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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785(居然之家)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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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0785 居然智家 更新日期:2026-05-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5-22 19:28 │居然智家(00078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22 19:28 │居然智家(000785):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 │2026-05-11 16:47 │居然智家(000785):关于举办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 │2026-05-08 20:01 │居然智家(000785):关于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暨股东权益变动的进展公告 │ ├─────────┼──────────────────────────────────────────────┤ │2026-04-28 22:22 │居然智家(000785):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 │2026-04-28 22:22 │居然智家(000785):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告 │ ├─────────┼──────────────────────────────────────────────┤ │2026-04-28 22:21 │居然智家(000785):2026年一季度报告 │ ├─────────┼──────────────────────────────────────────────┤ │2026-04-28 22:20 │居然智家(000785):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 │2026-04-28 22:20 │居然智家(000785):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B10889号) │ ├─────────┼──────────────────────────────────────────────┤ │2026-04-28 22:20 │居然智家(000785):会计师事务所关于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鉴证报告 │ └─────────┴──────────────────────────────────────────────┘ ─────────┬──────────────────────────────────────────────── 2026-05-22 19:28│居然智家(00078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或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2日(星期五)14:00时;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甲3号居然大厦21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本公司董事长兼CEO王宁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01人,代表股份4,316,157,7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313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2,363,583,8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956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97人,代表股份1,952,573,8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356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95人,代表股份430,231,8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09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6,6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94人,代表股份430,225,1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090%。 备注:上述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 2、公司独立董事王永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会,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股东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 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 议案 1.00 关于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11,039,1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14%;反对4,832,1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1120%;弃权28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6%。 该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5,113,1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103%;反对4,832,1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31%;弃权28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666%。 议案 2.00 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11,017,1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09%;反对4,835,1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1120%;弃权30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1%。 该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5,091,1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051%;反对4,835,1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38%;弃权30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710%。 议案 3.00 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10,920,8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87%;反对5,013,9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1162%;弃权22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2%。 该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4,994,8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828%;反对5,013,9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54%;弃权22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518%。 议案 4.00 关于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7,342,7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14%;反对5,018,3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2570%;弃权22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6%。 该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4,987,8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811%;反对5,018,3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64%;弃权22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524%。 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居然之家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霍尔果斯慧鑫达建材有限公司作为关联股东已按照有关规定回 避表决。议案 5.00 关于公司与居然控股及其下属子公司 2026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7,429,5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59%;反对4,882,8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2501%;弃权27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0%。 该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5,074,6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013%;反对4,882,8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49%;弃权27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638%。 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居然之家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霍尔果斯慧鑫达建材有限公司作为关联股东已按照有关规定回 避表决。议案 6.00 关于续聘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10,403,6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67%;反对5,295,7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1227%;弃权45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6%。 该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4,477,6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626%;反对5,295,7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09%;弃权45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1065%。 议案 7.00 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10,706,3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37%;反对5,213,2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1208%;弃权23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 该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4,780,3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329%;反对5,213,2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17%;弃权23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554%。 除审议以上议案外,本次会议还听取了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董皞先生、王跃堂先生、赵英明先生、许兰亭先生和王永先生(赵英明 先生代为宣读),前任独立董事傅跃红女士、王永平先生、王峰娟女士、陈健先生2025年度述职报告;听取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方案,以上事项仅作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报告事项,不作为议案进行审议。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高巍、李雨晨 3、结论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关于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98c88a12-8524-4651-886b-1c97f64a5508.PDF ─────────┬──────────────────────────────────────────────── 2026-05-22 19:28│居然智家(000785):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致: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合称“有关法律”)及《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作为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法律顾问,应公司的要求,指派律师列席公司于 2026年 5月 22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 会议”)现场会议,对本次会议召开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 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表决程序及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是 否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表决结果是否有效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议案 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发表意见。本所律师假定公司提交给本所律师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有关人员的居民 身海问律师事务所 HAIWEN & PARTNERS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5号财富金融中心 20层(邮编 100020)Address:20/F, Fortune Financial Center, 5 Dong San Huan Central Road,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100020, China电话(Tel): (+86 10) 8560 6888 传真(Fax):(+86 10) 856 0 6999 www.haiwen-law.com 北京 BEIJING丨上海 SHANGHAI 丨深圳 SHENZHEN 丨香港 HONG KONG丨成都 CHENGDU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等)真实、准 确、完整,资料上的签字和/或印章均是真实的,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均与正本或者原件一致。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有关的资料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 证,现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2026年 4月 27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2026年 4 月 29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居然智家新零 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对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审议 事项、有权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和其他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现场会议于2026年 5月 22日 14:00在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甲 3号居然大厦 21层会议室召开;公司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5月22日上午 9:15—9:25,9: 30—11:30和下午 13:00—15:00;公司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月 22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核查,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与会议通知中所告知的时间、地点、方式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 经核查,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 4人,代表股份2,363,583,891股,占公司于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2 026年 5月 15日)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9567%。该等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人员均为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 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东或其授权代理人。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均具有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资格,有权出席本次 会议现场会议及依法行使表决权。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经核查,本次会议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并按公司章程的规 定进行了计票、监票。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统计数据。 本次会议投票表决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获得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c3b26ecb-0a1d-47a2-900f-7c668c4bc2b8.PDF ─────────┬──────────────────────────────────────────────── 2026-05-11 16:47│居然智家(000785):关于举办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 年 4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2025 年年度报告》及《 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好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 2026 年 5月19 日(星期二)15 :00-17:00 举办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月 19 日(星期二)15:00-17:0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方式 网络互动地址: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二、参加人员 董事长兼 CEO 王宁先生,董事、副总裁李杰先生,独立董事王跃堂先生,副总裁王鹏先生,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朱蝉飞女士,副 总裁方予之先生,董事会秘书兼投资及资本总监王建亮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 资者可 于 2026 年 5 月 19 日 (星 期二 ) 15:00-17:00 通 过网址https://eseb.cn/1xOZvtQL3r2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 小程序码即可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5月 19 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 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 app 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 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59ca932e-a8f6-4fdc-b95d-498a52e18817.PDF ─────────┬──────────────────────────────────────────────── 2026-05-08 20:01│居然智家(000785):关于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暨股东权益变动的进展公告 ─────────┴──────────────────────────────────────────────── 重要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汪林朋先生逝世而引发的实际控制人 变更,其配偶杨芳女士通过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及遗产继承的方式获得公司股份,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汪林朋先生持有的中天基业 100%股权已完成工商变更手续,杨芳女士现持有中天基业 100%股权,汪林朋先生持有的公司股 份、居然控股股权、致达建材股权的过户手续尚在办理中。 一、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因原实际控制人汪林朋先生逝世,其配偶杨芳女士通过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及遗产继承的方式获得公司股份。权益变动后,杨 芳女士合计控制公司2,735,620,872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43.93%,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汪林朋先生变更为杨芳女士。具体内容请 见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55)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以下简称“《收购报告书》”)等相关公告。 二、权益变动进展情况 《收购报告书》披露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杨芳女士正在积极办理相关过户手续。汪林朋先生持有北京中天基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天基业”)100%股权,中天基业持有北京居然之家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居然控股”)69.6190%股权, 中天基业持有北京华联综艺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综艺”)99.1736%股权,华联综艺持有居然控股 3.1308%股权。目前,汪 林朋先生持有的中天基业 100%股权已完成工商变更手续,杨芳女士现持有中天基业100%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已变更为杨芳女士。 具体请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14 日、2025 年 11 月 11 日、2025 年 12 月 11 日、2026 年 1月 10 日、2026 年 2月 10日、20 26 年 3月 10 日、2026 年 4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暨股东权益变动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61、临2025-063、临 2025-078、临 2026-001、临 2026-006、临 2026-008、临 2026-015)。 (一)间接权益变动情况 汪林朋先生直接持有居然控股 16.7003%股权,直接持有霍尔果斯居然之家致达建材工作室(以下简称“致达建材”)100%股权 ,该部分股权过户手续尚在办理中。 (二)直接权益变动情况 汪林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372,049,824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97%,该部分股份过户手续尚在办理中。 三、其他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 2、本次权益变动中涉及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部分,将通过证券非交易过户方式实现,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d3600b8e-cf3d-44ce-b849-45e83caaef29.PDF ─────────┬──────────────────────────────────────────────── 2026-04-28 22:22│居然智家(000785):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一、审议程序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 2025年度利润分配。 2、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98,975,336.52元,按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2025 年度公司无需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及任意公积金。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股本数为 6,227,048,814股 ,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3,795,833,326.18元,公司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7,516,763,389.93元。 3、鉴于公司 2025年度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分红条件,因此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4、2025年度,公司未实施现金分红,注销回购股份 24,791,313股,对应回购金额 89,702,877.73元,即本年度现金分红和注销 股份回购总额为 89,702,877.73元。 三、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0 388,683,618.87 回购注销总额(元) 89,702,877.73 141,331,318.44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998,975,336.52 769,372,444.98 1,300,245,170.79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3,795,833,326.18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17,516,763,389.93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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