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777 中核科技 更新日期:2026-05-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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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 │中核科技(000777):第三十次股东会(2025年年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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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 │中核科技(000777):第三十次股东会(2025年年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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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00:38 │中核科技(000777):2025年度ESG报告暨社会责任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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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17 │中核科技(00077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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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17 │中核科技(000777):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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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17 │中核科技(000777):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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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17 │中核科技(000777):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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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17 │中核科技(000777):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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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17 │中核科技(000777):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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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17 │中核科技(000777):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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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中核科技(000777):第三十次股东会(2025年年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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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 月 19 日(星期二)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 月 19 日交易日 9:15~9:25、9:30
~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9 日 9:15 至 2026 年 5月 19 日 1
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珠江路 501 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马瀛先生
6.会议的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代表共计439人,代表股份 107,295,409股,占公司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9840%。其中,现场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代表 6人,代表股份 104,471,27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7.2474%。根
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33人,代表股份 2,824,13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7366
%。
7.公司部分董事、高管及见证律师出席本次会议。
8.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
(1)关于《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5 年度税后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刊登在《证
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25 年年度报告》、《2025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关于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审议表决情况如下:1.审议关于《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6,901,6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30%;
反对 338,3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53%;
弃权 5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32,4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0684%;反对 338,3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9714%;弃权 5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602%。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关于《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6,920,8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09%;
反对 336,2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34%;
弃权 3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51,6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7478%;反对 336,2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8971%;弃权 3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3552%。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6,922,0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20%;
反对 335,2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24%;
弃权 38,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52,8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7902%;反对 335,2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8617%;弃权 38,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3481%。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6,923,4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34%;
反对 333,7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10%;
弃权 38,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54,2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8397%;反对 333,7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8086%;弃权 38,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3516%。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关于《2025 年度税后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6,959,6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871%;
反对 292,1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23%;
弃权 43,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90,4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1206%;反对 292,1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3367%;弃权 43,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5427%。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6,960,4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878%;
反对 295,9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58%;
弃权 39,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91,2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1489%;反对 295,9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4712%;弃权 39,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3799%。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伟、巨婷芳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参会股东资格审查、议案表决及计票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十次股东会(2025 年年会)决议;
2.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十次股东会(2025 年年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1c1af15b-2066-4310-a658-b5ed3513ebb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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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中核科技(000777):第三十次股东会(2025年年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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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
南京市鼓楼区集慧路 18号联创科技大厦 A座 7-11楼
联系电话:025-83755000 传真:025-83755111 邮编:210036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第三十次股东会(2025 年年会)的法律意见书致: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北
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参加公司第三
十次股东会(2025 年年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
本所声明: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发表法律意
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议案所涉及的数字及内容发表意见。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
资料一并公告。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见证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
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
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第六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
的有关事项和相关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2026 年 4月 2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三十次
股东会(2025 年年会)的议案》。
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及议案内容,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8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进行了公告。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6 年 5 月 19 日下午 15:00,本次股东会于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珠江路501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由公司董事长马瀛主持本
次股东会。
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9:25、9
: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15:00。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核苏阀科技实业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议事规则》)的
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
(一)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议事规则》及本次股东会的通知,本次股东会出席对象为:
1.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
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所指派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会现场出席及网络出席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439人,代表股份合计107,295,4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383,417,
593股的27.9840%。具体情况如下:
1.现场出席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及本所律师查验出席凭证,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6人,所代表股份共计104,471,279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27.2474%。
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代表的股东登记在册,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授权委托书》合法有效。
2.网络出席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33人,代表股份2,824,1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
的0.7366%。
3.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并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计435人,代表股份2,826,2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7371%。
(三)会议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网络投票股东资格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
进行认证);出席会议股东代理人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依法对本次股东会的议案进行审
议、表决。
三、本次股东会的会议议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根据《关于召开公司第三十次股东会(2025年年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会通知》),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为:
1、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1.00 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0 关于《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3.00 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00 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5.00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于《股东会通知》中列明并披露,本次股东会实际审议事项与《股东会通知》内容相符。
(二)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采取与会股东记名方式及其他股东网络投票方式就上述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会议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议事规则》规定的程序对现场表决进行计票、监票,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及互联网提供的网络投票数据进行网络表
决计票;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公布了现场表决结果;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表决
总数和表决结果。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列入会议议程的议案共六项,与公司召开本次股东会的公告中列明的议案一致,除上述议案外,公司股东没有提出新
的议案。本次股东会议案中,根据公司合并统计的现场和网络表决结果,全部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表决通过,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均
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叁份,经本所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1b6bcaba-3cd9-4ffd-b796-24aa7fdf57a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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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00:38│中核科技(000777):2025年度ESG报告暨社会责任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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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核科技(000777):2025年度ESG报告暨社会责任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97aba7b-13ca-4ac3-8986-9767b52da3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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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17│中核科技(00077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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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核科技(00077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2a96bdb-61e0-4f68-a5fe-ec48e8ddece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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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17│中核科技(000777):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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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董事会经营决策部署,中核科技认真研判宏观经济走势、行业政策导向与市场供需变化,紧扣公司“十五五”战略发展总体
目标,统筹谋划部署2026年度全面预算管理工作。根据对2026年整体经济环境、国家产业政策、市场预测等各方面信息的综合分析判
断,并坚持以市场研判为依据、以自身资源为基础的原则,公司科学严谨编制了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一、预算编制基本假设
1、公司所遵循的国家及地方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无重大变化;
2、国家现有的银行贷款利率、通货膨胀无重大变化;
3、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营销计划、投资计划能够顺利执行,不受政府政策变化的重大影响;
4、无其他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二、2026年度主要预算编制情况
2026年预算营业总收入18-22亿元,成本费用依据2025年实际支出情况及2026年业务量的增减变化情况进行预测。公司将通过全
面预算管理,加强成本费用管控,保持稳健的经营性现金流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三、风险提示
2026年度财务预算是本年度公司经营工作的指导性文件,该方案是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及生产能力等综合因素制定的。不代表本公
司 2026年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市场情况、行业发展状况与公司管理团队的努力等多种因素,存在不确定性,
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b6b2fdf-c2ce-4f1b-a6b5-9561d86061f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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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17│中核科技(000777):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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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科技”或“公司”)为积极践行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
、提振投资者信心”的重要会议精神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
力稳市场、稳信心”的工作部署,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等
实际情况,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并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2025年 4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中核科技
: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中核科技: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现将 2025 年度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聚焦主业,做强做优特色装备制造产业
2025 年是公司全面收官“十四五”、系统谋划“十五五”的关键一年,公司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守装备制造主业定位
,持续优化产业结构、强化保供能力,核心业务竞争力稳步增强。一是全力保障核电重点项目履约,昌江小堆、田湾、徐大堡等重大
核电项目产品按期交付,示范工程任务全面完成,核电保供能力持续巩固,有力保障国家核电建设供应链安全稳定。二是稳步提升产
能保障水平,核电产能稳步扩建,年产能突破十亿元,可满足年度多台华龙机组及各类堆型稳定供货需求,2 寸及以下锻钢阀锻造生
产线建成投用,产品通配性与生产效率显著提高。三是持续优化市场布局,深耕核工程、石油石化、公用工程三大核心市场,与“三
桶油”及大型民营石化企业合作不断深化,积极推进央地协同合作,产业链协同效能不断增强。四是严守安全质量底线,健全安全管
理与质量管控体系,扎实开展安全质量专项提升活动,全年未发生安全及质量责任事故,发展质效稳步提升。
二、坚持创新驱动,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公司坚持把科技创新作为培育新质生产力的核心支撑,2025 年期间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深化科研体系改革,关键技术攻关与成
果转化取得显著成效。一是核心产品资质与技术能力持续增强,核工程阀门关键技术实现新突破,多项国家级科研项目顺利通过验收
,稳压器先导式安全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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