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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731(四川美丰)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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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0731 四川美丰 更新日期:2025-11-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1-01 00:00 │四川美丰(000731):关于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 │2025-11-01 00:00 │四川美丰(000731):关于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 │2025-11-01 00:00 │四川美丰(000731):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 ├─────────┼──────────────────────────────────────────────┤ │2025-10-27 16:34 │四川美丰(000731):2025年三季度报告 │ ├─────────┼──────────────────────────────────────────────┤ │2025-10-27 16:34 │四川美丰(000731):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 │2025-10-27 16:31 │四川美丰(00073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10-10 19:12 │四川美丰(000731):2025年中期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 ├─────────┼──────────────────────────────────────────────┤ │2025-10-10 00:00 │四川美丰(000731):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 ├─────────┼──────────────────────────────────────────────┤ │2025-09-12 18:14 │四川美丰(000731):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5-09-12 18:14 │四川美丰(000731):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 2025-11-01 00:00│四川美丰(000731):关于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5 月 8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该议案经公司于 2025 年 5月 23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通过。经公司股东会决议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 A 股股份,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 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7,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0.07 元/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 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 5 年 5月 9日、5 月 13 日、5 月 21 日、5 月 24 日、5 月27 日、6月 4日、6月 19 日、7月 2日、8月 2日、9 月 2 日、9月 10 日、10 月 10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另,根据《回购报告书》,因公司在回购期间先后实施了2024 年度权益分派[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7 日发布的《2024年度 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29)]和 2025 年中期权益分派[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1 日发布的《2025 年中期分红 派息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55)],故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需按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公司于 2025 年 6月 7 日发 布《关于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30),将回购价格上限由 10.07元/股调整为 9.90 元/股;于 2025 年 10 月 11 日发布《2025 年中期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55)],将回购价格上限由 9.90 元/股调整为 9.80 元/股。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本次回购资金总额已达到回购方案规定的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根据《上 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5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2025 年修订)》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公司股份回购结果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2025 年 6 月 18 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并于 2025 年 6 月 19 日披露了《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34)。此外,公司按规定于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 情况,且在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时及时披露了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 公告。 公司的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 2025 年 6月 18日至 2025 年 10月 30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累计回购股份 10,003,23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7900%,最高成交价 7.38 元/股,最低成交价 6.72 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 民币 69,999,963.17 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及实施期限等,与公司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回购金额 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三、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约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 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四、股份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发布本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议人及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形。 五、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10,003,231 股,该部分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按照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公司股本结构计算,上述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558,829,131 股减少至 548,825,900 股。预计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 股份性质 回购注销前 回购注销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无限售条件股份 558,829,131 100.00 548,825,900 100.00 股份总数 558,829,131 100.00 548,825,900 100.00 六、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2025年修订)》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根据回购股份方案,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注销之前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 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公司后续将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回购股份注销手续,及时办理 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并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结算公司出具的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查询证明;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1/f7570437-f991-4d9b-a9f2-fdd10c84951c.PDF ─────────┬──────────────────────────────────────────────── 2025-11-01 00:00│四川美丰(000731):关于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四川美丰(000731):关于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1/325f68db-fc7f-48b9-ac1d-cf754d581dfb.PDF ─────────┬──────────────────────────────────────────────── 2025-11-01 00:00│四川美丰(000731):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1 月 1日发布了《关于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58)。鉴于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股份回购事项,已回购的股份 10,003,231 股将全部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需对 《公司章程》中的注册资本、股份总数进行相应修改并进行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具体修改条款如下: 条款 修改前 修改后 第六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558,829,131 元,实收资本为人民 548,825,900 元,实收资本为人民 币 558,829,131 元。 币 548,825,900 元。 第二十一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 558,829,131股, 公司的股份总数 548,825,900 股, 均为普通股。 均为普通股。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 上述变更事项拟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公司将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章程》的变更手续,最 终以工商登记机关变更的内容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1/33e691bd-be0d-4bbb-a513-b5139c05213d.PDF ─────────┬──────────────────────────────────────────────── 2025-10-27 16:34│四川美丰(000731):2025年三季度报告 ─────────┴──────────────────────────────────────────────── 四川美丰(000731):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1ce2c396-4600-46e2-aabb-4d9fc2eecd8f.PDF ─────────┬──────────────────────────────────────────────── 2025-10-27 16:34│四川美丰(000731):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四川美丰(000731):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27653513-69c6-42c4-a258-b10f7729f982.PDF ─────────┬──────────────────────────────────────────────── 2025-10-27 16:31│四川美丰(00073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发出的时间和方式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 10月14日以书面文件出具后,通过 扫描电邮形式发出。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 10:00 在四川省德阳市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视频)表决方式召开。 (三)出席的董事人数及授权委托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其中,独立董事潘志成先生、曹麒麟先生、梁清华女士,董事何琳先生以网络视频 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董事王霜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四)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会议由董事长王勇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五)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57)已与本公告同期登载于巨潮资讯网上。 (二)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 年修订)》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现 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全文已与本公告同期登载于巨潮资讯网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f6d0bbbb-0b41-4ee5-85b1-ac44e25c752f.PDF ─────────┬──────────────────────────────────────────────── 2025-10-10 19:12│四川美丰(000731):2025年中期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 特别提示: 1.根据《公司法》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2025年中期分红 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9,018,931股后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数549,810,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元(含税)。 2.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2025年中期分红派息,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 本 × 分 配 比 例 , 即 549,810,200 股 ×0.1000000 元 / 股=54,981,020元。本次分红派息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 分红派息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分红派息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 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0,即0.983861元=54,981,020÷558,829,131 ×10。 在保证本次分红派息方案不变的前提下,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派息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 分红派息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983861元/股。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预案已获2025年9月12日召开的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通过,现将分红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或已回 购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2.自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若在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现 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公司法》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 有公司股份为9,018,931股。根据中期分红预案,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分配方案为:以本次股权登记日剔除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9,018,931股后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数549,810,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4,981,020元。 3.本次实施分配方案与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9,018,931.00股后的549,810,2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 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 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0月1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10月20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10月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10月2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730 成都华川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 2 08*****253 四川美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在分红派息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10月10日至登记日:2025年10月1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 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一)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2025年中期分红派息,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 本×分配比例,即549,810,200股×0.1000000元/股=54,981,020元。本次分红派息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分红派息前 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分红派息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股权登记日 的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0,即0.983861元=54,981,020÷558,829,131×10。综上 ,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派息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分红派息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 收盘价-0.0983861元/股。 (二)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27),若公司在本次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 权除息事项的,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本次分红派息实施后,公司回购价格上限将由9.90元/股调整为9.80元/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1.计算公式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现金分红总额÷公 司总股本)。 2.具体测算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9.90元/股-(54,981,020元÷558,829,131股)=9.90元/股-0.0983861元/股≈9.80元/股。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2025年10月20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七、有关咨询方法 1.咨询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蓥华南路一段10号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咨询联系人:罗雪艳 3.咨询电话:0838-2304235 4.传真电话:0838-2304228 八、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1/d34449df-5782-426f-9ba1-2a1e4d5b8eb1.PDF ─────────┬──────────────────────────────────────────────── 2025-10-10 00:00│四川美丰(000731):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 一、回购股份事项概述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5 月 8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该议案经公司于 2025 年 5月 23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通过。经公司股东会决议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 A 股股份,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 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7,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0.07 元/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 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 5 年 5月 9日、5 月 13 日、5 月 21日、5 月 24 日、5 月27 日、6月 4日、6月 19 日、7月 2日、8月 2日、9 月 2 日、9月 10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另,根据《回购报告书》,因公司在回购期间实施了 2024年度权益分派[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7 日发布的《2024 年度分 红派息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29)],故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需按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公司于 2025 年 6月7 日发 布《关于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30),将回购价格上限由 10.07元/股调整为 9.90 元/股。 二、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2025 年修订) 》的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需于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9,018,93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1.6 139%,最高成交价 7.38 元/股,最低成交价 6.72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63,284,012.17 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截至目前,回购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规定的回购 资金总额下限,未达到回购方案规定的回购资金总额上限。 三、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2025年修订)》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0/498a4eaa-0108-4fb6-8510-3aa5edc36840.PDF ─────────┬──────────────────────────────────────────────── 2025-09-12 18:14│四川美丰(000731):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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