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752 ST西发 更新日期:2025-09-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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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20:29 │ST西发(000752):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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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20:29 │ST西发(000752):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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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20:29 │ST西发(000752):董事会议事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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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20:29 │ST西发(000752):股东会议事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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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20:29 │ST西发(000752):西藏发展章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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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20:27 │ST西发(000752):关于资金占用事项解决完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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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3 19:51 │ST西发(000752):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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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3 19:49 │ST西发(000752):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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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3 19:47 │ST西发(000752):关于资金占用解决方案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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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19:03 │ST西发(000752):2025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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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20:29│ST西发(000752):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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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5 年 9 月 15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 年 9 月 15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 月 15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
025 年 9 月 15 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二) 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4号楼9楼。
(三) 股东会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四) 股东会的召集人和主持人:本次股东
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罗希主持。(五)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 股东会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39人,代表股份86,220,5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6892%。
其中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 /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 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37 人,代表股份36,535,05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3
.851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 公司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
1.0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6,141,0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78%;反对7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7%;弃权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6,455,5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24%;反对72,2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76%;弃权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0%。
审议结果:此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02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6,156,3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55%;反对5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0%;弃权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6,470,8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2 /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总数的99.8243%;反对5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57%;弃权7,30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0%。
审议结果:此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03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6,141,0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78%;反对7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7%;弃权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6,455,5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24%;反对72,2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76%;弃权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0%。
审议结果:此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二)审议《关于资金占用解决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2,580,0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1%;反对1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3%;弃权1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5%
。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6,507,7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53%;反对17,0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5%;弃权1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3 /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2%。
西藏盛邦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邦控股”)以其对公司现享有的150,000,000.00元债权代资金占用主体抵偿150,000,000.
00元占用,盛邦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盛邦控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33,613,192股,占上市公司股份的12.74%,
盛邦控股对该议案已回避表决。
审议结果:该项议案获有效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
1、律师姓名:王秋宇、苗丁
2、结论性意见:律师认为,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召集人、审议事项、表
决方式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
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6/2a357182-c230-4bd2-90f5-9a0581fb4a3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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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20:29│ST西发(000752):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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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
席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现场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发表法律意见。
关于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谨作如下声明:
(1)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就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
决结果等事项进行核查和见证后发表法律意见,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议案的内容以及其所涉及的事实和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
性发表意见。
(2)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等规定以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的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
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公司已向本所及本所律师保证并承诺,其所发布或提供的与本次会议有关的文件、资料、说明和其他信息(以下合称“文
件”)均真实、准确、完整,相关副本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所发布或提供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4
)本所及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必备文件予以公告,未经本所及本所律师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人不得将其
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
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开发布的《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决议公告》,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2025年 8月 29日,公司公开披
露《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5 年 9月 4 日,公司公开披露《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根据通知内容,公司于 2025
年 9月 3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资金占用解决方案的议案》,鉴于前述议案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且
公司已定于 2025 年 9月 15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为提高会议效率、减少会议召开成本,西藏盛邦控股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盛邦控股”)于同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交了《关于提请增加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前述
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根据上述会议通知,公司于 2025年 9月 15日 14点 30分在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 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 4号楼 9楼会议
室召开本次会议。
根据上述公告,公司董事会已在会议通知中载明本次会议的时间、现场会议地点、审议事项、召开方式等内容,载明了网络投票
的投票代码、投票简称、投票时间等内容。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经本所律师现场见证,现场会议于 2025年 9月 15 日 14:30在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 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 4号楼 9楼
会议室召开。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符合通知内容。
本次会议的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5年 9月 15日(星期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
25年 9月 15日上午 9:15至 9:25,9:30至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 2025年 9月 15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的任意时间。
经验证,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239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86,220,5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6892%。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所律师核查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深圳分公司”)提供的股东名册、出席现场会议人
员签名册及授权委托书等资料,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0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最终投票表决结果,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239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共计 86,220,506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 32.6892%。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3、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在本次会议中,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 237 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共计36,535,0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 13.8
517%。
(三)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均具有参加本次会议的合法资格
。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人员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该等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
(一)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现场会议以书面投票方式就会议通知中载明的议案进行表决,并按《
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计票和监票,当场宣布现场会议表决结果。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其后,公司
对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结果进行合并统计。
(二)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
经见证,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86,141,0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78%;反对 7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37%;弃权 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5%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6,455,5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24%;反对 72,2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76%;弃权 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0%。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86,156,3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55%;反对 5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60%;弃权 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5%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6,470,8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43%;反对 56,9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57%;弃权 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0%。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86,141,0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78%;反对 7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37%;弃权 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5%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6,455,5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24%;反对 72,2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76%;弃权 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0%。
4、审议通过关于资金占用解决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2,580,0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1%;反对 1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3%;弃权1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
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6,507,7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53%;反对 17,0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65%;弃权 1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2%。
回避表决情况:西藏盛邦控股有限公司对于《关于资金占用解决方案的议案》回避表决。
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会议主持人签名,会议决议由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名。
经验证,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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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20:29│ST西发(000752):董事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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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西发(000752):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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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20:29│ST西发(000752):股东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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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西发(000752):股东会议事规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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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20:29│ST西发(000752):西藏发展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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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西发(000752):西藏发展章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6/74503f45-909d-451f-aa3e-a3d47b8d4ea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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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20:27│ST西发(000752):关于资金占用事项解决完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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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原控股股东西藏天易隆兴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易隆兴”
)资金占用事项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情形,公司股票自 2019 年 4 月 10 日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就相关资金占用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原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资金占用解决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规范运行需要,为尽快消除天易隆兴
对公司资金占用的不利影响,公司控股股东西藏盛邦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邦控股”)决定通过受让债权的方式帮助解决。上
市公司与西藏盛邦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将因资金占用事项对天易隆兴享有的 7,
365,468.91 元债权转让予盛邦控股,转让对价总额为 7,365,468.91元。盛邦控股已一次性完成转让对价支付,公司原控股股东天易
隆兴对上市公司的资金占用余额 7,365,468.91 元得以清偿。
二、公司时任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一)根据公司自查及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32 号)载明情况如下:
储某晗及关联方通过相关主体造成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目前尚待偿还西藏发展余额为1/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85,223,152.69 元;前任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相关主体造成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目前尚待偿还西藏拉萨啤酒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拉萨啤酒”)余额为 146,167,566.02 元。上述相关主体占用公司资金合计余额为 331,390,718.71 元。
(二)资金占用清偿情况
1、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3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资金占用解决方案的议案》,解决上述资金占
用事项拟采取措施如下:1.由控股股东西藏盛邦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邦控股”)以其对西藏发展现享有的 150,000,000.00
元债权代资金占用主体抵偿 150,000,000.00 元占用;2.由重整投资人提供现金 35,223,152.69 元代资金占用主体偿还给西藏发展
;由重整投资人提供现金 146,167,566.02 元代资金占用主体偿还给西藏拉萨啤酒有限公司。盛邦控股及重整投资人承诺在任何时候
任何情况下,包括但不限于西藏发展退市、未进入正式重整程序、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人民法院批准、因任何原因重整不成功或因任
何原因导致损失上述款项,均无权以任何理由向西藏发展、拉萨啤酒要求偿还该等款项或向该等主体主张承担赔偿、补偿或任何其他
义务及责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月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资金占用解决方案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
5-064)。2、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5 日召开了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资金占用解决方案的议案》上述由
重整投资人代偿的 181,390,718.71 元资金已于 2025 年 9 月 15日全部到位,并通过管理人支付至公司及拉萨啤酒。截至目前,时
任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等相关主体对上市公司的资金占用 331,390,718.71 元通过本次现金及债权抵偿的方式全部得以清偿完毕。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5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5-066)。
经过上述清偿整改措施,公司原控股股东、时任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问题已整改完毕,公司已不存在资金占用情形。
2/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
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6/eec404fe-1e52-437c-88bd-9367e055d3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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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3 19:51│ST西发(000752):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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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3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
开,现场会议地点为成都市天府国际金融中心 4 号楼 9楼。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1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
董事长罗希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其中 3 名董事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公司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资金占用解决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2 票回避(关联董事罗希、陈婷婷回避表决),经表决,通过该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
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关于本次资金占用解决方案,其中公司控股股东西藏盛邦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邦控股”)拟以其对公司现享有的 150,0
00,000.00 元债权代资金占用主体抵偿 150,000,000.00元占用。(罗希先生为盛邦控股实控人,罗希先生为四川省盛邦投资有限公
司实际控制人,陈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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