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739 普洛药业 更新日期:2026-05-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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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6:07 │普洛药业(000739):关于全资子公司产品获得美国FDA批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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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8:41 │普洛药业(000739):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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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9:06 │普洛药业(000739):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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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9:02 │普洛药业(000739):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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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9:02 │普洛药业(000739):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开户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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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9:02 │普洛药业(000739):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调整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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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9:02 │普洛药业(000739):关于调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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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9:02 │普洛药业(000739):关于向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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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9:02 │普洛药业(000739):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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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9:02 │普洛药业(000739):关于调整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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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6:07│普洛药业(000739):关于全资子公司产品获得美国FDA批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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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浙江巨泰药业有限公司收到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
称“美国 FDA”)签发的琥珀酸美托洛尔缓释片(ANDA 号:214110)新增 25mg 规格 PAS(Prior ApprovalSupplement)的批准通
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基本情况
1.药品名称:琥珀酸美托洛尔缓释片
2.剂型:片剂
3.规格:25mg;
4.ANDA 号:214110
5.适应症:高血压;心绞痛;伴有左心室收缩功能异常的症状稳定的慢性心力衰竭
6.申请人:浙江巨泰药业有限公司
二、药品其他相关情况
美托洛尔是全球首个选择性β1 受体阻滞剂,可降低支气管收缩风险,因而成为慢性心衰常用药物。琥珀酸美托洛尔缓释片为治
疗高血压、心绞痛、伴有左心室收缩功能异常的症状稳定的慢性心力衰竭等适应症的药物。
公司已于 2024 年获得美国 FDA 关于该产品 50mg、100mg 和 200mg 规格的批准。
根据相关数据显示,2025 年琥珀酸美托洛尔缓释片在美国市场的销售额约为 2.33 亿美元。
三、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琥珀酸美托洛尔缓释片新增获批 25mg 规格,可为该品种的市场推广提供更多选择,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国外市场,对公司经
营发展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公司将进一步提升该产品的全球市场竞争力,积极开拓美国及其他海外市场。
四、风险提示
公司一直高度重视药品研发,严格控制药品研发、生产等环节的安全、环保和质量要求,但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情况可能会受政策
和市场环境等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40e5c401-7525-4eea-b44e-a1807adcc7f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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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8:41│普洛药业(000739):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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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月 20 日收到控股股东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之一致行动人东阳市
横店禹山运动休闲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禹山运动”)出具的《东阳市横店禹山运动休闲有限公司关于增持普洛药业股份计划的告知
函》,2026 年 5月 20 日,禹山运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3,042,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0.26%,增持金额共计人民币 50,167,964 元。
2.禹山运动计划自 2026 年 5月 20 日起 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公司股
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6,000万元(包含本次已增持的 50,167,964 元),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包含本次已增持的 50,167,96
4 元)。
3.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导致增持计划无法或者部分无法实施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禹山运动为公司控股股东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禹山运动持有公司股份 16,168,75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0%,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
公司股份 608,097,40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2.49%。禹山运动于 2026 年 5 月 20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3,042,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6%,增持金额共计人民币 50,167,964 元。至此,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
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611,140,00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2.75%。
2.禹山运动在本次公告前的 12 个月内披露了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拟增持公司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0.6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并已实施完成,具体实施情况请查阅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5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一致
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24)。
3.禹山运动在本次公告前 6个月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股份目的:对公司未来长期稳定发展的信心。
2.增持数量:拟增持公司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6,000 万元(包含本次已增持的50,167,964元),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
包含本次已增持的 50,167,964元)。
3.增持股份价格: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将综合考虑公司股票的内在价值、市场价格走势等因素,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增持股份期限:自 2026 年 5月 20 日起 6个月内。
5.增持股份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6.增持股份资金来源:增持所需资金为禹山运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7.本次增持股份是否存在锁定安排:本次增持股份不存在锁定安排。
8.增持股份相关承诺:禹山运动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承诺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
增持计划。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导致增持计划无法或者部分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出现上述风险,禹山运动将采取
切实可行的措施予以应对,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2.如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除权除息等事项,禹山运动将维持增持金额不变。
3.禹山运动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实施增持计划。
五、备查文件
1.《东阳市横店禹山运动休闲有限公司关于增持普洛药业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2.《东阳市横店禹山运动休闲有限公司关于增持普洛药业股份计划的承诺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631a116e-89f9-4a0d-a887-89e4720c300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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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9:06│普洛药业(000739):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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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5月 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6 年 5月 18 日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人,实到董事 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祝方猛先生主
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董事经过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本议案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
om.cn)的《关于调整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39)。
表决结果: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的议案》
本议案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
om.cn)的《关于调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40)。
表决结果: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本议案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
om.cn)的《关于向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41)。
表决结果: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07a0c873-4c12-4015-af90-98f563e576e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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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9:02│普洛药业(000739):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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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发表意见如下
:
一、关于调整授予价格的核查意见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
,应对股票期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2 日披露了《2025 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以总股本 1,158,443,
576 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 32,532,300 股后的股本 1,125,911,27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
38 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267,966,883.68元(含税)。鉴于 2025 年度权益分派
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价格调整程序,将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13.38 元/份调整为13.15 元/份。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基于实施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对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相关激励计划的规定。相关调整事项在公司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二、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1、本次拟获授权益的激励对象为公司 CDMO 核心管理人员与技术骨干人员,均为与公司具有劳动或聘用关系。激励对象中无独
立董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本次授予已经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所述不得成为激
励对象的下列情形:(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
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 96 名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6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和本次拟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或获授股票期权的情形,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
的条件已成就。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公司股
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其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已经成就,一致同意以 2026 年 5月 18日为首次授权日,向符
合条件的 96 名激励对象授予 608.40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13.15 元/份。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c42f3603-fbf5-4f7a-bec7-d8cb698eda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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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9:02│普洛药业(000739):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开户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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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3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6年4月13日召开2025年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开户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证券账户已经开立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1.账户名称: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2.账户号码:0899535343;
3.开户时间:2026年4月20日。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尚未持有公司股票。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dced5935-b04c-463b-8d42-7c0fe7d673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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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9:02│普洛药业(000739):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调整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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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达法意字【2026】第 0204 号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受让价格调整的
法律意见书
康达法意字【2026】第 0204 号致: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洛药业”或“公司”)的委托,担任公
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或“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
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试点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声明如下:
1.本所律师仅依赖于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
包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现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发
表法律意见。
2.本所律师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
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本《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普洛药业已向本所保证,其所提供的书面材料或口头证言均真实、准确、完整,有关副本材料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所提供之
任何文件或事实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普洛药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材料一起上报,并依法对本所出具的法律
意见承担责任。
5.本《法律意见书》仅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法律事项出具法律意见,并不对其他非法律事项发表法律意见。
6.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普洛药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目的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于出具法律意见书有关的所有文件材料及证言进行审查判
断,并据此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正 文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调整的批准与授权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及首次授予已履行的批准和授权如下:
(一)2026年 3月 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
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
(二)2026年 3月 1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摘要>的议案》《关于<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二
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2026年 4月 13日,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
要>的议案》《关于<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二期员工
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四)2026年 5月 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员工持股
计划受让价格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2026年 5月 1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的议案》。同意公
司根据 2025年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实施情况,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受让公司回购股票价格由 8.92元/股调整为 8.69元/股。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试点指导意见》《自律监管
指引第 1号》及《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调整的具体情况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2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以总股本1,158,443,576 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
份 32,532,300 股后的股本1,125,911,27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38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267,966,883.68元(含税)。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 2026年 4月 28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6
年 4月 29日,现已实施完毕。
(二)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的调整方法
根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在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日至本员工持股计划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前,若
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公司董事会可以对股票购买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购买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购买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 1。
根据以上公式,本员工持股计划调整后的受让价格为 P=8.92-0.2313163≈8.69元/股(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调整结果
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对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经过本次调整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受让价格由 8.92元/股调整为 8.69元/股。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调整内容符合《试点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及《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
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三、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内容符合《试点指
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及《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调整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ce3076cf-95b3-425b-8ff9-bc790520f1c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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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9:02│普洛药业(000739):关于调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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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8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 2025 年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实施情况,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受让公司回
购股票价格由 8.92 元/股调整为 8.69 元/股。现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6年3月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
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
2、2026年3月1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
摘要>的议案》《关于<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二期员
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3、2026年4月13日,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
案》《关于<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6年5月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受
让价格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6、2026年5月1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
2025年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实施情况,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受让公司回购股票价格由8.92元/股调整为8.69元/股。
二、本次调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的说明
1、调整事由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2 日披露了《2025 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以总股本 1,158,443,576 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中股份 32,532,300 股后的股本 1,125,911,27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38 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
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267,966,883.68 元(含税)。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 2026 年 4月 28 日,除权除
息日为 2026年 4月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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