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727 冠捷科技 更新日期:2026-05-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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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49 │冠捷科技(000727):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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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48 │冠捷科技(000727):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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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48 │冠捷科技(000727):冠捷科技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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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05 │冠捷科技(000727):中电财务2025年度风险评估专项审计报告(大信专审字[2026]第1-0003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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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05 │冠捷科技(000727):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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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05 │冠捷科技(000727):冠捷科技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专项核查报告(众环专字(2026)020553│
│ │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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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05 │冠捷科技(000727):冠捷科技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6)020570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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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05 │冠捷科技(000727):冠捷科技2025年度在中电财务存贷款业务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众环专字(2026)│
│ │020553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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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05 │冠捷科技(000727):关于现金购买冠捷有限51%股份后续-延期支付第三期价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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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05 │冠捷科技(000727):关于控股子公司及其全资下属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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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49│冠捷科技(000727):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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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5月 22 日经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
和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冠捷
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
(一)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薪酬水平与公司经营规模、经营业绩相匹配,同时兼顾市场薪酬水平;
(二)薪酬水平与岗位价值、承担的经营管理责任和风险相符;
(三)强化薪酬的激励性与约束性,实现收益共享、风险共担;
(四)兼顾公司短期经营目标与中长期发展规划,促进公司价值提升。
第四条 公司根据发展战略、年度经营目标、经济效益情况和人力资源配置要求,结合政府发布的工资指导线和劳动力市场价位
,建立健全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以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基数,结合公司经营业绩、个人履职情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
综合确定。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的授权下负责下列事项:
(一)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
(二)负责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责履行情况并对其进行绩效考核;
(三)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四)负责评估是否需要针对特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起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的止付追索程序。
第六条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
董事应当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第七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负责组织。
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
第八条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会报告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及其薪酬情况,并由公司予以披露。
第九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董事会办公室等相关职能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开展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方案的具体实施工作。第三章 薪酬构成与标准
第十条 公司非独立董事在公司经营管理岗位任职,按照其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责任确定薪酬标准,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
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担任工作职务的,不领取薪酬或者董事津贴。
第十一条 公司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津贴标准由公司股东会审议确定。
第十二条 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依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行使职权所需的费
用,由公司承担。第十三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基本薪酬结合其教育背景
、从业经验、工作年限、岗位责任、行业薪酬水平等指标核定。绩效薪酬以年度目标绩效奖金为重要依据,与绩效评价挂钩,绩效薪
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60%。中长期激励与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及中长期业绩考核指标挂钩,包括但不限于
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具体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视公司经营情况另行确定。第十四条 兼任不同职务的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标准以薪酬孰高的原则确定。
第十五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
公司亏损的,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
第四章 薪酬发放
第十六条 独立董事的津贴按月发放。
第十七条 在公司经营管理岗位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个人岗位绩效考核情况、
公司目标完成情况等综合考核结果,按考核周期进行发放,需保留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递延支付
的绩效薪酬期限原则上为两年,分别于次年及第三年等分比例支付。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公司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从薪酬、津贴中代扣
代缴下列款项后,将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一)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法律法规或者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款项。
第十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其薪酬、津贴按实际任职期限和绩效完成情况核
算并发放。
第五章 薪酬止付追索
第二十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
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进行全额或者部分追回。
第二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考虑决定是否扣减特定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当年薪酬或者不予发放,或者追回已发放薪酬的部分或者全部:
(一)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宣布为不当人选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公司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定其严重违反国家或者公司有关规定的、以及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者股东利益,被公
司解除职务的其他情形。
第六章 薪酬调整
第二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
调。
公司应当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酬分配向
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第二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
(二)通胀水平、地区差异;
(三)公司盈利状况及个人业绩表现;
(四)公司发展战略及组织架构调整;
(五)岗位发生变动的个别调整。
第二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后实
施。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订报股东会批准后追溯至 2026 年 1月 1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者
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及时修订,报董事会、股东会审
议。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c7228920-7447-4921-8970-7da995ae95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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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48│冠捷科技(000727):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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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月 22 日下午 2: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5 月 22 日(周五)上午 9:15-9:25,9:30-1
1:30,下午 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月 22 日(周五)上午 9:15 至下午 3:0
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栖霞区天佑路 33 号冠捷科技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宣建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有效。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79 人,代表股份 2,136,235,75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7.1620%。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 人,代表股份 2,085,045,02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6.0319%。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573 人,代表股份 51,190,72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301%。
4、其他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及表决结果
议案 4属于关联交易,出席本次会议的关联股东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华东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股份合计
数 1,274,177,784 股,回避了对议案的表决,有效表决股份为 862,057,972 股。
议案 7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序号 提案名称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是否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通过
1.00 2025 年度董事会工 2,122,815,056 99.3718% 13,058,000 0.6113% 362,700 0.0170% 是
作报告
其中:中小股东 78,610,927 85.4173% 13,058,000 14.1886% 362,700 0.3941%
2.00 2025 年度利润分配 2,122,702,056 99.3665% 13,399,500 0.6272% 134,200 0.0063% 是
预案
其中:中小股东 78,497,927 85.2945% 13,399,500 14.5597% 134,200 0.1458%
3.00 2025 年年度报告全 2,122,797,856 99.3710% 13,099,200 0.6132% 338,700 0.0159% 是
文及报告摘要
其中:中小股东 78,593,727 85.3986% 13,099,200 14.2334% 338,700 0.3680%
4.00 关于现金购买冠捷 848,995,272 98.4847% 12,898,000 1.4962% 164,700 0.0191% 是
有限 51%股份后续-
延期支付第三期价
款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其中:中小股东 78,968,927 85.8063% 12,898,000 14.0147% 164,700 0.1790%
5.00 关于制定《董事、高 2,122,269,456 99.3462% 13,600,400 0.6367% 365,900 0.0171% 是
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理制度》的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 78,065,327 84.8245% 13,600,400 14.7780% 365,900 0.3976%
6.00 关于董事薪酬方案 2,122,232,256 99.3445% 13,670,600 0.6399% 332,900 0.0156% 是
的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 78,028,127 84.7840% 13,670,600 14.8542% 332,900 0.3617%
7.00 关于控股子公司及 2,110,028,526 98.7732% 26,012,730 1.2177% 194,500 0.0091% 是
其全资下属公司之
间提供担保的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 65,824,397 71.5237% 26,012,730 28.2650% 194,500 0.2113%
8.00 关于下属子公司开 2,123,053,056 99.3829% 13,032,300 0.6101% 150,400 0.0070% 是
展外汇衍生品套期
保值业务的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 78,848,927 85.6759% 13,032,300 14.1607% 150,400 0.1634%
9.00 关于下属子公司开 2,122,851,956 99.3735% 13,245,000 0.6200% 138,800 0.0065% 是
展应收账款保理业
务的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 78,647,827 85.4574% 13,245,000 14.3918% 138,800 0.1508%
*注:1、本表格中,“比例”均指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或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比例。
2、本表格中,“中小股东”均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丘海金、程哲
3、结论性意见: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
席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cb7de6dc-6459-40cb-a4f7-f53e70bd6d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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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48│冠捷科技(000727):冠捷科技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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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捷科技(000727):冠捷科技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94942b77-cad2-4d79-b35e-6036bc45de8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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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05│冠捷科技(000727):中电财务2025年度风险评估专项审计报告(大信专审字[2026]第1-000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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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捷科技(000727):中电财务2025年度风险评估专项审计报告(大信专审字[2026]第1-00031号)。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a35f663-b5d2-4d14-86e3-20bde14bb6c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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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05│冠捷科技(000727):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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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捷科技(000727):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11fdbc0-d192-4592-a4c0-955d4cc021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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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05│冠捷科技(000727):冠捷科技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专项核查报告(众环专字(2026)02055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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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核查报告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1
关于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的专项核查报告
众环专字(2026)0205532号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捷科技”)2025年12月 31日的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
025年度合并及公司的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的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以下简称“2025年度财
务报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表”)进
行了专项核查。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的规定,编制和披露营
业收入扣除表,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核查证据,是冠捷科技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核查工作的基础上对营业收入扣
除表发表专项核查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核查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守则,计划和执行核查工作以对营业收入扣除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核查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
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核查工作为发表核查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基于我们的核查,我们没有发现后附的《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与我们在审计冠捷科技 20
25年度财务报表时所检查的会计资料,以及 2025年度财务报表中所披露的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为了更好地理解冠捷科技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以及扣除后营业收入金额的情况,后附营业收入扣除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
报表一并阅读。
本核查报告仅供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年报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页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冠捷科技报告号为众环专字(2026)0205532号的关于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专项核查报告签章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8567012-9102-4bb7-b2c3-49b7d7622be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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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05│冠捷科技(000727):冠捷科技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6)02057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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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
捷科技”)2025年 12月 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冠捷科技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冠捷科技于 2025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
(本页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冠捷科技报告号为众环审字(2026)0205708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签章页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cd74508-de13-45bf-b6ad-cc15ea8e70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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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05│冠捷科技(000727):冠捷科技2025年度在中电财务存贷款业务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众环专字(2026)0205
│5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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