18:19 │英洛华(000795):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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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00:00 │英洛华(000795):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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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8 16:47 │英洛华(000795):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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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 18:56 │英洛华(000795):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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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 18:54 │英洛华(000795):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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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 18:54 │英洛华(000795):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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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 17:55│英洛华(000795):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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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洛华(000795):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7/fdeafbca-0c6c-4fd0-885f-ce5e2f30d0b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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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15:50│英洛华(000795):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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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5 年 12 月 11 日,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
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浙江联宜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宜电机”)办理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 5,000 万元。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3月 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25 年度对下属公
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于 2025 年 4月 10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为满足下属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支持其业务顺利开展,同意公司 2025 年度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其中为联宜电机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9,000 万元。上述
形式提供的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 万元,担保期限自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5 年 3月 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 2
025 年度申请银行授信及在授信额度内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单位名称:浙江联宜电机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4 年 6月 8日
3、注册地点:浙江省东阳市横店电子产业园区
4、法定代表人:吴小康
5、注册资本:30,000 万元
6、经营范围:电机制造;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制造及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气机械设备销售;通信设备制造及销售;
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仪器仪表制造及销售;非公路休
闲车及零配件制造及销售;文化、办公用设备制造;科技中介服务;软件开发及销售;金属制品研发及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及
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7、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有其 100%股权,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8、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25 年 9月 30 日 2024 年 12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98,364.64 99,870.47
负债总额 29,147.61 29,467.46
净资产 69,217.03 70,403.01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 1-12 月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67,762.22 92,790.16
利润总额 7,510.79 6,588.14
净利润 6,726.95 6,196.49
9、联宜电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
3、债务人:浙江联宜电机有限公司
4、主合同:中国银行与联宜电机之间自 2025 年 12 月 11 日起至 2026 年 4月 10 日止签署的借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
业务及其它授信业务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其中约定其属于本合同项下之主合同。
5、被担保最高债权额:人民币 5,000 万元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在该保
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8、主债权:在 2025 年 12 月 11 日起至 2026 年 4月 10 日期间内主合同项下实际发生的债权,以及在本合同生效前债务人
与债权人之间已经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
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
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在公司 2025 年度担保预计授权范围内,公司本次为联宜电机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联宜电机
财务状况良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相关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上述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数量为 55,3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0.57%。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子
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情形,亦无为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4、《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横店 2025 年人保字 212 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3/49420232-c217-4097-8506-d744ac210a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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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8 16:27│英洛华(000795):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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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 2026 年 6 月 4日届满,根据中国证监会《关
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规定,现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9年5月16日、2019年6月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英洛
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18日、2019年6月6日披露在《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019年9月27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累计购入公司股份18,104,1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0%,成交均价为
6.018元/股。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东阳市恒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公司股份5,863,8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
2%;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金华相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公司股份10,096,0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9%;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购买公司股票2,144,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510,7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份
均未出现用于抵押、质押、担保、偿还债务等情形。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的相关安排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机制并结合市场情况,决定如何处置所持股份、是否延长存续期或其他处置安排等。本
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和终止
1、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36 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计算,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
止。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标的股票出售的限制导致标的股票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的,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
相应延期。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2 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代表所持 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
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2022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同意将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24个月,即延长至2024年6月4日。
2024年4月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同意
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24个月,即延长至2026年6月4日。
2、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若本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股票来源、管理模式等发生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3、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未有效延期的,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2)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之后,当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 30 个交易日内完成清算,并按持有人持有的份额进行分配。
(4)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其他需要终止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
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9/7734a043-99ec-4eff-931b-cc0474515b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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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1 18:21│英洛华(000795):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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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17 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
知全体董事,于 2025 年 10 月2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魏中华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以 9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 2025 年第三
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59)。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2/2953d490-9157-4ee5-a054-608719612a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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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1 18:19│英洛华(000795):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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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洛华(000795):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2/3c8a9d04-f04a-407a-9360-67b08c11725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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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00:00│英洛华(000795):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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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8月 18 日、9月 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5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 8 月 20 日、9
月 6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一、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近日,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手续,并取得了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新《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如下:
名称: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000276205461E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魏中华
注册资本:壹拾壹亿叁仟叁佰陆拾捌万肆仟壹佰零叁元
成立日期:1997 年 08 月 04 日
住所: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横店镇科兴路 39 号 1号楼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稀土功能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
;磁性材料生产;磁性材料销售;电机制造;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
;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制造;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销售;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制造;非公路休闲车及零
配件销售;阀门和旋塞销售;阀门和旋塞研发;残疾人座车制造;残疾人座车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
以审批结果为准)。
二、备查文件
公司《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30/e92276dd-027c-4ba6-b22c-ee553f09b5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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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8 16:47│英洛华(000795):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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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利。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36,303,129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时,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含税)=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
×10=151,438,574.41÷1,133,684,103×10=1.335809 元。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0.1335809 元/股。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9月 5 日召开的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
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33,684,103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36,303,129股
后的1,097,380,974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8元(含税),现金红利分配总额为151,438,574.41元,剩余未
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若公司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发生变动,则以权益分派实
施时股权登记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回购专户股份不参与分配),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
2、自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133,684,103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36,303,129 股后的 1,097,380,9
7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 1.38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
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242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
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
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
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760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38000 元
;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9月 12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9月 15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9月 1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
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9月 1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606 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2 08*****093 横店集团东磁有限公司
3 08*****433 浙江横店进出口有限公司
4 08*****750 金华相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08*****762 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9 月 8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9月 12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
股本×分配比例,即151,438,574.41元=1,097,380,974股×0.1380000元/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
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少。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计算时,每股现
金红利应以 0.1335809 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 0.1335809 元/股=151,438,574.41 元÷1,133,684,1
03 股)。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
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335809 元/股。
七、有关咨询方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横店镇科兴路 39 号
咨询联系人:吴美剑
咨询电话:0579-88888668
传真电话:0579-88888080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9/9c13f1b0-7d3f-488d-8414-8433cf56455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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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 18:56│英洛华(000795):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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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1 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
全体董事,于 2025 年 9 月 5日在公司办公楼 A215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魏中华先生主持,应出
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选
举魏中华先生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根据《公司
章程》,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本次选举后,公司法定代表人未发生变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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