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778 新兴铸管 更新日期:2025-12-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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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1 18:42 │新兴铸管(000778):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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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1 18:41 │新兴铸管(000778):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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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1 18:40 │新兴铸管(000778):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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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1 18:40 │新兴铸管(000778):关于子公司芜湖新兴收购华润制钢股权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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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1 18:39 │新兴铸管(000778):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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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3 16:17 │新兴铸管(000778):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并征集相关问题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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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 20:32 │新兴铸管(000778):关于完成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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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 20:29 │新兴铸管(000778):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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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 20:29 │新兴铸管(000778):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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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3 18:26 │新兴铸管(000778):光大证券关于新兴铸管总经理发生变动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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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1 18:42│新兴铸管(000778):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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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铸管(000778):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2/a4398e5b-889f-49ca-a07e-93d001fae6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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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1 18:41│新兴铸管(000778):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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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5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
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9日至 10 日,以现场会议及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现场会议在北京市财富中心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
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会议由何齐书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按照会议通知所列议程进
行,会议召集、出席会议董事人数、程序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违规违纪责任追究管理制度>的议案》。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委)《中央企业
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违规违纪责任追究工作,加强公司生产经营管理,
提升管控效能,规范业务执行。根据公司经营管控要求,制订了《违规违纪责任追究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事项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芜湖新兴收购华润制钢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事项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事项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2/4801f5b9-10de-4c18-8075-aff42c2c93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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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1 18:40│新兴铸管(000778):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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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监事发出第十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9 日至 10 日,以现场会议及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现场会议在北京市财富中心公司会议
室召开。公司全体 3 名监事参加会议并做出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要求,同意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并进行
相应调整,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芜湖新兴收购华润制钢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监事会认为:该项目有助于推动公司钢铁产品结构优化调整和转型升级,做强做优做大特钢产业,助力公司“十五五”规划落地
。同意芜湖新兴收购华润制钢股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2/4136726b-80d5-4895-bdc9-6b92b90feda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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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1 18:40│新兴铸管(000778):关于子公司芜湖新兴收购华润制钢股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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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铸管(000778):关于子公司芜湖新兴收购华润制钢股权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2/8ea5751f-8375-47d2-bfda-4ba3fb91327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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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1 18:39│新兴铸管(000778):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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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铸管(000778):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2/079fdacb-966c-4d92-b2fc-ea7df62100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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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3 16:17│新兴铸管(000778):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并征集相关问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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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铸管(000778):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并征集相关问题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4/b1ecfc40-5ebb-49c6-ba04-2a57001dcaf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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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 20:32│新兴铸管(000778):关于完成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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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铸管(000778):关于完成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5/0f950442-7d93-4fb2-98a9-31091717b0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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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 20:29│新兴铸管(000778):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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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铸管(000778):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5/b55f2a5b-a7f1-40f8-a24c-e33fa4167aa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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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 20:29│新兴铸管(000778):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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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铸管(000778):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5/e34ebe07-e138-4f32-ab4e-57218d8d4b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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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3 18:26│新兴铸管(000778):光大证券关于新兴铸管总经理发生变动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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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新兴铸管股份有
202 者公 (第一明书》、《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文件
、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兴铸管”或“发行人”或
”)出 件等 ”受托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
以作
证券 明。
一、 发行人概况
(一) 公司名称: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二) :武安
(三) 公司法定代表人:何齐书
(四) 公司信息披露联系人:王新伟
(五) 联系电话:0310-5792011
六) 0-579
(七) 登载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 限公司 格投资
公司债券(第一期)
1、 债券名称: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债券
3、 债券代码:149504
4、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 5 年,债券存续期第 3 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若投资者行
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为 2024 年 6 月 10 日(如遇法定节假
息日 的第 1 期间兑
计利息)。
5、 债券利率:3.70%,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前 3 年固定不变;在存续期第 3 年末,公司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选择下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 110 个基点,即本期债券存续期后 2 年票面利率为。
6、 债券发行规模:人民币 10 亿元
7、 债券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
按照
记机 理。
8、 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调整公司债务结构。
9、 债券发行首日:2021 年 6 月 9 日
、 债券 2021
11、 债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 重大事项提示
光大证券作为“21 新兴 01”的受托管理人,根据发行人于 2025
月 28 选非 高级管告》,现将本次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为
事会 董事会 司控股
华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提名王昌辉先生出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任期自该议案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
之日 公司 及由职
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关于聘请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
《关 人员的 司业务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昌辉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为止。
上述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要
存在 证券 规则》
及《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
四、上述事项对发行人偿债能力的影响
发行人本次总经理变动属于经营过程中的正常事项,不会对公司
理、 能力产 。
光大证券将继续关注发行人日常经营和财务状况、对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按
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和《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
债券 规定 的受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3/eb61e25c-ab02-4bcc-b94b-07254b74c5a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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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20:32│新兴铸管(000778):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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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为完善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建设对投资者科
学、稳定、持续的回报机制,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制定了《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1、合规性原则: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有关要求,确保分红决策与执行流
程合法合规。
2、回报性原则:实施积极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充分保障投资者合理投资回报,平衡“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与“股东短期
分红诉求”,优先通过现金分红形式回馈股东。
3、公允性原则:制定与调整分红方案时,充分听取并采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及独立董事意见,确保决策过程公开、透明
,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4、连续性原则: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的目标及考虑的因素
本规划在综合分析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环境和监管政策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
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等情况,平衡股东的投资回报和公司长远
发展的基础上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从而建立起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分红回报机制,以保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
性、稳定性和科学性。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 年)的规划内容
公司在未来三年(2025-2027)将按照以下计划,为股东提供合理、持续、稳定的投资回报。
(一)利润的分配形式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并优先考虑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二)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
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三)利润分配的条件和比例
1、现金分红条件
公司实施现金利润分配应至少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3)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且无重大投资
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计划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
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资本性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20%。
在上述条件同时满足时,公司将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
且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具体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比例由董事会根据
公司经营状况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拟定,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股票股利分配条件
公司将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为保持股本扩张
与业绩增长相适应,采取股票股利等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在确定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时,将充分考虑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
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相适应,并考虑对未来债权融资成本的影响,以确保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
整体利益。
(四)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董事会将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
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不低于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不低于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不低于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五)利润分配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根据既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制定利润分配方案的过程中,需与独立董事充分讨论,在考虑对全体股东持续、稳定、科学
的回报基础上,形成利润分配方案。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全体董事的 2/3 以上同意,并分别经公司 2/3 以上的独立董事同意,方能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当年盈利、当年不存在未弥补亏损且符合实施现金分红条件但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的,将在当年的定期报告
中披露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以及未用于现金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该对此发表明确意见;公司还将在召开审议分
红的股东大会上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将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
真和邮件沟通、筹划投资者接待日或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六)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随意变更。
如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公司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出利润分配政策的修改方
案。公司董事会将在利润分配政策的修改过程中,与独立董事充分讨论,并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意见。在审议修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的董事会会议上,需经全体董事的 2/3 以上同意,并经公司 2/3 以上的独立董事同意,方能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以股东
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在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中详细说明、论证修改的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就利润分配方案修改的合理性发表独立意见
。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
过,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调整原因。
四、本规划的制定周期
公司以三年为一个周期制定股东回报规划。如因行业监管政策、外部监管环境变化及公司战略规划、经营情况和长期发展需要,
需要调整股东回报规划的,调整后的规划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本规划调整的决策机制
1、调整或变更本规划的相关议案由董事会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起草拟定。相关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独立董
事应对利润分配政策的修改发表独立意见,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股东大会对调整或变更本规划的相关议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将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
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七、附则
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53b1ee8f-4581-4853-8ad6-b72cdac5eb0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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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20:32│新兴铸管(000778):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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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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