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725 京东方A 更新日期:2025-09-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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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 19:04 │京东方A(000725):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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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 19:04 │京东方A(000725):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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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 19:04 │京东方A(000725):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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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 19:04 │京东方A(000725):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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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 19:04 │京东方A(000725):公司章程(2025年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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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 19:02 │京东方A(000725):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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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3 17:41 │京东方A(000725):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事项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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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21:44 │京东方A(000725):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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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21:44 │京东方A(000725):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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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21:44 │京东方A(000725):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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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 19:04│京东方A(000725):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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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时间:
(1)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5年 9月 16日 10: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9月 16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 13:00-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月 16日 9:15至 15:00中的任意时间。
2、地点: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环中路 12号)
3、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陈炎顺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815 人,代表股份(有效表决股数)11,032,256,031股,占公司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6174%。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 人(代表股东 47人),代表股份(有效表决股数)801,992,92
9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530%。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 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4人(代表股东 8人,其中 1名 A股股
东代理人同时也是 B股股东代理人),代表股份数量 735,824,707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754%;B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人(代表股东 39人),代表股份数量66,168,222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76%。
参加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 4,768人,代表股份 10,230,263,102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4644%。
8、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11人,出席 6人。其中,陈炎顺先生、冯强先生、王锡平先生、唐守廉先生、郭禾先生、王茤祥先生出席了
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3)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本次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如下提案:
1.00、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上述提案以特别决议方式表决。
(三)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以非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的各提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提案 股份类别 同意(股) 反对(股) 弃权(股)
序号 占有效表决 占有效表决 占有效表决 占有效表决 占有效表决
占有效表决
股数比例 股数比例 股数比例 股数比例 股数比例
股数比例
1.00 总体 10,988,277,889 99.6014% 39,729,502 0.3601% 4,248,640 0.0385%
B 股 66,602,145 99.5681% 288,900 0.4319% - 0.0000%
提案 1.00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梦、赵晓娟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7/7505d598-7204-49d1-b344-b1f4a37ed5a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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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 19:04│京东方A(000725):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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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接受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列
席了公司于 2025年 9月 16日在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环中路12号)召开的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称“本次股东大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中国现行法律
、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下称“中国法律法规”)及《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方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以下称“程序事宜”)出
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以及根据上述内容刊登的公告、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议案和决议等,同时听取了公司就
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承诺其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的陈述和说明是完整、真实和有效的,无任何隐瞒、
疏漏之处。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或以前发生的事实及本所律师对该事实的了解,仅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程序事宜
所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发表法律意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本所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
为本次股东大会必需文件公告,并依法对所出具之法律意见承担责任。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基于上述,根据中国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谨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5年 8月 26日审议通过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 2025年 8月 28日在巨潮资讯网
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公告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届次、召集人、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召开日期、时间、会议的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出席对象、会议地点、会议审议事项、提案编码、
会议登记等事项、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及其他事项,并说明了股东均有权亲自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和股东委
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等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 1项议案,为《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上述议案或议案的主要内容已
于 2025年 8月 28日公告。经验证,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于通知载明的地点和日期如期召开,其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资格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表(包括股东及/或股东代理人,以下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代表 4名(代表 47名股东),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801,992,9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1530%。
经验证,本所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代表的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代表 4,768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0,230,263,1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4644%。以上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其身份。
2、参加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股东代表 4,810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4,488,766,3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2.0506%。
3、出席及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
经验证,除股东代表外,公司董事陈炎顺先生、冯强先生、王锡平先生、唐守廉先生、郭禾先生、王茤祥先生,公司监事徐阳平
先生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
三、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1、现场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代表审议了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2、网络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方式,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9月 16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 2025年 9月 16日 9:15-15:00中的任意时间。
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股份数和表决结果等情况。
3、表决结果
现场表决参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监票。公司当场分别公布了现场投票表决结果、网络投票结果以及现场投票和网络投
票表决合并统计后的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的全部议案均经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代表的有效投票表决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
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同意 4,444,788,16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0203%。
经验证,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
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两份,其中一份由本所提交贵公司,一份由本所留档。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7/035f7490-bb07-49a5-bc1e-77e9ba5cf5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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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 19:04│京东方A(000725):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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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方A(000725):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7/cfc5708d-9c70-4927-baa2-03903d20525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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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 19:04│京东方A(000725):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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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方A(000725):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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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 19:04│京东方A(000725):公司章程(202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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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方A(000725):公司章程(2025年9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7/332b551d-b66c-4df1-9e4e-943256bc12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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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 19:02│京东方A(000725):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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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25年9月16日召开
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8月28日及2025年9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因公司注销库存股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股份总数由37,645,016,203股减少至37,413,880,464股,注册资本由37,645,016,203
元减少至37,413,880,464元。同时,为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推动上市公司优化公司治理机制,提高规
范运作水平,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制度要求对《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公司章程》。同时公司调整了公司治理架构,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
,由董事会风控和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相应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次变更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手续。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7/61effac2-2d4f-4fac-8cfc-2d03d8aafaf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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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3 17:41│京东方A(000725):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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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年 4 月 18日、2025 年 5月 23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和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4月 22日披露的《关
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并于 2025年 6月 10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
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45)。
根据《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因公司实施 2024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 6.11元/股相应调整为不超过 6.06
元/股。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
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5年 8月 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公司股份,累计回购 A股数量为 164,662,200股
,占公司 A股的比例约为 0.4484%,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0.4401%,本次回购最高成交价为 4.2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94元/
股,支付总金额为 663,395,137.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回购指引》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4/c1605bba-eda9-493d-8bd8-7ed5f80690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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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21:44│京东方A(000725):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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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5年 9月 16日上午 10:00(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9月 16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 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 16日 9:15至 15:00中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
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 9月 8日
B股股东应在 2025年 9月 8日(即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5 年 9月 8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
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环中路 12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及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 √
件的议案
1、上述提案已经于 2025 年 8月 26 日公司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8月 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十一届
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及《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2、提案 1.00以特别决议方式表决,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手续;
(2)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
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9月 12日、9月 15日,9:30-15:00
3、登记地点:
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环中路 12号
邮政编码:100176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参会。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
作流程请见附件。
五、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联系电话:010-60965555
联系人:黄晶、于含悦
电子邮件:huangjing-hq@boe.com.cn、yuhanyue@boe.com.cn
2、本次股东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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