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726 鲁 泰A 更新日期:2025-09-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9-15 20:10 │鲁 泰A(000726):鲁 泰A: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
│2025-09-15 20:09 │鲁 泰A(000726):鲁 泰A:总裁工作细则附件《鲁泰总裁办公会程序》(2025年9月修订) │
├─────────┼──────────────────────────────────────────────┤
│2025-09-15 20:09 │鲁 泰A(000726):鲁 泰A:《鲁泰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5年9月修订) │
├─────────┼──────────────────────────────────────────────┤
│2025-09-15 20:09 │鲁 泰A(000726):鲁 泰A:《鲁泰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9月修订) │
├─────────┼──────────────────────────────────────────────┤
│2025-09-15 20:09 │鲁 泰A(000726):鲁 泰A:《鲁泰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
├─────────┼──────────────────────────────────────────────┤
│2025-09-15 20:09 │鲁 泰A(000726):鲁 泰A:《鲁泰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
├─────────┼──────────────────────────────────────────────┤
│2025-09-15 20:09 │鲁 泰A(000726):鲁 泰A:《鲁泰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9月制定) │
├─────────┼──────────────────────────────────────────────┤
│2025-09-15 20:09 │鲁 泰A(000726):鲁 泰A:《鲁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9月修订) │
├─────────┼──────────────────────────────────────────────┤
│2025-09-15 20:09 │鲁 泰A(000726):鲁 泰A:《鲁泰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年9月修订) │
├─────────┼──────────────────────────────────────────────┤
│2025-09-15 20:09 │鲁 泰A(000726):鲁 泰A:《鲁泰控股子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2025年9月修订) │
└─────────┴──────────────────────────────────────────────┘
─────────┬────────────────────────────────────────────────
2025-09-15 20:10│鲁 泰A(000726):鲁 泰A: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国债逆回购或本金保障型现金管理产品。
2.投资金额:本方案投资期限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特别风险提示: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国债逆回购或本金保障型
现金管理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投资风
险。
公司于 2025年 9月 15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
司及子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国债逆回购或本金保障型现金管理产品,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额度及决
议有效期内,现金管理业务可循环滚动开展,资金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增加现金管理收益,为
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额
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投资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国债逆回购或本金保障型现金管理产
品。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经管理部在前述额度内具体实施现金管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四)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年 9月 15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 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
于购买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国债逆回购或本金保障型现金管理产品,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现金管理业务可循环滚动开展,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及子公司的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测。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国债逆回购或本金保障型现金管理产品投资,
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
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规定,披露报告期内投资产品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6/dd7db7a6-83c2-4468-b8e5-4855ec7fd4e0.PDF
─────────┬────────────────────────────────────────────────
2025-09-15 20:09│鲁 泰A(000726):鲁 泰A:总裁工作细则附件《鲁泰总裁办公会程序》(2025年9月修订)
─────────┴────────────────────────────────────────────────
一、目的
规范会议议程,确保总裁办公会依法、高效的完成董事会制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稳妥的解决生产经营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及突
发事件,保证公司健康、稳定、协调发展。
二、范围
1、研究组织实施董事会讨论决定的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发展规划、资金投向、重大技改项目、财务预算、利润分配方案、
弥补亏损、职工工资分配、职工福利等方案;
2、研究决定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基本规章制度;
5、研究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制度;
6、拟订公司年度经营和投资计划、财务预决算方案、弥补亏损方
案;
7、拟订公司员工的工资分配和奖惩方案;
8、在董事会授权额度内,研究决定公司财务支出款项,研究审批日常经营管理中的费用支出;
9、聘任或者解聘管理人员(不包括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的管理人员),决定员工聘用、报酬、奖惩和辞退(不包括董事会决定
的员工);
10、讨论通过向政府及有关部门汇报的各种报告;
11、研究决定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范围内的有关事项。
三、职责
1、总裁负责确定会议议题及参会人员;
2、相关部门负责准备与议题相关的会议资料;
3、总裁办负责总裁办公会会议纪要的起草、整理、存档工作;负责总裁办公会会议决议的督查工作,并及时向总裁反馈落实情
况。
四、工作程序
1、总裁办公会由总裁召集和主持,总裁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时,委托参加总裁办公会的一人召集和主持;
2、总裁确定办公会议题,参会人员由总裁根据会议议题确定。公司董事长、董事、工会主席可根据会议研究议题出席会议;
3、凡提交总裁办公会研究的议题,有关部门要事先组织相关部门开专题会讨论研究,形成可供总裁办公会决策选择的方案,并
提交总裁;
4、总裁办公会实行总裁负责制,对在总裁办公会讨论研究的事项意见不统一时,凡属重大问题缓议,凡属时间性强或涉及安全
、产品质量处置等紧迫问题,由总裁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裁定;
5、总裁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负责作出会议纪要并整理存档。会议纪要如需传阅,由总裁办公室拟稿,经总裁审阅后签发;
6、出席和列席总裁办公会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除一定会议范围传达的内容外,其它事项不得向外泄露。对提供会
议讨论研究的材料,凡涉及公司商业机密的,要在会后由总裁办公室负责统一存档或销毁;
7、总裁办公会研究决定的事项,由总裁办公室负责督查,并及时反馈落实情况;
8、总裁办公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总裁随时召集办公会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6/3d93eb73-c6cc-46d7-8e3c-31ad20495251.PDF
─────────┬────────────────────────────────────────────────
2025-09-15 20:09│鲁 泰A(000726):鲁 泰A:《鲁泰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5年9月修订)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修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在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7]235 号《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工作规程
。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于每年的12月31日前与负责公司年报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年报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由总会计
师协调安排。
审计委员会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按照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保证公司年报的真实、准确、
完整和及时。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应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间内提交年报审计报告,以书面形式记录督促方式、次数和结果,并由相关当
事人签字确认。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公司财经管理部门编制的年度财务报表初稿,并形成书面意见。
第五条 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审计委员会应加强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次审阅
公司财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
第六条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完成后,审计委员会须对审计后的财务报告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七条 年报审计工作结束后,审计委员会还应向董事会提交对受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
责情况报告。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形成的上述文件依据有关规定需要在年度报告中披露的,应当予以披露。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应密切关注公司年报编制过程中的信息保密情况,严防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第十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沟通,积极为审计委员会在年报编制过程中履行职责创造必
要的条件。
第十一条 本工作规程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执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6/89338d03-b6ce-4c88-ba31-f565b1adb7c8.PDF
─────────┬────────────────────────────────────────────────
2025-09-15 20:09│鲁 泰A(000726):鲁 泰A:《鲁泰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9月修订)
─────────┴────────────────────────────────────────────────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
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以及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
失或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本制度遵循的原则:实事求是,有错必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权利对等原则。
第五条 公司证券部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收集、汇总追究责任有关的资料,按制度规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逐级上报公司董
事会批准。
第二章 重大差错的责任的认定及追究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2.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年报信
息披露指引、准则、通知等,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3.违反《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及公司其他内部控制制度,使年报信息
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4.未按照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规程办事且造成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5.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不及时沟通、汇报造成重大失误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6.其他个人原因造成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理。
1.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影响较大且事故原因确系个人主观因素所致的;
2.打击、报复、陷害调查人或干扰、阻挠责任追究调查的;
3.不执行董事会依法作出的处理决定的;
4.董事会认为其它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理的情形的。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
1.有效阻止不良后果发生的;
2.主动纠正和挽回全部或者大部分损失的;
3.确因意外和不可抗力等非主观因素造成的;
4.董事会认为其他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理的情形的。第九条 在对责任人作出处理前,应当听取责任人的意见,保障其陈
述和申辩的权利。
第三章 责任追究的形式
第十条 追究责任的形式:
1.责令改正并作检讨;
2.通报批评;
3.调离岗位、停职、降职、撤职;
4.赔偿损失;
5.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者与有关法律、法规相悖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处理。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三条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之日起施行。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6/452c3e47-3509-4967-9123-fd7b0b7ec33f.PDF
─────────┬────────────────────────────────────────────────
2025-09-15 20:09│鲁 泰A(000726):鲁 泰A:《鲁泰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修订)
第一条 为维护本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总裁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和生产指挥工作。
第三条 总裁应当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诚信勤勉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
第四条 总裁在行使职权时,不得违背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决议,不得超越决议授权范围。
第五条 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六条 总裁有权决定投资金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净资产值 2.5%的股权投资和项目投资;有权决定金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次
经审计净资产值 2.5%的资产处置事项。超出该权限的投资或资产处置事项按照其审批范围提交董事长或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
本条的风险投资是指证券、证券投资基金、期货等方面的投资。
本条的资产处置是指收购出售资产、资产租赁、委托理财等处置资产事项。第七条 总裁有权决定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
金额在 30 万元以下的关联交易以及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0 万元以下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两
者以数值高者为准)以下的关联交易。
第八条 公司借款、签订合同等需要用资产进行抵押、质押时,总裁有权决定金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净资产值 5%的资产抵
押、质押,超过该比例的资产抵押、质押,应按照其审批范围提交董事长或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第九条 总裁有权决定每一个会计
年度内累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净资产值低于 0.2%的对外捐赠事项。超出上述权限的对外捐赠事项按照《鲁泰纺织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的审批权限提交董事长或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
第十条 总裁无权决定对外担保事项。
第十一条 总裁的人事权限:
(一)对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权和解聘建议权;
(二)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三)决定中高级管理人员的奖惩。
第十二条 总裁的生产经营组织权限:
(一)在董事会批准的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内,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指标分解和落实;
(二)监督、检查生产经营计划执行进度并及时调度,对执行结果进行考评;
(三)制定公司经营策略并组织实施;
(四)总裁在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代表公司签署有关重大协议、合同。
第十三条 总裁在下列情况下,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无故不履行职责,亦未指定具体人员代行其职责,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二)超越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给公司造成损失或危害时;
(三)利用职务之便为个人谋取私利从而给公司或者股东利益造成损失的;
(四)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给公司股东造成损害时。
第十四条 总裁的职业道德:
(一)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越权;
(二)除经公司章程规定或者在董事会知情的情况下批准,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三)不利用内幕信息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利益;
(四)不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的营业或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
(五)不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上市公司的财产;
(六)不挪用公司资金或者将资金借贷给他人;
(七)不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侵占或者接受本应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
(八)不接受与公司交易有关的佣金;
(九)不以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储存公司资产;
(十)保守在任职期间所获得的涉及本公司的机密信息。
第十五条 总裁不得参与其他经济组织与公司的商业竞争。
第十六条 总裁办公会议的议事范围:
(一)研究组织实施董事会讨论决定的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发展规划、资金投向、重大技改项目、财务预算、利润分配方案
、弥补亏损、职工工资分配、职工福利等方案;
(二)研究决定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基本规章制度;
(五)研究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制度;
(六)拟订公司年度经营和投资计划、财务预决算方案、弥补亏损方案;
(七)拟订公司员工的工资分配和奖惩方案;
(八)在董事会授权额度内,研究决定公司财务支出款项,研究审批日常经营管理中的费用支出;
(九)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决定除由董事会决定的其他员工的聘用、报酬、奖惩和辞退;
(十)讨论通过向政府及有关部门汇报的各种报告;
(十一)研究决定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范围内的有关事项。
第十七条 总裁办公会议议事程序:
(一)总裁办公会议由总裁召集和主持,总裁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参加总裁会议的其中一人召集和主持;
(二)总裁办公会的出席人员:总裁、副总裁、总工程师、总会计师、总经济师、总裁助理、经营公司经理、全球营销部经理。
为便于公司董事了解和掌握生产经营情况,公司董事长、董事、工会主席可根据会议研究议题出席会议;
(三)总裁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并负责作出会议记录;其他人员需要列席时,由会议主持人确定。召开扩大会议时吸收有关处
、室或单位主要负责人列席;
(四)总裁办公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总裁可随时召集临时总裁办公会议。
第十八条 总裁办公会议事规则:
(一)总裁办公会议题,由总裁确定,由总裁办公室主任提前通知各与会人员准备会议研究的材料。与会人员需提交总裁办公会
议讨论决定的议题,可先由总裁确定或由总裁办公室事前征询各与会人员的意见,由总裁确定后纳入会议研究议题;
(二)凡总裁确定或其他与会人员提交的议题必须事前提交书面材料;
(三)凡提交总裁办公会议研究的议题,一般应事先经有关人员组织专题会议讨论研究,并形成可供总裁办公会议决策选择的方
案;
(四)总裁办公会议实行总裁负责制,对在总裁办公会议上讨论研究的事项意见不能统一时,凡属重大问题或一般性问题缓议,
凡属时间性强或涉及安全、产品质量处置等方面紧迫问题,由总裁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裁定;
(五)总裁办公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