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757 浩物股份 更新日期:2025-06-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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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8 18:59 │浩物股份(000757):二〇二四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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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8 18:59 │浩物股份(000757):二〇二四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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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7 18:07 │浩物股份(00075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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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7 18:04 │浩物股份(000757):关于召开二〇二四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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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7 18:01 │浩物股份(000757):十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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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7 18:00 │浩物股份(000757):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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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7 18:00 │浩物股份(000757):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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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3 11:43 │浩物股份(000757):关于子公司终止对下属公司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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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0 00:00 │浩物股份(000757):关于举办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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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22:25 │浩物股份(000757):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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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8 18:59│浩物股份(000757):二〇二四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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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物股份(000757):二〇二四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9/2b806dc2-dea8-4fd7-8a0a-2d3e90c010f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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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8 18:59│浩物股份(000757):二〇二四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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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5 年 6 月 18 日(星期三)14:00(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6 月18 日(星期三)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
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 6 月 18 日(星期三)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成都分公司会议室(地址:成都市武侯区天府大道北段 1288 号泰达时代中心 1 栋 4 单元 9 楼)。
3、会议召开的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刘禄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91 人,代表股份164,372,81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4412%(已
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下同)。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4 人,代表股份163,219,13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2205%;通过
网络投票的股东 87 人,代表股份 1,153,6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0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89 人,代表股份1,153,8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0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2 人,代表股份 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
的股东 87 人,代表股份 1,153,6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07%。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或视频会议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出席会议,并对
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二〇二四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 164,191,8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99%;反对 18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01%;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72,8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313
7%;反对 18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6776%;弃权 1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7%
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表决通过。
2、审议《二〇二四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 164,190,6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92%;反对 18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08%;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71,6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209
7%;反对 18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7816%;弃权 1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7%。
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表决通过。
3、审议《二〇二四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 164,188,7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80%;反对 18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08%;弃权 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69,7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045
1%;反对 18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7816%;弃权 2,0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33%。
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表决通过。
4、审议《二〇二四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 164,134,9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53%;反对 20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30%;弃权 3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15,9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382
5%;反对 20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5149%;弃权 35,8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026%。
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表决通过。
5、审议《二〇二四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 164,165,1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36%;反对 18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08%;弃权 2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46,1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999
8%;反对 18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7816%;弃权 25,6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186%。
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表决通过。
6、审议《关于续聘二〇二五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 164,111,3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09%;反对 20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30%;弃权 5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92,3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337
2%;反对 20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5149%;弃权 59,4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479%。
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表决通过。
7、审议《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 164,067,5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43%;反对 23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28%;弃权 7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48,5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541
3%;反对 23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3402%;弃权 70,6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185%。
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表决通过。
本公司第九届独立董事易阳先生、牛明先生、章新蓉女士均做了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孟柔蕾、文新月出席会议,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法律见证,并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北
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为:公
司二〇二四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列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
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8/6a12ad16-d578-457a-88d8-ece1d6fa03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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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7 18:07│浩物股份(00075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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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7日召开十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二〇
二五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为 2025 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根据审计业务工作量及市场平均报酬水平,年度审计费用为
168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 128 万元人民币,年度内控审计费用为 40万元人民币,上述费用包含开展正常审计业务发生的住
宿费、差旅费等。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1年 7 月 18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号(5)首席合伙人:钟建国
(6)人员信息: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数量 241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2,356 人,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904 人。
(7)业务收入信息:2024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34.83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0.99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8.40 亿元。
(8)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707 家,审计费用总额 7.2 亿元。上市公司客户主要分布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
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综
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公司同行业审计客户 54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 2024 年末,
累计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
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并存在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原告 被告 案件时间 主要案情 诉讼进展
投资 华仪电气、 2024 年 3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华仪 已完结(天健会计师
者 东海证券、 月 6 日 电气 2017 年度、2019 年度年 事务所需在 5%的范
天健会计师 报审计机构,因华仪电气涉嫌 围内与华仪电气承
事务所 财务造假,在后续证券虚假陈 担连带责任,天健会
述诉讼案件中被列为共同被 计师事务所已按期
告,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履行判决)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其执业行为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4次、监督管理措施 13次、
自律监管措施 8 次,纪律处分 2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2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32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24人次、纪律处分13 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应爵,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9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勇,201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
业,2024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江东,201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 年开始在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 1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
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审计工作量及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等因素,2025年度审计费用拟为 168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 1
28 万元,年度内控审计费用 40 万元,上述费用包含开展正常审计业务发生的住宿费、差旅费等。2025 年度审计费用与 2024 年度
审计费用相同。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6 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十届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二〇二五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
计机构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以及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
了审查,认为其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以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客观
、公正的审计原则,且其审计团队工作严谨敬业,具有良好的执业操守和丰富的审计工作经验。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 2
025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7 日召开十届四次董事会会议,以 9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二〇二五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十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十届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7/d71eceb0-e595-4e19-8a0a-95372d6bea8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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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7 18:04│浩物股份(000757):关于召开二〇二四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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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二〇二四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27日,公司十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二〇二四年度股东大
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及时间:2025年6月18日(星期三)14:00
(2)网络投票的日期及时间:
①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18 日(星期三)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 6 月 18 日 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 召 开 。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交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
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
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6 月 12 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
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成都分公司会议室(地址:成都市武侯区天府大道北段1288 号泰达时代中心 1 栋 4 单元 9 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编码及提案名称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二〇二四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二〇二四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二〇二四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二〇二四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5.00 《二〇二四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6.00 《关于续聘二〇二五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 √
机构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7.00 《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2、提案的具体内容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5 年 4 月 23 日、5 月 27 日召开的十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十届二次监事会会议、十届四次董事会
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5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十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28 号)、《十届二次监
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29 号)、《十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37 号)等相关公告。
(2)公司第九届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就 2024 年度的工作情况做述职报告,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在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二〇二四年度述职报告》。
3、特别提示事项
公司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异地股东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5 年 6 月 17 日 9:00-11:30,14:00-17:00;
3、登记地点:成都市武侯区天府大道北段 1288 号泰达时代中心 1 栋4 单元 9 楼;
4、登记时提供资料: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
权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
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相关事宜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赵吉杰、张珺、冯梦诗
(2)电话:028-632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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